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长城汽车归母利润超70亿元#】1月23日消息,长城汽车今日发布公告,2023年营收1734.10亿元,同比增长26.26%;归母净利润70.08亿元,同比下降15.22%。
公告称,报告期公司全面向新能源、智能化、全球化转型,成效显现,2023年公司坚持在新能源及智能化领域加大投入,同时加速在新能源领域的渠道及品牌建设,随新品上市,车型结构持续优化,单车售价及销量持续增长,带动营业收入增长26.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4.58%,报告期净利润低于去年同期主要由于同期汇率收益影响。
公告称,报告期公司全面向新能源、智能化、全球化转型,成效显现,2023年公司坚持在新能源及智能化领域加大投入,同时加速在新能源领域的渠道及品牌建设,随新品上市,车型结构持续优化,单车售价及销量持续增长,带动营业收入增长26.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4.58%,报告期净利润低于去年同期主要由于同期汇率收益影响。
殇派又开始扯这些了(当然,不扯这些这三十年他们的名声和利益就没了),拜托,能不能实地走访一下?四川江北、涪陵很多经历过那年代的老人都还活着(70到85岁的老人大把活着),就问一句涪陵的老人他家谁在那些年头里被饿死了?三大姑七大姨总有一个遇上的吧?你们所谓教授没问过,我问过了,没人说有。这就奇怪了,四川涪陵饿死350万人的谣言是哪来的?直到今天你们还在造谣?@吴显庆教授
“爷爷,快救我”,
海南临高,发生一起令人气愤的事情。一名醉酒男子,掐住一名8岁小男孩的脖子,疼得小孩哇哇大哭。一名70多岁的老汉闻声赶来,让醉酒男子松手,但男子迟迟不松手,眼看孙子被掐得眼泪直流,杨老汉便拿起钩刀向杨某大腿砍去。砍了几刀后,杨某倒下。原来,醉酒男子杨某路过70多岁的杨老汉家时,顺手捡起一块石头砸向杨老汉的厨房。杨老汉8岁的孙子出门查看,便发生了刚才的一幕。
最终经鉴定,杨某为轻伤一级。一审法院认定杨老汉不属于正当防卫,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杨老汉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杨老汉砍的第一刀是正当防卫,后续砍的几刀不属于正当防卫,将刑期调整为8个月。杨老汉仍不服,向海南省高院申请再审,但是被驳回。
实在是欺人太甚!8岁的孙子被醉汉掐住脖子,随时有生命危险,在体力难以与对方抗衡的情况下,大爷拿钩刀砍伤对方,完全具有防卫的正当性,为何不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呢?实在令人不解。
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本案中,杨某醉酒后持石头打砸杨老汉家,并掐住杨老汉8岁的孙子,杨某的行为对于杨老汉来说,属于不法侵害。杨老汉具有防卫的正当性。
构成正当防卫,还有一个重要考量因素,即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什么是“必要限度”,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标准。但一般情况下不仅要综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还要考虑双方力量对比,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
本案中,杨老汉看到孙子被醉汉掐住脖颈,便大喊要求其松手,但杨某无动于衷。在此情况下,若不采取其他措施,孙子随时有生命危险。杨老汉年龄已过7旬,若是空手制止,必然体力不支,便持刀砍击杨某大腿使其松手。砍击几刀后杨某倒下,最终被认定为轻伤。综合以上情形,从社会大众的一般认知来看,杨老汉这一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但二审法院却认定杨老汉砍击的第一刀具有防卫性质,但第一刀后杨某就放开了男童,危险解除,此后的几刀,系出于泄愤目的,不属于正当防卫。但从实践中看,杨某虽然在被砍一刀后松手了,但并不代表其不再对孙子和杨老汉具有危险性。在双方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无法确定醉酒的杨某全不会反击,杨老汉和孙子仍处于危险中。杨老汉在急之下,连续砍对方,纯属下意识的自然反应。个人认为,法院对此认定明显过于严苛和教条。
最后,正当防卫的根源是法律赋予公民保护自己,反击不法侵害的权力。年迈的爷爷制止醉酒者,保护年幼的孙子,导致醉酒者轻伤。老人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对此,您认为老汉构成正当防卫吗?欢迎留言、转发!(马玉珍律师)#新年快乐漫游指南#
海南临高,发生一起令人气愤的事情。一名醉酒男子,掐住一名8岁小男孩的脖子,疼得小孩哇哇大哭。一名70多岁的老汉闻声赶来,让醉酒男子松手,但男子迟迟不松手,眼看孙子被掐得眼泪直流,杨老汉便拿起钩刀向杨某大腿砍去。砍了几刀后,杨某倒下。原来,醉酒男子杨某路过70多岁的杨老汉家时,顺手捡起一块石头砸向杨老汉的厨房。杨老汉8岁的孙子出门查看,便发生了刚才的一幕。
最终经鉴定,杨某为轻伤一级。一审法院认定杨老汉不属于正当防卫,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杨老汉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杨老汉砍的第一刀是正当防卫,后续砍的几刀不属于正当防卫,将刑期调整为8个月。杨老汉仍不服,向海南省高院申请再审,但是被驳回。
实在是欺人太甚!8岁的孙子被醉汉掐住脖子,随时有生命危险,在体力难以与对方抗衡的情况下,大爷拿钩刀砍伤对方,完全具有防卫的正当性,为何不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呢?实在令人不解。
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本案中,杨某醉酒后持石头打砸杨老汉家,并掐住杨老汉8岁的孙子,杨某的行为对于杨老汉来说,属于不法侵害。杨老汉具有防卫的正当性。
构成正当防卫,还有一个重要考量因素,即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什么是“必要限度”,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标准。但一般情况下不仅要综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还要考虑双方力量对比,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
本案中,杨老汉看到孙子被醉汉掐住脖颈,便大喊要求其松手,但杨某无动于衷。在此情况下,若不采取其他措施,孙子随时有生命危险。杨老汉年龄已过7旬,若是空手制止,必然体力不支,便持刀砍击杨某大腿使其松手。砍击几刀后杨某倒下,最终被认定为轻伤。综合以上情形,从社会大众的一般认知来看,杨老汉这一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但二审法院却认定杨老汉砍击的第一刀具有防卫性质,但第一刀后杨某就放开了男童,危险解除,此后的几刀,系出于泄愤目的,不属于正当防卫。但从实践中看,杨某虽然在被砍一刀后松手了,但并不代表其不再对孙子和杨老汉具有危险性。在双方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无法确定醉酒的杨某全不会反击,杨老汉和孙子仍处于危险中。杨老汉在急之下,连续砍对方,纯属下意识的自然反应。个人认为,法院对此认定明显过于严苛和教条。
最后,正当防卫的根源是法律赋予公民保护自己,反击不法侵害的权力。年迈的爷爷制止醉酒者,保护年幼的孙子,导致醉酒者轻伤。老人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对此,您认为老汉构成正当防卫吗?欢迎留言、转发!(马玉珍律师)#新年快乐漫游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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