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王蒙西郊草堂图》,元代,王蒙,纵97厘米 ,横27.2厘米,现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
图中绘秋天平远景色。近岸草堂、竹篱掩映于树丛之中,岸边系舟,主人与妻子在屋中各行其是。院后湖面空阔,水波不兴,仅露一段岸角丛树,远山一带,渐远渐淡,没入天际。构图、用笔均较简洁,表现出了江南水乡秋季明净寥落的景色特征。
深秋茂密的林阴下有茅舍数座,一老翁坐室内案旁读书,旁屋内二仕女侍读。门前清溪潺潺,小船停泊。屋后平湖汀渚,一叶轻舟载客行于湖心,打破了画面的沉寂。远方群山烟林,意境清幽。全图笔墨工细秀逸,构图新颖,为王蒙山水画优秀之作。
幅左上自识“黄鹤山人王蒙叔明为写西郊草堂图”,下钤“黄鹤山人”白文方印。该幅远钤有“蕉林居士”、“泽山珍藏”、“筠阴居士”等鉴藏印多方。曾经清梁清标等收藏。《吴氏书画记》著录。 #古画# #山水画#
图中绘秋天平远景色。近岸草堂、竹篱掩映于树丛之中,岸边系舟,主人与妻子在屋中各行其是。院后湖面空阔,水波不兴,仅露一段岸角丛树,远山一带,渐远渐淡,没入天际。构图、用笔均较简洁,表现出了江南水乡秋季明净寥落的景色特征。
深秋茂密的林阴下有茅舍数座,一老翁坐室内案旁读书,旁屋内二仕女侍读。门前清溪潺潺,小船停泊。屋后平湖汀渚,一叶轻舟载客行于湖心,打破了画面的沉寂。远方群山烟林,意境清幽。全图笔墨工细秀逸,构图新颖,为王蒙山水画优秀之作。
幅左上自识“黄鹤山人王蒙叔明为写西郊草堂图”,下钤“黄鹤山人”白文方印。该幅远钤有“蕉林居士”、“泽山珍藏”、“筠阴居士”等鉴藏印多方。曾经清梁清标等收藏。《吴氏书画记》著录。 #古画# #山水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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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从低风险地区返乡的人员,是否需要核酸检测报告,应该由国家疫情防控中心作出统一规定,不能任由各个地方政府作出五花八门的不同规定。在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方面,应该政令统一,不能各行其是,政出八门,让老百姓无所适从!
对于从低风险地区返乡的人员,是否需要核酸检测报告,应该由国家疫情防控中心作出统一规定,不能任由各个地方政府作出五花八门的不同规定。在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方面,应该政令统一,不能各行其是,政出八门,让老百姓无所适从!
[小视角大民生]
斑马线岂能如此设置
此等斑马线没置如此荒谬,并非个例,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这种设置法,让人走还是不走?走吧,不方便,又踩踏绿化带;不走吧,又违犯交通规则;让人犯难,令人啼笑皆非、进退两难。
这种连傻子都能看明白、看得懂的不合理设置,为何建设者还要如此画呢?
按图索骥,各行其是,干完完事,有谁考虑从实际出发、便于利民呢?以人为本的思想淡化之极,事至今日,还存在这种低级的问题,真是不可思议。
建设者,只管建,致于管理者如何管?使用者能否好用?那就悉听尊便了。这表面上看,是工作脱离实际、机械化做事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问题,但实质上是对工作、对人民不负责任的态度和行为,说严重一点是失职甚至是犯罪。
斑马线设置不合理,看似是一个施工设计和建设的技术问题,深层次探究实则是一个法律问题。一方面踩踏绿化带是一种破坏行为,另一方面如果不走斑马线造成交通事故你是要负责任的。这种由设置不理导致的违法问题,转嫁到行人身上承担责任,显然是很荒唐的,也是天理不容的,但一旦有交通事故发生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行人只要不走斑马线,你再无辜,这个黑锅都是背定了。
一条线一画,不管是谁画的,也不管合理不合理、合格不合格、合规不合规,一旦落地,便产生了法定效应,总感觉这里面有点问题需探究:划线者能代表法吗?画错了或者不合理由谁负责、负什么样的责,等等,都需要厘清,否则,看似是有规距,实则是成了欺负弱者的武器,玷污了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尊严。
法者法也,罚者法也。施法、执法、守法之间冲突造成的问题,应该由谁来负责任?承建者和行业主管部门难辞其咎,应该建立问题追溯和责任倒逼机制,凡属于让法律赋予的权力落地不合理造成问题或事故的,应由实施者承担责任,不应该让无辜者代罪,以杜绝此类问题的存在。
斑马线岂能如此设置
此等斑马线没置如此荒谬,并非个例,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这种设置法,让人走还是不走?走吧,不方便,又踩踏绿化带;不走吧,又违犯交通规则;让人犯难,令人啼笑皆非、进退两难。
这种连傻子都能看明白、看得懂的不合理设置,为何建设者还要如此画呢?
按图索骥,各行其是,干完完事,有谁考虑从实际出发、便于利民呢?以人为本的思想淡化之极,事至今日,还存在这种低级的问题,真是不可思议。
建设者,只管建,致于管理者如何管?使用者能否好用?那就悉听尊便了。这表面上看,是工作脱离实际、机械化做事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问题,但实质上是对工作、对人民不负责任的态度和行为,说严重一点是失职甚至是犯罪。
斑马线设置不合理,看似是一个施工设计和建设的技术问题,深层次探究实则是一个法律问题。一方面踩踏绿化带是一种破坏行为,另一方面如果不走斑马线造成交通事故你是要负责任的。这种由设置不理导致的违法问题,转嫁到行人身上承担责任,显然是很荒唐的,也是天理不容的,但一旦有交通事故发生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行人只要不走斑马线,你再无辜,这个黑锅都是背定了。
一条线一画,不管是谁画的,也不管合理不合理、合格不合格、合规不合规,一旦落地,便产生了法定效应,总感觉这里面有点问题需探究:划线者能代表法吗?画错了或者不合理由谁负责、负什么样的责,等等,都需要厘清,否则,看似是有规距,实则是成了欺负弱者的武器,玷污了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尊严。
法者法也,罚者法也。施法、执法、守法之间冲突造成的问题,应该由谁来负责任?承建者和行业主管部门难辞其咎,应该建立问题追溯和责任倒逼机制,凡属于让法律赋予的权力落地不合理造成问题或事故的,应由实施者承担责任,不应该让无辜者代罪,以杜绝此类问题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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