十堰太和医院:请还我一双明亮的双眼!
十堰市太和医院的医技在我心目中一直很优秀,可没想到此事令我终身痛苦!生不如死!
实事起因:
2021年1月30号上午,因我長期有糖尿病,遵照医嘱,我到十堰市太和医院挂眼科专家号就诊,做健康体检。当时测双眼视力为1点,眼压正常,眼底照相提示:视网膜有散在小片状出血灶。刘越峰医生讲严重的很,让我预约做造影,做完造影后,造影师项勇刚立即给刘越峰打电话洰报我的造影结果,打完电话后说:“刘越峰医生让我到眼科三楼打激光”。当时我视力正常,不想打激光,护士讲不打眼都要瞎!我很害怕眼瞎,托熟人问太和医院眼科激光医生孙斌,并把病情检测结果告知了他,孙斌说:“晚打不如早打,血出多了要失明!”无奈我才同意预约打激光。当时孙斌和护士并没告知我和我的熟人打激光的危害性,优缺点,弃车保帅治疗方法。如果当时告知我,我百分之百不会去预约打激光。2021年4月1号下午预约期到,我到眼科三楼办公室打激光,我主动问护士怎么打激光?护士讲象电焊一样把出血点焊住,说完后让我签字,没让我看,之后说不是百分之百的,有风险的!我问什么风险,她没讲。并说打五次激光。(其它什么都没讲。)打到第四次,我眼模糊的很,右眼有什么东西遮挡,我多次给激光医生孙斌讲,医生并没有告知我手术治疗方案,激光对视力有损伤,危害性等,隐情不报,继续让我打激光。五次激光打完后,眼模糊的特别厉害,我给孙医生讲,他让我等一个月恢复。一个月到后,到眼科眼底照相双眼仍然在出血,测视力:左眼1点,右眼0.8,视力降了。(我问孙斌视力怎么降呢?越来越模糊等,他一会说我眼有白内障,一会又说我眼老花了,我说:别的医生怎么没讲我眼有白内障呢?老花了?孙斌讲他们的仪器检测不到,只有我这个仪器才能看到。我到武汉协和医院及同济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协和医院,等医院检测,医生讲我眼没有白内障,更没老花。骗人!)孙医生让我再做造影,造影做完后,孙医生让我再补打两次激光。当时眼胀疼,干的很,见光流泪,孙斌医生只给我开了一点眼药水和和血明目片,让我等一至三个月恢复。截止目前左眼共打五次,右眼共打2次。
真相大白:
11月9号我到武汉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看眼病,医生讲你这到三期了吗?我2021年2月2号的造影报告提示:非增生期,指的是没有新生血管。糖尿病眼底出血分为六期,到了三期,增生期,有新生血管出现,或即将产生新生血管的时候,在血糖控制平稳的时候才是打激光的最佳时机,没到三期属观察期,只能保守治疗(降糖),药物治疗,(吃活血化瘀的药。)并说右眼一大圈没出血的地方好好的视网膜怎么也打了激光打死呢?难道都出血呢?右眼只有小小的五个出血点却沒有打激光,右眼打了五次,次数太多。左眼有一处没出血的视网膜也打了激光,另一处有两个针尖大的出血点,打激光损伤视网膜面积过大,治疗合理吗?
医务人员没履行打激光损伤部分视力,弃车保帅治疗告知义务,隐瞒实事欺骗我,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没经我同意,且把我右眼一大圈,左眼一处没出血的好好视网膜打上了激光致残,丧失了周围视力,晚上成了暗影,昏暗,暗光下伴有眩光,左眼打了两个大疤,没有视力,造成我视力缺损,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双眼仍在流血,还至今留下后遗症,双眼胀痛,见光流泪,干眼,视物模糊。长期吃药,断药即疼。
啼笑皆非:
2022年2月,我到法院起诉申请鉴定5个项目,鉴定机构收了我5个项目15814.5元司法鉴定费,却只鉴定了3.5个项目,前面实事认定部分:写双眼视野伤残八级,最后意见栏只写右眼视野伤残八级,等级超低,没左眼,我诉的双眼,而鉴定意见书上却写我诉的右眼,这明显依据不足!参与度%45一%55不合理,后期治疗费没有评定。
鄂武大中南医院鉴(2022)临鉴字第042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评定八级伤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5.8.2.8规定: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视野有效值≤4%(直径≤5°)。而该鉴定意见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检测结论明确我的右眼视野有效值3%,左眼视野有效值为4%,我双眼均符合八级伤残标准。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3.2.3规定,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视野有效值≤4%(直径≤5%),双眼视野缺损评定应为三级,(2022)临鉴字第042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评定错误!
还我公道:
我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申请重新鉴定,李君法官至今没同意。2023年2月1号上午庭审李君法官说我不同意该鉴定意见,一审为什么做为证据提交?一审鉴定机构是一审被告提议,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的,不是公开摇号选择的!并不是本人联系鉴定机构鉴定的!且相互同属医联共同体关系,公正遭质疑?2022年7月21号收到鉴定意见,7月25号立即提出“鉴定异议及重新鉴定申请,8月24号收到回复,下午立即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退还15814.5司法鉴定费及重新鉴定申请,然而8月31号开庭鉴定人却没依法到庭,我再次申请重新鉴定。李霞法官既不严格依法责令其退款也不同意我重新司法鉴定,是李霞法官错误认可该鉴定意见,本人自始至终扎根没认可该鉴定意见!更没一审做为证据提交!莫名其妙!空穴来风!
2023年2月1号上午庭审获得了两个实事:1;激光医生孙斌终于承认双眼没出血的好好视网膜他打了激光。(2021年11月9号,武汉同济医院医生告知我两眼没出血的部位怎么也打了激光打死呢?我给太和医院门诊反映后,眼科女领导带我去找孙斌质证,孙斌当时不认帐,大声吼道:“我打的好好的,哪里打坏了?!”)2;孙斌终于承认打激光的作用不是止血的,是防止新生血管的。(我问了很多医生,都说打激光的作用是防止新生血管,不是止血。而我视网膜扎根无新生血管,令人深思?A:2021年4月1号下午,没打激光前护士怎么错误告知我象电焊一样把出血点焊住?B:打了七次激光,我问孙斌十多次血止住了吗?他都说止住了,凝固了,结果检查血不仅没止住,反而创伤面增大,血越流越多,至今都在流血。既然打激光不是止血,为什么告知我血止住了,凝固了?为什么当时不告知我打激光不是止血的?)这不是欺骗我吗?打激光时我多次询问孙斌医生,并托熟人问孙斌:“右眼有什么东西遮挡?”孙斌不告知我和我的熟人:“手术治疗方案?双眼没出血的部位也打了激光,右眼做了全视网膜光凝,弃车保帅治疗,暗功能适应降底,晚上阴天成暗影,丧失周围视力,视野缩小,激光部位永久丧失视功能,及激光优缺点和风险等”,欺骗我让我配个眼镜等一至三个月恢复。此事庭审中我问孙斌为什么不告诉我和我的熟人,欺骗我呢?孙斌对此不正面回答,绕圈子说同仁医院打激光的事。我代理人让其回答我的问题,孙斌仍不正面回答,绕圈子讲别的。综述获得:这说明了什么?这不仅仅是医疗过错,而且还是严重的医疗事故!难道同济医院和协和医院等医院都在说假话?故跪求中央领导:依法责令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迅速立案受理我的案件,依法允许我重新司法鉴定!还我公道!谢谢!
十堰市太和医院:请还我一双明亮的双眼!
十堰市太和医院的医技在我心目中一直很优秀,可没想到此事令我终身痛苦!生不如死!
实事起因:
2021年1月30号上午,因我長期有糖尿病,遵照医嘱,我到十堰市太和医院挂眼科专家号就诊,做健康体检。当时测双眼视力为1点,眼压正常,眼底照相提示:视网膜有散在小片状出血灶。刘越峰医生讲严重的很,让我预约做造影,做完造影后,造影师项勇刚立即给刘越峰打电话洰报我的造影结果,打完电话后说:“刘越峰医生让我到眼科三楼打激光”。当时我视力正常,不想打激光,护士讲不打眼都要瞎!我很害怕眼瞎,托熟人问太和医院眼科激光医生孙斌,并把病情检测结果告知了他,孙斌说:“晚打不如早打,血出多了要失明!”无奈我才同意预约打激光。当时孙斌和护士并没告知我和我的熟人打激光的危害性,优缺点,弃车保帅治疗方法。如果当时告知我,我百分之百不会去预约打激光。2021年4月1号下午预约期到,我到眼科三楼办公室打激光,我主动问护士怎么打激光?护士讲象电焊一样把出血点焊住,说完后让我签字,没让我看,之后说不是百分之百的,有风险的!我问什么风险,她没讲。并说打五次激光。(其它什么都没讲。)打到第四次,我眼模糊的很,右眼有什么东西遮挡,我多次给激光医生孙斌讲,医生并没有告知我手术治疗方案,激光对视力有损伤,危害性等,隐情不报,继续让我打激光。五次激光打完后,眼模糊的特别厉害,我给孙医生讲,他让我等一个月恢复。一个月到后,到眼科眼底照相双眼仍然在出血,测视力:左眼1点,右眼0.8,视力降了。(我问孙斌视力怎么降呢?越来越模糊等,他一会说我眼有白内障,一会又说我眼老花了,我说:别的医生怎么没讲我眼有白内障呢?老花了?孙斌讲他们的仪器检测不到,只有我这个仪器才能看到。我到武汉协和医院及同济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协和医院,等医院检测,医生讲我眼没有白内障,更没老花。骗人!)孙医生让我再做造影,造影做完后,孙医生让我再补打两次激光。当时眼胀疼,干的很,见光流泪,孙斌医生只给我开了一点眼药水和和血明目片,让我等一至三个月恢复。截止目前左眼共打五次,右眼共打2次。
真相大白:
11月9号我到武汉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看眼病,医生讲你这到三期了吗?我2021年2月2号的造影报告提示:非增生期,指的是没有新生血管。糖尿病眼底出血分为六期,到了三期,增生期,有新生血管出现,或即将产生新生血管的时候,在血糖控制平稳的时候才是打激光的最佳时机,没到三期属观察期,只能保守治疗(降糖),药物治疗,(吃活血化瘀的药。)并说右眼一大圈没出血的地方好好的视网膜怎么也打了激光打死呢?难道都出血呢?右眼只有小小的五个出血点却沒有打激光,右眼打了五次,次数太多。左眼有一处没出血的视网膜也打了激光,另一处有两个针尖大的出血点,打激光损伤视网膜面积过大,治疗合理吗?
医务人员没履行打激光损伤部分视力,弃车保帅治疗告知义务,隐瞒实事欺骗我,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没经我同意,且把我右眼一大圈,左眼一处没出血的好好视网膜打上了激光致残,丧失了周围视力,晚上成了暗影,昏暗,暗光下伴有眩光,左眼打了两个大疤,没有视力,造成我视力缺损,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双眼仍在流血,还至今留下后遗症,双眼胀痛,见光流泪,干眼,视物模糊。长期吃药,断药即疼。
啼笑皆非:
2022年2月,我到法院起诉申请鉴定5个项目,鉴定机构收了我5个项目15814.5元司法鉴定费,却只鉴定了3.5个项目,前面实事认定部分:写双眼视野伤残八级,最后意见栏只写右眼视野伤残八级,等级超低,没左眼,我诉的双眼,而鉴定意见书上却写我诉的右眼,这明显依据不足!参与度%45一%55不合理,后期治疗费没有评定。
鄂武大中南医院鉴(2022)临鉴字第042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评定八级伤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5.8.2.8规定: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视野有效值≤4%(直径≤5°)。而该鉴定意见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检测结论明确我的右眼视野有效值3%,左眼视野有效值为4%,我双眼均符合八级伤残标准。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3.2.3规定,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视野有效值≤4%(直径≤5%),双眼视野缺损评定应为三级,(2022)临鉴字第042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评定错误!
还我公道:
我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申请重新鉴定,李君法官至今没同意。2023年2月1号上午庭审李君法官说我不同意该鉴定意见,一审为什么做为证据提交?一审鉴定机构是一审被告提议,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的,不是公开摇号选择的!并不是本人联系鉴定机构鉴定的!且相互同属医联共同体关系,公正遭质疑?2022年7月21号收到鉴定意见,7月25号立即提出“鉴定异议及重新鉴定申请,8月24号收到回复,下午立即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退还15814.5司法鉴定费及重新鉴定申请,然而8月31号开庭鉴定人却没依法到庭,我再次申请重新鉴定。李霞法官既不严格依法责令其退款也不同意我重新司法鉴定,是李霞法官错误认可该鉴定意见,本人自始至终扎根没认可该鉴定意见!更没一审做为证据提交!莫名其妙!空穴来风!
2023年2月1号上午庭审获得了两个实事:1;激光医生孙斌终于承认双眼没出血的好好视网膜他打了激光。(2021年11月9号,武汉同济医院医生告知我两眼没出血的部位怎么也打了激光打死呢?我给太和医院门诊反映后,眼科女领导带我去找孙斌质证,孙斌当时不认帐,大声吼道:“我打的好好的,哪里打坏了?!”)2;孙斌终于承认打激光的作用不是止血的,是防止新生血管的。(我问了很多医生,都说打激光的作用是防止新生血管,不是止血。而我视网膜扎根无新生血管,令人深思?A:2021年4月1号下午,没打激光前护士怎么错误告知我象电焊一样把出血点焊住?B:打了七次激光,我问孙斌十多次血止住了吗?他都说止住了,凝固了,结果检查血不仅没止住,反而创伤面增大,血越流越多,至今都在流血。既然打激光不是止血,为什么告知我血止住了,凝固了?为什么当时不告知我打激光不是止血的?)这不是欺骗我吗?打激光时我多次询问孙斌医生,并托熟人问孙斌:“右眼有什么东西遮挡?”孙斌不告知我和我的熟人:“手术治疗方案?双眼没出血的部位也打了激光,右眼做了全视网膜光凝,弃车保帅治疗,暗功能适应降底,晚上阴天成暗影,丧失周围视力,视野缩小,激光部位永久丧失视功能,及激光优缺点和风险等”,欺骗我让我配个眼镜等一至三个月恢复。此事庭审中我问孙斌为什么不告诉我和我的熟人,欺骗我呢?孙斌对此不正面回答,绕圈子说同仁医院打激光的事。我代理人让其回答我的问题,孙斌仍不正面回答,绕圈子讲别的。综述获得:这说明了什么?这不仅仅是医疗过错,而且还是严重的医疗事故!难道同济医院和协和医院等医院都在说假话?故跪求中央领导:依法责令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迅速立案受理我的案件,依法允许我重新司法鉴定!还我公道!谢谢!
十堰市太和医院:请还我一双明亮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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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3推荐新粉看的采访 有点数不清
我最喜欢的2023暑假期间路演时期的采访
他说:很感动 之前观众比较克制 现在真的非常热情 之前做的努力 不管是等待、宣传 都是值得的[锦鲤附体][锦鲤附体][锦鲤附体][可爱][可爱][可爱]
他说:充实自己的生活一直在等待
他写扎根无圈
他说了很多,我记得他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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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很感动 之前观众比较克制 现在真的非常热情 之前做的努力 不管是等待、宣传 都是值得的[锦鲤附体][锦鲤附体][锦鲤附体][可爱][可爱][可爱]
他说:充实自己的生活一直在等待
他写扎根无圈
他说了很多,我记得他的坚持
十堰太和医院:请还我一双明亮的双眼!
十堰市太和医院的医技在我心目中一直很优秀,可没想到此事令我终身痛苦!生不如死!
实事起因:
2021年1月30号上午,因我長期有糖尿病,遵照医嘱,我到十堰市太和医院挂眼科专家号就诊,做健康体检。当时测双眼视力为1点,眼压正常,眼底照相提示:视网膜有散在小片状出血灶。刘越峰医生讲严重的很,让我预约做造影,做完造影后,造影师项勇刚立即给刘越峰打电话洰报我的造影结果,打完电话后说:“刘越峰医生让我到眼科三楼打激光”。当时我视力正常,不想打激光,护士讲不打眼都要瞎!我很害怕眼瞎,托熟人问太和医院眼科激光医生孙斌,并把病情检测结果告知了他,孙斌说:“晚打不如早打,血出多了要失明!”无奈我才同意预约打激光。当时孙斌和护士并没告知我和我的熟人打激光的危害性,优缺点,弃车保帅治疗方法。如果当时告知我,我百分之百不会去预约打激光。2021年4月1号下午预约期到,我到眼科三楼办公室打激光,我主动问护士怎么打激光?护士讲象电焊一样把出血点焊住,说完后让我签字,没让我看,之后说不是百分之百的,有风险的!我问什么风险,她没讲。并说打五次激光。(其它什么都没讲。)打到第四次,我眼模糊的很,右眼有什么东西遮挡,我多次给激光医生孙斌讲,医生并没有告知我手术治疗方案,激光对视力有损伤,危害性等,隐情不报,继续让我打激光。五次激光打完后,眼模糊的特别厉害,我给孙医生讲,他让我等一个月恢复。一个月到后,到眼科眼底照相双眼仍然在出血,测视力:左眼1点,右眼0.8,视力降了。(我问孙斌视力怎么降呢?越来越模糊等,他一会说我眼有白内障,一会又说我眼老花了,我说:别的医生怎么没讲我眼有白内障呢?老花了?孙斌讲他们的仪器检测不到,只有我这个仪器才能看到。我到武汉协和医院及同济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协和医院,等医院检测,医生讲我眼没有白内障,更没老花。骗人!)孙医生让我再做造影,造影做完后,孙医生让我再补打两次激光。当时眼胀疼,干的很,见光流泪,孙斌医生只给我开了一点眼药水和和血明目片,让我等一至三个月恢复。截止目前左眼共打五次,右眼共打2次。
真相大白:
11月9号我到武汉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看眼病,医生讲你这到三期了吗?我2021年2月2号的造影报告提示:非增生期,指的是没有新生血管。糖尿病眼底出血分为六期,到了三期,增生期,有新生血管出现,或即将产生新生血管的时候,在血糖控制平稳的时候才是打激光的最佳时机,没到三期属观察期,只能保守治疗(降糖),药物治疗,(吃活血化瘀的药。)并说右眼一大圈没出血的地方好好的视网膜怎么也打了激光打死呢?难道都出血呢?右眼只有小小的五个出血点却沒有打激光,右眼打了五次,次数太多。左眼有一处没出血的视网膜也打了激光,另一处有两个针尖大的出血点,打激光损伤视网膜面积过大,治疗合理吗?
医务人员没履行打激光损伤部分视力,弃车保帅治疗告知义务,隐瞒实事欺骗我,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没经我同意,且把我右眼一大圈,左眼一处没出血的好好视网膜打上了激光致残,丧失了周围视力,晚上成了暗影,昏暗,暗光下伴有眩光,左眼打了两个大疤,没有视力,造成我视力缺损,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双眼仍在流血,还至今留下后遗症,双眼胀痛,见光流泪,干眼,视物模糊。长期吃药,断药即疼。
啼笑皆非:
2022年2月,我到法院起诉申请鉴定5个项目,鉴定机构收了我5个项目15814.5元司法鉴定费,却只鉴定了3.5个项目,前面实事认定部分:写双眼视野伤残八级,最后意见栏只写右眼视野伤残八级,等级超低,没左眼,我诉的双眼,而鉴定意见书上却写我诉的右眼,这明显依据不足!参与度%45一%55不合理,后期治疗费没有评定。
鄂武大中南医院鉴(2022)临鉴字第042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评定八级伤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5.8.2.8规定: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视野有效值≤4%(直径≤5°)。而该鉴定意见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检测结论明确我的右眼视野有效值3%,左眼视野有效值为4%,我双眼均符合八级伤残标准。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3.2.3规定,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视野有效值≤4%(直径≤5%),双眼视野缺损评定应为三级,(2022)临鉴字第042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评定错误!
还我公道:
我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申请重新鉴定,李君法官至今没同意。2023年2月1号上午庭审李君法官说我不同意该鉴定意见,一审为什么做为证据提交?一审鉴定机构是一审被告提议,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的,不是公开摇号选择的!并不是本人联系鉴定机构鉴定的!且相互同属医联共同体关系,公正遭质疑?2022年7月21号收到鉴定意见,7月25号立即提出“鉴定异议及重新鉴定申请,8月24号收到回复,下午立即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退还15814.5司法鉴定费及重新鉴定申请,然而8月31号开庭鉴定人却没依法到庭,我再次申请重新鉴定。李霞法官既不严格依法责令其退款也不同意我重新司法鉴定,是李霞法官错误认可该鉴定意见,本人自始至终扎根没认可该鉴定意见!更没一审做为证据提交!莫名其妙!空穴来风!
2023年2月1号上午庭审获得了两个实事:1;激光医生孙斌终于承认双眼没出血的好好视网膜他打了激光。(2021年11月9号,武汉同济医院医生告知我两眼没出血的部位怎么也打了激光打死呢?我给太和医院门诊反映后,眼科女领导带我去找孙斌质证,孙斌当时不认帐,大声吼道:“我打的好好的,哪里打坏了?!”)2;孙斌终于承认打激光的作用不是止血的,是防止新生血管的。(我问了很多医生,都说打激光的作用是防止新生血管,不是止血。而我视网膜扎根无新生血管,令人深思?A:2021年4月1号下午,没打激光前护士怎么错误告知我象电焊一样把出血点焊住?B:打了七次激光,我问孙斌十多次血止住了吗?他都说止住了,凝固了,结果检查血不仅没止住,反而创伤面增大,血越流越多,至今都在流血。既然打激光不是止血,为什么告知我血止住了,凝固了?为什么当时不告知我打激光不是止血的?)这不是欺骗我吗?打激光时我多次询问孙斌医生,并托熟人问孙斌:“右眼有什么东西遮挡?”孙斌不告知我和我的熟人:“手术治疗方案?双眼没出血的部位也打了激光,右眼做了全视网膜光凝,弃车保帅治疗,暗功能适应降底,晚上阴天成暗影,丧失周围视力,视野缩小,激光部位永久丧失视功能,及激光优缺点和风险等”,欺骗我让我配个眼镜等一至三个月恢复。此事庭审中我问孙斌为什么不告诉我和我的熟人,欺骗我呢?孙斌对此不正面回答,绕圈子说同仁医院打激光的事。我代理人让其回答我的问题,孙斌仍不正面回答,绕圈子讲别的。综述获得:这说明了什么?这不仅仅是医疗过错,而且还是严重的医疗事故!难道同济医院和协和医院等医院都在说假话?故跪求中央领导:依法责令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迅速立案受理我的案件,依法允许我重新司法鉴定!还我公道!谢谢!
十堰市太和医院:请还我一双明亮的双眼!
十堰市太和医院的医技在我心目中一直很优秀,可没想到此事令我终身痛苦!生不如死!
实事起因:
2021年1月30号上午,因我長期有糖尿病,遵照医嘱,我到十堰市太和医院挂眼科专家号就诊,做健康体检。当时测双眼视力为1点,眼压正常,眼底照相提示:视网膜有散在小片状出血灶。刘越峰医生讲严重的很,让我预约做造影,做完造影后,造影师项勇刚立即给刘越峰打电话洰报我的造影结果,打完电话后说:“刘越峰医生让我到眼科三楼打激光”。当时我视力正常,不想打激光,护士讲不打眼都要瞎!我很害怕眼瞎,托熟人问太和医院眼科激光医生孙斌,并把病情检测结果告知了他,孙斌说:“晚打不如早打,血出多了要失明!”无奈我才同意预约打激光。当时孙斌和护士并没告知我和我的熟人打激光的危害性,优缺点,弃车保帅治疗方法。如果当时告知我,我百分之百不会去预约打激光。2021年4月1号下午预约期到,我到眼科三楼办公室打激光,我主动问护士怎么打激光?护士讲象电焊一样把出血点焊住,说完后让我签字,没让我看,之后说不是百分之百的,有风险的!我问什么风险,她没讲。并说打五次激光。(其它什么都没讲。)打到第四次,我眼模糊的很,右眼有什么东西遮挡,我多次给激光医生孙斌讲,医生并没有告知我手术治疗方案,激光对视力有损伤,危害性等,隐情不报,继续让我打激光。五次激光打完后,眼模糊的特别厉害,我给孙医生讲,他让我等一个月恢复。一个月到后,到眼科眼底照相双眼仍然在出血,测视力:左眼1点,右眼0.8,视力降了。(我问孙斌视力怎么降呢?越来越模糊等,他一会说我眼有白内障,一会又说我眼老花了,我说:别的医生怎么没讲我眼有白内障呢?老花了?孙斌讲他们的仪器检测不到,只有我这个仪器才能看到。我到武汉协和医院及同济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协和医院,等医院检测,医生讲我眼没有白内障,更没老花。骗人!)孙医生让我再做造影,造影做完后,孙医生让我再补打两次激光。当时眼胀疼,干的很,见光流泪,孙斌医生只给我开了一点眼药水和和血明目片,让我等一至三个月恢复。截止目前左眼共打五次,右眼共打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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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号我到武汉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看眼病,医生讲你这到三期了吗?我2021年2月2号的造影报告提示:非增生期,指的是没有新生血管。糖尿病眼底出血分为六期,到了三期,增生期,有新生血管出现,或即将产生新生血管的时候,在血糖控制平稳的时候才是打激光的最佳时机,没到三期属观察期,只能保守治疗(降糖),药物治疗,(吃活血化瘀的药。)并说右眼一大圈没出血的地方好好的视网膜怎么也打了激光打死呢?难道都出血呢?右眼只有小小的五个出血点却沒有打激光,右眼打了五次,次数太多。左眼有一处没出血的视网膜也打了激光,另一处有两个针尖大的出血点,打激光损伤视网膜面积过大,治疗合理吗?
医务人员没履行打激光损伤部分视力,弃车保帅治疗告知义务,隐瞒实事欺骗我,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没经我同意,且把我右眼一大圈,左眼一处没出血的好好视网膜打上了激光致残,丧失了周围视力,晚上成了暗影,昏暗,暗光下伴有眩光,左眼打了两个大疤,没有视力,造成我视力缺损,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双眼仍在流血,还至今留下后遗症,双眼胀痛,见光流泪,干眼,视物模糊。长期吃药,断药即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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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我到法院起诉申请鉴定5个项目,鉴定机构收了我5个项目15814.5元司法鉴定费,却只鉴定了3.5个项目,前面实事认定部分:写双眼视野伤残八级,最后意见栏只写右眼视野伤残八级,等级超低,没左眼,我诉的双眼,而鉴定意见书上却写我诉的右眼,这明显依据不足!参与度%45一%55不合理,后期治疗费没有评定。
鄂武大中南医院鉴(2022)临鉴字第042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评定八级伤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5.8.2.8规定: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视野有效值≤4%(直径≤5°)。而该鉴定意见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检测结论明确我的右眼视野有效值3%,左眼视野有效值为4%,我双眼均符合八级伤残标准。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3.2.3规定,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视野有效值≤4%(直径≤5%),双眼视野缺损评定应为三级,(2022)临鉴字第042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评定错误!
还我公道:
我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申请重新鉴定,李君法官至今没同意。2023年2月1号上午庭审李君法官说我不同意该鉴定意见,一审为什么做为证据提交?一审鉴定机构是一审被告提议,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的,不是公开摇号选择的!并不是本人联系鉴定机构鉴定的!且相互同属医联共同体关系,公正遭质疑?2022年7月21号收到鉴定意见,7月25号立即提出“鉴定异议及重新鉴定申请,8月24号收到回复,下午立即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退还15814.5司法鉴定费及重新鉴定申请,然而8月31号开庭鉴定人却没依法到庭,我再次申请重新鉴定。李霞法官既不严格依法责令其退款也不同意我重新司法鉴定,是李霞法官错误认可该鉴定意见,本人自始至终扎根没认可该鉴定意见!更没一审做为证据提交!莫名其妙!空穴来风!
2023年2月1号上午庭审获得了两个实事:1;激光医生孙斌终于承认双眼没出血的好好视网膜他打了激光。(2021年11月9号,武汉同济医院医生告知我两眼没出血的部位怎么也打了激光打死呢?我给太和医院门诊反映后,眼科女领导带我去找孙斌质证,孙斌当时不认帐,大声吼道:“我打的好好的,哪里打坏了?!”)2;孙斌终于承认打激光的作用不是止血的,是防止新生血管的。(我问了很多医生,都说打激光的作用是防止新生血管,不是止血。而我视网膜扎根无新生血管,令人深思?A:2021年4月1号下午,没打激光前护士怎么错误告知我象电焊一样把出血点焊住?B:打了七次激光,我问孙斌十多次血止住了吗?他都说止住了,凝固了,结果检查血不仅没止住,反而创伤面增大,血越流越多,至今都在流血。既然打激光不是止血,为什么告知我血止住了,凝固了?为什么当时不告知我打激光不是止血的?)这不是欺骗我吗?打激光时我多次询问孙斌医生,并托熟人问孙斌:“右眼有什么东西遮挡?”孙斌不告知我和我的熟人:“手术治疗方案?双眼没出血的部位也打了激光,右眼做了全视网膜光凝,弃车保帅治疗,暗功能适应降底,晚上阴天成暗影,丧失周围视力,视野缩小,激光部位永久丧失视功能,及激光优缺点和风险等”,欺骗我让我配个眼镜等一至三个月恢复。此事庭审中我问孙斌为什么不告诉我和我的熟人,欺骗我呢?孙斌对此不正面回答,绕圈子说同仁医院打激光的事。我代理人让其回答我的问题,孙斌仍不正面回答,绕圈子讲别的。综述获得:这说明了什么?这不仅仅是医疗过错,而且还是严重的医疗事故!难道同济医院和协和医院等医院都在说假话?故跪求中央领导:依法责令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迅速立案受理我的案件,依法允许我重新司法鉴定!还我公道!谢谢!
十堰市太和医院:请还我一双明亮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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