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图的屁话基地#
疫情居家封控好几天了。
前几天一直是我和他两人在家待着,每天一起做饭吃饭,看综艺打游戏。偶尔到窗边放放风,看看楼下空无一人的马路和对面都铁门紧闭的小门脸,感觉我们的时间好像停止了一样,特别是阴沉的天气,甚至让人觉得恍惚,这该是属于21世纪的安静吗?
去年也是一月左右,疫情原因社区封控了一周。其实前一阵上下班的路上,看到天气不错,还在回想去年居家的那段时间,也是只有我俩,每天吃睡在一起,没日没夜地看《攻壳机动队》,看到大脑发呆眼睛发直。
疫情暂缓复产复工之后,我们也各自开始参加工作。这一年里他工作越来越忙,甚至变得没有周末双休,已然很少有24小时和我绑定的时候。所以时逢春日,我很偶尔地会想起去年居家隔离的日子,两个人百无聊赖的样子。
只是万万没想到时隔一年,疫情真的突然再度爆发。区域内确诊病例密接人数每天都在疯涨,而且离我们已经很近很近。回想起19年底疫情刚刚显现苗头,武汉封城的时候,我在国外口罩都懒得买,看他自己在北京居家焦虑的样子,还在和他说风凉话:“天天瞎发什么愁,抽奖都轮不到你中奖,这病怎么会感染到你头上”。现在想来,能说出这样的话,自己真是太无知了。
翻看了相册的去年今日,我在阳台种下的绣球花枝叶正舒展,铃兰刚萌生花苞,紫色的姬小菊开在一边星星点点。尽管天气偶尔是黄土沙尘,可春日的气息里还是自由。
今年的天气也暖起来得格外快,只是阳台上的姬小菊早就死掉,铃兰被家人刨了,绣球花也给我剪了个秃瓢。寒冬里种下的郁金香全然没长成,已经全部干枯倒在盆里,我也一直懒得去收拾。
居家封控的这段时间,每天都在打路易吉洋馆,拽着他陪我扮演傀易吉。吃饭的时间也不固定,累了倒头就睡下几个小时,醒来继续盯着电子设备。
午间下楼晒了晒太阳,看到重庆的朋友在朋友圈发了桃花林,花几乎已经谢了一半,想起再要不久,我这里也是路边海棠开花的时节了。可我现在不但外面的花看不到,阳台的花也死的死伤的伤。
原本备婚健身、婚房装修都在按部就班地进行,我甚至都在畅想婚后蜜月去哪里旅游。也许没有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我们的生活就还在正轨吧。
看看外卖软件上全部休息的店铺,还有每天都抢不到配送名额的生鲜超市app,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疫情带来的焦虑和气愤。
明明是窗外万物都在生长的季节,为什么我们的生活却在屋内按下了暂停键?
疫情居家封控好几天了。
前几天一直是我和他两人在家待着,每天一起做饭吃饭,看综艺打游戏。偶尔到窗边放放风,看看楼下空无一人的马路和对面都铁门紧闭的小门脸,感觉我们的时间好像停止了一样,特别是阴沉的天气,甚至让人觉得恍惚,这该是属于21世纪的安静吗?
去年也是一月左右,疫情原因社区封控了一周。其实前一阵上下班的路上,看到天气不错,还在回想去年居家的那段时间,也是只有我俩,每天吃睡在一起,没日没夜地看《攻壳机动队》,看到大脑发呆眼睛发直。
疫情暂缓复产复工之后,我们也各自开始参加工作。这一年里他工作越来越忙,甚至变得没有周末双休,已然很少有24小时和我绑定的时候。所以时逢春日,我很偶尔地会想起去年居家隔离的日子,两个人百无聊赖的样子。
只是万万没想到时隔一年,疫情真的突然再度爆发。区域内确诊病例密接人数每天都在疯涨,而且离我们已经很近很近。回想起19年底疫情刚刚显现苗头,武汉封城的时候,我在国外口罩都懒得买,看他自己在北京居家焦虑的样子,还在和他说风凉话:“天天瞎发什么愁,抽奖都轮不到你中奖,这病怎么会感染到你头上”。现在想来,能说出这样的话,自己真是太无知了。
翻看了相册的去年今日,我在阳台种下的绣球花枝叶正舒展,铃兰刚萌生花苞,紫色的姬小菊开在一边星星点点。尽管天气偶尔是黄土沙尘,可春日的气息里还是自由。
今年的天气也暖起来得格外快,只是阳台上的姬小菊早就死掉,铃兰被家人刨了,绣球花也给我剪了个秃瓢。寒冬里种下的郁金香全然没长成,已经全部干枯倒在盆里,我也一直懒得去收拾。
居家封控的这段时间,每天都在打路易吉洋馆,拽着他陪我扮演傀易吉。吃饭的时间也不固定,累了倒头就睡下几个小时,醒来继续盯着电子设备。
午间下楼晒了晒太阳,看到重庆的朋友在朋友圈发了桃花林,花几乎已经谢了一半,想起再要不久,我这里也是路边海棠开花的时节了。可我现在不但外面的花看不到,阳台的花也死的死伤的伤。
原本备婚健身、婚房装修都在按部就班地进行,我甚至都在畅想婚后蜜月去哪里旅游。也许没有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我们的生活就还在正轨吧。
看看外卖软件上全部休息的店铺,还有每天都抢不到配送名额的生鲜超市app,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疫情带来的焦虑和气愤。
明明是窗外万物都在生长的季节,为什么我们的生活却在屋内按下了暂停键?
今天的飞机
晃晃悠悠
而且明明晚班机
灯全都关掉
电子屏幕直接降下来亮度开最大。。。
真的。。。有病
完全睡不着
然后又开始嗷嗷吐了
不吃是胃疼
吃了又吐
这一天
日他妈
邻座的手也跟缩不回去似的
横在那个杠上
腿在最左边
胳膊在最右边
你怎么不横跨太平洋
日他妈
今天是晕机的暴躁屁话
烦死了
晃晃悠悠
而且明明晚班机
灯全都关掉
电子屏幕直接降下来亮度开最大。。。
真的。。。有病
完全睡不着
然后又开始嗷嗷吐了
不吃是胃疼
吃了又吐
这一天
日他妈
邻座的手也跟缩不回去似的
横在那个杠上
腿在最左边
胳膊在最右边
你怎么不横跨太平洋
日他妈
今天是晕机的暴躁屁话
烦死了
#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最重要的事情是:要提前若干天拿到合同文本,好有充足的时间检查。(具体几天记得有法律规定的,但我一时找不到了)。不要在HR那里看合同,因为人一进HR办公室IQ就减半!最好别在公司里看合同,但可以在安全的前提下和同事讨论。一定要在家里认真看,并保留足够的咨询时间。
注意是“合同文本”,就是要签订的合同本身。如果到时候对方拿出另外一份纸,务必核对。
如果做不到上面的要求,什么“注意事项”都是扯蛋,因为你根本没有时间去“注意”!
劳动合同是公司起草的,你不知道里面有什么玄机。有的合同里还说“规章制度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那你肯定要连规章制度也要看吧?
但是大多数人就是对自己不负责,HR给他什么他就签,最后吃哑巴亏,还觉得HR厉害——刀把子不是你自己给人家的吗?
猫腻太多,本文无法一一列举。下面就贴两个转载的文章,都是真实案例,一篇讲了合同本身的问题,一篇讲了公司怎样在签订合同时设置障碍,让打工人闭着眼睛瞎签。
图片转载太麻烦,所以只转文字部分。原文位于公众号“新下级学”,也可以直接搜索它们。
扒扒超群的新合同
上海超群作为老字号公司,员工合同到期续订是常有的事。但现在,它似乎不走寻常路,往另一个方向发展了。这是超群公司的新合同,让我们看看它有什么特点。
【特别声明:凡本号所发的关于超群公司的帖子,必有铁证。若任何人因为转载而受到警告、起诉或其它骚扰,请联系本号,本号将以最快速度提供有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盖有超群公章的文件、录音录相等,证明你没有“传谣”。
超群人事(代?)经理李金花曾经在邮件里说保留追诉我诽谤的权力,还说公司有奖惩条例来约束员工。但在我的视频里,她笑呵呵的,态度可好了。】
下面就请耐心看吧!
==================================
先上封面,注意日期,证明其新鲜程度。
再请注意“动”字,这不是“劳务合同”。实际上,虽然都是干活的,但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享受不了《劳动合同法》所提供的待遇。所以签了“劳务合同”的人,恐怕人家就没把你当成 “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里倒有个“劳务派遣”,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说了只能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岗位存续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所以“劳务合同”也不应该是“劳务派遣”。
一般说来,假如你是“劳务合同”,有这几种可能:
1、 打印错误,其实还是“劳动合同”。
2、 公司想改造成“劳务派遣”,具体怎么改造我也不知道。
3、 其实是“劳动合同”,但有纠纷时公司会说这是“劳务”,说不定能让你虎躯一震、认输求饶。
4、 就是“劳务合同”,有纠纷时参照《合同法》而不是《劳动合同法》。如果真这样,你就哭去吧。
上述各可能纯属本人猜想,请自行判断。
再看第2页。注意第二条。相比于老合同,这条是新插进来的。对于合同续订来说,试用期当然没有意义。但这条的名字很误导:叫“试用期”,其实主要是录用条件,而录用条件本身还不明说,在另外一个“部门发放”的什么规定里面。这就是《新下级学》6.2中讲的“开放式合同”。你在读这种合同时,等于白读,因为你没有那个“规定”啊!而且将来他还可以改“规定”,你能咋办?
里面还说违反了《承诺书》也解除,可也没告诉我要承诺什么啊!如果叫我承诺睡觉不打鼾,我不敢不签,也不敢签啊!
再请看第二条中间:试用期体检不合格有权解除合同。要知道超群是做X光的,我们上班时都要测辐射的。所以试用期加强体检显然很有必要。就是不知道试用期有多久,大剂量辐射“见效”很快的。如果在试用期快结束时再体检一次,然后解除合同,你能怎么办?你能证明白血球偏低和工作有关吗?
我还见过同事为了工作,冒着辐射冲进去关机器。我就不点他们名了。请超群加强体检,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捍卫公司权益!
本页下方,“乙方同意”甲方可调整岗位。我就奇了怪了:岗位能调整,前面还约定什么岗位啊?多此一举嘛!
第3页,按箭头所示从上往下一个个看过来:
箭头1:乙方接到岗位调整通知就必需按规定日期到岗,否则死了死了的。如果他派你去乌鲁木齐上班,……。
箭头2:乙方已经同意遵守未来的“培训服务协议”,尽管还不知道它是什么、要不要服务期。所谓“协议”,肯定要双方签字。但这条已经先规定了你到时必须签字,否则就是违反合同。
箭头3:加班工资原来还和平时工资不一样,是按“甲方加班工资结算办法”确定。这又是个开放式合同。假如此办法规定加班工资按基本工资计算,那加班岂不是自我惩罚了?而且此“办法”也可能改变啊,变成按最低工资算也可以啊。这条的唯一意义,就是把加班工资的决定权让给甲方,真是杜绝纠纷的高招。
实际上《劳动合同法》31条说了:加班费有国家规定。超群这是把自己的“办法”当成“国家规定”了。厉害了,我超!
箭头4:难怪前面说了可以调岗位,原来伏笔在这:可以调薪啊,哈哈。
箭头5:甲方遵守上海最低工资的规定——纯牌屁话。政府的规定,他敢不遵守吗?把自己不能不做的事情写出来,我刚看到时还挺感动。
最后两个箭头:注意是国家“或”上海市规定,老合同是“和”。再次强调超群是做X光的,除了辐射,还有高温、高压等情况。假如国家和市的规定不同,那么以前是“和”,要以较高的规定为准。现在是“或”,就以较低的规定为准了。一字之差,对公司成本、责任和赔偿方面的影响巨大。是谁想出来改这个字的,给他/她发个大奖章!
关于工资,它只是个数字。画饼是一回事,吃不吃到又是回事。有人看合同时,只看工资,我只能祝他们“好(骗的)人一生平安”。我不然。我要从整个合同判断对方的素质和诚意。
第4页:
箭头1:这个地方说公司无需为乙方的发明创造支付奖励或报酬,下面一条又说“可酌情予以一定奖励”,总结起来就是“随甲方的便”。但是根据《专利法》第16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章,甲方是必须予以奖励的,连最低金额都有规定。如此明目张胆在合同里违反法律,举世罕见!但超群的老合同里是守法的。
顺便说一下,2017、18年超群公司密集申请了15个实用新型专利,有的已经授权。其创新点是诸如把东西“做成圆形”之类。发明人是总经理宋申工等5人,每人3个。不知新合同做此改变,是不是他们舍弃个人利益的结果?厉害了,我超!
中间3个箭头:《劳动合同法》里只有“期满”,没有“期限届满”。老合同也说的“期满”,为什么新合同改成“期限届满”?我个人怀疑是将来有纠纷时,超群可以说“我的意思不是‘期满’啊,是另外一个意思”。毕竟法律上差一个字都不可以的。
而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3条规定“不得约定其他终止条件”,但超群合同却说“约定的终止条件”。为什么要加这话?我担心是在别的什么“规定”、“协议”里有约定,那么这话就不白写了。厉害了,我超!
箭头5:乙方在职期间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这地方是阉割法律了。《劳动合同法》39条(四)是: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本单位提出,拒不改正,才可解除。超群倒好,直接就能解除。虽然同时和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包括某些“兼职”)不太地道,但法律也没让超群把人一棍子打死啊!
箭头6:行政拘留或刑事定罪。这又是阉割法律。《劳动合同法》39条(六)只说了“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拘留要常见多了,一些小事处理不好都可能挨上。所以这条又是超群扩大自己的权力。厉害了,我超!
最后一个箭头:这条多么好啊,超群竟然规定自己在某些情况下不得解除合同!我刚看到时都感动了,后来才知道本来就是法律规定不许解除的。不过,还是偷偷改掉了《劳动合同法》42条(一),请读者自行查阅和思索。所以对于超群的合同,不能因为它说“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就以为下面是整个42条的原文了。随风阉入夜,割肉细无声。厉害了,我超!
第5页:
箭头1:办理交接、离职手续时,又按照国家“和”市的规定了,说明超群对“和”、“或”分得很清楚啊!
箭头2和箭头3:说穿了就是将来改变岗位、薪资时无需你签字同意。厉害了,我超!
箭头4:我前面还说乌鲁木齐,这里更狠,直接“国外”。不知是纽约,还是阿富汗?
大圆圈:这一段语句之冗长、逻辑之严谨、枚举之全面令人震惊。该合同前面还用了“期限届满”这种不规范词,有违法之处,这里又显得贼专业,就好像要饭的穿了双高级皮鞋。我请朋友看过,他说这段话如果是原创,得是年薪50万以上的律师才行。我个人猜测是抄来的,还抄错了一个字,请注意圆圈旁边的“是”字。因为抄错了字,我修正一下我的感觉:像要饭的穿了一只高级皮鞋。
问题是老合同里没有这条,现在为什么要加?可能和疫情有关,也可能和超群高层对未来的国际国内局势判断有关。但是不管为什么,一般人面对困境想到的是同舟共济,超群想到的是免除赔偿、要求赔偿,细思极恐!
最下面的箭头:这又是一个开放点(参见《新下级学》6.2中的“开放式合同”)。这条强迫你必须签《保密协议》,那为什么不直接把保密部分放到合同里来?难道我签合同的内容就是必须签另外一个东西?!干脆把我这手剁下来给超群得了。
第6页:
箭头1:相比于《保密协议》,这里是个巨大进步,没说一定要签《竞业协议》,值得表扬!但这里超群再次加强了对员工的限制,具体的另文分析。
箭头2:这是一个很大的开放点:所有的“规则制度”都成了合同的一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真吓人!对了,“制度”写成了“制定”,“效力”写成“效应”,不知超群的人事是啥水平?
箭头3:前面说了乙方“接受甲方的培训服务协议”,这里说“另签协议”的意思就是乙方必须签吧?
箭头4:这里明显是不让人工作了。请问什么叫“工作成果”?半成品算不算?删除没编好的程序、没写好的文件不是很正常的事吗?甚至有时计算机自动就会删除。连这个也要甲方书面同意,老板你是有多不信任员工?
箭头5:“交出开机密码”,这个是多余的。超群的IT能重置密码,不用你交出来。但我建议还是主动做出交密码的姿态,为我超站好最后一班岗!
箭头6:根据这条,超群有权检查你的手机、优盘、微信、QQ等。建议大家不要携带上述物品或类似的东西进入公司。手机我建议带功能机,如果公司给你配智能机,那么下班时应该放在单位里。优盘可以向公司借,借不到就耐心等待。微信、QQ本来就是个人私产,是否用于工作请自行考虑。
第7页:
箭头1:员工离职时,如果欠超群的钱就必须立刻结清。我5月31日离职的,依法应给我的补偿、年假报酬拖了 20 多天、在劳动监察大队介入之后才以一种“糊里糊涂”的方式给我。我虽然拿到了钱,反而寝食不安、急匆匆和超群交涉,具体原因将来解释。超群你好意思吗?
圆圈1:根据《劳动合同法》16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不是“各执至少一份”。不知道超群为什么要两份?这条显然违法,但不知道用心何在。如果有收集癖,可以自己复印啊!理论上说,多了一份自己签字的东西在外面,总归不太好。
圆圈2:这段看似很合情理,实则令人头疼。超群合同里掺杂着违法的、阉割的条款,但谁有功夫去一条条辨别呢?分不清哪些违法、哪些不违法,就只能一概盲目地遵守。而就算发现了哪条违法,超群又可以根据本条说“其他那些仍然有效”。而且超群作为一家公司、合同起草者,难道自己不能保证没有无效条款吗?说什么“被……认定为无效”,好像谁欺负超群似的。但是另一方面,根据《劳动合同法》27条,部分条款无效确实不影响整个合同,所以这个合同就像掺了很多砂子的米饭。增加了员工的维权成本,规避了超群的违法风险。
圆圈3:这些都是开放点。
最重要的事情是:要提前若干天拿到合同文本,好有充足的时间检查。(具体几天记得有法律规定的,但我一时找不到了)。不要在HR那里看合同,因为人一进HR办公室IQ就减半!最好别在公司里看合同,但可以在安全的前提下和同事讨论。一定要在家里认真看,并保留足够的咨询时间。
注意是“合同文本”,就是要签订的合同本身。如果到时候对方拿出另外一份纸,务必核对。
如果做不到上面的要求,什么“注意事项”都是扯蛋,因为你根本没有时间去“注意”!
劳动合同是公司起草的,你不知道里面有什么玄机。有的合同里还说“规章制度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那你肯定要连规章制度也要看吧?
但是大多数人就是对自己不负责,HR给他什么他就签,最后吃哑巴亏,还觉得HR厉害——刀把子不是你自己给人家的吗?
猫腻太多,本文无法一一列举。下面就贴两个转载的文章,都是真实案例,一篇讲了合同本身的问题,一篇讲了公司怎样在签订合同时设置障碍,让打工人闭着眼睛瞎签。
图片转载太麻烦,所以只转文字部分。原文位于公众号“新下级学”,也可以直接搜索它们。
扒扒超群的新合同
上海超群作为老字号公司,员工合同到期续订是常有的事。但现在,它似乎不走寻常路,往另一个方向发展了。这是超群公司的新合同,让我们看看它有什么特点。
【特别声明:凡本号所发的关于超群公司的帖子,必有铁证。若任何人因为转载而受到警告、起诉或其它骚扰,请联系本号,本号将以最快速度提供有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盖有超群公章的文件、录音录相等,证明你没有“传谣”。
超群人事(代?)经理李金花曾经在邮件里说保留追诉我诽谤的权力,还说公司有奖惩条例来约束员工。但在我的视频里,她笑呵呵的,态度可好了。】
下面就请耐心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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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上封面,注意日期,证明其新鲜程度。
再请注意“动”字,这不是“劳务合同”。实际上,虽然都是干活的,但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享受不了《劳动合同法》所提供的待遇。所以签了“劳务合同”的人,恐怕人家就没把你当成 “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里倒有个“劳务派遣”,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说了只能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岗位存续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所以“劳务合同”也不应该是“劳务派遣”。
一般说来,假如你是“劳务合同”,有这几种可能:
1、 打印错误,其实还是“劳动合同”。
2、 公司想改造成“劳务派遣”,具体怎么改造我也不知道。
3、 其实是“劳动合同”,但有纠纷时公司会说这是“劳务”,说不定能让你虎躯一震、认输求饶。
4、 就是“劳务合同”,有纠纷时参照《合同法》而不是《劳动合同法》。如果真这样,你就哭去吧。
上述各可能纯属本人猜想,请自行判断。
再看第2页。注意第二条。相比于老合同,这条是新插进来的。对于合同续订来说,试用期当然没有意义。但这条的名字很误导:叫“试用期”,其实主要是录用条件,而录用条件本身还不明说,在另外一个“部门发放”的什么规定里面。这就是《新下级学》6.2中讲的“开放式合同”。你在读这种合同时,等于白读,因为你没有那个“规定”啊!而且将来他还可以改“规定”,你能咋办?
里面还说违反了《承诺书》也解除,可也没告诉我要承诺什么啊!如果叫我承诺睡觉不打鼾,我不敢不签,也不敢签啊!
再请看第二条中间:试用期体检不合格有权解除合同。要知道超群是做X光的,我们上班时都要测辐射的。所以试用期加强体检显然很有必要。就是不知道试用期有多久,大剂量辐射“见效”很快的。如果在试用期快结束时再体检一次,然后解除合同,你能怎么办?你能证明白血球偏低和工作有关吗?
我还见过同事为了工作,冒着辐射冲进去关机器。我就不点他们名了。请超群加强体检,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捍卫公司权益!
本页下方,“乙方同意”甲方可调整岗位。我就奇了怪了:岗位能调整,前面还约定什么岗位啊?多此一举嘛!
第3页,按箭头所示从上往下一个个看过来:
箭头1:乙方接到岗位调整通知就必需按规定日期到岗,否则死了死了的。如果他派你去乌鲁木齐上班,……。
箭头2:乙方已经同意遵守未来的“培训服务协议”,尽管还不知道它是什么、要不要服务期。所谓“协议”,肯定要双方签字。但这条已经先规定了你到时必须签字,否则就是违反合同。
箭头3:加班工资原来还和平时工资不一样,是按“甲方加班工资结算办法”确定。这又是个开放式合同。假如此办法规定加班工资按基本工资计算,那加班岂不是自我惩罚了?而且此“办法”也可能改变啊,变成按最低工资算也可以啊。这条的唯一意义,就是把加班工资的决定权让给甲方,真是杜绝纠纷的高招。
实际上《劳动合同法》31条说了:加班费有国家规定。超群这是把自己的“办法”当成“国家规定”了。厉害了,我超!
箭头4:难怪前面说了可以调岗位,原来伏笔在这:可以调薪啊,哈哈。
箭头5:甲方遵守上海最低工资的规定——纯牌屁话。政府的规定,他敢不遵守吗?把自己不能不做的事情写出来,我刚看到时还挺感动。
最后两个箭头:注意是国家“或”上海市规定,老合同是“和”。再次强调超群是做X光的,除了辐射,还有高温、高压等情况。假如国家和市的规定不同,那么以前是“和”,要以较高的规定为准。现在是“或”,就以较低的规定为准了。一字之差,对公司成本、责任和赔偿方面的影响巨大。是谁想出来改这个字的,给他/她发个大奖章!
关于工资,它只是个数字。画饼是一回事,吃不吃到又是回事。有人看合同时,只看工资,我只能祝他们“好(骗的)人一生平安”。我不然。我要从整个合同判断对方的素质和诚意。
第4页:
箭头1:这个地方说公司无需为乙方的发明创造支付奖励或报酬,下面一条又说“可酌情予以一定奖励”,总结起来就是“随甲方的便”。但是根据《专利法》第16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章,甲方是必须予以奖励的,连最低金额都有规定。如此明目张胆在合同里违反法律,举世罕见!但超群的老合同里是守法的。
顺便说一下,2017、18年超群公司密集申请了15个实用新型专利,有的已经授权。其创新点是诸如把东西“做成圆形”之类。发明人是总经理宋申工等5人,每人3个。不知新合同做此改变,是不是他们舍弃个人利益的结果?厉害了,我超!
中间3个箭头:《劳动合同法》里只有“期满”,没有“期限届满”。老合同也说的“期满”,为什么新合同改成“期限届满”?我个人怀疑是将来有纠纷时,超群可以说“我的意思不是‘期满’啊,是另外一个意思”。毕竟法律上差一个字都不可以的。
而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3条规定“不得约定其他终止条件”,但超群合同却说“约定的终止条件”。为什么要加这话?我担心是在别的什么“规定”、“协议”里有约定,那么这话就不白写了。厉害了,我超!
箭头5:乙方在职期间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这地方是阉割法律了。《劳动合同法》39条(四)是: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本单位提出,拒不改正,才可解除。超群倒好,直接就能解除。虽然同时和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包括某些“兼职”)不太地道,但法律也没让超群把人一棍子打死啊!
箭头6:行政拘留或刑事定罪。这又是阉割法律。《劳动合同法》39条(六)只说了“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拘留要常见多了,一些小事处理不好都可能挨上。所以这条又是超群扩大自己的权力。厉害了,我超!
最后一个箭头:这条多么好啊,超群竟然规定自己在某些情况下不得解除合同!我刚看到时都感动了,后来才知道本来就是法律规定不许解除的。不过,还是偷偷改掉了《劳动合同法》42条(一),请读者自行查阅和思索。所以对于超群的合同,不能因为它说“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就以为下面是整个42条的原文了。随风阉入夜,割肉细无声。厉害了,我超!
第5页:
箭头1:办理交接、离职手续时,又按照国家“和”市的规定了,说明超群对“和”、“或”分得很清楚啊!
箭头2和箭头3:说穿了就是将来改变岗位、薪资时无需你签字同意。厉害了,我超!
箭头4:我前面还说乌鲁木齐,这里更狠,直接“国外”。不知是纽约,还是阿富汗?
大圆圈:这一段语句之冗长、逻辑之严谨、枚举之全面令人震惊。该合同前面还用了“期限届满”这种不规范词,有违法之处,这里又显得贼专业,就好像要饭的穿了双高级皮鞋。我请朋友看过,他说这段话如果是原创,得是年薪50万以上的律师才行。我个人猜测是抄来的,还抄错了一个字,请注意圆圈旁边的“是”字。因为抄错了字,我修正一下我的感觉:像要饭的穿了一只高级皮鞋。
问题是老合同里没有这条,现在为什么要加?可能和疫情有关,也可能和超群高层对未来的国际国内局势判断有关。但是不管为什么,一般人面对困境想到的是同舟共济,超群想到的是免除赔偿、要求赔偿,细思极恐!
最下面的箭头:这又是一个开放点(参见《新下级学》6.2中的“开放式合同”)。这条强迫你必须签《保密协议》,那为什么不直接把保密部分放到合同里来?难道我签合同的内容就是必须签另外一个东西?!干脆把我这手剁下来给超群得了。
第6页:
箭头1:相比于《保密协议》,这里是个巨大进步,没说一定要签《竞业协议》,值得表扬!但这里超群再次加强了对员工的限制,具体的另文分析。
箭头2:这是一个很大的开放点:所有的“规则制度”都成了合同的一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真吓人!对了,“制度”写成了“制定”,“效力”写成“效应”,不知超群的人事是啥水平?
箭头3:前面说了乙方“接受甲方的培训服务协议”,这里说“另签协议”的意思就是乙方必须签吧?
箭头4:这里明显是不让人工作了。请问什么叫“工作成果”?半成品算不算?删除没编好的程序、没写好的文件不是很正常的事吗?甚至有时计算机自动就会删除。连这个也要甲方书面同意,老板你是有多不信任员工?
箭头5:“交出开机密码”,这个是多余的。超群的IT能重置密码,不用你交出来。但我建议还是主动做出交密码的姿态,为我超站好最后一班岗!
箭头6:根据这条,超群有权检查你的手机、优盘、微信、QQ等。建议大家不要携带上述物品或类似的东西进入公司。手机我建议带功能机,如果公司给你配智能机,那么下班时应该放在单位里。优盘可以向公司借,借不到就耐心等待。微信、QQ本来就是个人私产,是否用于工作请自行考虑。
第7页:
箭头1:员工离职时,如果欠超群的钱就必须立刻结清。我5月31日离职的,依法应给我的补偿、年假报酬拖了 20 多天、在劳动监察大队介入之后才以一种“糊里糊涂”的方式给我。我虽然拿到了钱,反而寝食不安、急匆匆和超群交涉,具体原因将来解释。超群你好意思吗?
圆圈1:根据《劳动合同法》16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不是“各执至少一份”。不知道超群为什么要两份?这条显然违法,但不知道用心何在。如果有收集癖,可以自己复印啊!理论上说,多了一份自己签字的东西在外面,总归不太好。
圆圈2:这段看似很合情理,实则令人头疼。超群合同里掺杂着违法的、阉割的条款,但谁有功夫去一条条辨别呢?分不清哪些违法、哪些不违法,就只能一概盲目地遵守。而就算发现了哪条违法,超群又可以根据本条说“其他那些仍然有效”。而且超群作为一家公司、合同起草者,难道自己不能保证没有无效条款吗?说什么“被……认定为无效”,好像谁欺负超群似的。但是另一方面,根据《劳动合同法》27条,部分条款无效确实不影响整个合同,所以这个合同就像掺了很多砂子的米饭。增加了员工的维权成本,规避了超群的违法风险。
圆圈3:这些都是开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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