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鄱阳一水产公司被拆除后起诉县政府 法院判强拆行为违法】#江西一公司被强拆后起诉县政府# 据澎湃新闻报道:水产公司的厂房、养殖设施被拆除后,李宗岑提起了行政诉讼,最终获得胜诉——法院判强拆行为违法。
李宗岑是广东阳江人,十多年前经招商引资来到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从事水产养殖,与县政府签订合同承包珠湖水域30年。2021年6月,鄱阳县林业局下发通知,认为其养殖区域属湿地公园,责令其退出养殖。此后,鄱阳县方面解除与水产公司的合同,并强制拆除了其生产厂房等建筑物。
李宗岑认为,鄱阳县方面在违约单方解除合同、未作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实施的强拆行为系违法,遂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8月,上饶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鄱阳县政府对原告方进行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此后,鄱阳县政府上诉至江西高院,2024年2月撤回上诉。
2024年4月19日,鄱阳县委常委、副县长徐卫东告诉澎湃新闻,将针对补偿等事宜,与李宗岑继续沟通协商。
30年承包合同被单方解除,水产公司遭遇强拆
李宗岑与鄱阳县政府的水体养殖承包合同,是2005年2月签订的。
根据合同,李宗岑的公司承包珠湖约48平方公里水域及配套精养鱼池,发展渔业养殖。承包年限为30年,即从2005年2月至2035年2月;承包费为每年90万元,以5年为周期,每个周期递增10%。
签订合同后,李宗岑成立江西省鄱阳湖壹号水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号水产公司”),挖土建设鱼塘,并建厂房、办公楼等设施。其承包的水域原属国营的珠湖水产养殖场,具备较好养殖条件。据李宗岑称,承包十多年来,他每年向珠湖投放鱼苗一千多万元。
2021年6月,鄱阳县林业局向壹号水产公司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称其水产养殖区域属于东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范围,违反《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根据环保督察要求,责令其“退出养殖,恢复湿地”。
位于鄱阳县的东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2011年由国家林业局批准成立。
2021年12月底,鄱阳县人民政府向李宗岑的公司下发通知,决定解除2005年签订的承包合同,要求其公司停止养殖行为,“其他相关事宜可以另行协商”。
“让我退出可以,但我的损失怎么办呢?”李宗岑称,他的承包合同是2035年才到期,在其未收到一分钱补偿的情况下,2022年1月至4月,鄱阳县方面组织人员对壹号水产公司的厂房、养殖设施等建筑物进行了强制拆除。
强拆之后,鄱阳县方面曾与李宗岑协商沟通,但补偿数额是双方分歧的焦点。
2022年6月,根据鄱阳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江西一房地产资产评估公司介入评估,其评估对象为壹号水产公司的资产组合市场价值,包括房屋建筑、土方、设备等。该报告显示,其评估的价值为8054万余元。
李宗岑则委托江西一家水产资源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评估对象包括壹号水产公司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合同期限剩余14年的经营权收益等,评估价值合计14.48亿余元。
由于双方对评估及补偿金额存在极大分歧,2022年8月,鄱阳县农业农村局、壹号水产公司签订合同,共同委托一家评估公司对壹号水产公司进行评估,其评估范围包括渔塘开挖土方量、生物性资产价值、商标价值以及未来14年预期收益价值。
据李宗岑称,他至今未拿到上述共同委托的正式评估报告。
2022年及2023年初,双方多次协商补偿事宜,未达成一致。
协商不成打官司,法院判强拆行为“程序违法”
在协商未成的情况下,2023年3月,李宗岑的壹号水产公司向法院起诉鄱阳县政府。
原告方认为,被告在未给予分文补偿、也没有拆迁手续的情况下,对其建筑物进行强拆,该行为违法。
被告方则答辩称,原告的建设和养殖行为违反《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相关建筑物依法应予以拆除,鄱阳县林业局责令其退出养殖、恢复湿地,但壹号水产公司拒不执行。此外,被告还指出,原告的起诉已经超过六个月的诉讼时效。
2023年6月,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
上饶中院审理查明,鄱阳县政府与李宗岑的公司2005年签订养殖合同,承包期限至2035年。2021年,鄱阳县林业局向壹号水产公司名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鄱阳县政府向原告方发出《关于解除养殖合同的通知》。
2022年1月18日、4月20日、4月30日,鄱阳县政府将壹号水产公司为履行合同建成的养殖生产厂房、养殖设施和设备、生活设施等建筑物,进行了强制拆除。
上饶中院认为,被告鄱阳县政府未能证明其实施拆除行为时告知过起诉期限,故本案起诉期限应为一年,因此原告的起诉未超过期限。
关于强制拆除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上饶中院指出,《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因保护湿地给湿地所有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因此,因保护湿地而需要原告停止养殖,应对其予以相应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对建筑物强制拆除之前,应履行作出行政决定、进行催告、听取陈述和申辩、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公告拆除等法定程序,相关文书应依法送达当事人。上饶中院认为,在本案中,鄱阳县政府仅在县林业局下发改正违法行为通知后,即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了法定程序,属程序违法。
2023年8月,上饶中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被告鄱阳县政府对原告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
一审宣判后,鄱阳县政府上诉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6日,江西省高级法院作出行政裁定。该裁定书显示,上诉人鄱阳县政府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准许其撤回上诉。
持续一年的行政诉讼结束后,李宗岑仍忧虑水产公司的补偿事宜。
4月19日,鄱阳县委常委、副县长徐卫东告诉澎湃新闻,双方对补偿数额存在分歧,下一步将继续沟通协商。“一直在不断地沟通中,”徐卫东说,“我们请律师对他提出的疑问进行全面梳理,现在在约他,跟他的律师见面,或者反馈给他。”
李宗岑是广东阳江人,十多年前经招商引资来到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从事水产养殖,与县政府签订合同承包珠湖水域30年。2021年6月,鄱阳县林业局下发通知,认为其养殖区域属湿地公园,责令其退出养殖。此后,鄱阳县方面解除与水产公司的合同,并强制拆除了其生产厂房等建筑物。
李宗岑认为,鄱阳县方面在违约单方解除合同、未作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实施的强拆行为系违法,遂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8月,上饶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鄱阳县政府对原告方进行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此后,鄱阳县政府上诉至江西高院,2024年2月撤回上诉。
2024年4月19日,鄱阳县委常委、副县长徐卫东告诉澎湃新闻,将针对补偿等事宜,与李宗岑继续沟通协商。
30年承包合同被单方解除,水产公司遭遇强拆
李宗岑与鄱阳县政府的水体养殖承包合同,是2005年2月签订的。
根据合同,李宗岑的公司承包珠湖约48平方公里水域及配套精养鱼池,发展渔业养殖。承包年限为30年,即从2005年2月至2035年2月;承包费为每年90万元,以5年为周期,每个周期递增10%。
签订合同后,李宗岑成立江西省鄱阳湖壹号水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号水产公司”),挖土建设鱼塘,并建厂房、办公楼等设施。其承包的水域原属国营的珠湖水产养殖场,具备较好养殖条件。据李宗岑称,承包十多年来,他每年向珠湖投放鱼苗一千多万元。
2021年6月,鄱阳县林业局向壹号水产公司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称其水产养殖区域属于东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范围,违反《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根据环保督察要求,责令其“退出养殖,恢复湿地”。
位于鄱阳县的东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2011年由国家林业局批准成立。
2021年12月底,鄱阳县人民政府向李宗岑的公司下发通知,决定解除2005年签订的承包合同,要求其公司停止养殖行为,“其他相关事宜可以另行协商”。
“让我退出可以,但我的损失怎么办呢?”李宗岑称,他的承包合同是2035年才到期,在其未收到一分钱补偿的情况下,2022年1月至4月,鄱阳县方面组织人员对壹号水产公司的厂房、养殖设施等建筑物进行了强制拆除。
强拆之后,鄱阳县方面曾与李宗岑协商沟通,但补偿数额是双方分歧的焦点。
2022年6月,根据鄱阳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江西一房地产资产评估公司介入评估,其评估对象为壹号水产公司的资产组合市场价值,包括房屋建筑、土方、设备等。该报告显示,其评估的价值为8054万余元。
李宗岑则委托江西一家水产资源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评估对象包括壹号水产公司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合同期限剩余14年的经营权收益等,评估价值合计14.48亿余元。
由于双方对评估及补偿金额存在极大分歧,2022年8月,鄱阳县农业农村局、壹号水产公司签订合同,共同委托一家评估公司对壹号水产公司进行评估,其评估范围包括渔塘开挖土方量、生物性资产价值、商标价值以及未来14年预期收益价值。
据李宗岑称,他至今未拿到上述共同委托的正式评估报告。
2022年及2023年初,双方多次协商补偿事宜,未达成一致。
协商不成打官司,法院判强拆行为“程序违法”
在协商未成的情况下,2023年3月,李宗岑的壹号水产公司向法院起诉鄱阳县政府。
原告方认为,被告在未给予分文补偿、也没有拆迁手续的情况下,对其建筑物进行强拆,该行为违法。
被告方则答辩称,原告的建设和养殖行为违反《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相关建筑物依法应予以拆除,鄱阳县林业局责令其退出养殖、恢复湿地,但壹号水产公司拒不执行。此外,被告还指出,原告的起诉已经超过六个月的诉讼时效。
2023年6月,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
上饶中院审理查明,鄱阳县政府与李宗岑的公司2005年签订养殖合同,承包期限至2035年。2021年,鄱阳县林业局向壹号水产公司名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鄱阳县政府向原告方发出《关于解除养殖合同的通知》。
2022年1月18日、4月20日、4月30日,鄱阳县政府将壹号水产公司为履行合同建成的养殖生产厂房、养殖设施和设备、生活设施等建筑物,进行了强制拆除。
上饶中院认为,被告鄱阳县政府未能证明其实施拆除行为时告知过起诉期限,故本案起诉期限应为一年,因此原告的起诉未超过期限。
关于强制拆除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上饶中院指出,《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因保护湿地给湿地所有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因此,因保护湿地而需要原告停止养殖,应对其予以相应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对建筑物强制拆除之前,应履行作出行政决定、进行催告、听取陈述和申辩、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公告拆除等法定程序,相关文书应依法送达当事人。上饶中院认为,在本案中,鄱阳县政府仅在县林业局下发改正违法行为通知后,即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了法定程序,属程序违法。
2023年8月,上饶中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被告鄱阳县政府对原告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
一审宣判后,鄱阳县政府上诉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6日,江西省高级法院作出行政裁定。该裁定书显示,上诉人鄱阳县政府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准许其撤回上诉。
持续一年的行政诉讼结束后,李宗岑仍忧虑水产公司的补偿事宜。
4月19日,鄱阳县委常委、副县长徐卫东告诉澎湃新闻,双方对补偿数额存在分歧,下一步将继续沟通协商。“一直在不断地沟通中,”徐卫东说,“我们请律师对他提出的疑问进行全面梳理,现在在约他,跟他的律师见面,或者反馈给他。”
岐阳世家历代祖先肖像
第十五世:
1中宪大夫福建水口盐运同知李延基像,清
李延基,字肯堂,号介持,李德燿长子,生卒时间失记。李延基曾出仕为官,初任福建泉州南安县知县,后迁贵州平远州知州,继任福建水口盐运同知,雍正十二年(1734年)裁缺、罢官还家,游历山水间。与元配张氏、继配吴氏及妾董氏共育有五子。乾隆八年(1743年),李延基携家人出旗,入宛平县民籍。他在整理保护先祖遗物方面作了大量工作。画中李延基头戴暗蓝宝石顶冬朝冠,外穿石青色对襟云雁补服,内着蓝色朝服袍,颈间戴珠一挂,足蹬皂靴。
2李延基云雁补子。
3李延基行书,一手好字。
4李延基配诰封恭人张氏像,清
张氏,李延基元配,诰封恭人,先延基卒,生卒时间失记。长子李世金官至江苏太湖同知。画中张氏面容清秀,头戴暗蓝宝石顶夏朝冠,双耳戴金镶珠耳环三对,外着石青色对襟纱质云雁补服了,内着蓝色朝服袍,颈间戴朝珠一挂,服制与恭人品级相符。
第十六世:
5奉政大夫江苏太湖同知李世金像,清
李世金,李延基长子,生卒时间失记。据李延基作《李氏训嗣记》可知,李世金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出仕、官至江苏常州府太湖同知。又据乾隆《元和县志·卷八·职官》载:“李世金,镶蓝旗汉军,由例监以同知管县事,雍正十二年七月升补太湖同知”。
李世金元配毛氏,先世金而卒,后娶继配朱氏,生子李承沆。画中李世金麻面黑髯,相貌威严,头戴白水晶顶夏朝冠,颈间挂朝珠,外穿石青纱对襟白鹇补服,内着蓝色朝服袍,足蹬皂靴。
6 李世金白鹇补子
7 李世金配诰封宜人毛氏像,清
毛氏,李世金元配,诰封宜人,先世金而卒,无子嗣,生卒时间无考。画中毛氏为一面容清秀的青年女性,头戴白水晶顶夏朝冠,耳戴金累丝镶珠宝耳坠,外着石青纱对襟白鹇补服,内着蓝色胡服袍,颈间戴胡珠一挂,装東与五品“宜人”相符。
8毛氏的白鹇补子。
9毛氏长指甲,代表不需要劳作,是地位优越的象征。
第十五世:
1中宪大夫福建水口盐运同知李延基像,清
李延基,字肯堂,号介持,李德燿长子,生卒时间失记。李延基曾出仕为官,初任福建泉州南安县知县,后迁贵州平远州知州,继任福建水口盐运同知,雍正十二年(1734年)裁缺、罢官还家,游历山水间。与元配张氏、继配吴氏及妾董氏共育有五子。乾隆八年(1743年),李延基携家人出旗,入宛平县民籍。他在整理保护先祖遗物方面作了大量工作。画中李延基头戴暗蓝宝石顶冬朝冠,外穿石青色对襟云雁补服,内着蓝色朝服袍,颈间戴珠一挂,足蹬皂靴。
2李延基云雁补子。
3李延基行书,一手好字。
4李延基配诰封恭人张氏像,清
张氏,李延基元配,诰封恭人,先延基卒,生卒时间失记。长子李世金官至江苏太湖同知。画中张氏面容清秀,头戴暗蓝宝石顶夏朝冠,双耳戴金镶珠耳环三对,外着石青色对襟纱质云雁补服了,内着蓝色朝服袍,颈间戴朝珠一挂,服制与恭人品级相符。
第十六世:
5奉政大夫江苏太湖同知李世金像,清
李世金,李延基长子,生卒时间失记。据李延基作《李氏训嗣记》可知,李世金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出仕、官至江苏常州府太湖同知。又据乾隆《元和县志·卷八·职官》载:“李世金,镶蓝旗汉军,由例监以同知管县事,雍正十二年七月升补太湖同知”。
李世金元配毛氏,先世金而卒,后娶继配朱氏,生子李承沆。画中李世金麻面黑髯,相貌威严,头戴白水晶顶夏朝冠,颈间挂朝珠,外穿石青纱对襟白鹇补服,内着蓝色朝服袍,足蹬皂靴。
6 李世金白鹇补子
7 李世金配诰封宜人毛氏像,清
毛氏,李世金元配,诰封宜人,先世金而卒,无子嗣,生卒时间无考。画中毛氏为一面容清秀的青年女性,头戴白水晶顶夏朝冠,耳戴金累丝镶珠宝耳坠,外着石青纱对襟白鹇补服,内着蓝色胡服袍,颈间戴胡珠一挂,装東与五品“宜人”相符。
8毛氏的白鹇补子。
9毛氏长指甲,代表不需要劳作,是地位优越的象征。
这么好嗑的一对我怎么看完节目才嗑到。
车雄基给我的感觉一直都是那种很开朗很活泼的E人,整个人看起来很明媚(实际上也确实是这样),看节目的时候就觉得他跟徐源一样都是姐妹,姐妹花一起出现总是特别有意思。他属于男生女相,我觉得是有点子漂亮的。之前看前两三期的时候他镜头不多,而且人太多了,我根本不认识他,但是镜头扫到他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长得有点像女孩子。后来才知道他的名字。淘汰了两轮人之后车雄基镜头比以前多了,他实力还不错,撑到了三公,排名前28,(我记得当时第二轮淘汰的时候我在祈求他跟徐源两个人一定要进,毕竟他俩是我的快乐源泉)。小太阳一样的性格我看到后面越来越喜欢他,之前还为他抱不平,因为我记得当时有个舞台他是队长,但是摊上了一群傻逼队友,他一个人带队特别艰难,但最后舞台效果还挺不错的。
李政县我对他关注不多,他实力蛮强的,挺到了决赛,虽然最后没出道,我对他印象不够深大概是因为他话不太多,看着酷酷的冷冷的,属于外冷内热那种。
三公《over me》舞台大家一开始是自我介绍,李政县介绍完自己,雄基姐在后台高调表白:政县真可爱,是我的。给旁边的前田晴翔吓得一激灵,哥你忍忍,笑死我了。
在宿舍走廊,ricky对着镜子练舞,李政县站一边,然后雄基姐就走过去要亲李政县,李政县疯狂躲,吸引了章/昊等几个过路人的视线,本来在练舞的ricky也转过头围观。后来李政县就以ricky为中心绕着他躲,给ricky吓得抱紧了自己。他逃他追,李王绕ri走,雄基姐锲而不舍,誓要亲到李政县。
这段真的很有意思,雄基姐明显就是想跟李政县开玩笑,追着他亲,李政县一开始就是随便躲躲,后来绕着ricky逃其实就是想跟雄基姐一起闹,陪他玩。结果被雄基姐逼到角落(也是摄像头盲处),李政县这人居然还在笑,最终亲没亲到摄像头没拍到,既然不让我看到那就是亲到了。
很姐狗的一对,特别好嗑。
车雄基给我的感觉一直都是那种很开朗很活泼的E人,整个人看起来很明媚(实际上也确实是这样),看节目的时候就觉得他跟徐源一样都是姐妹,姐妹花一起出现总是特别有意思。他属于男生女相,我觉得是有点子漂亮的。之前看前两三期的时候他镜头不多,而且人太多了,我根本不认识他,但是镜头扫到他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长得有点像女孩子。后来才知道他的名字。淘汰了两轮人之后车雄基镜头比以前多了,他实力还不错,撑到了三公,排名前28,(我记得当时第二轮淘汰的时候我在祈求他跟徐源两个人一定要进,毕竟他俩是我的快乐源泉)。小太阳一样的性格我看到后面越来越喜欢他,之前还为他抱不平,因为我记得当时有个舞台他是队长,但是摊上了一群傻逼队友,他一个人带队特别艰难,但最后舞台效果还挺不错的。
李政县我对他关注不多,他实力蛮强的,挺到了决赛,虽然最后没出道,我对他印象不够深大概是因为他话不太多,看着酷酷的冷冷的,属于外冷内热那种。
三公《over me》舞台大家一开始是自我介绍,李政县介绍完自己,雄基姐在后台高调表白:政县真可爱,是我的。给旁边的前田晴翔吓得一激灵,哥你忍忍,笑死我了。
在宿舍走廊,ricky对着镜子练舞,李政县站一边,然后雄基姐就走过去要亲李政县,李政县疯狂躲,吸引了章/昊等几个过路人的视线,本来在练舞的ricky也转过头围观。后来李政县就以ricky为中心绕着他躲,给ricky吓得抱紧了自己。他逃他追,李王绕ri走,雄基姐锲而不舍,誓要亲到李政县。
这段真的很有意思,雄基姐明显就是想跟李政县开玩笑,追着他亲,李政县一开始就是随便躲躲,后来绕着ricky逃其实就是想跟雄基姐一起闹,陪他玩。结果被雄基姐逼到角落(也是摄像头盲处),李政县这人居然还在笑,最终亲没亲到摄像头没拍到,既然不让我看到那就是亲到了。
很姐狗的一对,特别好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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