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管庄精装二室找室友,房子大人好相处
【房源优点】:
【临近地铁】八通线-管庄
【小区详情】康泉小区 新建小区,配套设施齐全
【房屋详情】看好,我这个是两室一厅,只有未来的你和我合租!而且我每周五-周日都不住。
绝不用抢厕所、抢厨房;有大客厅、有沙发、电视、冰箱、餐桌!
97平米,两室一厅;这次出租北侧卧室,采光很好。
楼层:16/28(有电梯);
朝向:北
户型:两居室
面积:13
室友情况:本人男,36岁,已婚。自己在北京创业,早出晚归,几乎不做饭,周末不在京,基本就是晚上回家睡个觉。
家具装修:
【房屋租金】2600元/月
【看房时间】随时
【起租时间】1年
【付款方式】押一付三
【业主职业】企业服务
【房东期望】希望是一个男性常住,不接受情侣
【房源优点】:
【临近地铁】八通线-管庄
【小区详情】康泉小区 新建小区,配套设施齐全
【房屋详情】看好,我这个是两室一厅,只有未来的你和我合租!而且我每周五-周日都不住。
绝不用抢厕所、抢厨房;有大客厅、有沙发、电视、冰箱、餐桌!
97平米,两室一厅;这次出租北侧卧室,采光很好。
楼层:16/28(有电梯);
朝向:北
户型:两居室
面积:13
室友情况:本人男,36岁,已婚。自己在北京创业,早出晚归,几乎不做饭,周末不在京,基本就是晚上回家睡个觉。
家具装修:
【房屋租金】2600元/月
【看房时间】随时
【起租时间】1年
【付款方式】押一付三
【业主职业】企业服务
【房东期望】希望是一个男性常住,不接受情侣
湖南湘西,一已婚女医生和男同事在车上发生关系后没有报警,30天后又在单位宿舍和这名男同事发生关系。事后,女医生报警称遭到强迫,但男同事拿出123段录音,证明双方是自愿发生关系的。一审认定无罪,检察院提出抗议发回重审后改判!
40的男子罗某和妻子,都在永顺当地的同一家卫生院工作,从别的单位调过来的曹某36岁,已婚。因为离家较远,曹某平时住单位宿舍。
(信息来源:湖南永顺县法院)
罗某和曹某成为同事后,双人日渐熟络了起来,罗某对曹某有意思,但曹某没有拒绝,也没有接受,双方的关系比较暧昧。
曹某入职一年半后,罗某说跟曹某一块出去爬爬山,开车带着曹某到了山上,期间,罗某想跟曹某发生关系,遭到明确的拒绝。
第二天,曹某同意两人去昨天去的同一个地点,两人随后在车上发生了关系。回来后,曹某拉黑了罗某的所有联系方式。
之后35天,罗某多次邀请曹某外出,但都遭到曹某的拒绝。
曹某还跟朋友、同事,以及该卫生院的院长反映,称自己遭到了罗某的骚扰。
没过一两天,曹某表示说,希望能和所有的同事保持正常的关系,要求罗某以后不要再扰扰自己了。
之后第37天,罗某再次打电话给曹某,称下班后要去曹某住的单位宿舍里玩,并询问楼层,双方对罗某到宿舍的事心照不宣。
由于晚上还有事,曹某当天下午2点,就提前返回了单位宿舍,而罗某也很快到了宿舍,敲门后进入宿舍。
曹某洗漱完毕,两人此后在宿舍里发生了多次关系,整个过程中,曹某有配合,有反抗,中途还称口渴了,让给罗某拿水给她喝。
两人发生关系后,罗某给了曹某400元,表示对她的补偿,但曹某很生气,直接将钱扔到地上,并称要告发罗某,罗某则说,这事对双方都没有好处。
下午5点,本来要参加宴会的曹某没参加,而是打电话给了该院的院长,院长叫上副院长来到曹某宿舍调解。
曹某哭诉说遭到了罗某的强迫,三人展开对质,调解没成功。
晚上7点的时候,民警来到现场,将罗某和曹某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此后对罗某采取强制手段,进行刑事立案调查。
民警以涉嫌强奸罪为由,将案件保送检察机关后移交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经核实,办案人员对曹某问话时,两次反复询问罗某与其发生关系时有没有威胁、殴打行为,曹某均回答没有。
罗某向曹某表示过要到她宿舍去玩,问了曹某所住楼层,系曹某自愿为其开门,而发生关系的地点在曹某的卧室床上,且过程中多次变换动作。法院认定罗某不构成强奸罪。
事后检察院提出抗诉,上级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发回重审。
重审法院认为,曹某在车上第一次与罗某发生关系后就已将对方的所有联系方式拉黑,事后亦多次拒绝罗某的邀约,将被骚扰一事告知院长、朋友及同事,并要求罗某要与其保持正常同事关系。
曹某之所以会给罗某开门,是不知道罗某找其有何事,并自认为大白天在宿舍罗某不敢乱来。作为已婚的曹某是因考虑到自己的家庭、声誉等原因没有大声呼救的,但事后已选择了报警。
法院认定罗某构成强奸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
40的男子罗某和妻子,都在永顺当地的同一家卫生院工作,从别的单位调过来的曹某36岁,已婚。因为离家较远,曹某平时住单位宿舍。
(信息来源:湖南永顺县法院)
罗某和曹某成为同事后,双人日渐熟络了起来,罗某对曹某有意思,但曹某没有拒绝,也没有接受,双方的关系比较暧昧。
曹某入职一年半后,罗某说跟曹某一块出去爬爬山,开车带着曹某到了山上,期间,罗某想跟曹某发生关系,遭到明确的拒绝。
第二天,曹某同意两人去昨天去的同一个地点,两人随后在车上发生了关系。回来后,曹某拉黑了罗某的所有联系方式。
之后35天,罗某多次邀请曹某外出,但都遭到曹某的拒绝。
曹某还跟朋友、同事,以及该卫生院的院长反映,称自己遭到了罗某的骚扰。
没过一两天,曹某表示说,希望能和所有的同事保持正常的关系,要求罗某以后不要再扰扰自己了。
之后第37天,罗某再次打电话给曹某,称下班后要去曹某住的单位宿舍里玩,并询问楼层,双方对罗某到宿舍的事心照不宣。
由于晚上还有事,曹某当天下午2点,就提前返回了单位宿舍,而罗某也很快到了宿舍,敲门后进入宿舍。
曹某洗漱完毕,两人此后在宿舍里发生了多次关系,整个过程中,曹某有配合,有反抗,中途还称口渴了,让给罗某拿水给她喝。
两人发生关系后,罗某给了曹某400元,表示对她的补偿,但曹某很生气,直接将钱扔到地上,并称要告发罗某,罗某则说,这事对双方都没有好处。
下午5点,本来要参加宴会的曹某没参加,而是打电话给了该院的院长,院长叫上副院长来到曹某宿舍调解。
曹某哭诉说遭到了罗某的强迫,三人展开对质,调解没成功。
晚上7点的时候,民警来到现场,将罗某和曹某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此后对罗某采取强制手段,进行刑事立案调查。
民警以涉嫌强奸罪为由,将案件保送检察机关后移交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经核实,办案人员对曹某问话时,两次反复询问罗某与其发生关系时有没有威胁、殴打行为,曹某均回答没有。
罗某向曹某表示过要到她宿舍去玩,问了曹某所住楼层,系曹某自愿为其开门,而发生关系的地点在曹某的卧室床上,且过程中多次变换动作。法院认定罗某不构成强奸罪。
事后检察院提出抗诉,上级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发回重审。
重审法院认为,曹某在车上第一次与罗某发生关系后就已将对方的所有联系方式拉黑,事后亦多次拒绝罗某的邀约,将被骚扰一事告知院长、朋友及同事,并要求罗某要与其保持正常同事关系。
曹某之所以会给罗某开门,是不知道罗某找其有何事,并自认为大白天在宿舍罗某不敢乱来。作为已婚的曹某是因考虑到自己的家庭、声誉等原因没有大声呼救的,但事后已选择了报警。
法院认定罗某构成强奸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
#我要上同城精选#湖南湘西,一已婚女医生和男同事在车上发生关系后没有报警,30天后又在单位宿舍和这名男同事发生关系。事后,女医生报警称遭到强迫,但男同事拿出123段录音,证明双方是自愿发生关系的。一审认定无罪,检察院提出抗议发回重审后改判!
40的男子罗某和妻子,都在永顺当地的同一家卫生院工作,从别的单位调过来的曹某36岁,已婚。因为离家较远,曹某平时住单位宿舍。
(信息来源:湖南永顺县法院) https://t.cn/RJZiNl3
40的男子罗某和妻子,都在永顺当地的同一家卫生院工作,从别的单位调过来的曹某36岁,已婚。因为离家较远,曹某平时住单位宿舍。
(信息来源:湖南永顺县法院) https://t.cn/RJZiNl3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