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韶涵[超话]##张韶涵#她说过“善良是一种选择”,但不代表她的善良是你们能拿去抹黑她的底气。昆山群星演唱会,主办方音响不好,天气不好,Angela肠胃炎,她都忍下来了,她拼尽全力,只为给现场歌迷一个问心无愧的现场,急性肠胃炎疼起来是大家都知道的,她在台上道歉,不是因为迟到,更不是因为所谓水了时长(唱几首歌是主办方早就白纸黑字敲定了的,她也只是照着合同办事),她是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带给观众最完美的现场而道歉,她的敬业是大家都知道的,她一下台被工作人员架着出去,就算是非粉都会心疼的程度,居然还有人去造谣她一些不堪入目的东西,她是铁娘子,但她也是个女孩子,这些不堪入目的话真让人作呕,一些恶意p图,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恶毒心理,有些人心是脏的,做的事更脏。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管有心人怎么黑她,很多路人看了现场的都在为她发声,希望工作室能够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一些警告@Angmuzik #张韶涵得了急性肠胃炎##张韶涵工作室报平安##张韶涵演唱会淋雨带病演出#
公诉人:“别人打你,你为何要还手”?这起案子引起网友的民愤! 有人说正当防卫很难被界定,难以被界定就会有辗转腾挪的空间,这就为权势集团和普通人划定了界限。有钱有势的人打死了别人,就可以请最牛逼的法律团队逃脱法律的制裁,而没有钱势的人则会不会被公平正义对待就靠天意了。我们可以看看“昆山龙哥被反杀案”,最后是被划定为正当防卫,那审理过程中那些个认为故意杀人或过失致人死亡或者是防卫过当的大官们有没有?肯定有,不然审理过程就不会拖延日久了,就不会被全国人民关注了。反过来,如果那人不是“龙哥”,可能情况又各种复杂了。为什么一定是“龙哥”?在后续的报道中可以窥见一二,龙哥死后连家人都不愿去认领尸体,可见龙哥完全就是一个被社会抛弃的工具,龙哥本身就是有错在先,龙哥的“大哥”避之而不及,生怕这块臭肉粘连到自己,龙哥的家人羞愧这样的后代,亲人和朋友都抛弃了,谁还会在乎一个社会人渣的权利不权利的?与其说说公平正义的体现,更不如说是龙哥的失败。
这个案子中同样如此,一群人围着一个人打,打急眼了也不允许被打者反抗,反抗了还要被公诉人问候一句“别人打你你为什么就受不了了?”这真是拳头没有捶到她的头上她是一点也不知道疼啊!首先打人的人是什么人?是一群同样大的孩子,是一群有胆量闯祸,容易头脑发热而不顾后果的人,和大人的区别在于他们更加情绪化和受环境影响的人。情绪化是说他们暴怒起来不计后果,受环境影响是说他们看到哥们都在揍他自己不打显得不合群了。就是这样一群人打一个人会不会有把人打死的可能?当事人——被打的小孩说“被打的实在受不了”,这里可以看出受不了了可是施暴者仍然没有停手的意思,如果不反抗谁能保证受害者的生命安全?在生命安全受到严重侵害并且侵害正在进行中,受害者反抗也旨在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这不就是正当防卫吗?防卫的程度是多少?这个也应该设身处地为受害者考虑,第一被打急眼了,被打的实在受不了了,本能的反抗;第二被一群人围着打也没有思考反击的力度;第三防卫需要达到保护自己生命安全为底线吧。把别人打死肯定也不会是受害人所期待的,他只是想保命而已,这有什么错?
最后文中说受害者还是被判了十年,赔偿了数万。受害者不是死的那两个人,而是被围殴的孩子,如果被围殴的是这个“公诉人”的儿子或者孙子,她是否也能问出同样的问题。有人给她辩解说是想引导被打者说出有利于自己的话,比如说“被打的脑子空白”等等之类的话或者更加符合法律的话,笔者不这样认为,我就是认为她本心就不是想引导受害者为自己辩解,她没有那么好出发点,不然她的问题就不会问的那么恶心人了。问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这样恶心的问题,让孩子说出比律师都会辩解的话语是不现实的。恶心的人一定有恶意。
“被围殴的孩子自卫反杀了两个”与“昆山龙哥反杀”有什么区别?最大的区别不在年龄而是死孩子身后有坚定的父母,龙哥身后只有一个“逃跑的兄弟”。孩子多么邪恶,在它父母那里死了就要报仇,龙哥在下车之前有哥们先下车推搡了在龙哥被反杀的时候这哥们瞬间脚底抹油,在龙哥“讨要”法律制裁杀他的人的时候这哥们也没有出来给龙哥发声。被围殴的孩子被判十年是因为那两个死孩子的父母可以不要脸的“伸张正义”,龙哥没有这样的后台,仅仅就差了这么一点而已。 https://t.cn/A6TkznE0
这个案子中同样如此,一群人围着一个人打,打急眼了也不允许被打者反抗,反抗了还要被公诉人问候一句“别人打你你为什么就受不了了?”这真是拳头没有捶到她的头上她是一点也不知道疼啊!首先打人的人是什么人?是一群同样大的孩子,是一群有胆量闯祸,容易头脑发热而不顾后果的人,和大人的区别在于他们更加情绪化和受环境影响的人。情绪化是说他们暴怒起来不计后果,受环境影响是说他们看到哥们都在揍他自己不打显得不合群了。就是这样一群人打一个人会不会有把人打死的可能?当事人——被打的小孩说“被打的实在受不了”,这里可以看出受不了了可是施暴者仍然没有停手的意思,如果不反抗谁能保证受害者的生命安全?在生命安全受到严重侵害并且侵害正在进行中,受害者反抗也旨在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这不就是正当防卫吗?防卫的程度是多少?这个也应该设身处地为受害者考虑,第一被打急眼了,被打的实在受不了了,本能的反抗;第二被一群人围着打也没有思考反击的力度;第三防卫需要达到保护自己生命安全为底线吧。把别人打死肯定也不会是受害人所期待的,他只是想保命而已,这有什么错?
最后文中说受害者还是被判了十年,赔偿了数万。受害者不是死的那两个人,而是被围殴的孩子,如果被围殴的是这个“公诉人”的儿子或者孙子,她是否也能问出同样的问题。有人给她辩解说是想引导被打者说出有利于自己的话,比如说“被打的脑子空白”等等之类的话或者更加符合法律的话,笔者不这样认为,我就是认为她本心就不是想引导受害者为自己辩解,她没有那么好出发点,不然她的问题就不会问的那么恶心人了。问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这样恶心的问题,让孩子说出比律师都会辩解的话语是不现实的。恶心的人一定有恶意。
“被围殴的孩子自卫反杀了两个”与“昆山龙哥反杀”有什么区别?最大的区别不在年龄而是死孩子身后有坚定的父母,龙哥身后只有一个“逃跑的兄弟”。孩子多么邪恶,在它父母那里死了就要报仇,龙哥在下车之前有哥们先下车推搡了在龙哥被反杀的时候这哥们瞬间脚底抹油,在龙哥“讨要”法律制裁杀他的人的时候这哥们也没有出来给龙哥发声。被围殴的孩子被判十年是因为那两个死孩子的父母可以不要脸的“伸张正义”,龙哥没有这样的后台,仅仅就差了这么一点而已。 https://t.cn/A6TkznE0
#男生被醉汉掐脖反击致对方倒地被刑拘##男生反击醉汉事件是正当防卫吗#
《第二十条》电影以来,正当防卫再一次为人们高度关注,今天的网络同样关注了一起“正当防卫”。
据红星新闻报道:今年3月31日晚,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内发生一起校外人员与学生间的冲突事件。
据多位知情人透露,因3名醉酒男子假装外卖小哥戏弄一名女同学,双方发生口角,3名男同学发现后进行了制止。此后3名醉酒男子闯入学校,一名醉酒男子掐住男同学小超(化名)的脖子,小超挥拳反击后该醉酒男子倒地。
后来的结果是,当地警方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4月1日,小超父亲收到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的拘留通知书,小超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现在的情况是警方认为小超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而小超这一方则认为是正当防卫。说实话,如今正当防卫的裁判规则方面已不是什么难的了,难的是事实定性,即事实真相究竟是什么。有了真相,一切迎刃而解。
我说考验济南公安的时候来了,准确说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刑事拘留通知书给济南公安出了一个难题。官方的决定精神和民间的声音是背离的,民间的声音普遍认为正当防卫,而警方认为涉嫌犯罪。这是济南公安时下之囧。
按理来说,济南公安应对正当防卫是很有经验的,全网轰动的于欢案即发生在山东,济南公安对此应该是很熟悉的。再加近年来昆山龙哥案等案件有目共睹,耳濡目染,济南公安对正当防卫应该有足够的认识了。
但现实情况是济南公安把人给抓了,而民间声音又认为正当防卫,质疑济南公安办错案,这差距实在太大。那就得从新闻里再捋一捋。
“小超父亲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是醉酒男子先动手打小超,小超属于正当防卫。”
“小超父亲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后他看了现场监控视频,……小超刚行走到此处,了解到该女生与校外3名醉酒男子发生了矛盾,随即与3名醉酒男子发生口角。……其中一名男子上前掐住小超脖子。小超感到呼吸窒息,挥拳反击,把男子打倒在地。男子倒地瞬间,头部撞到在地。该醉酒男子目前在医院救治,诊断为脑疝。”
小超父亲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其在警方处看过监控视频后可以确认,是校外人员先动的手。“监控视频很清楚,3名醉酒男子冲进校园后,其中一名男子掐住我孩子脖子。我感觉我孩子有窒息的感觉才反击的。我孩子打他两拳,他就摔倒了。”
以上情况主要是小超这一方的陈述,虽说也有“知情人”的描述,但发生在校内的这起事件,“知情人”大抵也是校内的同学,严格来说也是小超这一方。
我们再看其他方面:针对此事,红星新闻记者电话采访了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其工作人员表示:“案件正在侦查中,不方便对外透露办理情况。”记者就此事致电伤者家属,向家属了解伤者情况,其家属表示:“关于他的信息都不能说,我们不接受任何采访。”记者还联系了当晚与3名醉酒男子发生口角冲突的女生,该女生拒绝接受采访。
此处明显可见,和案件有重要关系的其他主体都没发声。但这部分的信息是必不可少的。问题的难点已经比较清晰了——信息不对称。一方面是小超一方诸多的信息释放,另一方面是其他方面一言不发。
单纯就已获悉的信息来说,这个情况构成正当防卫是大概率的。在威胁到生命安全时,当然可实施防卫。造成醉酒男脑疝,“在医院做了开颅手术,现在已意识清晰,并从ICU转到了普通病房。”这个后果一般来说也不至于防卫过当。
但,必须来一个但,但该涉案事件的其他方面的信息并没有释放,而公安依据规定,在侦查阶段又很难公开案件信息,目前仅依据小超一方面网上披露的信息就认定正当防卫,我认为为时过早,或者说条件不够成熟。让子弹飞,或许是我们对待这起舆情事件的最正确姿势。
济南公安的名气很响,历史上甚至还出现过毛驴怼大巴这个梗,历经磨难后,济南公安在舆情应对方面应该是有两把刷子的,此次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内的这起事件再怎么说和当年的毛驴怼大巴还是不能比的。
互联网上无数的新闻反转,告诉我们一个质朴的道理,碎片化信息降低了人们的认知水平,很多的观点都是建立在降低后的认识水平上作出分析判断的。现在我非常热切期待,有关部门能糅合更多信息,对全案做一个客观准确的评判。非常好的信息来了,央视的新闻跟进了。
4月14日,总台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了解到,公安机关对网传“大学生与醉汉冲突被刑拘”一事高度重视。于4月12日成立法制、刑侦等多警种组成的专案组进驻济南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对该案提级办理,并邀请济南市检察机关同步介入案件给予指导监督。济南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案件调查情况将适时公布,同时接受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
“大学生与醉汉冲突被刑拘”舆情是13日在网上发酵的,12日济南公安抢先一步即已成立专案组,说明济南公安已超前做足应对工作,经过“毛驴怼大巴”的坎坷经历,我相信济南公安一定会就此舆情事件出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人民信服的通报。#庄律说法#
《第二十条》电影以来,正当防卫再一次为人们高度关注,今天的网络同样关注了一起“正当防卫”。
据红星新闻报道:今年3月31日晚,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内发生一起校外人员与学生间的冲突事件。
据多位知情人透露,因3名醉酒男子假装外卖小哥戏弄一名女同学,双方发生口角,3名男同学发现后进行了制止。此后3名醉酒男子闯入学校,一名醉酒男子掐住男同学小超(化名)的脖子,小超挥拳反击后该醉酒男子倒地。
后来的结果是,当地警方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4月1日,小超父亲收到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的拘留通知书,小超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现在的情况是警方认为小超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而小超这一方则认为是正当防卫。说实话,如今正当防卫的裁判规则方面已不是什么难的了,难的是事实定性,即事实真相究竟是什么。有了真相,一切迎刃而解。
我说考验济南公安的时候来了,准确说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刑事拘留通知书给济南公安出了一个难题。官方的决定精神和民间的声音是背离的,民间的声音普遍认为正当防卫,而警方认为涉嫌犯罪。这是济南公安时下之囧。
按理来说,济南公安应对正当防卫是很有经验的,全网轰动的于欢案即发生在山东,济南公安对此应该是很熟悉的。再加近年来昆山龙哥案等案件有目共睹,耳濡目染,济南公安对正当防卫应该有足够的认识了。
但现实情况是济南公安把人给抓了,而民间声音又认为正当防卫,质疑济南公安办错案,这差距实在太大。那就得从新闻里再捋一捋。
“小超父亲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是醉酒男子先动手打小超,小超属于正当防卫。”
“小超父亲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后他看了现场监控视频,……小超刚行走到此处,了解到该女生与校外3名醉酒男子发生了矛盾,随即与3名醉酒男子发生口角。……其中一名男子上前掐住小超脖子。小超感到呼吸窒息,挥拳反击,把男子打倒在地。男子倒地瞬间,头部撞到在地。该醉酒男子目前在医院救治,诊断为脑疝。”
小超父亲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其在警方处看过监控视频后可以确认,是校外人员先动的手。“监控视频很清楚,3名醉酒男子冲进校园后,其中一名男子掐住我孩子脖子。我感觉我孩子有窒息的感觉才反击的。我孩子打他两拳,他就摔倒了。”
以上情况主要是小超这一方的陈述,虽说也有“知情人”的描述,但发生在校内的这起事件,“知情人”大抵也是校内的同学,严格来说也是小超这一方。
我们再看其他方面:针对此事,红星新闻记者电话采访了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其工作人员表示:“案件正在侦查中,不方便对外透露办理情况。”记者就此事致电伤者家属,向家属了解伤者情况,其家属表示:“关于他的信息都不能说,我们不接受任何采访。”记者还联系了当晚与3名醉酒男子发生口角冲突的女生,该女生拒绝接受采访。
此处明显可见,和案件有重要关系的其他主体都没发声。但这部分的信息是必不可少的。问题的难点已经比较清晰了——信息不对称。一方面是小超一方诸多的信息释放,另一方面是其他方面一言不发。
单纯就已获悉的信息来说,这个情况构成正当防卫是大概率的。在威胁到生命安全时,当然可实施防卫。造成醉酒男脑疝,“在医院做了开颅手术,现在已意识清晰,并从ICU转到了普通病房。”这个后果一般来说也不至于防卫过当。
但,必须来一个但,但该涉案事件的其他方面的信息并没有释放,而公安依据规定,在侦查阶段又很难公开案件信息,目前仅依据小超一方面网上披露的信息就认定正当防卫,我认为为时过早,或者说条件不够成熟。让子弹飞,或许是我们对待这起舆情事件的最正确姿势。
济南公安的名气很响,历史上甚至还出现过毛驴怼大巴这个梗,历经磨难后,济南公安在舆情应对方面应该是有两把刷子的,此次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内的这起事件再怎么说和当年的毛驴怼大巴还是不能比的。
互联网上无数的新闻反转,告诉我们一个质朴的道理,碎片化信息降低了人们的认知水平,很多的观点都是建立在降低后的认识水平上作出分析判断的。现在我非常热切期待,有关部门能糅合更多信息,对全案做一个客观准确的评判。非常好的信息来了,央视的新闻跟进了。
4月14日,总台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了解到,公安机关对网传“大学生与醉汉冲突被刑拘”一事高度重视。于4月12日成立法制、刑侦等多警种组成的专案组进驻济南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对该案提级办理,并邀请济南市检察机关同步介入案件给予指导监督。济南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案件调查情况将适时公布,同时接受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
“大学生与醉汉冲突被刑拘”舆情是13日在网上发酵的,12日济南公安抢先一步即已成立专案组,说明济南公安已超前做足应对工作,经过“毛驴怼大巴”的坎坷经历,我相信济南公安一定会就此舆情事件出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人民信服的通报。#庄律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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