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宝鸡中院隐瞒真实法律事实采信相悖伪证虚构违法事实
陕西省高院再审2021天徇私枉法不立案
举报人:毕招莲,女,65岁,身份证:610321195912280223失业证号970061,户籍:陕西宝鸡陈仓区;住址:渭南市临渭区西四路安和园6-1-501室。电话:13892469706 。
举报人不服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陕03行终第46 号行政处罚判决书,申请陕西省高院再审1993天了,高院故意不立案再审。
事由:举报人毕招莲,1977年参加工作1996年下岗失业。累计缴费25年整。只因遭报复陷害64岁不能依法退休;一分钱养老金未领;2012年2月发二代(领取养老金)社保卡在银行沉睡10年变成睡眠卡,2022年5月换成三代(一卡通);新旧两张卡上无一分钱养老金收入。
十五年来本人一直信访、举报、诉讼始终无果。所有程序一直空转的根源是:“报宝鸡陈仓区人社局原股长张增录原局长王峰岗伙同陈仓经办中心伪造资料、用偷梁换柱给2008年移居农转非居民张召琴(张增录他姐),把一次性违规补交的7297.2元划转成五年六月缴费加上伪造的9年6月视同累计缴费15年;办902.57元参保职工待遇;给工人我,缴费15年3月加9年9月视同累计25年,伪造资料办702元未参保职工待遇的假批复。”欺上瞒下。
2009年12月起不断信访举报、复查、复核。三级政府不答复。
2017年11月13日依法走访中纪委,被宝鸡公安枉法拘留10天。
2018年1月依法提起行政处罚诉讼。但原审隐瞒真实法律事实,虚构违法事实。一审不辩论质证,二审不开庭,一审二审严重篡改笔录,程序严重违法;故意违反证据规则,隐匿原告没有违法的证据,用偷天换日法恶意采信相悖伪证。被告陷害原告违法的三个证据:1“受案登记表”2“报案材料”3“移交责任书”。证据1显示:案件来源“移交”。证据2显示:“虢镇街道办认为原告违法”。证据3显示:“移交人是宝鸡市驻京办,接交人是区信联办;证据3表明原告没违法。上述三个证据严重相悖,法院明知被告提供的证据均无证据三性;全是伪证。但原审法院为了包庇被告,竟然把证据3隐匿在证据2的后边、变成“报案材料及移交责任书”陷害原告;手段极其恶劣。原审法院无视法律法规,适用法律严重错误。枉法制造冤案。本人不服.
2018年9月23日按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向省高院提交的再审申请,陕西省高院明知是人为枉法制造的冤案,受理2034天期间,国家信访局、最高法十数次转办;但陕西省高院无视国家无视最高法院,既不立案也不驳回再审。陕西高院严重违反行政诉讼法九十一条之规定!
故此求助于各个媒体及网民朋友,望予以声援。
此致
各个媒体及网民朋友
举报人:毕招莲
2024年4月8日
陕西省高院再审2021天徇私枉法不立案
举报人:毕招莲,女,65岁,身份证:610321195912280223失业证号970061,户籍:陕西宝鸡陈仓区;住址:渭南市临渭区西四路安和园6-1-501室。电话:13892469706 。
举报人不服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陕03行终第46 号行政处罚判决书,申请陕西省高院再审1993天了,高院故意不立案再审。
事由:举报人毕招莲,1977年参加工作1996年下岗失业。累计缴费25年整。只因遭报复陷害64岁不能依法退休;一分钱养老金未领;2012年2月发二代(领取养老金)社保卡在银行沉睡10年变成睡眠卡,2022年5月换成三代(一卡通);新旧两张卡上无一分钱养老金收入。
十五年来本人一直信访、举报、诉讼始终无果。所有程序一直空转的根源是:“报宝鸡陈仓区人社局原股长张增录原局长王峰岗伙同陈仓经办中心伪造资料、用偷梁换柱给2008年移居农转非居民张召琴(张增录他姐),把一次性违规补交的7297.2元划转成五年六月缴费加上伪造的9年6月视同累计缴费15年;办902.57元参保职工待遇;给工人我,缴费15年3月加9年9月视同累计25年,伪造资料办702元未参保职工待遇的假批复。”欺上瞒下。
2009年12月起不断信访举报、复查、复核。三级政府不答复。
2017年11月13日依法走访中纪委,被宝鸡公安枉法拘留10天。
2018年1月依法提起行政处罚诉讼。但原审隐瞒真实法律事实,虚构违法事实。一审不辩论质证,二审不开庭,一审二审严重篡改笔录,程序严重违法;故意违反证据规则,隐匿原告没有违法的证据,用偷天换日法恶意采信相悖伪证。被告陷害原告违法的三个证据:1“受案登记表”2“报案材料”3“移交责任书”。证据1显示:案件来源“移交”。证据2显示:“虢镇街道办认为原告违法”。证据3显示:“移交人是宝鸡市驻京办,接交人是区信联办;证据3表明原告没违法。上述三个证据严重相悖,法院明知被告提供的证据均无证据三性;全是伪证。但原审法院为了包庇被告,竟然把证据3隐匿在证据2的后边、变成“报案材料及移交责任书”陷害原告;手段极其恶劣。原审法院无视法律法规,适用法律严重错误。枉法制造冤案。本人不服.
2018年9月23日按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向省高院提交的再审申请,陕西省高院明知是人为枉法制造的冤案,受理2034天期间,国家信访局、最高法十数次转办;但陕西省高院无视国家无视最高法院,既不立案也不驳回再审。陕西高院严重违反行政诉讼法九十一条之规定!
故此求助于各个媒体及网民朋友,望予以声援。
此致
各个媒体及网民朋友
举报人:毕招莲
2024年4月8日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金水铭都小区机械车位不符合规范要求,多次上访无果,百姓有苦难言
渭南金水铭都小区
①机械车位建设标准未提前告知,且目前已修建好的机械车位尺寸不满足2015年3月30日颁布的《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要求,且停车过程中存在各种停车难问题,多数人无法停进去。
机械车位尺寸小(第一种宽度1.85米,第二种宽度1.95米,第三种宽度2.06米),根据2015年3月30日颁布的中国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及其附件中给出,我们小区的升降横移类机动车位属于复式机动车库(根据规范P21页5.3),根据规范P21页5.3.2表中复式机动车库的机动车最小车位外廊尺寸中宽度=最小车辆宽度+0.5(通道)=1.75+0.5=2.25米(不包含机械车位与机械车位之间的距离)。目前修建的机动车最大尺寸为2.06,且不满足规范规范设计要求,导致车停不进去,小型车辆勉强停进去,人出不来;且对于大部分司机来讲根本停不进去,不是撞到别人车,就是多次划伤自己的车,三个车位之间间距太小,两车之间人行通道和车门开启空间不满足要求。1100多户业主知道车位问题后,向此房产的售楼部、渭南金宇置业有限公司反应,但开发商态度蛮横,拒不处理。②未告知我们所购买的车位为人防车位,且未告知车位的相关信息,开发商存在隐瞒行为,协议应当为无效协议。
我们的合同均约定于2023年10月31日向全体业主交付,小区共1100多户。开发商在未告知业主机械车位大小尺寸,适停车辆,使用年限,有无产权;未告知业主机械车位不能安装充电桩等情况下向我们出售机械车位,且开发商在签字购买协议中未提及车位为人防车位,因人防车位不得买卖权只有租赁权而有意隐瞒。 https://t.cn/R2WxgiP
渭南金水铭都小区
①机械车位建设标准未提前告知,且目前已修建好的机械车位尺寸不满足2015年3月30日颁布的《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要求,且停车过程中存在各种停车难问题,多数人无法停进去。
机械车位尺寸小(第一种宽度1.85米,第二种宽度1.95米,第三种宽度2.06米),根据2015年3月30日颁布的中国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及其附件中给出,我们小区的升降横移类机动车位属于复式机动车库(根据规范P21页5.3),根据规范P21页5.3.2表中复式机动车库的机动车最小车位外廊尺寸中宽度=最小车辆宽度+0.5(通道)=1.75+0.5=2.25米(不包含机械车位与机械车位之间的距离)。目前修建的机动车最大尺寸为2.06,且不满足规范规范设计要求,导致车停不进去,小型车辆勉强停进去,人出不来;且对于大部分司机来讲根本停不进去,不是撞到别人车,就是多次划伤自己的车,三个车位之间间距太小,两车之间人行通道和车门开启空间不满足要求。1100多户业主知道车位问题后,向此房产的售楼部、渭南金宇置业有限公司反应,但开发商态度蛮横,拒不处理。②未告知我们所购买的车位为人防车位,且未告知车位的相关信息,开发商存在隐瞒行为,协议应当为无效协议。
我们的合同均约定于2023年10月31日向全体业主交付,小区共1100多户。开发商在未告知业主机械车位大小尺寸,适停车辆,使用年限,有无产权;未告知业主机械车位不能安装充电桩等情况下向我们出售机械车位,且开发商在签字购买协议中未提及车位为人防车位,因人防车位不得买卖权只有租赁权而有意隐瞒。 https://t.cn/R2WxgiP
【防患未“燃” 安全“童”行——临渭区人民街道北塘社区开展幼儿园消防演练活动】为保障校园消防安全,切实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中师生的自救互救能力。4月3日,临渭区人民街道北塘社区联合临渭区消防救援大队,在辖区爱茵堡幼儿园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安全演练活动。
活动现场,消防队员首先向全体教职工和孩子们讲解消防安全知识以及遇到火灾时如何安全逃生的技能。随后开启消防逃生演练,随着“警报”的一声长鸣,各班老师迅速带领幼儿快速、安全、有序地从班级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最后,消防队员向大家现场示范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让大家在实际操作中真正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技能。
本次消防演练活动的举办,加深了全体幼师及儿童群体对消防安全知识的理解与应用,为学校后续的安全消防工作开展奠定了有力基础,师生们都表示收获颇丰。在今后的工作中,北塘社区将继续加强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更多类似的活动,提高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孩子的安全、健康、快乐成长保驾护航,为创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通讯员 姜小沙)
活动现场,消防队员首先向全体教职工和孩子们讲解消防安全知识以及遇到火灾时如何安全逃生的技能。随后开启消防逃生演练,随着“警报”的一声长鸣,各班老师迅速带领幼儿快速、安全、有序地从班级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最后,消防队员向大家现场示范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让大家在实际操作中真正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技能。
本次消防演练活动的举办,加深了全体幼师及儿童群体对消防安全知识的理解与应用,为学校后续的安全消防工作开展奠定了有力基础,师生们都表示收获颇丰。在今后的工作中,北塘社区将继续加强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更多类似的活动,提高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孩子的安全、健康、快乐成长保驾护航,为创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通讯员 姜小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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