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硬核豌豆”张又晨。
要解释一下:X X017号名誉案,针对的是“硬核豌豆”张又晨连续发布二十几条微博,称被她起诉或威胁起诉、写联名信给法院反映情况的人是“网暴团伙”“网络恶势力”“干预司法”。
XX018号一般人格权案,针对的是十月份“硬核豌豆”张又晨发布24条微博声称晏凌羊(使用”伪造国家文书并给晏凌羊计算刑期。
X X017号案,@广州互联网法院 认为她说被她起诉并参与联名的人是“网暴团伙”“黑恶势力”“干预司法”不侵权。但是,根据@上海浦东新区法院 的判决,有网友说了“硬核豌豆”张又晨“碰辞明星”“她没有老公孩子的吗”都被判侵权。
X X018号案,@广州互联网法院 同时认为,“硬核豌豆”张又晨10月份攻击晏凌羊(使用)伪造国家公文并给晏凌羊计算刑期的24条,不侵权,理由有二:
第一、三四月份“硬核豌豆”张又晨攻击晏凌羊的微博,与10月份攻击的内容差不多,但三四月份攻击的58条微博已经在审理了(虽然没出判决),所以,10月份攻击的微博就不属于本案受理的范围了。
第二、法律明文规定,“名誉权”属于“一般人格权”的范畴,但是,晏凌羊的起诉诉由是“一般人格权”,而这个权利是名誉权得不到支持才可以主张的,而且,XX017号案中晏凌羊已经就“网暴团伙”“网络恶势力”“干预司法”等内容主张过名誉权了,所以,在X X018号案中,就不能再针对被指控“(使用)伪造国家公文”主张了。
同志们,从这两份判决书,我们可以学到几点:
第一、不同法院对同类言论的侵权标准认定不同。
“硬核豌豆”张又晨当初先在北互起诉晏凌羊,后突然撤销对新浪平台的起诉,该案件被移送到广互,但她拒交诉讼费,而是跑去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起诉,看来是有原因的。
其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起诉几十起,既容易得到法院的支持,又可以让被告们花费高昂的应诉成本。我还以为,全国法院适用的法律是同一部,在哪儿打官司都是一样的呢!
第二、还有,大家要注意啊,我们以后攻击别人,只要分两次、相隔七八个月攻击的,而第一次你已经被起诉了,那第二次就可以不必承担责任哦。
如若一个人三月份造谣你是小三并发布了58条微博,到了十月份的时候再攻击你一次,又发了造谣你是小三的24条微博,但如果你没法一次性取证完毕,只能分两次起诉,但因为三月份攻击你的那58条微博在审理了,所以,10月份新发的24条微博(新的侵害),连审理都不再审理了。
这是民事范畴的处理方法,我很想跟大家探讨一下:不知道刑事判决是不是这样?如若一个人3月份砍断你一根手指头,10月份又砍断你另一根,但3月份的案子已经在审理了,所以,10月份这次就不支持你的主张了,毕竟,两根手指头都是“指头”。
第三、法律明文规定,名誉权都属于“一般人格权”的范畴,那么,这段话就可以被解读为:“名誉权”优先于“一般人格权”,你以“一般人格权”起诉,那么,即使对方侵犯了你名誉权,你也得不到支持(见图一,前一个法条,居然可以被解读为后一层意思,可能是我逻辑没学好)。
我努力捋一下这个逻辑,大概是这样的:我们把“吃米线、面条、馒头和肉菜”都说成是“吃饭”,但是,你去找老师告状的时候,一定要说清楚是别人是端了你的“米线碗”“面条碗”而不能笼统地说“饭碗”,因为“吃饭包含吃米线、面条、馒头、肉菜等”这句话会被老师解读为“米线不是饭”。
第四、我们在打官司的时候,一定要像“硬核豌豆”张又晨女士一样,在网上炒作和公布每一个案件细节,赢了及时赞法院公平公正,输了及时表达质疑。这样您不仅能得到法院官方微博的关注(图二),而且还能在官司层面增加赢面。大家沉默不语、配合法院不炒舆情是没用的,因为法院管不了网上的事情,搞不好法院也渴望得到网民的称赞、惧怕批评。
看了广互几个案子判决后,我对后续的判决也已经不报指望。大家发微博的时候,只要讲究方式、方法和技巧,不需要掌握任何实锤证据就可以随便在网上给人定罪,可以攻击别人一百多条微博但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至少在广互是这样。
尤其是在广州的博主,大家可以随意攻击的哈,因为广州的博主大多只能选择在广州互联网法院起诉。但是,大家一定要谨慎评价在上海的博主,同样的话如若被取证之后,拿去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评评理”,你不仅要付出高昂的诉讼成本,还会被判赔大约五百一条。
要解释一下:X X017号名誉案,针对的是“硬核豌豆”张又晨连续发布二十几条微博,称被她起诉或威胁起诉、写联名信给法院反映情况的人是“网暴团伙”“网络恶势力”“干预司法”。
XX018号一般人格权案,针对的是十月份“硬核豌豆”张又晨发布24条微博声称晏凌羊(使用”伪造国家文书并给晏凌羊计算刑期。
X X017号案,@广州互联网法院 认为她说被她起诉并参与联名的人是“网暴团伙”“黑恶势力”“干预司法”不侵权。但是,根据@上海浦东新区法院 的判决,有网友说了“硬核豌豆”张又晨“碰辞明星”“她没有老公孩子的吗”都被判侵权。
X X018号案,@广州互联网法院 同时认为,“硬核豌豆”张又晨10月份攻击晏凌羊(使用)伪造国家公文并给晏凌羊计算刑期的24条,不侵权,理由有二:
第一、三四月份“硬核豌豆”张又晨攻击晏凌羊的微博,与10月份攻击的内容差不多,但三四月份攻击的58条微博已经在审理了(虽然没出判决),所以,10月份攻击的微博就不属于本案受理的范围了。
第二、法律明文规定,“名誉权”属于“一般人格权”的范畴,但是,晏凌羊的起诉诉由是“一般人格权”,而这个权利是名誉权得不到支持才可以主张的,而且,XX017号案中晏凌羊已经就“网暴团伙”“网络恶势力”“干预司法”等内容主张过名誉权了,所以,在X X018号案中,就不能再针对被指控“(使用)伪造国家公文”主张了。
同志们,从这两份判决书,我们可以学到几点:
第一、不同法院对同类言论的侵权标准认定不同。
“硬核豌豆”张又晨当初先在北互起诉晏凌羊,后突然撤销对新浪平台的起诉,该案件被移送到广互,但她拒交诉讼费,而是跑去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起诉,看来是有原因的。
其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起诉几十起,既容易得到法院的支持,又可以让被告们花费高昂的应诉成本。我还以为,全国法院适用的法律是同一部,在哪儿打官司都是一样的呢!
第二、还有,大家要注意啊,我们以后攻击别人,只要分两次、相隔七八个月攻击的,而第一次你已经被起诉了,那第二次就可以不必承担责任哦。
如若一个人三月份造谣你是小三并发布了58条微博,到了十月份的时候再攻击你一次,又发了造谣你是小三的24条微博,但如果你没法一次性取证完毕,只能分两次起诉,但因为三月份攻击你的那58条微博在审理了,所以,10月份新发的24条微博(新的侵害),连审理都不再审理了。
这是民事范畴的处理方法,我很想跟大家探讨一下:不知道刑事判决是不是这样?如若一个人3月份砍断你一根手指头,10月份又砍断你另一根,但3月份的案子已经在审理了,所以,10月份这次就不支持你的主张了,毕竟,两根手指头都是“指头”。
第三、法律明文规定,名誉权都属于“一般人格权”的范畴,那么,这段话就可以被解读为:“名誉权”优先于“一般人格权”,你以“一般人格权”起诉,那么,即使对方侵犯了你名誉权,你也得不到支持(见图一,前一个法条,居然可以被解读为后一层意思,可能是我逻辑没学好)。
我努力捋一下这个逻辑,大概是这样的:我们把“吃米线、面条、馒头和肉菜”都说成是“吃饭”,但是,你去找老师告状的时候,一定要说清楚是别人是端了你的“米线碗”“面条碗”而不能笼统地说“饭碗”,因为“吃饭包含吃米线、面条、馒头、肉菜等”这句话会被老师解读为“米线不是饭”。
第四、我们在打官司的时候,一定要像“硬核豌豆”张又晨女士一样,在网上炒作和公布每一个案件细节,赢了及时赞法院公平公正,输了及时表达质疑。这样您不仅能得到法院官方微博的关注(图二),而且还能在官司层面增加赢面。大家沉默不语、配合法院不炒舆情是没用的,因为法院管不了网上的事情,搞不好法院也渴望得到网民的称赞、惧怕批评。
看了广互几个案子判决后,我对后续的判决也已经不报指望。大家发微博的时候,只要讲究方式、方法和技巧,不需要掌握任何实锤证据就可以随便在网上给人定罪,可以攻击别人一百多条微博但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至少在广互是这样。
尤其是在广州的博主,大家可以随意攻击的哈,因为广州的博主大多只能选择在广州互联网法院起诉。但是,大家一定要谨慎评价在上海的博主,同样的话如若被取证之后,拿去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评评理”,你不仅要付出高昂的诉讼成本,还会被判赔大约五百一条。
网友:对于ETC用户来说,拒交全程高速费,是有据可查的,完全合情合理合法。
跑过高速的人都知道,高速路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ETC计费拍照,拍照的目的就是为了准确计费,计费数据自然是包括拍照的时间、地点、车牌号等等,而这些数据自然就是为高速收费站服务的,高速收费站是有数据的。
那些超过高速免费时间的车主,要求只交超出免费时间的高速费用是合理的,不然的话,高速免费的意义何在?
对于超出免费时段的车辆,高速收费站在缴费系统上做出调整,自动删除免费费用,收取应收路费,这个不是什么复杂的事情。(青子悠心)
—-你同意网友这种说法吗?
跑过高速的人都知道,高速路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ETC计费拍照,拍照的目的就是为了准确计费,计费数据自然是包括拍照的时间、地点、车牌号等等,而这些数据自然就是为高速收费站服务的,高速收费站是有数据的。
那些超过高速免费时间的车主,要求只交超出免费时间的高速费用是合理的,不然的话,高速免费的意义何在?
对于超出免费时段的车辆,高速收费站在缴费系统上做出调整,自动删除免费费用,收取应收路费,这个不是什么复杂的事情。(青子悠心)
—-你同意网友这种说法吗?
堵车并不是拒交高速费的理由,规则就是规则,堵车也是可以预判,所以,拒交高速费并不合法,事实上,所有迟到的理由,都是借口,包括这种高速,甚至包括上班的,考试的!
【#司机错过高速免费以堵车为由拒缴费# 多地高速管理部门:免费时段全国统一无法“宽限”】#官方称高速免费时段全国统一无法宽限# 今年春节假期期间,我国继续对小型客车执行收费公路免费政策,免费时段从2月9日(除夕)0时开始到2月17日(正月初八)24时结束,截止时间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时间为准。免费时段外通行需要缴纳通行费。2月18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湖南一高速收费站,有司机因刚刚错过春节高速免费截止时间几分钟被要求缴纳通行费,但司机却以堵车耽误时间为由拒绝缴纳通行费。2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了解到,节假日对小汽车是由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统一规定的,所以由于堵车导致未能按时下高速被收费,作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是没有所谓“宽限”权限的。 https://t.cn/A6YozruK
【#司机错过高速免费以堵车为由拒缴费# 多地高速管理部门:免费时段全国统一无法“宽限”】#官方称高速免费时段全国统一无法宽限# 今年春节假期期间,我国继续对小型客车执行收费公路免费政策,免费时段从2月9日(除夕)0时开始到2月17日(正月初八)24时结束,截止时间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时间为准。免费时段外通行需要缴纳通行费。2月18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湖南一高速收费站,有司机因刚刚错过春节高速免费截止时间几分钟被要求缴纳通行费,但司机却以堵车耽误时间为由拒绝缴纳通行费。2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了解到,节假日对小汽车是由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统一规定的,所以由于堵车导致未能按时下高速被收费,作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是没有所谓“宽限”权限的。 https://t.cn/A6Yozr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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