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索赔征集中
ST信通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3月19日,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中显示:1、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600289,证券简称:ST信通)于2024年3月14日、3月15日和3月1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若在此之前非经营资金占用情形不能消除或不能对资金占用事项做出相关方认可的妥当安排,经与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沟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不排除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可能性,将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三)款“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所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68,539.94万元,尚未收到相关资金占用的偿付款项,公司控股股东尚无明确具体安排。公司已就因违规为亿阳集团进行担保所导致的已经发生或未来可能会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向亿阳集团进行了补充债权申报,补充申报被确认债权额度为135,646.19万元(暂定,最终数额以相关诉讼实际发生的资金划扣或和解金额进行确认)。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68,539.94万元外,公司还收到汇钱途(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6,169.29万元,公司对判决中确定的付款义务中亿阳集团不能清偿部分的50%承担赔偿责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案(涉案本金4亿元,公司对判决中确定的付款义务中亿阳集团不能清偿部分的50%承担赔偿责任)的二审判决结果及乐赚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9,701.32万元,公司对上海申衡商贸有限公司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赔偿责任)的执行通知书,详情请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承诺自重整执行完毕之日起36个月内回购公司持有其股份,并就相关事项委托阜新银行向公司出具最高额5.56亿元履约保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回购承诺已于2023年12月到期,尚未全部履行;阜新银行保函有效期亦于2023年12月24日期满。
而在此之前,2021年12月29日,亿阳信通因信披违法违规收到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有关情况;2、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证监会正式处罚落地后,遭到了大批投资者索赔。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ST信通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16年1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间买入600289亿阳信通,且在2017年12月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ST信通违规依据:
2017年12月6日,亿阳信通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黑调查字[2017]26号)。
2021年7月27日,亿阳信通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1号)。
2021年12月29日,亿阳信通及相关当事人收到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1号)。
#股民##证劵维权##股票索赔律师##亿阳信通股票索赔#
ST信通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3月19日,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中显示:1、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600289,证券简称:ST信通)于2024年3月14日、3月15日和3月1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若在此之前非经营资金占用情形不能消除或不能对资金占用事项做出相关方认可的妥当安排,经与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沟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不排除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可能性,将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三)款“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所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68,539.94万元,尚未收到相关资金占用的偿付款项,公司控股股东尚无明确具体安排。公司已就因违规为亿阳集团进行担保所导致的已经发生或未来可能会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向亿阳集团进行了补充债权申报,补充申报被确认债权额度为135,646.19万元(暂定,最终数额以相关诉讼实际发生的资金划扣或和解金额进行确认)。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68,539.94万元外,公司还收到汇钱途(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6,169.29万元,公司对判决中确定的付款义务中亿阳集团不能清偿部分的50%承担赔偿责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案(涉案本金4亿元,公司对判决中确定的付款义务中亿阳集团不能清偿部分的50%承担赔偿责任)的二审判决结果及乐赚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9,701.32万元,公司对上海申衡商贸有限公司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赔偿责任)的执行通知书,详情请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承诺自重整执行完毕之日起36个月内回购公司持有其股份,并就相关事项委托阜新银行向公司出具最高额5.56亿元履约保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回购承诺已于2023年12月到期,尚未全部履行;阜新银行保函有效期亦于2023年12月24日期满。
而在此之前,2021年12月29日,亿阳信通因信披违法违规收到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有关情况;2、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证监会正式处罚落地后,遭到了大批投资者索赔。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ST信通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16年1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间买入600289亿阳信通,且在2017年12月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金融证券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ST信通违规依据:
2017年12月6日,亿阳信通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黑调查字[2017]26号)。
2021年7月27日,亿阳信通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1号)。
2021年12月29日,亿阳信通及相关当事人收到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1号)。
#股民##证劵维权##股票索赔律师##亿阳信通股票索赔#
【18座水毁农村公路大中桥梁启动恢复重建,7月31日前完工】记者 刘希阳
随着近日五常市山河镇和平大桥上钻机发出声声轰鸣,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大中桥(18座)2023年水毁恢复重建项目拉开建设帷幕。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大中桥(18座)2023年水毁恢复重建工程,涉及18座桥梁共计1731.72米,其中五常市14座、尚志市3座、海林市1座。桥梁所属道路等级为三、四级公路和等外公路。根据桥梁水毁情况,桥梁将采取重建、维修加固等处理措施。18座桥梁恢复重建工程将于7月31日前完工。
随着近日五常市山河镇和平大桥上钻机发出声声轰鸣,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大中桥(18座)2023年水毁恢复重建项目拉开建设帷幕。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大中桥(18座)2023年水毁恢复重建工程,涉及18座桥梁共计1731.72米,其中五常市14座、尚志市3座、海林市1座。桥梁所属道路等级为三、四级公路和等外公路。根据桥梁水毁情况,桥梁将采取重建、维修加固等处理措施。18座桥梁恢复重建工程将于7月31日前完工。
【“带封”过户,全省首例】日前,记者在齐齐哈尔市甘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该县成功办理一例“带封过户”业务,这在黑龙江省尚属首例。
据介绍,以往“带封”房屋需要过户,须先进行拍卖,还清债务、办理解封后才能进行,耗时长、流程多、环节复杂。为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的便民利企水平,齐齐哈尔市甘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成功开展“带押过户”、“诉源治理”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举措,会同法院、公证处等相关部门经过多方论证,细化和规范“带封过户”的工作流程、适用范围,加大信息共享力度,确保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相关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到位,做到同步推进、一次解决。
在“带封过户”业务办理过程中,甘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参考“带押过户”,引入公证提存,充分发挥预防性司法制度优势,保障资金流动的安全性。同时,他们对系统进行升级,调整业务流程,县法院发挥调解作用,最终快捷、高效、安全地实现“带封过户”。
“经过法院调解,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不动产买受人三方达成和解协议后,买受人将购房款存至公证处资金监管账户。然后,法院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相应材料,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房屋办理转移登记,流程安全便捷,大大提升了‘带封’不动产登记效率。”甘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韩云涛说。
(图为工作人员为群众办理“带封过户”业务)
来源:龙头新闻·黑龙江日报 看齐公众号https://t.cn/A6YDlR9k%2 https://t.cn/R2WxCuO
据介绍,以往“带封”房屋需要过户,须先进行拍卖,还清债务、办理解封后才能进行,耗时长、流程多、环节复杂。为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的便民利企水平,齐齐哈尔市甘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成功开展“带押过户”、“诉源治理”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举措,会同法院、公证处等相关部门经过多方论证,细化和规范“带封过户”的工作流程、适用范围,加大信息共享力度,确保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相关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到位,做到同步推进、一次解决。
在“带封过户”业务办理过程中,甘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参考“带押过户”,引入公证提存,充分发挥预防性司法制度优势,保障资金流动的安全性。同时,他们对系统进行升级,调整业务流程,县法院发挥调解作用,最终快捷、高效、安全地实现“带封过户”。
“经过法院调解,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不动产买受人三方达成和解协议后,买受人将购房款存至公证处资金监管账户。然后,法院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相应材料,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房屋办理转移登记,流程安全便捷,大大提升了‘带封’不动产登记效率。”甘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韩云涛说。
(图为工作人员为群众办理“带封过户”业务)
来源:龙头新闻·黑龙江日报 看齐公众号https://t.cn/A6YDlR9k%2 https://t.cn/R2WxCuO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