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在街邊買東西,就在付款的時候,我的身後傳來聲音:“喂!讓一下讓一下”,我轉過身去看了他們一眼,是一個中年婦女和一個老年婦女推著一個坐輪椅的老爺爺往前走,“喂!讓一下讓一下”這一句是從那位老年婦女口中說出來的,她那麼大的聲音完全可以叫吼了,我當時很不屑的看了她一眼,心想她這麼大年齡的人了,難道還不懂什麽叫禮貌嗎,我想就算我是個路人,喊我讓路的時候也該說個“請”字吧,還有她不知道我的名字,也不應該用“喂”來稱呼吧,真正的,一個人的貭素高低,和他(她)的年齡是沒有任何關係滴~ https://t.cn/RBSR99B
这是一篇废话连篇的小作文,就当做告别很幸福的三月吧。
回宿舍洗完澡躺在床上终于有空开始碎碎念,关于这趟很莫名其妙的旅程。
是真的很莫名其妙,在小道消息传出来的时候大家都不信,我虽然期待他俩能够在同一场,但也没抱多大希望,所以在官宣的时候我非常难决定到底要不要去这一趟,我的初步决定是,不去,绝对不去,一个拼盘演唱会,他们俩几乎占不到几首歌,并不短的路程,而且票价贵得离谱,当然,这几点在我去完之后依然在骂。但是过了半个小时,我突然动摇了,我不想错过能够见证他俩有可能同台的机会,所以我说,如果我能抢到380的票,那我就去吧,然后我真的抢到了,优先购的名额抽中我,我抢到票的那一瞬间都是懵的,不得不承认,即使这一趟旅程很累我也有很多怨言,但冥冥之中,他们俩好像真的保佑我顺顺利利地去见到了他们,虽然中途发生了无数抓马的事情,但最后,所有的天气预报明明是大雨,却都变成了好天气。
大概因为是去见你们,天公也作美。
其实挺想发牢骚的,因为这趟旅程的确算不上很满意,当然绝大部分原因是q巅太癫了。但旅途中开心的事也不少,我这个极度社恐的i人,也会因为相同的爱主动找话题聊天,和彩旗姐聊天真的很开心很开心,彩旗姐真的是一群很会磕瓜子也很会磕cp的小女孩,因为凌晨在海底捞嗑瓜子唠了几个小时。即使我总是因为人际关系焦虑,却还是忍不住会想融入大家,虽然其实很多时候不大成功,但气场相似的人总有一天会相遇然后成为好朋友的。
睡醒了,继续写。
我一直都知道自己是一个感情上非常敏感的人,这个敏感甚至是贬义。因为追星产生内耗对我而言并不是第一次,所以我在淡坑前担之后一直避免或者说是抗拒追星,但还是兜兜转转又和两只小狗重逢,哪怕我一再告诉自己要清醒,不要因为爱而焦虑,但没有办法,也许是先天条件不足,爱是常觉亏欠。我很清楚我没有精力没有时间也没有金钱去支撑我做到我想做的,所以我其实总把跑路放嘴边,可能是为了安慰自己吧,明明道理都懂,爱他们的前提是爱自己,自己的快乐是第一,内耗来临的时候还是无法避免。
在回程的高铁上,我趴着休息了一会之后开始托着腮看窗外发呆,耳机里切到的歌都非常应景,“第一天 我存在 第一次呼吸畅快”,是我每一次线下见到他们的感受,“每次一见到你 心里好平静 就像一只蝴蝶 飞过废墟”,他们就是我的蝴蝶,以及我一直都没有听过现场版的《青火》,说不上来突然听到这几首歌心里是什么感受,但是可能那就是写这篇小作文的原因吧。
我不知道怎么描述我对他们的爱,是橘子洲头的一眼万年,还是跳地的重逢,不知道从哪个瞬间说起,就像他们彼此之间的爱,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不过他们之间的感情更复杂,复杂到吸引我这么多年兜兜转转再次被打动。但是我想,我对他们的爱大概是,在live house、剧院、体育馆和体育场的那些默默注视的时刻,那些为他们的幸福和成长落泪的时刻。
其实在这次线下之前,甚至在看完之后,我都一直在因为产出、数据、社交很多很多事情焦虑,但这场或许并不值的演出,让我想明白了很多事情。可能是在折腾了一整天,在回学校的车上突然偶遇一只撒丫子跑的耶耶,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泪一下子落了下来,大概因为我想到了前一天在舞台上紧张到发挥失常的凯凯,我坐在台下真的很像一个看演出的家长,一直抿着嘴不说话盯着舞台担心他。但看到那只萨摩耶的一瞬间,我好像想明白了,不仅是他,还有小黄,即使我没有办法在想见他们的时候去见他们,即使世界上有很多很多人对他们存在恶意,他们也还是会肩并着肩往前跑,会一起成为想成为的大人。
谢谢你有足够的耐心看到这里,我知道我不是一个擅长表达的人,所以真的很感谢看完我的碎碎念,一定要开开心心的,无论做什么,爱自己是第一位。
回宿舍洗完澡躺在床上终于有空开始碎碎念,关于这趟很莫名其妙的旅程。
是真的很莫名其妙,在小道消息传出来的时候大家都不信,我虽然期待他俩能够在同一场,但也没抱多大希望,所以在官宣的时候我非常难决定到底要不要去这一趟,我的初步决定是,不去,绝对不去,一个拼盘演唱会,他们俩几乎占不到几首歌,并不短的路程,而且票价贵得离谱,当然,这几点在我去完之后依然在骂。但是过了半个小时,我突然动摇了,我不想错过能够见证他俩有可能同台的机会,所以我说,如果我能抢到380的票,那我就去吧,然后我真的抢到了,优先购的名额抽中我,我抢到票的那一瞬间都是懵的,不得不承认,即使这一趟旅程很累我也有很多怨言,但冥冥之中,他们俩好像真的保佑我顺顺利利地去见到了他们,虽然中途发生了无数抓马的事情,但最后,所有的天气预报明明是大雨,却都变成了好天气。
大概因为是去见你们,天公也作美。
其实挺想发牢骚的,因为这趟旅程的确算不上很满意,当然绝大部分原因是q巅太癫了。但旅途中开心的事也不少,我这个极度社恐的i人,也会因为相同的爱主动找话题聊天,和彩旗姐聊天真的很开心很开心,彩旗姐真的是一群很会磕瓜子也很会磕cp的小女孩,因为凌晨在海底捞嗑瓜子唠了几个小时。即使我总是因为人际关系焦虑,却还是忍不住会想融入大家,虽然其实很多时候不大成功,但气场相似的人总有一天会相遇然后成为好朋友的。
睡醒了,继续写。
我一直都知道自己是一个感情上非常敏感的人,这个敏感甚至是贬义。因为追星产生内耗对我而言并不是第一次,所以我在淡坑前担之后一直避免或者说是抗拒追星,但还是兜兜转转又和两只小狗重逢,哪怕我一再告诉自己要清醒,不要因为爱而焦虑,但没有办法,也许是先天条件不足,爱是常觉亏欠。我很清楚我没有精力没有时间也没有金钱去支撑我做到我想做的,所以我其实总把跑路放嘴边,可能是为了安慰自己吧,明明道理都懂,爱他们的前提是爱自己,自己的快乐是第一,内耗来临的时候还是无法避免。
在回程的高铁上,我趴着休息了一会之后开始托着腮看窗外发呆,耳机里切到的歌都非常应景,“第一天 我存在 第一次呼吸畅快”,是我每一次线下见到他们的感受,“每次一见到你 心里好平静 就像一只蝴蝶 飞过废墟”,他们就是我的蝴蝶,以及我一直都没有听过现场版的《青火》,说不上来突然听到这几首歌心里是什么感受,但是可能那就是写这篇小作文的原因吧。
我不知道怎么描述我对他们的爱,是橘子洲头的一眼万年,还是跳地的重逢,不知道从哪个瞬间说起,就像他们彼此之间的爱,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不过他们之间的感情更复杂,复杂到吸引我这么多年兜兜转转再次被打动。但是我想,我对他们的爱大概是,在live house、剧院、体育馆和体育场的那些默默注视的时刻,那些为他们的幸福和成长落泪的时刻。
其实在这次线下之前,甚至在看完之后,我都一直在因为产出、数据、社交很多很多事情焦虑,但这场或许并不值的演出,让我想明白了很多事情。可能是在折腾了一整天,在回学校的车上突然偶遇一只撒丫子跑的耶耶,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泪一下子落了下来,大概因为我想到了前一天在舞台上紧张到发挥失常的凯凯,我坐在台下真的很像一个看演出的家长,一直抿着嘴不说话盯着舞台担心他。但看到那只萨摩耶的一瞬间,我好像想明白了,不仅是他,还有小黄,即使我没有办法在想见他们的时候去见他们,即使世界上有很多很多人对他们存在恶意,他们也还是会肩并着肩往前跑,会一起成为想成为的大人。
谢谢你有足够的耐心看到这里,我知道我不是一个擅长表达的人,所以真的很感谢看完我的碎碎念,一定要开开心心的,无论做什么,爱自己是第一位。
I am a part of all that I have m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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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的一位作家,名叫Richard Flanagan,1961年生于澳大利亚的塔斯马尼亚。他笔下的《深入北方的小路》讲述了战争中一个充满力量的爱情故事,而塔斯马尼亚这座位于澳大利亚最南边的小岛,再往南走既步入南极圈,俗称世界上的最南端。
-
前往澳洲旅行前,为这趟旅程做足了功课。澳洲被英国殖民的历史、土著人的繁衍生息与澳洲中心土地上的乌鲁鲁、墨尔本与悉尼的城市发展、还有塔斯马尼亚一路向南的海岸线。飞行不到十二小时,我在睡梦中穿过地球的赤道线,仿佛梦里我被其抬起,绕它来回转了好几个圈,等醒来看窗外懵懵的蓝,地球在我的脚下。他以无边的姿态拥抱着我。
-
最终,还是以城市行为第一次来澳的线路,南端的塔斯马尼亚就这样暂且被搁置。直到,在书店的一个温暖午后,遇见Richard Flanagan。他将我唤醒,唤醒一段记忆。在书的第一页,他写“为什么万物之初总有光?”男主角最早的记忆就是阳光在教堂的大厅内倾洒一地,光,是万物初始的模样。
-
我被这句话深深触动,如饥似渴地读了下来,读到《尤利西斯》,读到
I am a part of all that I have met.
-
深受触动,想到人这一生,百转千回,终究是自己走过的那些路与经历的长成。仿佛生命就像一本书,只能由你自己来执笔,无论最终故事的结尾如何,每一个片段都是你,与你有关,也只与你有关。
-
长日消散
月儿缓缓攀升
海水幽深的低吟声,声潮鼎沸。
来吧,朋友们,
寻找新世界,为时未晚。
他攫住了万物之初的光。
他一遍遍地读《尤利西斯》。
#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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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的一位作家,名叫Richard Flanagan,1961年生于澳大利亚的塔斯马尼亚。他笔下的《深入北方的小路》讲述了战争中一个充满力量的爱情故事,而塔斯马尼亚这座位于澳大利亚最南边的小岛,再往南走既步入南极圈,俗称世界上的最南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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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澳洲旅行前,为这趟旅程做足了功课。澳洲被英国殖民的历史、土著人的繁衍生息与澳洲中心土地上的乌鲁鲁、墨尔本与悉尼的城市发展、还有塔斯马尼亚一路向南的海岸线。飞行不到十二小时,我在睡梦中穿过地球的赤道线,仿佛梦里我被其抬起,绕它来回转了好几个圈,等醒来看窗外懵懵的蓝,地球在我的脚下。他以无边的姿态拥抱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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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还是以城市行为第一次来澳的线路,南端的塔斯马尼亚就这样暂且被搁置。直到,在书店的一个温暖午后,遇见Richard Flanagan。他将我唤醒,唤醒一段记忆。在书的第一页,他写“为什么万物之初总有光?”男主角最早的记忆就是阳光在教堂的大厅内倾洒一地,光,是万物初始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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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这句话深深触动,如饥似渴地读了下来,读到《尤利西斯》,读到
I am a part of all that I have m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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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受触动,想到人这一生,百转千回,终究是自己走过的那些路与经历的长成。仿佛生命就像一本书,只能由你自己来执笔,无论最终故事的结尾如何,每一个片段都是你,与你有关,也只与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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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日消散
月儿缓缓攀升
海水幽深的低吟声,声潮鼎沸。
来吧,朋友们,
寻找新世界,为时未晚。
他攫住了万物之初的光。
他一遍遍地读《尤利西斯》。
#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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