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西宁 法官说法】出租屋内物品损坏,该由谁承担责任?
【案件简介】
马女士将自己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屋租给了做生意的王先生,双方约定租期两年,月租金2000元,水电暖及物业费按月支付。房屋出租时,屋内已配备家具、热水器、洗衣机等物品。马女士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再三叮嘱王先生,房屋是自己新装修的,屋内的设施也是全新的,务必请王先生爱护。然而,王先生在租赁房屋9个月时便开始拖欠房租,马女士给王先生打电话催要房租时,王先生称因生意失败,已无力继续承租,过几天就去退房。马女士收房时发现屋内部分物品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马女士让王先生对损坏的物品进行赔偿,王先生却拒绝赔偿。马女士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先生对损坏的墙面、热水器、插座、沙发等物品照价赔偿。
【裁判结果】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与双方一同前往案涉出租屋内查看房屋受损状况,经过释法说理,双方对房屋租赁中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及需要注意的事项都有了详细的了解,经过法院调解,王先生同意对损坏的插座及墙面进行修复,并向马女士赔偿其他物品损失共计1500元。
【法官说法】
钱物两清,完璧归赵,这应该是房东和租客最理想的状态,但是当房屋或者设备受损,究竟该由谁承担责任呢?这得分情况来说。如果是由承租人造成的损坏: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3.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是承租人造成的损坏:1.出租人对于其房屋具有维修义务。如房屋损坏是正常损耗,并非由承租人的故意或过失造成,承租人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正常损耗是指由于房屋老化造成的损坏问题,出租人应对此承担维修义务;2.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除了以上责任认定方式,还受合同条款的影响:如果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的维修条款,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责任归属。
【法官提醒】
房屋租赁双方:一是在签订租房合同时,要当面查验承租房屋,清点屋内设施,列明物品清单,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做好交接清单。在合同中对维修责任、能否饲养宠物等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等加以约定。必要时房东可以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作为房屋出租期间的保证金。二是租赁双方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正当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妥善保管房屋内的物品、不擅自进行改造等。三是在结束租房后退租交接时,双方同样应当查清承租房屋的状况,列明交接物品清单,并注意妥善保管聊天记录、视频、照片等证据,以免给自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刊登于2024年3月19日《西宁晚报》第4版
【案件简介】
马女士将自己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屋租给了做生意的王先生,双方约定租期两年,月租金2000元,水电暖及物业费按月支付。房屋出租时,屋内已配备家具、热水器、洗衣机等物品。马女士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再三叮嘱王先生,房屋是自己新装修的,屋内的设施也是全新的,务必请王先生爱护。然而,王先生在租赁房屋9个月时便开始拖欠房租,马女士给王先生打电话催要房租时,王先生称因生意失败,已无力继续承租,过几天就去退房。马女士收房时发现屋内部分物品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马女士让王先生对损坏的物品进行赔偿,王先生却拒绝赔偿。马女士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先生对损坏的墙面、热水器、插座、沙发等物品照价赔偿。
【裁判结果】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与双方一同前往案涉出租屋内查看房屋受损状况,经过释法说理,双方对房屋租赁中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及需要注意的事项都有了详细的了解,经过法院调解,王先生同意对损坏的插座及墙面进行修复,并向马女士赔偿其他物品损失共计1500元。
【法官说法】
钱物两清,完璧归赵,这应该是房东和租客最理想的状态,但是当房屋或者设备受损,究竟该由谁承担责任呢?这得分情况来说。如果是由承租人造成的损坏: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3.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是承租人造成的损坏:1.出租人对于其房屋具有维修义务。如房屋损坏是正常损耗,并非由承租人的故意或过失造成,承租人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正常损耗是指由于房屋老化造成的损坏问题,出租人应对此承担维修义务;2.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除了以上责任认定方式,还受合同条款的影响:如果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的维修条款,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责任归属。
【法官提醒】
房屋租赁双方:一是在签订租房合同时,要当面查验承租房屋,清点屋内设施,列明物品清单,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做好交接清单。在合同中对维修责任、能否饲养宠物等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等加以约定。必要时房东可以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作为房屋出租期间的保证金。二是租赁双方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正当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妥善保管房屋内的物品、不擅自进行改造等。三是在结束租房后退租交接时,双方同样应当查清承租房屋的状况,列明交接物品清单,并注意妥善保管聊天记录、视频、照片等证据,以免给自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刊登于2024年3月19日《西宁晚报》第4版
【西宁一小学生被推搡致新建的教学楼栏杆断裂后坠楼,家长质疑护栏质量】据济南时报-新黄河:3月19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3月14日下午,青海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小学一名三年级男生遭同学推搡后背撞楼梯护栏致栏杆断裂后坠楼。19日晚,西宁市城西区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众号“魅力西区”发布情况通报称,受伤学生已转入ICU,目前正在诊疗观察中,同时已委托专业机构对学校护栏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和实地调查。20日,受伤学生家长程女士告诉新黄河记者,孩子自4楼跌落至3楼后,经救治目前仍在ICU处于昏迷状态。同时,程女士质疑校方新建2年多的教学楼楼梯护栏存在质量问题。
小学生遭推搡后,背撞护栏致栏杆断裂后坠楼
据网传视频显示,3月14日15时26分许,监控画面中出现3名男生在楼梯口嬉戏打闹,此后,一名身穿红色上衣的男生被其中一名男生推搡至楼梯口的护栏处,当身穿红色上衣的男生背部撞至护栏处时,栏杆应声而断,红衣男生随即头朝下跌落至下层楼梯间。新黄河记者注意到,该处护栏原本由10根较细的栏杆组成,在被撞至断裂后,3根栏杆就此缺失。
针对此事,3月19日晚,西宁市城西区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众号“魅力西区”发布情况通报称,2024年3月14日下午,城西区五四小学三年级学生陈某某在课间休息时,与多名同学在楼道内嬉戏,推搡过程中,陈某某背部撞至护栏造成栏杆断裂,从四楼楼道边沿跌落至三楼楼梯间平台,导致头部受伤。学校第一时间将受伤学生送至青海大学附属医院进行抢救,当晚20时许,受伤学生完成抢救手术转入ICU,目前正在诊疗观察中。
上述通报还称,事件发生后,城西区高度重视,一是第一时间全力救治,区卫建部门积极对接院内专家进行会诊,联系省外知名医院脑科专家进行远程会诊,同时开展家属情绪安抚等工作。二是区委区政府组建由教育、应急、公安、卫建、司法、属地街道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落实专人24小时密切关注学生伤势情况,持续跟进事态进展,做好涉事相关学生心理疏导工作。三是针对网民关心的学校护栏质量问题,工作组已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并进行实地调查。后期将根据调查结果认定责任,严肃处理。
涉事教学楼建成两年多,家属质疑工程质量
20日,受伤学生家长程女士告诉新黄河记者,事发当天下午,在接到学校老师电话后,她赶到医院,经过1个多小时的手术后孩子转入ICU,目前仍在深度昏迷中,“我现在质疑的就是护栏的施工质量问题,如果稍微结实一点,孩子的这个事情连个擦伤都不会有,至多就是撞了一下。”程女士表示,针对此事,她需要相关部门尽快进行责任划分,“如果(护栏)质量没有问题,我们孩子是不会掉下来的。”据程女士介绍,涉事学校的该栋教学楼名为“广贤楼”,是2020年在拆除原“广发楼”后新建的一幢教学楼。
据当地西宁晚报报道,2020年4月23日,五四小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于当日开建。报道称,五四小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总投资5007.6万元,建设内容为拆除五四小学原广发教学楼,新建一幢8679平方米的综合教学楼。
2021年8月31日,西宁晚报再次刊发报道称,该报记者从城西区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会上获悉,“目前,五四小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已竣工”。同年9月1日,西宁市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夏都西宁”全文转发该报道。据此推算,涉事五四小学的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应在同年8月31日之前竣工。
3月20日,新黄河记者从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到,西宁市五四小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的招标人为西宁市城西区教育局,计划工期488天(2020年3月10日至2021年7月10日),合同估算价3536.4968万元,中标价格36367100.56元。
同日,新黄河记者分别致电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小学和西宁市城西区教育局欲就上述问题进行咨询,相关工作人员皆婉拒了记者采访。
小学生遭推搡后,背撞护栏致栏杆断裂后坠楼
据网传视频显示,3月14日15时26分许,监控画面中出现3名男生在楼梯口嬉戏打闹,此后,一名身穿红色上衣的男生被其中一名男生推搡至楼梯口的护栏处,当身穿红色上衣的男生背部撞至护栏处时,栏杆应声而断,红衣男生随即头朝下跌落至下层楼梯间。新黄河记者注意到,该处护栏原本由10根较细的栏杆组成,在被撞至断裂后,3根栏杆就此缺失。
针对此事,3月19日晚,西宁市城西区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众号“魅力西区”发布情况通报称,2024年3月14日下午,城西区五四小学三年级学生陈某某在课间休息时,与多名同学在楼道内嬉戏,推搡过程中,陈某某背部撞至护栏造成栏杆断裂,从四楼楼道边沿跌落至三楼楼梯间平台,导致头部受伤。学校第一时间将受伤学生送至青海大学附属医院进行抢救,当晚20时许,受伤学生完成抢救手术转入ICU,目前正在诊疗观察中。
上述通报还称,事件发生后,城西区高度重视,一是第一时间全力救治,区卫建部门积极对接院内专家进行会诊,联系省外知名医院脑科专家进行远程会诊,同时开展家属情绪安抚等工作。二是区委区政府组建由教育、应急、公安、卫建、司法、属地街道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落实专人24小时密切关注学生伤势情况,持续跟进事态进展,做好涉事相关学生心理疏导工作。三是针对网民关心的学校护栏质量问题,工作组已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并进行实地调查。后期将根据调查结果认定责任,严肃处理。
涉事教学楼建成两年多,家属质疑工程质量
20日,受伤学生家长程女士告诉新黄河记者,事发当天下午,在接到学校老师电话后,她赶到医院,经过1个多小时的手术后孩子转入ICU,目前仍在深度昏迷中,“我现在质疑的就是护栏的施工质量问题,如果稍微结实一点,孩子的这个事情连个擦伤都不会有,至多就是撞了一下。”程女士表示,针对此事,她需要相关部门尽快进行责任划分,“如果(护栏)质量没有问题,我们孩子是不会掉下来的。”据程女士介绍,涉事学校的该栋教学楼名为“广贤楼”,是2020年在拆除原“广发楼”后新建的一幢教学楼。
据当地西宁晚报报道,2020年4月23日,五四小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于当日开建。报道称,五四小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总投资5007.6万元,建设内容为拆除五四小学原广发教学楼,新建一幢8679平方米的综合教学楼。
2021年8月31日,西宁晚报再次刊发报道称,该报记者从城西区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会上获悉,“目前,五四小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已竣工”。同年9月1日,西宁市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夏都西宁”全文转发该报道。据此推算,涉事五四小学的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应在同年8月31日之前竣工。
3月20日,新黄河记者从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到,西宁市五四小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的招标人为西宁市城西区教育局,计划工期488天(2020年3月10日至2021年7月10日),合同估算价3536.4968万元,中标价格36367100.56元。
同日,新黄河记者分别致电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小学和西宁市城西区教育局欲就上述问题进行咨询,相关工作人员皆婉拒了记者采访。
【#教学楼护栏断裂小学生跌落进ICU#,妈妈:医生说孩子就算醒来也是智障,事发教学楼刚建成两年多】据纵览新闻报道:3月19日,青海西宁五四小学学生坠楼事件引发关注。网络上的视频显示,几名学生玩闹时楼梯护栏突然断裂,一名穿红上衣的孩子头朝下坠落。坠楼小学生的母亲程女士表示,当天孩子从学校教学楼广贤楼的四楼摔到了三楼,这栋广贤楼2021年刚刚投入使用。纵览新闻记者查询到,五四小学新教学楼于2021年9月竣工,合同中标价3600多万元。19日,西宁市教育局工作人员称,正在跟进此事,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针对家长质疑的教学楼质量问题,西宁市城西区城乡建设局未接受采访。
记者在某社交平台看到,一名IP地址在青海的网友发布了多条视频。网友称,3月14日,青海西宁市五四小学三年级学生在课间休息时,与同学玩耍不慎被推搡到护栏处,结果护栏突然断裂学生坠到楼下。视频发布者质疑护栏存在质量问题。视频显示,几名学生在楼梯护栏处打闹,一名穿红色上衣的男孩处于楼梯护栏处时,护栏突然断裂,男孩头朝下坠到楼下地面。另一段视频显示,一男孩躺在医院病床上接受治疗。
19日晚,纵览新闻记者联系到了受伤小学生母亲程女士。她告诉记者,她的儿子颅骨被切了三分之二,仍在ICU抢救,随时有生命危险。医生告诉她,孩子就算醒来以后也是智障、残疾,不可能恢复到以前的状态。程女士称,学校交了医药费,她暂时未拿到治疗单据。目前,她们所关心的是事故到底该由谁负责,学校和相关部门还没有给出说法,只是告诉她,明天会组织涉事学生家长、施工单位等责任方召开会议。
程女士告诉记者,孩子是五四小学三年级学生,五四小学有两栋教学楼,四到六年级的学生在广义楼,这是一栋使用十几年的旧楼。一到三年级的学生在广贤楼,当天孩子从广贤楼的四楼摔到了三楼。“这栋广贤楼是一栋新楼,于2021年刚刚投入使用。”程女士说。
据西宁晚报2020年4月10日消息,五四小学综合楼扩建项目将拆除原有的广发教学楼,新建一幢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的综合教学楼,教学面积可达4000平方米,新增功能教室12个。微信公众号“夏都西宁”2021年9月1日发消息称,8月30日,记者获悉,五四小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已竣工。
19日下午,纵览新闻记者多次拨打五四小学的3个公开电话,均无人接听。西宁市城西区教育局回应纵览新闻记者,会有专门发言人作出解释,便匆匆挂断了电话。西宁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员称,他们正在跟进此事,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让记者联系城西区教育局或城西区委宣传部。城西区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请示后给记者回复,但记者一直未接到回复电话。
针对家长质疑的五四小学教学楼质量问题,记者又电话联系了城西区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同样让记者联系城西区委宣传部。
记者在某社交平台看到,一名IP地址在青海的网友发布了多条视频。网友称,3月14日,青海西宁市五四小学三年级学生在课间休息时,与同学玩耍不慎被推搡到护栏处,结果护栏突然断裂学生坠到楼下。视频发布者质疑护栏存在质量问题。视频显示,几名学生在楼梯护栏处打闹,一名穿红色上衣的男孩处于楼梯护栏处时,护栏突然断裂,男孩头朝下坠到楼下地面。另一段视频显示,一男孩躺在医院病床上接受治疗。
19日晚,纵览新闻记者联系到了受伤小学生母亲程女士。她告诉记者,她的儿子颅骨被切了三分之二,仍在ICU抢救,随时有生命危险。医生告诉她,孩子就算醒来以后也是智障、残疾,不可能恢复到以前的状态。程女士称,学校交了医药费,她暂时未拿到治疗单据。目前,她们所关心的是事故到底该由谁负责,学校和相关部门还没有给出说法,只是告诉她,明天会组织涉事学生家长、施工单位等责任方召开会议。
程女士告诉记者,孩子是五四小学三年级学生,五四小学有两栋教学楼,四到六年级的学生在广义楼,这是一栋使用十几年的旧楼。一到三年级的学生在广贤楼,当天孩子从广贤楼的四楼摔到了三楼。“这栋广贤楼是一栋新楼,于2021年刚刚投入使用。”程女士说。
据西宁晚报2020年4月10日消息,五四小学综合楼扩建项目将拆除原有的广发教学楼,新建一幢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的综合教学楼,教学面积可达4000平方米,新增功能教室12个。微信公众号“夏都西宁”2021年9月1日发消息称,8月30日,记者获悉,五四小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已竣工。
19日下午,纵览新闻记者多次拨打五四小学的3个公开电话,均无人接听。西宁市城西区教育局回应纵览新闻记者,会有专门发言人作出解释,便匆匆挂断了电话。西宁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员称,他们正在跟进此事,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让记者联系城西区教育局或城西区委宣传部。城西区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请示后给记者回复,但记者一直未接到回复电话。
针对家长质疑的五四小学教学楼质量问题,记者又电话联系了城西区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同样让记者联系城西区委宣传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