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集完整版大结局)《李韵笙云赫》李韵笙 云赫小说全文阅读笔趣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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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李韵笙云赫》李韵笙 云赫
主角:《李韵笙云赫》李韵笙 云赫
部分文段阅读:
云赫是疯了吗?
但对上云赫不以为意的双眸,李韵笙陡然明白过来。
“你要混淆皇室血脉?”
可云赫答非所问:“只差陛下的玉玺了。”
玉玺被李韵笙锁在了一个只有她能打开的机关里。
若强行打开,盒子里的东西会在瞬间自毁。
李韵笙脑海中那根弦紧绷到极致,恨意在心里胸腔里搅动地五脏六腑都疼。
她闭上发红的眼眸:“你走吧,我不会盖的。”
“没有朕的承认,你们永远都只能顶着乱臣贼子的名号。”
云赫声音凉薄起来:“八大世家联合起来,为了这一天早已准备了近百年,李氏皇朝覆灭已成定局。”
“将绾绾请来!”
随着他话音落下,太监匆忙退了出去。
很快,林绾绾来了,带着一个小小的盒子:“赫郎,你要的东西我带来了。”
说着,她打开盒子,一条浑身毛刺的肉虫蠕动着。
“只要让蛊虫钻入她的血肉,就能短暂控制她的行为。”
李韵笙心神俱骇,却无处可逃。
只能眼睁睁看着林绾绾扯开她肩头的衣服,将那蛊虫放过去。
一凑近之前留下的伤口,那蛊虫便迫不及待往血肉里钻。
霎时,钻心刻骨的痛意传来。
李韵笙脸上血色褪去,额尖背后满是冷汗。
脑子里除了痛,已经没有别的念头,甚至痛到恨不得去死。
随着铃铛声响起,李韵笙不受控制地起身。
意识明明清醒着,可她却无法阻止自己。
她眼睁睁看着自己打开盒子,拿出玉玺。
她整个人都抗拒到发抖,在心里大声尖叫着。
李韵笙,不要,不要……
可等铃铛声停止,那圣旨上已盖上了印章。
玉玺也到了云赫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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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李韵笙云赫》李韵笙 云赫
主角:《李韵笙云赫》李韵笙 云赫
部分文段阅读:
云赫是疯了吗?
但对上云赫不以为意的双眸,李韵笙陡然明白过来。
“你要混淆皇室血脉?”
可云赫答非所问:“只差陛下的玉玺了。”
玉玺被李韵笙锁在了一个只有她能打开的机关里。
若强行打开,盒子里的东西会在瞬间自毁。
李韵笙脑海中那根弦紧绷到极致,恨意在心里胸腔里搅动地五脏六腑都疼。
她闭上发红的眼眸:“你走吧,我不会盖的。”
“没有朕的承认,你们永远都只能顶着乱臣贼子的名号。”
云赫声音凉薄起来:“八大世家联合起来,为了这一天早已准备了近百年,李氏皇朝覆灭已成定局。”
“将绾绾请来!”
随着他话音落下,太监匆忙退了出去。
很快,林绾绾来了,带着一个小小的盒子:“赫郎,你要的东西我带来了。”
说着,她打开盒子,一条浑身毛刺的肉虫蠕动着。
“只要让蛊虫钻入她的血肉,就能短暂控制她的行为。”
李韵笙心神俱骇,却无处可逃。
只能眼睁睁看着林绾绾扯开她肩头的衣服,将那蛊虫放过去。
一凑近之前留下的伤口,那蛊虫便迫不及待往血肉里钻。
霎时,钻心刻骨的痛意传来。
李韵笙脸上血色褪去,额尖背后满是冷汗。
脑子里除了痛,已经没有别的念头,甚至痛到恨不得去死。
随着铃铛声响起,李韵笙不受控制地起身。
意识明明清醒着,可她却无法阻止自己。
她眼睁睁看着自己打开盒子,拿出玉玺。
她整个人都抗拒到发抖,在心里大声尖叫着。
李韵笙,不要,不要……
可等铃铛声停止,那圣旨上已盖上了印章。
玉玺也到了云赫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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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畏上将》沈皓最新章节无广告阅读94QLnw
❗书名主角:《无畏上将》沈皓
❗书名主角:《无畏上将》沈皓
(荃芠✙➤FFD1922)
❗非原文:
是我们沐家欠他的,他便是想要我的命,我也会给他的。”
楚连城有些震怒:“你祖上做的错事同你有什么关系?”
沈云曦低下头道:“楚大哥,这是我们沐家的事情,你就不要管了。”
楚连城心里堵得慌,他深吸了一口气,没回她这话,而是道:“我去给你拿吃的。”
他起身走了出去,迎面就看见提着食盒的巫玄夜站在外面。
楚连城愣了一下,有些警惕的看着他。
然而巫玄夜却没理会他,径自提着食盒越过他,朝着房间走去了。
房门关上,隔绝了楚连城的视线。
不知为何,他觉得在这个男人面前,他抬不起头。
许是这男人的气场太过强大,总之,他讨厌他!
一千五百零四替身
巫玄夜进了房间,就见沈云曦拥着被子坐在床上,她那一头青丝铺泄在后,衬得她小脸越发的苍白。
记忆中,他也见过温浅生病的样子,那时候他偷偷的去看她,才知道平日里坚强开朗的姑娘,也有脆弱的一面。
尤其是看着她手上的那些伤,深深的刺痛了他。
从那时起,他就在想,如果可以他想让她逃出去,逃离这宿命。
后来,她真的逃了。
可是得到自由的她,却也丢了性命。
巫玄夜想的太过出神,直到听到沈云曦在叫他:“圣子?”
这个称呼,好似一根刺扎到了他的心里,让他清醒了过来。
他将食盒放在桌上,冷冷的声音道:“不要叫我圣子。”
沈云曦眨了眨眼睛:“那我应该叫你什么?”
巫玄夜下意识的就想到了温浅对他的称呼。
玄夜哥哥。
他看着沈云曦,眼神有些复杂。
❗书名主角:《无畏上将》沈皓
❗书名主角:《无畏上将》沈皓
(荃芠✙➤FFD1922)
❗非原文:
是我们沐家欠他的,他便是想要我的命,我也会给他的。”
楚连城有些震怒:“你祖上做的错事同你有什么关系?”
沈云曦低下头道:“楚大哥,这是我们沐家的事情,你就不要管了。”
楚连城心里堵得慌,他深吸了一口气,没回她这话,而是道:“我去给你拿吃的。”
他起身走了出去,迎面就看见提着食盒的巫玄夜站在外面。
楚连城愣了一下,有些警惕的看着他。
然而巫玄夜却没理会他,径自提着食盒越过他,朝着房间走去了。
房门关上,隔绝了楚连城的视线。
不知为何,他觉得在这个男人面前,他抬不起头。
许是这男人的气场太过强大,总之,他讨厌他!
一千五百零四替身
巫玄夜进了房间,就见沈云曦拥着被子坐在床上,她那一头青丝铺泄在后,衬得她小脸越发的苍白。
记忆中,他也见过温浅生病的样子,那时候他偷偷的去看她,才知道平日里坚强开朗的姑娘,也有脆弱的一面。
尤其是看着她手上的那些伤,深深的刺痛了他。
从那时起,他就在想,如果可以他想让她逃出去,逃离这宿命。
后来,她真的逃了。
可是得到自由的她,却也丢了性命。
巫玄夜想的太过出神,直到听到沈云曦在叫他:“圣子?”
这个称呼,好似一根刺扎到了他的心里,让他清醒了过来。
他将食盒放在桌上,冷冷的声音道:“不要叫我圣子。”
沈云曦眨了眨眼睛:“那我应该叫你什么?”
巫玄夜下意识的就想到了温浅对他的称呼。
玄夜哥哥。
他看着沈云曦,眼神有些复杂。
#再读围城#
说起此书,通俗印象就是那句广为流传的“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多年前初读,囫囵吞枣,无甚印象,而今再读,也依旧是万千迷惑。
从前粗浅地理解为“这山望着那山高”,一面是单身羡着婚姻的美满,一面是婚后盼着逃离日复一日的柴米油盐和满地鸡毛。正如钱老在书里写道:“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恋爱时,人们急于享受最好的最甜的葡萄,因此结婚后,便只剩越发酸涩的部分了。若按这个理解,那么我的疑惑与杨绛在后记中“作者如果让他们成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所言相同。为什么不让方鸿渐和他热烈爱上的唐晓芙在一起,而是与平淡寡味的孙柔嘉结为夫妇呢?
我思索,“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这个“想”,是真的“想”吗?于我自己而言,答案是“并非”。这次重读,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无关乎情情爱爱,而是写方鸿渐们赴三闾大学途中描写的一段:“向吉安去的路上,他们都恨汽车又笨又慢,把他们跃跃欲前的心也拖累了不能自由,同时又怕到了吉安一场空,愿意这车走下去,走下去,永远在开动,永远不到达,替希望留着一线生机。”时间是线性向前的,却不是均匀的。年轻时,“日子好像过得特别饱满、色彩斑斓,仿佛一条充盈的溪水,顾自欢欣地流淌”,我预想着人到中年,突然发现溪水不知何时变得干涸了,但周围的人总还有着让细流掀起巨浪的幻想,赶着你要向前,要奔腾,那倒不如趁着尚且汩汩,流淌得慢点,再慢点,或者干脆迂回曲折也不错。若必然是“逃出来”的结局,作为前提的“冲进去”未免就失了许多真实性和说服力。
如果说婚姻是必经的,“想进去”便不一定是真的“想”,但这个“想出来”却一定是一种反抗。可是,如果婚姻不是必经的呢?其实它更像一座独立于爱情之外的围城,你可以像方鸿渐一样在迷茫无措时慌忙选择进去,但不要有它能为你遮风挡雨的幻想;你可以带着冒险家的勇气去探索,也或许里面有一座蜂鸣蝶舞的花园,让你乐不思蜀,而你始终保有一切枯萎时毅然离开的清醒和勇气;当然更可以绕开这座迷宫,依然行走在爱情的旷野,风吹又日晒,自由又自在。
此次重读还有一项令我甚为惊讶的,是杨绛自述在钱钟书准备写《围城》时,她非常支持,可当时生活已很省俭,为了丈夫的事业,她兼任女佣的活儿,“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手指”。一代才女如她,也说出“做灶下婢也心甘情愿”。不知他们二位评价起自己的婚姻是不是也如围城?
当然我阅历浅薄,若有朝也进入婚姻(我不能打包票,毕竟“想”或“不想”,和“行”与“不行”还隔着漫长的距离),或许那时三读《围城》,又有不一样的理解。毕竟,不管围城不围城的,好书都是常读常新啊。
#谨记今日感想,留待来日打脸#
说起此书,通俗印象就是那句广为流传的“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多年前初读,囫囵吞枣,无甚印象,而今再读,也依旧是万千迷惑。
从前粗浅地理解为“这山望着那山高”,一面是单身羡着婚姻的美满,一面是婚后盼着逃离日复一日的柴米油盐和满地鸡毛。正如钱老在书里写道:“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恋爱时,人们急于享受最好的最甜的葡萄,因此结婚后,便只剩越发酸涩的部分了。若按这个理解,那么我的疑惑与杨绛在后记中“作者如果让他们成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所言相同。为什么不让方鸿渐和他热烈爱上的唐晓芙在一起,而是与平淡寡味的孙柔嘉结为夫妇呢?
我思索,“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这个“想”,是真的“想”吗?于我自己而言,答案是“并非”。这次重读,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无关乎情情爱爱,而是写方鸿渐们赴三闾大学途中描写的一段:“向吉安去的路上,他们都恨汽车又笨又慢,把他们跃跃欲前的心也拖累了不能自由,同时又怕到了吉安一场空,愿意这车走下去,走下去,永远在开动,永远不到达,替希望留着一线生机。”时间是线性向前的,却不是均匀的。年轻时,“日子好像过得特别饱满、色彩斑斓,仿佛一条充盈的溪水,顾自欢欣地流淌”,我预想着人到中年,突然发现溪水不知何时变得干涸了,但周围的人总还有着让细流掀起巨浪的幻想,赶着你要向前,要奔腾,那倒不如趁着尚且汩汩,流淌得慢点,再慢点,或者干脆迂回曲折也不错。若必然是“逃出来”的结局,作为前提的“冲进去”未免就失了许多真实性和说服力。
如果说婚姻是必经的,“想进去”便不一定是真的“想”,但这个“想出来”却一定是一种反抗。可是,如果婚姻不是必经的呢?其实它更像一座独立于爱情之外的围城,你可以像方鸿渐一样在迷茫无措时慌忙选择进去,但不要有它能为你遮风挡雨的幻想;你可以带着冒险家的勇气去探索,也或许里面有一座蜂鸣蝶舞的花园,让你乐不思蜀,而你始终保有一切枯萎时毅然离开的清醒和勇气;当然更可以绕开这座迷宫,依然行走在爱情的旷野,风吹又日晒,自由又自在。
此次重读还有一项令我甚为惊讶的,是杨绛自述在钱钟书准备写《围城》时,她非常支持,可当时生活已很省俭,为了丈夫的事业,她兼任女佣的活儿,“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手指”。一代才女如她,也说出“做灶下婢也心甘情愿”。不知他们二位评价起自己的婚姻是不是也如围城?
当然我阅历浅薄,若有朝也进入婚姻(我不能打包票,毕竟“想”或“不想”,和“行”与“不行”还隔着漫长的距离),或许那时三读《围城》,又有不一样的理解。毕竟,不管围城不围城的,好书都是常读常新啊。
#谨记今日感想,留待来日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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