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度大X剧情好X颜值高】
【见评取件】
1981 年,17 岁的维克多(本杰明·沃辛饰)似乎过着完全“正常”的生活:他正在为他的“bac”(高中文凭)做准备,与女友奥雷莉(苏菲·昆顿饰)共度时光,并工作周末在一个建筑工地上度过,那里的老板是他的父亲查尔斯(弗雷德里克·皮耶罗 Frederic Pierrot 饰)。在那里,他遇到了工头的小儿子塞利姆(萨米·奥塔巴利饰)。很快,他们就坠入爱河,或者说坠入情欲。他的父亲看到他们在工作现场偷偷亲热,无论性取向如何,这都可以说是一个问题。查尔斯是左派,支持少数群体权利,但这是另一回事了。他认为一个男孩亲吻一个男孩是肮脏和恶心的。他还认为他和妻子的儿子和孙子的婚姻将被抛诸脑后。他立即指责塞利姆,并解雇了他,声称他是一个糟糕的工人,这种公然的不公正行为结束了他与工头的友谊。他说服自己,塞利姆一定让维克多误入歧途,只要塞利姆离开他的生活,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维克多试图压抑自己对男人的感情,但做不到。一个绝望的夜晚,当他冒险进入一个同性恋聚会场所时,他遇到了比他大 20 岁的同性恋活动家谢尔盖(斯坦尼斯拉斯·诺迪饰)。他们的关系变得严肃起来,将逐渐迫使维克多完全承认自己的同性恋身份。不理解儿子的查尔斯将迫使他在塞尔吉和家人之间做出选择。然后他就会明白,为了实现他的爱情故事,他必须与偏见和整个社会作斗争。在塞尔吉的敦促下,维克多向父母出柜,但这对他的父亲来说非常不愉快。一满 18 岁,他就成为自由球员,并与 Serge 住在一起。密特朗于此时当选,开始了史无前例的法国总统 14 年任期。
第二集已经是12年后的事了。维克多(现由塞缪尔·泰斯饰演)36 岁,是一位成功的建筑师(独立工作,在家里工作很多),仍然与塞尔日住在一起,塞尔日现在艾滋病毒呈阳性,不确定自己的未来,他是一名顾问 - 带来了一个新的年轻人“维克多”,一个与父母打架的男孩。当维克多试图向他的父亲解释他想与塞尔日收养一个孩子时,查尔斯对他的儿子说:“但是你还想要什么呢?” 维克多简单地回答他:“我不再想要任何东西,我只是想要和其他人一样的东西。” 这句话简单地概括了《骄傲》的主题和同性恋者的斗争:不再需要隐藏,只需过着与其他人一样的生活——不多也不少。查尔斯和维克多现在算是和解了。在政治气氛中,作为密特朗的坚定支持者,
第二集中的情节很复杂,维克多陷入困境,因为没有人真正支持他,不是国家,不是他的父亲,甚至不是谢尔盖,谢尔盖反对他可能活不了多久,无法成为一个好父母,尽管维克多指出医生对他说他可以活几十年。基娅拉·马斯楚安尼 (Chiara Mastroianni) 登场(带着她一贯的美丽谦逊),社会工作者维克多 (Victor) 试图说服他适合做单亲家长。他无法证明自己是同性恋,因为虽然这不再违法,但同性恋父母会被拒绝收养。当基亚拉采访查尔斯时,没有告诉她他的儿子是同性恋,而是听从了维克多的要求,为他撒谎,尽管如此,他还是暗示维克多有一段他没有透露的关系,他的收养请求被拒绝了。第二集主要讲述了即使在相对宽容的气候下,作为一名同性恋者也试图过上充实生活的挫折。尼古拉斯·卡扎莱 (Nicolas Cazalé) 曾在 2000 年法国一部著名的同性恋电影中饰演成年塞利姆 (Selim),他现在是一名建筑工头,他试图以一个有孩子的异性恋男人的身份生活,但维克多 (Victor) 不想参与秘密的同性恋生活第 3 集中,情况比比皆是
,主要焦点是中学学生迭戈(朱利安·洛佩兹饰),他是养子。洛佩兹肤色黝黑,长发,身材魁梧,外表引人注目,他以温暖而充满活力的存在、热情和灿烂的笑容统治着银幕。他很强大,但他也有很多事情要面对。事情始于队友对同性恋父母的抱怨。他躲避有时冷酷的维克多,后者正在重演他自己的父亲问题,而“爸爸”查尔斯,灰白胡子,退休了,现在成熟了,并得到了温暖的支持。在这一集中,事情变得更加复杂,新女友诺埃米(丽贝卡·马德饰)因不小心服用摇头丸而住院,她的父母和偏执的兄弟保罗(雨果·赛尔饰)责怪他和他的“假”父母。与此同时,维克多因迟到参加支持同性婚姻的集会而受到极端分子的严重殴打,这次集会吸引了前情人皮奥(杰雷米·艾尔凯姆,法国著名同性恋电影的主演)。几十年来,塞尔日一直感染艾滋病毒,加上药物的副作用,他已经精疲力竭,想要一死了之。唉,根据法国新法律,他没能活着正式与维克多结婚,但没有悲伤,这一集以微笑结束,感觉虽然总是太慢,但世界已经变得更加站在我们一边。
【见评取件】
1981 年,17 岁的维克多(本杰明·沃辛饰)似乎过着完全“正常”的生活:他正在为他的“bac”(高中文凭)做准备,与女友奥雷莉(苏菲·昆顿饰)共度时光,并工作周末在一个建筑工地上度过,那里的老板是他的父亲查尔斯(弗雷德里克·皮耶罗 Frederic Pierrot 饰)。在那里,他遇到了工头的小儿子塞利姆(萨米·奥塔巴利饰)。很快,他们就坠入爱河,或者说坠入情欲。他的父亲看到他们在工作现场偷偷亲热,无论性取向如何,这都可以说是一个问题。查尔斯是左派,支持少数群体权利,但这是另一回事了。他认为一个男孩亲吻一个男孩是肮脏和恶心的。他还认为他和妻子的儿子和孙子的婚姻将被抛诸脑后。他立即指责塞利姆,并解雇了他,声称他是一个糟糕的工人,这种公然的不公正行为结束了他与工头的友谊。他说服自己,塞利姆一定让维克多误入歧途,只要塞利姆离开他的生活,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维克多试图压抑自己对男人的感情,但做不到。一个绝望的夜晚,当他冒险进入一个同性恋聚会场所时,他遇到了比他大 20 岁的同性恋活动家谢尔盖(斯坦尼斯拉斯·诺迪饰)。他们的关系变得严肃起来,将逐渐迫使维克多完全承认自己的同性恋身份。不理解儿子的查尔斯将迫使他在塞尔吉和家人之间做出选择。然后他就会明白,为了实现他的爱情故事,他必须与偏见和整个社会作斗争。在塞尔吉的敦促下,维克多向父母出柜,但这对他的父亲来说非常不愉快。一满 18 岁,他就成为自由球员,并与 Serge 住在一起。密特朗于此时当选,开始了史无前例的法国总统 14 年任期。
第二集已经是12年后的事了。维克多(现由塞缪尔·泰斯饰演)36 岁,是一位成功的建筑师(独立工作,在家里工作很多),仍然与塞尔日住在一起,塞尔日现在艾滋病毒呈阳性,不确定自己的未来,他是一名顾问 - 带来了一个新的年轻人“维克多”,一个与父母打架的男孩。当维克多试图向他的父亲解释他想与塞尔日收养一个孩子时,查尔斯对他的儿子说:“但是你还想要什么呢?” 维克多简单地回答他:“我不再想要任何东西,我只是想要和其他人一样的东西。” 这句话简单地概括了《骄傲》的主题和同性恋者的斗争:不再需要隐藏,只需过着与其他人一样的生活——不多也不少。查尔斯和维克多现在算是和解了。在政治气氛中,作为密特朗的坚定支持者,
第二集中的情节很复杂,维克多陷入困境,因为没有人真正支持他,不是国家,不是他的父亲,甚至不是谢尔盖,谢尔盖反对他可能活不了多久,无法成为一个好父母,尽管维克多指出医生对他说他可以活几十年。基娅拉·马斯楚安尼 (Chiara Mastroianni) 登场(带着她一贯的美丽谦逊),社会工作者维克多 (Victor) 试图说服他适合做单亲家长。他无法证明自己是同性恋,因为虽然这不再违法,但同性恋父母会被拒绝收养。当基亚拉采访查尔斯时,没有告诉她他的儿子是同性恋,而是听从了维克多的要求,为他撒谎,尽管如此,他还是暗示维克多有一段他没有透露的关系,他的收养请求被拒绝了。第二集主要讲述了即使在相对宽容的气候下,作为一名同性恋者也试图过上充实生活的挫折。尼古拉斯·卡扎莱 (Nicolas Cazalé) 曾在 2000 年法国一部著名的同性恋电影中饰演成年塞利姆 (Selim),他现在是一名建筑工头,他试图以一个有孩子的异性恋男人的身份生活,但维克多 (Victor) 不想参与秘密的同性恋生活第 3 集中,情况比比皆是
,主要焦点是中学学生迭戈(朱利安·洛佩兹饰),他是养子。洛佩兹肤色黝黑,长发,身材魁梧,外表引人注目,他以温暖而充满活力的存在、热情和灿烂的笑容统治着银幕。他很强大,但他也有很多事情要面对。事情始于队友对同性恋父母的抱怨。他躲避有时冷酷的维克多,后者正在重演他自己的父亲问题,而“爸爸”查尔斯,灰白胡子,退休了,现在成熟了,并得到了温暖的支持。在这一集中,事情变得更加复杂,新女友诺埃米(丽贝卡·马德饰)因不小心服用摇头丸而住院,她的父母和偏执的兄弟保罗(雨果·赛尔饰)责怪他和他的“假”父母。与此同时,维克多因迟到参加支持同性婚姻的集会而受到极端分子的严重殴打,这次集会吸引了前情人皮奥(杰雷米·艾尔凯姆,法国著名同性恋电影的主演)。几十年来,塞尔日一直感染艾滋病毒,加上药物的副作用,他已经精疲力竭,想要一死了之。唉,根据法国新法律,他没能活着正式与维克多结婚,但没有悲伤,这一集以微笑结束,感觉虽然总是太慢,但世界已经变得更加站在我们一边。
【花莲强震游家5口“3孩子”遗体严重腐烂 修复师哽咽:不忍孩子受伤害】台湾东部外海3日发生7.2规模强震,位于震央的花莲灾情严重,目前共计17死仍有2失联。其中新北市游姓一家5口前往砂卡当后惊传失联,搜救人员随后派遣怪手挺进开挖,顺利带出5具被卡在岩块下的遗体。由于3名孩童遗体腐烂情况较为严重,衷心联盟召集人颜维勋坦言:“修复有点难度,估计需要4到5天的时间完成。”
【违规施工绳索断裂! 惠州TCL项目2人坠亡事故查明】#惠州身边事# 4月10日,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公布了《惠城水口TCL项目“9·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显示,2023年9月16日14时10分许,惠城区水口TCL项目工地1号楼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致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500万元。事故调查组认定,惠城水口TCL“9·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施工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相关单位:
1.建设单位:惠州市科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某公司)2.施工单位:银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某公司)3.监理单位: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某监理公司惠州分公司)4.吊篮设备(吊篮):邵某个人施工队5.事故吊篮设备(吊臂、吊绳)隶属单位:深圳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外墙专业劳务分包:广东捷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某公司)
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9月16日下午13时50分许,油漆工刘某、颜某、欧某和闵某到1号楼西侧开始准备外墙油漆修补工作。刘某和颜某先后进入1号楼的吊篮,由颜某操控吊篮起升机开关进行上升,准备到顶楼(9层约55米)进行外墙油漆修补作业。14时10分,吊篮上升至1号楼4层处(高约18米),右边吊绳忽然断裂,导致吊篮向右倾斜(事故发生时,刘某和颜某未系安全带、佩戴了安全帽),致使刘某和颜某前后坠落至地面,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当时,刘某和颜某自行操作吊篮从地面处开始上升。由于提升机吊绳(主绳)锈蚀,长期受提升机棘轮上下挤压作用变形,提升机吊绳在压伤处发生断股。
经现场勘查,提升机吊绳出口之后的吊绳少了一股,吊篮上升时,提升机顶着断开的这一股钢丝不断剥离、缠绕(图3),导致主绳在导向滑轮处卡住,导向滑轮与提升机吊绳入口之间的主绳在提升机机械力作用下被拉断,吊篮右侧下坠,继而触发安全锁锁死副绳,但在吊篮自重和载重的重力和突然锁死的惯性双重作用下,副绳在楼顶悬吊平台的支架滑轮处发生了崩断,致使吊篮右侧完全下垂,并最终导致发生人员高处坠落事故。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1.油漆工刘某、颜某无证、违章进行高空作业。
2.银某公司项目部随意更换、混装吊篮设备,且未对吊篮进行报审、检验。
原因分析:
1.吊篮设备设施存在重大缺陷。
银某公司项目部未按要求使用吊篮设备,在施工期间多次拆除、安装、移位,且随意更换、混装吊篮设备,使事故吊篮的整体稳定性、安全性降低,导致吊篮在提升过程中右侧主绳断裂,吊篮下坠顷刻倾翻。
2.工人无证、违章作业。
油漆工刘某、颜某未取得高处作业操作证,不具备高处作业资质,使用吊篮设备进行外墙高处作业时,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带,在吊篮提升过程中吊绳发生断裂,引致吊篮失稳、失衡右侧下坠,导致两人从吊篮坠落至地面死亡。
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处理人员(1人)
朱某,银某公司项目副经理,系TCL项目现场负责人。违章指挥人员拆装吊篮设备和擅自更换吊篮安全设施(吊绳);违规组织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工人使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吊篮进行高空作业,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排查消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
1.银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惠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2.某监理公司惠州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建议由惠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3.唐某,银广厦公司项目经理,系TCL项目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工作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问题,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建议由惠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4.李某,惠城水口TCL项目(一期)项目施工员。未按要求记录施工日志,未及时报审进场、移动的吊篮,未能有效督促施工作业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未经高处作业审批组织作业,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建议由惠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5.李某民,某监理公司惠州分公司项目总监。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施工现场的重大事故隐患,对施工方使用未报审吊篮及未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失察失管,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巡视、旁站工作落实不到位,建议由惠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三)其他处理意见
1.银某公司
(1)蔡某,惠城水口TCL项目(一期)项目资料主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工作流于形式,建议由银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2)黄某,惠城水口TCL项目(一期)项目安全员,不清晰工作职责,组织杂工移动吊篮,对施工现场管理不严不细。建议由银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2.某监理公司惠州分公司
(1)熊某,惠城水口TCL项目(一期)项目专监,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未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告知施工方和建设方,存在严重工作漏洞。建议由某监理公司惠州分公司根据企业内部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2)田某,惠城水口TCL项目(一期)项目专监,发现项目工地使用未经检测、报审的吊篮,未及时作出适当处理。建议由某监理公司惠州分公司根据企业内部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3)黄某坪,惠城水口TCL项目(一期)项目专监,未持续跟踪发现的不合格吊篮,建议由某监理公司惠州分公司根据企业内部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3.捷某公司
(1)捷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建议由惠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2)吴某,捷某公司主要负责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建议由惠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4.邵某未按法规、标准要求,安排具备相应资质的操作人员进行吊篮设备安装、拆除作业。建议由住建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理。
4月1日,鹅城君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对TCL惠州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项目“9·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负有责任,日前,银广厦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的规定被罚款70万元。
据信用中国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惠城)应急罚﹝2024﹞执法-4号”显示:惠州市惠城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惠城区政府对《惠城水口TCL惠州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项目“9·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意见(惠城府函〔2023〕671号):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施工导致的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银广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唐某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据悉,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参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1 号)第七条,并经案审委讨论,拟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的行政处罚。
事故相关单位:
1.建设单位:惠州市科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某公司)2.施工单位:银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某公司)3.监理单位: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某监理公司惠州分公司)4.吊篮设备(吊篮):邵某个人施工队5.事故吊篮设备(吊臂、吊绳)隶属单位:深圳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外墙专业劳务分包:广东捷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某公司)
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9月16日下午13时50分许,油漆工刘某、颜某、欧某和闵某到1号楼西侧开始准备外墙油漆修补工作。刘某和颜某先后进入1号楼的吊篮,由颜某操控吊篮起升机开关进行上升,准备到顶楼(9层约55米)进行外墙油漆修补作业。14时10分,吊篮上升至1号楼4层处(高约18米),右边吊绳忽然断裂,导致吊篮向右倾斜(事故发生时,刘某和颜某未系安全带、佩戴了安全帽),致使刘某和颜某前后坠落至地面,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当时,刘某和颜某自行操作吊篮从地面处开始上升。由于提升机吊绳(主绳)锈蚀,长期受提升机棘轮上下挤压作用变形,提升机吊绳在压伤处发生断股。
经现场勘查,提升机吊绳出口之后的吊绳少了一股,吊篮上升时,提升机顶着断开的这一股钢丝不断剥离、缠绕(图3),导致主绳在导向滑轮处卡住,导向滑轮与提升机吊绳入口之间的主绳在提升机机械力作用下被拉断,吊篮右侧下坠,继而触发安全锁锁死副绳,但在吊篮自重和载重的重力和突然锁死的惯性双重作用下,副绳在楼顶悬吊平台的支架滑轮处发生了崩断,致使吊篮右侧完全下垂,并最终导致发生人员高处坠落事故。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1.油漆工刘某、颜某无证、违章进行高空作业。
2.银某公司项目部随意更换、混装吊篮设备,且未对吊篮进行报审、检验。
原因分析:
1.吊篮设备设施存在重大缺陷。
银某公司项目部未按要求使用吊篮设备,在施工期间多次拆除、安装、移位,且随意更换、混装吊篮设备,使事故吊篮的整体稳定性、安全性降低,导致吊篮在提升过程中右侧主绳断裂,吊篮下坠顷刻倾翻。
2.工人无证、违章作业。
油漆工刘某、颜某未取得高处作业操作证,不具备高处作业资质,使用吊篮设备进行外墙高处作业时,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带,在吊篮提升过程中吊绳发生断裂,引致吊篮失稳、失衡右侧下坠,导致两人从吊篮坠落至地面死亡。
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处理人员(1人)
朱某,银某公司项目副经理,系TCL项目现场负责人。违章指挥人员拆装吊篮设备和擅自更换吊篮安全设施(吊绳);违规组织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工人使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吊篮进行高空作业,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排查消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
1.银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惠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2.某监理公司惠州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建议由惠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3.唐某,银广厦公司项目经理,系TCL项目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工作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问题,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建议由惠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4.李某,惠城水口TCL项目(一期)项目施工员。未按要求记录施工日志,未及时报审进场、移动的吊篮,未能有效督促施工作业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未经高处作业审批组织作业,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建议由惠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5.李某民,某监理公司惠州分公司项目总监。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施工现场的重大事故隐患,对施工方使用未报审吊篮及未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失察失管,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巡视、旁站工作落实不到位,建议由惠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三)其他处理意见
1.银某公司
(1)蔡某,惠城水口TCL项目(一期)项目资料主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工作流于形式,建议由银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2)黄某,惠城水口TCL项目(一期)项目安全员,不清晰工作职责,组织杂工移动吊篮,对施工现场管理不严不细。建议由银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2.某监理公司惠州分公司
(1)熊某,惠城水口TCL项目(一期)项目专监,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未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告知施工方和建设方,存在严重工作漏洞。建议由某监理公司惠州分公司根据企业内部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2)田某,惠城水口TCL项目(一期)项目专监,发现项目工地使用未经检测、报审的吊篮,未及时作出适当处理。建议由某监理公司惠州分公司根据企业内部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3)黄某坪,惠城水口TCL项目(一期)项目专监,未持续跟踪发现的不合格吊篮,建议由某监理公司惠州分公司根据企业内部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3.捷某公司
(1)捷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建议由惠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2)吴某,捷某公司主要负责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建议由惠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4.邵某未按法规、标准要求,安排具备相应资质的操作人员进行吊篮设备安装、拆除作业。建议由住建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理。
4月1日,鹅城君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对TCL惠州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项目“9·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负有责任,日前,银广厦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的规定被罚款70万元。
据信用中国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惠城)应急罚﹝2024﹞执法-4号”显示:惠州市惠城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惠城区政府对《惠城水口TCL惠州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项目“9·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意见(惠城府函〔2023〕671号):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施工导致的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银广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唐某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据悉,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参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1 号)第七条,并经案审委讨论,拟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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