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保在身边,保障权益防风险
——招商信诺青岛中心支公司走进农村
为提升农民群体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识,2023年3月9日,招商信诺青岛中心支公司消保宣教小分队走进龙山街道胡格庄村,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宣讲团成员与村民“零距离”沟通、“面对面”讲解。在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反洗钱、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折页的同时,还现场解答农民朋友的问题,帮助大家了解自身权益,提高维权意识,避免受到消费欺诈和侵权行为的侵害。
走进农村,开展贴民心、接地气的宣传活动,本次活动有效的提升了村民的金融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加深了广大群众对金融基础知识、金融惠民利民政策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理解。我们将继续努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大家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安全的金融消费环境。
——招商信诺青岛中心支公司走进农村
为提升农民群体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识,2023年3月9日,招商信诺青岛中心支公司消保宣教小分队走进龙山街道胡格庄村,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宣讲团成员与村民“零距离”沟通、“面对面”讲解。在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反洗钱、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折页的同时,还现场解答农民朋友的问题,帮助大家了解自身权益,提高维权意识,避免受到消费欺诈和侵权行为的侵害。
走进农村,开展贴民心、接地气的宣传活动,本次活动有效的提升了村民的金融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加深了广大群众对金融基础知识、金融惠民利民政策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理解。我们将继续努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大家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安全的金融消费环境。
诉前保全不是梦!最高法发布最新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办理诉前保全案件工作的意见
法〔2024〕42号
第三条 对申请人提出的诉前保全申请,被保全财产(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得以诉前保全不方便实施、起诉登记立案方可申请诉讼保全等为由拒绝受理。
第四条 申请人线下提交的诉前保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补正。申请人补正的,人民法院必须在收到补正材料之时起四十八小时内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申请人在非工作时间通过线上提交诉前保全材料的,人民法院自收到诉前保全申请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之时起计算期间。
第十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情况紧急:
(一)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行为;
(二)有抽逃资金等逃避债务履行的行为;
(三)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四)丧失商业信誉;
(五)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对下列财产,人民法院不得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一)被申请人及其所扶养和抚育家属生活所必需的生活、教育、医疗等物品和费用;
(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但法律另有规定以及起诉请求支付该专用账户对应项目的农民工工资的除外;
(三)金融机构交存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
(四)信托财产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
(五)社会保险机构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账户;
(六)证券经营机构、期货经纪机构的交易保证金,信用证开证保证金、独立保函保证金,但失去保证金用途的除外;
(七)工会等社团组织专项经费;
(八)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债务人财产;
(九)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十)用于防控、应急、救援等承担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任务的财产;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优化考核指标,探索建立以诉前保全实施率、保全成功率、纠纷化解率、执行到位率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激励机制,引导干警依法准确适用诉前保全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诉前保全##法律##法律实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办理诉前保全案件工作的意见
法〔2024〕42号
第三条 对申请人提出的诉前保全申请,被保全财产(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得以诉前保全不方便实施、起诉登记立案方可申请诉讼保全等为由拒绝受理。
第四条 申请人线下提交的诉前保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补正。申请人补正的,人民法院必须在收到补正材料之时起四十八小时内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申请人在非工作时间通过线上提交诉前保全材料的,人民法院自收到诉前保全申请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之时起计算期间。
第十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情况紧急:
(一)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行为;
(二)有抽逃资金等逃避债务履行的行为;
(三)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四)丧失商业信誉;
(五)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对下列财产,人民法院不得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一)被申请人及其所扶养和抚育家属生活所必需的生活、教育、医疗等物品和费用;
(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但法律另有规定以及起诉请求支付该专用账户对应项目的农民工工资的除外;
(三)金融机构交存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
(四)信托财产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
(五)社会保险机构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账户;
(六)证券经营机构、期货经纪机构的交易保证金,信用证开证保证金、独立保函保证金,但失去保证金用途的除外;
(七)工会等社团组织专项经费;
(八)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债务人财产;
(九)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十)用于防控、应急、救援等承担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任务的财产;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优化考核指标,探索建立以诉前保全实施率、保全成功率、纠纷化解率、执行到位率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激励机制,引导干警依法准确适用诉前保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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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实施“四项措施”扎实做好春耕备播农资供应工作】为了确保市域内农资价格稳定、供应齐全、质量精好,确保春季农业生产顺利开展,助力乡村振兴。长垣市供销社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开展为农服务工作,做好春耕备播农资保供稳价。
一、强化责任,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召开农资稳供保价工作会议,推进农资稳供保价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机制,将春耕备播任务明确落实到人,保障2024年农业生产春耕备播工作有效进行。
二、摸清市场,做好市场农资供需。对市域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摸排调查,全面掌握市场需求高的农药、化肥库存变化情况,保障农户春耕用肥、用药、用种子需求;与化肥厂家建立化肥储备协议,保障春耕化肥量足。市社及时与化肥厂家联系,了解厂家营销政策,摸清化肥价格趋势,确保淡季低价采,旺季平价供,减轻农户化肥购买难和购买不足等问题。
三、组织力量,全力保证农资货源。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保障农业生产采购资金供给,确保春耕化肥的储备;多渠道进行农资货源储备。尤其增加有机肥、尿素、磷肥等产品供应;并且时时监测,全面掌握市场销售和储备情况;加强与农资生产企业、农产经营主体的对接,掌握市场需求。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以大数据、新业态为依托提升农资供应能力,有效保障农资市场供应。
四、强化实效,提升为农服务质量。创新工作方法,推出新型服务模式。以“长垣助农服务”电子商务平台为基础,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彰显主责主业,拓展服务范围。在“长垣供销农资”抖音号上逐步完善小麦种植方法、病虫害情况识别、专家咨询解答等方法,提供农业技术支持和平台化服务保障。
2024年以来春耕备播农资供应比较齐全,其中化肥进货3000吨,储备1200吨,销售1800吨;种子进货5万斤,储备3万斤,销售2万斤;农药进货200余件,储备150余件,销售50余件,切实保证农民群众的物资需求,保证市场持续稳定。
下一步,市供销社将继续发挥网络流通服务优势,坚决扛起保障春耕农资供应的使命职责,守好为农服务阵地,真抓实干,为我市春耕备播贡献供销力量。
一、强化责任,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召开农资稳供保价工作会议,推进农资稳供保价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机制,将春耕备播任务明确落实到人,保障2024年农业生产春耕备播工作有效进行。
二、摸清市场,做好市场农资供需。对市域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摸排调查,全面掌握市场需求高的农药、化肥库存变化情况,保障农户春耕用肥、用药、用种子需求;与化肥厂家建立化肥储备协议,保障春耕化肥量足。市社及时与化肥厂家联系,了解厂家营销政策,摸清化肥价格趋势,确保淡季低价采,旺季平价供,减轻农户化肥购买难和购买不足等问题。
三、组织力量,全力保证农资货源。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保障农业生产采购资金供给,确保春耕化肥的储备;多渠道进行农资货源储备。尤其增加有机肥、尿素、磷肥等产品供应;并且时时监测,全面掌握市场销售和储备情况;加强与农资生产企业、农产经营主体的对接,掌握市场需求。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以大数据、新业态为依托提升农资供应能力,有效保障农资市场供应。
四、强化实效,提升为农服务质量。创新工作方法,推出新型服务模式。以“长垣助农服务”电子商务平台为基础,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彰显主责主业,拓展服务范围。在“长垣供销农资”抖音号上逐步完善小麦种植方法、病虫害情况识别、专家咨询解答等方法,提供农业技术支持和平台化服务保障。
2024年以来春耕备播农资供应比较齐全,其中化肥进货3000吨,储备1200吨,销售1800吨;种子进货5万斤,储备3万斤,销售2万斤;农药进货200余件,储备150余件,销售50余件,切实保证农民群众的物资需求,保证市场持续稳定。
下一步,市供销社将继续发挥网络流通服务优势,坚决扛起保障春耕农资供应的使命职责,守好为农服务阵地,真抓实干,为我市春耕备播贡献供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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