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闽赣共建跨省陶瓷类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协作机制】4月19日,广东潮州、福建泉州、江西景德镇三地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订《地理标志(陶瓷)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共建跨省陶瓷类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潮州、泉州、景德镇三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决定建立陶瓷产业知识产权行政协作保护机制,共同推动陶瓷产业高质量发展。
被誉为“中国瓷都”的广东潮州、“世界瓷都”的福建泉州德化、“千年瓷都”的江西景德镇均是具有悠久制瓷历史的国内陶瓷主产区,此次地理标志(陶瓷)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和陶瓷产业知识产权行政协作保护机制的建立,旨在充分发挥三省三地法院、市监局的区位特点和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大地理标志品牌司法保护力度,护航新质生产力,携手共同守好瓷器“中国名片”。
《协议》确立了三地法院共识共为、共商共议、共建共享、共作共赢的协作原则,明确将通过强化类案指引,互促裁判统一;加强跨域协作,互推区域联动;畅通信息共享,互作会商通报;推动学术共研,互鉴交流合作;聚焦地域特色,互建普法基地等,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地理标志(陶瓷)案件专业审判工作格局,提升地理标志(陶瓷)司法共保合力,促进类案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和协调性,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为推动陶瓷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
被誉为“中国瓷都”的广东潮州、“世界瓷都”的福建泉州德化、“千年瓷都”的江西景德镇均是具有悠久制瓷历史的国内陶瓷主产区,此次地理标志(陶瓷)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和陶瓷产业知识产权行政协作保护机制的建立,旨在充分发挥三省三地法院、市监局的区位特点和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大地理标志品牌司法保护力度,护航新质生产力,携手共同守好瓷器“中国名片”。
《协议》确立了三地法院共识共为、共商共议、共建共享、共作共赢的协作原则,明确将通过强化类案指引,互促裁判统一;加强跨域协作,互推区域联动;畅通信息共享,互作会商通报;推动学术共研,互鉴交流合作;聚焦地域特色,互建普法基地等,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地理标志(陶瓷)案件专业审判工作格局,提升地理标志(陶瓷)司法共保合力,促进类案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和协调性,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为推动陶瓷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
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到叶集区检察院调研民事诉讼监督工作
4月19日上午,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监司委主任委员黄应松一行到叶集区检察院调研民事诉讼监督工作,六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耀辉等人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叶集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源向调研组汇报了2021年以来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介绍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打算。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区信访局、区工商联等单位负责同志参与座谈,并充分发表意见建议。
黄应松强调,一要健全机制提质效。以强化民事诉讼监督质效为目标,以“两个监督”衔接为契机,加强政法委与检察机关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机制,拓展监督线索来源渠道。二要强化担当提质效。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依职权监督的主动性,用好检察建议、提请抗诉等监督方式,着力提高采纳率。三要突出重点提质效。以办理虚假诉讼案件为切入点,对民事诉讼活动各环节进行全方位、穿透式监督,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以办案实际成果彰显惩治虚假诉讼成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4月19日上午,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监司委主任委员黄应松一行到叶集区检察院调研民事诉讼监督工作,六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耀辉等人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叶集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源向调研组汇报了2021年以来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介绍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打算。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区信访局、区工商联等单位负责同志参与座谈,并充分发表意见建议。
黄应松强调,一要健全机制提质效。以强化民事诉讼监督质效为目标,以“两个监督”衔接为契机,加强政法委与检察机关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机制,拓展监督线索来源渠道。二要强化担当提质效。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依职权监督的主动性,用好检察建议、提请抗诉等监督方式,着力提高采纳率。三要突出重点提质效。以办理虚假诉讼案件为切入点,对民事诉讼活动各环节进行全方位、穿透式监督,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以办案实际成果彰显惩治虚假诉讼成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让“法治春风”吹遍乡野田间
当前,各地备耕如火如荼,农资市场交易火爆,各种品牌的种子、农药、化肥琳琅满目。
为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镇赉县人民法院莫莫格人民法庭联合大屯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了主题为“保障农资消费者权益”的普法宣传活动,力求为辖区内各类春耕投入品的购销买卖做出正向引导。
活动中,法庭干警和市监所工作人员在辖区内的人流密集区域悬挂宣传横幅,为来往群众讲解法律知识,重点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本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农资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
同时,为切实强化辖区内农资市场安全领域司法保障,逐步与监管部门形成打击售卖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合力,莫莫格法庭向大屯市场监督管理所发出了今年的首份司法建议: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培训,提升农民法治意识;二是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拓宽线索发现途径;三是健全农药信息化管理,强化对农药销售的监管。作者:杨淋麟
当前,各地备耕如火如荼,农资市场交易火爆,各种品牌的种子、农药、化肥琳琅满目。
为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镇赉县人民法院莫莫格人民法庭联合大屯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了主题为“保障农资消费者权益”的普法宣传活动,力求为辖区内各类春耕投入品的购销买卖做出正向引导。
活动中,法庭干警和市监所工作人员在辖区内的人流密集区域悬挂宣传横幅,为来往群众讲解法律知识,重点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本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农资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
同时,为切实强化辖区内农资市场安全领域司法保障,逐步与监管部门形成打击售卖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合力,莫莫格法庭向大屯市场监督管理所发出了今年的首份司法建议: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培训,提升农民法治意识;二是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拓宽线索发现途径;三是健全农药信息化管理,强化对农药销售的监管。作者:杨淋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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