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到这个签名我就知道有又一个哈比。
目前碰到的自以为爹的女的10个有8个是这个签名,看得我都麻了。
之前我就和PP开了个直播讲过关于赛事审美以及小众审美在训练上的差异和需求。
用药或者饮食方法都无法创造形体的变化,只是参与形体产生变化的过程。
真正带来变化,创造形体差异的是训练,训练,训练!!!
目前碰到的自以为爹的女的10个有8个是这个签名,看得我都麻了。
之前我就和PP开了个直播讲过关于赛事审美以及小众审美在训练上的差异和需求。
用药或者饮食方法都无法创造形体的变化,只是参与形体产生变化的过程。
真正带来变化,创造形体差异的是训练,训练,训练!!!
赫宝赫宝记录[好爱哦]才发现这个生贺的[泪]靠北57的谷实在是太少了,其实我平常都不怎么吃同人谷来着,不过这个实物看着很不错就买了,喜欢喜欢,是我爱的风格[憧憬][憧憬][憧憬]讲真镭射票和明信片真是不管哪个圈我好像都不咋能get到,拍立得好像是因为比较少,有点好奇是不是和以前那些一样。看说吧唧好像有那个什么银葱还是叫什么来着[允悲]
反正就是我特别喜欢的吧唧材质一类,之前阿许的吧唧谷就是,在一个太太那里入手了好几个,那个真的看着超级超级美。不过讲真一直以来买谷我最爱的都是吧唧哈哈,色纸其实是因为它大吧材质也是硬的,其实我不太喜欢那种很容易有瑕疵或者说容易掰坏那种,软的那些什么的我都比较怕,所以明信片我一直get不到。讲真立牌其实一开始还没想买来着,但好像看实物也不错?反正还是因为官方谷少得“惨绝人寰”,这个同人谷看着好像真的不错。对不起赫宝来晚了,现在才看到生贺谷[可怜]
反正就是我特别喜欢的吧唧材质一类,之前阿许的吧唧谷就是,在一个太太那里入手了好几个,那个真的看着超级超级美。不过讲真一直以来买谷我最爱的都是吧唧哈哈,色纸其实是因为它大吧材质也是硬的,其实我不太喜欢那种很容易有瑕疵或者说容易掰坏那种,软的那些什么的我都比较怕,所以明信片我一直get不到。讲真立牌其实一开始还没想买来着,但好像看实物也不错?反正还是因为官方谷少得“惨绝人寰”,这个同人谷看着好像真的不错。对不起赫宝来晚了,现在才看到生贺谷[可怜]
法庭上法官不收你证据,判决里却说当事人没证据?
为什么证据拿到法庭上法官不收,判决里却说当事人没证据?以为打官司把证据拿给法官就算举证了?哪有那么简单?
有人要上诉,拿一审判决和证据让我看有没有机会。我看判决里原告举证部分有句话“当事人表示关于XX问题,无法举证”,败诉的原因就是这个关键事实没证据。
我问:这个你们真没证据?
当事人说:有啊,我们提供了聊天记录,还有一段录音,法官看了看说没用,就让我们拿回去了。
大家要记住:证据没记在笔录里、收入卷宗,就算当庭拿出来了,也等于没提供过。这案子,判决里确实没看到有聊天记录和录音的证据。
结果我看了这两项证据也挺无语的,录音没整理文字稿,也没刻盘,一直在手机里。聊天记录截图打印了几十页,把与对方的所有聊天记录,不管有用没用都提供了。我说:你们这么举证,难怪法官不愿意收!
仔细看了,这些聊天记录和录音的证明力确实不够充分,只能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综合其他证据和说理,有胜诉的机会。但如果没这些证据,必然败诉。
可为什么证据拿到了法庭,法官不收还说没证据呢?因为当事人不会举证。举证,不是把所有东西打包,直接扔给法官让他挑,得先自己先加工好。
比如录音,拿着手机让法官听,如果录了半个小时,哪个法官会当庭花半个小时听?就算只有几分钟,那听完了怎么入卷?把手机放卷宗里吗?录音证据要整理好文字稿,还要把录音文件放到光盘或单独的U盘里,这样举证。
再说聊天纪录,也不能都交,要挑有用的部分。而且重点内容最好做标记,得让法官很方便地了解要证明的内容,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如果几十上百页的聊天记录直接交给法官,又不作标注,他可能关键内容还没看到就不想看了。
还有,如果觉得某个证据有用,就要坚决提供,而不是问法官有没有用。如果法官说没用就拿回去,那笔录和判决里不会体现法官说某个证据没用,只会表述为没提供过这个证据。
法官的任务和目标,是尽量不犯错误地审结案件,原告被告谁胜诉对法官不重要。某些案件,一方不太充分的证据如果没提供,法官可以很轻松地以没证据为由判败诉。
如果提供了这些证据,法官写判决,就得增加工作量来解释这些证据的证明力够还是不够。从减轻工作难度的角度讲,有些法官就希望没有这些不太充分的证据。
但当事人和法官的立场不一样,也许那一线机会就得通过不充分的证据去争取,所以如果觉得有用,就要坚持提供。打官司举证不是闹着玩,要提前要做好充分准备!
为什么证据拿到法庭上法官不收,判决里却说当事人没证据?以为打官司把证据拿给法官就算举证了?哪有那么简单?
有人要上诉,拿一审判决和证据让我看有没有机会。我看判决里原告举证部分有句话“当事人表示关于XX问题,无法举证”,败诉的原因就是这个关键事实没证据。
我问:这个你们真没证据?
当事人说:有啊,我们提供了聊天记录,还有一段录音,法官看了看说没用,就让我们拿回去了。
大家要记住:证据没记在笔录里、收入卷宗,就算当庭拿出来了,也等于没提供过。这案子,判决里确实没看到有聊天记录和录音的证据。
结果我看了这两项证据也挺无语的,录音没整理文字稿,也没刻盘,一直在手机里。聊天记录截图打印了几十页,把与对方的所有聊天记录,不管有用没用都提供了。我说:你们这么举证,难怪法官不愿意收!
仔细看了,这些聊天记录和录音的证明力确实不够充分,只能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综合其他证据和说理,有胜诉的机会。但如果没这些证据,必然败诉。
可为什么证据拿到了法庭,法官不收还说没证据呢?因为当事人不会举证。举证,不是把所有东西打包,直接扔给法官让他挑,得先自己先加工好。
比如录音,拿着手机让法官听,如果录了半个小时,哪个法官会当庭花半个小时听?就算只有几分钟,那听完了怎么入卷?把手机放卷宗里吗?录音证据要整理好文字稿,还要把录音文件放到光盘或单独的U盘里,这样举证。
再说聊天纪录,也不能都交,要挑有用的部分。而且重点内容最好做标记,得让法官很方便地了解要证明的内容,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如果几十上百页的聊天记录直接交给法官,又不作标注,他可能关键内容还没看到就不想看了。
还有,如果觉得某个证据有用,就要坚决提供,而不是问法官有没有用。如果法官说没用就拿回去,那笔录和判决里不会体现法官说某个证据没用,只会表述为没提供过这个证据。
法官的任务和目标,是尽量不犯错误地审结案件,原告被告谁胜诉对法官不重要。某些案件,一方不太充分的证据如果没提供,法官可以很轻松地以没证据为由判败诉。
如果提供了这些证据,法官写判决,就得增加工作量来解释这些证据的证明力够还是不够。从减轻工作难度的角度讲,有些法官就希望没有这些不太充分的证据。
但当事人和法官的立场不一样,也许那一线机会就得通过不充分的证据去争取,所以如果觉得有用,就要坚持提供。打官司举证不是闹着玩,要提前要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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