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卿霍宸》南卿霍宸(最新章节无弹窗)小说全文阅读笔趣阁[可乐][可乐][可乐][可乐][干杯][干杯][干杯][干杯] ‼书名:《南卿霍宸》南卿霍宸 ‼主角:《南卿霍宸》南卿霍宸 《南卿霍宸》南卿霍宸 《南卿霍宸》南卿霍宸 《南卿霍宸》南卿霍宸 《南卿霍宸》南卿霍宸 《隐婚狂宠:霸总娇妻她深藏不露》温听厉瑾 《隐婚狂宠:霸总娇妻她深藏不露》温听厉瑾168wq;]'.sw*^z以下非文章原文:三爷的轻笑声在我头顶响起,言语间很温柔,像似对待自己深爱的人般。
我一时间愣住,待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听到对方一阵动听的浅笑声,他的手刚刚帮我把脸颊上的汗擦了下去。
此等温柔的举止,想必是很多女人都梦寐以求而得不到的,可对我来说,却像一把无情的冷刃割在了我的喉咙上,就是致命的。
金主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明显带了几分怒气,低沉的好像带着寒冰,“周行,我敬你一分叫你三爷,那也是看在周老的份上,不要给脸不要脸。”
“你能把我怎么着?”周行还是那个痞气的语调,听着就像不走心的玩跨子弟,“杀了我?”
这话明显是在挑衅金主。
男人骨子里都有攻击的劣根,占有性又强。
面对如此的挑衅,是个男人都不可能咽下这口气。
可苦了被夹在中间的我,短短的几分钟,我全身都被冷汗浸透了。
不过有一点我可以肯定,周行跟沈勋一定有私人恩怨。
我只是一个引燃点。
眼看着就要拉开战火,最后还是木老出面打圆场,压下来这场无烟的战火。
毕竟眼下的场地可是木老最得意儿子的葬礼上,真要闹大了,也不好收场。
周行似有不舍得放开我,手指轻轻的拂过我因为刚才那一跤散落下来的头发。
[浪][浪][浪][浪][浪][浪][浪][浪]
一大早,纪芙蓉和姜延就把屋子里里外外又清扫了一遍才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关上大门时,姜延还是问了句:“你真不打算去跟陆司令说一声?”
纪芙蓉耸耸肩:“不用了,我早跟他说过今天就走。”
姜延沉默,似乎还在担忧着什么。
见状,纪芙蓉主动牵起他的手:“走吧,咱们早点回去,把结婚报告打了。”
听了这话,姜延脸上才漾出一抹笑:“好。”
两人一路往部队大门走,以往训练场总是传来热血沸腾的口号,可今天似乎冷清了很多。
《小辛裴於》又名《小辛裴於》
《沈沐芷陆时宴》又名《陆时宴沈沐芷》
《沈寄月傅寒知》又名《傅寒知沈寄月》
《黎心语沈斯屿》又名《黎心语沈斯屿》
《沈黛怡宋执谦》又名《宋执谦沈黛怡》
《郑雅言傅恒》又名《郑雅言傅恒》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
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村中闻有此人,咸来问讯。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皆叹惋。余人各复延至其家,皆出酒食。停数日,辞去。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
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太守即遣人随其往,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
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寻病终,后遂无问津者[七时吉祥]
我一时间愣住,待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听到对方一阵动听的浅笑声,他的手刚刚帮我把脸颊上的汗擦了下去。
此等温柔的举止,想必是很多女人都梦寐以求而得不到的,可对我来说,却像一把无情的冷刃割在了我的喉咙上,就是致命的。
金主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明显带了几分怒气,低沉的好像带着寒冰,“周行,我敬你一分叫你三爷,那也是看在周老的份上,不要给脸不要脸。”
“你能把我怎么着?”周行还是那个痞气的语调,听着就像不走心的玩跨子弟,“杀了我?”
这话明显是在挑衅金主。
男人骨子里都有攻击的劣根,占有性又强。
面对如此的挑衅,是个男人都不可能咽下这口气。
可苦了被夹在中间的我,短短的几分钟,我全身都被冷汗浸透了。
不过有一点我可以肯定,周行跟沈勋一定有私人恩怨。
我只是一个引燃点。
眼看着就要拉开战火,最后还是木老出面打圆场,压下来这场无烟的战火。
毕竟眼下的场地可是木老最得意儿子的葬礼上,真要闹大了,也不好收场。
周行似有不舍得放开我,手指轻轻的拂过我因为刚才那一跤散落下来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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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纪芙蓉和姜延就把屋子里里外外又清扫了一遍才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关上大门时,姜延还是问了句:“你真不打算去跟陆司令说一声?”
纪芙蓉耸耸肩:“不用了,我早跟他说过今天就走。”
姜延沉默,似乎还在担忧着什么。
见状,纪芙蓉主动牵起他的手:“走吧,咱们早点回去,把结婚报告打了。”
听了这话,姜延脸上才漾出一抹笑:“好。”
两人一路往部队大门走,以往训练场总是传来热血沸腾的口号,可今天似乎冷清了很多。
《小辛裴於》又名《小辛裴於》
《沈沐芷陆时宴》又名《陆时宴沈沐芷》
《沈寄月傅寒知》又名《傅寒知沈寄月》
《黎心语沈斯屿》又名《黎心语沈斯屿》
《沈黛怡宋执谦》又名《宋执谦沈黛怡》
《郑雅言傅恒》又名《郑雅言傅恒》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
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村中闻有此人,咸来问讯。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皆叹惋。余人各复延至其家,皆出酒食。停数日,辞去。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
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太守即遣人随其往,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
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寻病终,后遂无问津者[七时吉祥]
#方逸伦柳眼# fyl#方逸伦2024逸路同行#
老公我不在意你曾经爱过多少人 曾经做过什么 只要现在好好爱我 保护好自己的身体才是第一位 这样你才能陪我一辈子啊 不要骗我 不要敷衍我 不要看到我的消息不回 我很爱胡思乱想 也没有安全感 希望你一直都在 我生气了 那是因为我在乎所以你要懂得好好珍惜我 我委屈的时候要哄我 我很好哄@方逸伦Alen
老公我不在意你曾经爱过多少人 曾经做过什么 只要现在好好爱我 保护好自己的身体才是第一位 这样你才能陪我一辈子啊 不要骗我 不要敷衍我 不要看到我的消息不回 我很爱胡思乱想 也没有安全感 希望你一直都在 我生气了 那是因为我在乎所以你要懂得好好珍惜我 我委屈的时候要哄我 我很好哄@方逸伦Alen
不要再捡小狗了,好吗好的1,有后续。
小狗在他十岁那年被大佬收养,他的记忆太模糊了,只记得当时大佬踩着一双擦得锃光瓦亮的皮鞋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眼底却不似常人见他的轻蔑,而是一种近乎怜爱的悲悯。
他的指间夹着支飘着清雾的卷烟,转睫间,卷烟被碾在水泥地里,轻轻化作灰。
大佬脱下自己的皮衣盖在自己伤痕累累的躯体上,皮衣外套没有大佬的体温,只有大佬爱用的淡调香水味,干燥又温热。
他嗓子咳得说不出话,只好用一双可怜又无辜的狗狗眼,眨巴眨巴地跟着大佬回了家。
大佬对他好得没边,什么名牌都跟不要钱地往他身上砸,送他上学又送他学做生意,亲自传授待人接物的本领。
他想不通大佬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好。
大佬从来没有说过,但他翻扫阁楼时,意外找到堆在角落,落了灰的笔记本,那是大佬的。
不知为何,他心里生出一种强烈的预感,只要打开笔记本就能知道大佬的秘密。
笔记本里夹着几张大佬年轻时的照片,青涩又意气风发,但大多都是和一个陌生男人的合照,鲜少有单独的相片。
扉页上落了阿占的款,可大佬分明不叫阿占。
阿占是谁,杀人王,杀人不眨眼,小狗知道大佬当时同他在城寨打了一天一夜,才艰难斩落他的人头,既然是死敌,扉页上怎么会留着阿占的名字。
信一想不通。
不是每页都写着字的,其实大佬根本没有写什么。为数不多的文字快被他念烂了,除了知道点陈年旧事,毫无收获,他侥幸离开,祈祷大佬不要发现。
后来小狼仔就把偷看大佬笔记这段小插曲抛诸脑后。
直到后来,大佬带他去帮派的聚会,他被大老板打趣是大佬捡来忠心的狗,还是大佬包/养的马子。
所有人都以为信一会生气,包括大佬,但他只是笑着说:对啊,我就是大佬捡来的狗,难道有错吗。
痴线。
大佬神色如常,连眼皮都没跳,挑挑眉,饮了一杯葡萄红酒岔开了话题。
在大佬捡到信一前,他在城寨摸爬滚打,人间冷暖早已尝遍,只有大佬会握住他受了伤的手,戴着眼镜给他搽药。
清凉的药膏渗进他的心里,却是温暖的,同当初大佬给他披的外套那样。
他有恋母癖,而大佬就是他的母亲。
但小狗好苦恼,大佬似乎把捡小孩当成乐趣,在捡到自己这只小狗后,大佬又捡了两只,幸好一只是虎哥的,一只已经成年了,没有从小带到大的情感。
他们都比不上我,信一笑着拉下理发店的卷发机:“需要我帮忙吗,阿婆。”
“唔该晒你啊,靓仔。”
“哦,唔使。”
在他二十六岁那年,大佬又捡到了一个陌生的男人,为了替他解决麻烦,以身犯险独自溜去找大老板。
不打不相识,偷/渡来的光头仔说自己有名字的,叫陈洛军,没多久又和他们闹成一片。
四仔说城寨三缺一终于齐了。
信一总觉得大佬对陈洛军若有若无的偏爱,要不然怎么会带他去吃叉烧呢。
心口强烈的不安感在大佬叫他进房间后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从头爽到尾的愉悦,因为大佬同自己说:“傻仔,我最中意你哇。”
我也是啊,大佬,我要当你一辈子的乖仔。
小狗在他十岁那年被大佬收养,他的记忆太模糊了,只记得当时大佬踩着一双擦得锃光瓦亮的皮鞋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眼底却不似常人见他的轻蔑,而是一种近乎怜爱的悲悯。
他的指间夹着支飘着清雾的卷烟,转睫间,卷烟被碾在水泥地里,轻轻化作灰。
大佬脱下自己的皮衣盖在自己伤痕累累的躯体上,皮衣外套没有大佬的体温,只有大佬爱用的淡调香水味,干燥又温热。
他嗓子咳得说不出话,只好用一双可怜又无辜的狗狗眼,眨巴眨巴地跟着大佬回了家。
大佬对他好得没边,什么名牌都跟不要钱地往他身上砸,送他上学又送他学做生意,亲自传授待人接物的本领。
他想不通大佬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好。
大佬从来没有说过,但他翻扫阁楼时,意外找到堆在角落,落了灰的笔记本,那是大佬的。
不知为何,他心里生出一种强烈的预感,只要打开笔记本就能知道大佬的秘密。
笔记本里夹着几张大佬年轻时的照片,青涩又意气风发,但大多都是和一个陌生男人的合照,鲜少有单独的相片。
扉页上落了阿占的款,可大佬分明不叫阿占。
阿占是谁,杀人王,杀人不眨眼,小狗知道大佬当时同他在城寨打了一天一夜,才艰难斩落他的人头,既然是死敌,扉页上怎么会留着阿占的名字。
信一想不通。
不是每页都写着字的,其实大佬根本没有写什么。为数不多的文字快被他念烂了,除了知道点陈年旧事,毫无收获,他侥幸离开,祈祷大佬不要发现。
后来小狼仔就把偷看大佬笔记这段小插曲抛诸脑后。
直到后来,大佬带他去帮派的聚会,他被大老板打趣是大佬捡来忠心的狗,还是大佬包/养的马子。
所有人都以为信一会生气,包括大佬,但他只是笑着说:对啊,我就是大佬捡来的狗,难道有错吗。
痴线。
大佬神色如常,连眼皮都没跳,挑挑眉,饮了一杯葡萄红酒岔开了话题。
在大佬捡到信一前,他在城寨摸爬滚打,人间冷暖早已尝遍,只有大佬会握住他受了伤的手,戴着眼镜给他搽药。
清凉的药膏渗进他的心里,却是温暖的,同当初大佬给他披的外套那样。
他有恋母癖,而大佬就是他的母亲。
但小狗好苦恼,大佬似乎把捡小孩当成乐趣,在捡到自己这只小狗后,大佬又捡了两只,幸好一只是虎哥的,一只已经成年了,没有从小带到大的情感。
他们都比不上我,信一笑着拉下理发店的卷发机:“需要我帮忙吗,阿婆。”
“唔该晒你啊,靓仔。”
“哦,唔使。”
在他二十六岁那年,大佬又捡到了一个陌生的男人,为了替他解决麻烦,以身犯险独自溜去找大老板。
不打不相识,偷/渡来的光头仔说自己有名字的,叫陈洛军,没多久又和他们闹成一片。
四仔说城寨三缺一终于齐了。
信一总觉得大佬对陈洛军若有若无的偏爱,要不然怎么会带他去吃叉烧呢。
心口强烈的不安感在大佬叫他进房间后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从头爽到尾的愉悦,因为大佬同自己说:“傻仔,我最中意你哇。”
我也是啊,大佬,我要当你一辈子的乖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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