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沁水县:寺河煤矿违规开采引发村民搬迁 安置困境谁来管?
近日,接到山西沁水县郑村镇兴德村不少村民反映,该村2020年以来因寺河煤矿违规开采,导致本村村民房屋严重受损,耕地、道路大面积塌陷,然而,遗憾的是,村庄失去了,而相关单位搬迁赔偿村民房屋不合理,不公平,直接伤害了村民的切身利益,村民意见纷纷,怨声载道。希望煤矿和当地政府及村委会妥善处理为盼!
笔者注意到,早在此前的2020年,当地政府也许是出于煤矿采空区搬迁或者是压煤村庄搬迁的考虑才做出搬迁安置决定的。
在沁水县郑村镇政府出具的搬迁安置告示中显示:本次搬迁范围为兴德村《兴德自然村,清节自然村老村、枣树齉自然村老村),肖庄村(王山自然村),轩底村(整村);安置补偿对象为在搬迁范围内有房产的居民:本次撤迁及安置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镇党委政府代表被搬迁范围内的村委村民及采煤主体聘请第三方有法律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和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对本次旧房拆除、财产补偿、回迁安置等各个环节提供法律服务,以确保出资方采煤主体和受偿方村委村民财产补偿的公平公正。基准日为2020年8月7日。
事实上,《郑村镇三期移民搬迁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名为征求意见,实则在没有得到村民认可的情况下,作为现实中的实施方案子以强制推行。郑村镇政府此举直接导致尽管煤矿滥采造成村庄地表崩裂屋舍坍塌却仍有部分村民拒绝搬迁签字;另一方面,在郑村镇政府个别领导主导下,下属村委会个别领导在搬迁安置中未能依法秉公办事,四个村里的老百姓更是闹心。
据此次拆迁安置中的房屋所有者反映,在实际拆迁中对村民房屋评估作价与国家硬性的政策规定严重偏离。评估公司是否存在合法引入也令人质疑。村中的被拆迁房屋作价皆在600元-800元每平米之间,且均未加盖评估公司有效的法律公章,只附有不知身份是何人的私人名章作为敷衍。
在我国最新的《民法典》中,为使广大农民朋友的居住条件得到充分的保障,对于农民的拆迁补偿标准给与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43条规定,在原有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看物和青苗的补偿以及社会保障费用的基础上,新增了村民住宅屋的补偿费作为法定的补偿范围。该条规定同时在足额前加了及时两个字,明确要及时足额支付。 然而,兴德村明明是因煤矿开采导致村庄受损却只是按地质灾害予以赔偿,村民利益严重受损。再说,村里有不少妇女因婚嫁来到该村,但户口没有及时迁过来,结果不予补偿,存在严重不公,村民意见极大。
其中村民于建生至今没有签协议,他觉得太亏了。他有一座三间二层住房100平米,还有院子160平米,院子有围墙,大门,还有个做饭36平米小房,大门外有猪圈,厕所,菜地树木等,煤矿违规开采导致房屋裂缝不能居住,现在也无水,无电,无道路,已两年多,政府、村委组织实施,给他一共赔偿5万多元,无法在当地购买到居住房屋。
还有村民于胜利诉求:他在2022年1月10日与“兴德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安置协议",临时安置协议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人口以公示为准补贴,他和他母亲搬离了原来的房子,出外租房居住生活。
2022年5月左右,他原住的房子倒塌(因寺河媒矿开余所至),2022年12月,兴德村民委员会安排人员动员村民签字,结账,推房。村委书记兼主任王慧君于2023年6月7日,10日,12日打电话商议他房子的事,在末经他和他母亲同意,没有签字的情况下,于2023年6月14日,将他父母1986年分家分到他名下位于(枣树腰自然村底下院房上下六间,同院小南房一座,底下院东此角砖窑一孔)、面积约140.7平方米,以及周边附属物推成平地。
让人遗憾的是,沁水县国土资源局曾两次通报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河煤矿违规开采导致村民房屋受损事件,但该企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无形无素,不闻不问,最终让村民遭殃!希望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村民急难愁盼,给村民一个圆满交代。
山西省政协特邀信息员秦风明
近日,接到山西沁水县郑村镇兴德村不少村民反映,该村2020年以来因寺河煤矿违规开采,导致本村村民房屋严重受损,耕地、道路大面积塌陷,然而,遗憾的是,村庄失去了,而相关单位搬迁赔偿村民房屋不合理,不公平,直接伤害了村民的切身利益,村民意见纷纷,怨声载道。希望煤矿和当地政府及村委会妥善处理为盼!
笔者注意到,早在此前的2020年,当地政府也许是出于煤矿采空区搬迁或者是压煤村庄搬迁的考虑才做出搬迁安置决定的。
在沁水县郑村镇政府出具的搬迁安置告示中显示:本次搬迁范围为兴德村《兴德自然村,清节自然村老村、枣树齉自然村老村),肖庄村(王山自然村),轩底村(整村);安置补偿对象为在搬迁范围内有房产的居民:本次撤迁及安置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镇党委政府代表被搬迁范围内的村委村民及采煤主体聘请第三方有法律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和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对本次旧房拆除、财产补偿、回迁安置等各个环节提供法律服务,以确保出资方采煤主体和受偿方村委村民财产补偿的公平公正。基准日为2020年8月7日。
事实上,《郑村镇三期移民搬迁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名为征求意见,实则在没有得到村民认可的情况下,作为现实中的实施方案子以强制推行。郑村镇政府此举直接导致尽管煤矿滥采造成村庄地表崩裂屋舍坍塌却仍有部分村民拒绝搬迁签字;另一方面,在郑村镇政府个别领导主导下,下属村委会个别领导在搬迁安置中未能依法秉公办事,四个村里的老百姓更是闹心。
据此次拆迁安置中的房屋所有者反映,在实际拆迁中对村民房屋评估作价与国家硬性的政策规定严重偏离。评估公司是否存在合法引入也令人质疑。村中的被拆迁房屋作价皆在600元-800元每平米之间,且均未加盖评估公司有效的法律公章,只附有不知身份是何人的私人名章作为敷衍。
在我国最新的《民法典》中,为使广大农民朋友的居住条件得到充分的保障,对于农民的拆迁补偿标准给与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43条规定,在原有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看物和青苗的补偿以及社会保障费用的基础上,新增了村民住宅屋的补偿费作为法定的补偿范围。该条规定同时在足额前加了及时两个字,明确要及时足额支付。 然而,兴德村明明是因煤矿开采导致村庄受损却只是按地质灾害予以赔偿,村民利益严重受损。再说,村里有不少妇女因婚嫁来到该村,但户口没有及时迁过来,结果不予补偿,存在严重不公,村民意见极大。
其中村民于建生至今没有签协议,他觉得太亏了。他有一座三间二层住房100平米,还有院子160平米,院子有围墙,大门,还有个做饭36平米小房,大门外有猪圈,厕所,菜地树木等,煤矿违规开采导致房屋裂缝不能居住,现在也无水,无电,无道路,已两年多,政府、村委组织实施,给他一共赔偿5万多元,无法在当地购买到居住房屋。
还有村民于胜利诉求:他在2022年1月10日与“兴德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安置协议",临时安置协议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人口以公示为准补贴,他和他母亲搬离了原来的房子,出外租房居住生活。
2022年5月左右,他原住的房子倒塌(因寺河媒矿开余所至),2022年12月,兴德村民委员会安排人员动员村民签字,结账,推房。村委书记兼主任王慧君于2023年6月7日,10日,12日打电话商议他房子的事,在末经他和他母亲同意,没有签字的情况下,于2023年6月14日,将他父母1986年分家分到他名下位于(枣树腰自然村底下院房上下六间,同院小南房一座,底下院东此角砖窑一孔)、面积约140.7平方米,以及周边附属物推成平地。
让人遗憾的是,沁水县国土资源局曾两次通报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河煤矿违规开采导致村民房屋受损事件,但该企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无形无素,不闻不问,最终让村民遭殃!希望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村民急难愁盼,给村民一个圆满交代。
山西省政协特邀信息员秦风明
山西沁水县:寺河煤矿违规开采引发村民搬迁 安置困境谁来管?
近日,接到山西沁水县郑村镇兴德村不少村民反映,该村2020年以来因寺河煤矿违规开采,导致本村村民房屋严重受损,耕地、道路大面积塌陷,然而,遗憾的是,村庄失去了,而相关单位搬迁赔偿村民房屋不合理,不公平,直接伤害了村民的切身利益,村民意见纷纷,怨声载道。希望煤矿和当地政府及村委会妥善处理为盼!
笔者注意到,早在此前的2020年,当地政府也许是出于煤矿采空区搬迁或者是压煤村庄搬迁的考虑才做出搬迁安置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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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郑村镇三期移民搬迁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名为征求意见,实则在没有得到村民认可的情况下,作为现实中的实施方案子以强制推行。郑村镇政府此举直接导致尽管煤矿滥采造成村庄地表崩裂屋舍坍塌却仍有部分村民拒绝搬迁签字;另一方面,在郑村镇政府个别领导主导下,下属村委会个别领导在搬迁安置中未能依法秉公办事,四个村里的老百姓更是闹心。
据此次拆迁安置中的房屋所有者反映,在实际拆迁中对村民房屋评估作价与国家硬性的政策规定严重偏离。评估公司是否存在合法引入也令人质疑。村中的被拆迁房屋作价皆在600元-800元每平米之间,且均未加盖评估公司有效的法律公章,只附有不知身份是何人的私人名章作为敷衍。
在我国最新的《民法典》中,为使广大农民朋友的居住条件得到充分的保障,对于农民的拆迁补偿标准给与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43条规定,在原有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看物和青苗的补偿以及社会保障费用的基础上,新增了村民住宅屋的补偿费作为法定的补偿范围。该条规定同时在足额前加了及时两个字,明确要及时足额支付。 然而,兴德村明明是因煤矿开采导致村庄受损却只是按地质灾害予以赔偿,村民利益严重受损。再说,村里有不少妇女因婚嫁来到该村,但户口没有及时迁过来,结果不予补偿,存在严重不公,村民意见极大。
其中村民于建生至今没有签协议,他觉得太亏了。他有一座三间二层住房100平米,还有院子160平米,院子有围墙,大门,还有个做饭36平米小房,大门外有猪圈,厕所,菜地树木等,煤矿违规开采导致房屋裂缝不能居住,现在也无水,无电,无道路,已两年多,政府、村委组织实施,给他一共赔偿5万多元,无法在当地购买到居住房屋。
还有村民于胜利诉求:他在2022年1月10日与“兴德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安置协议",临时安置协议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人口以公示为准补贴,他和他母亲搬离了原来的房子,出外租房居住生活。
2022年5月左右,他原住的房子倒塌(因寺河媒矿开余所至),2022年12月,兴德村民委员会安排人员动员村民签字,结账,推房。村委书记兼主任王慧君于2023年6月7日,10日,12日打电话商议他房子的事,在末经他和他母亲同意,没有签字的情况下,于2023年6月14日,将他父母1986年分家分到他名下位于(枣树腰自然村底下院房上下六间,同院小南房一座,底下院东此角砖窑一孔)、面积约140.7平方米,以及周边附属物推成平地。
让人遗憾的是,沁水县国土资源局曾两次通报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河煤矿违规开采导致村民房屋受损事件,但该企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无形无素,不闻不问,最终让村民遭殃!希望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村民急难愁盼,给村民一个圆满交代。
山西省政协特邀信息员秦风明
近日,接到山西沁水县郑村镇兴德村不少村民反映,该村2020年以来因寺河煤矿违规开采,导致本村村民房屋严重受损,耕地、道路大面积塌陷,然而,遗憾的是,村庄失去了,而相关单位搬迁赔偿村民房屋不合理,不公平,直接伤害了村民的切身利益,村民意见纷纷,怨声载道。希望煤矿和当地政府及村委会妥善处理为盼!
笔者注意到,早在此前的2020年,当地政府也许是出于煤矿采空区搬迁或者是压煤村庄搬迁的考虑才做出搬迁安置决定的。
在沁水县郑村镇政府出具的搬迁安置告示中显示:本次搬迁范围为兴德村《兴德自然村,清节自然村老村、枣树齉自然村老村),肖庄村(王山自然村),轩底村(整村);安置补偿对象为在搬迁范围内有房产的居民:本次撤迁及安置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镇党委政府代表被搬迁范围内的村委村民及采煤主体聘请第三方有法律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和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对本次旧房拆除、财产补偿、回迁安置等各个环节提供法律服务,以确保出资方采煤主体和受偿方村委村民财产补偿的公平公正。基准日为2020年8月7日。
事实上,《郑村镇三期移民搬迁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名为征求意见,实则在没有得到村民认可的情况下,作为现实中的实施方案子以强制推行。郑村镇政府此举直接导致尽管煤矿滥采造成村庄地表崩裂屋舍坍塌却仍有部分村民拒绝搬迁签字;另一方面,在郑村镇政府个别领导主导下,下属村委会个别领导在搬迁安置中未能依法秉公办事,四个村里的老百姓更是闹心。
据此次拆迁安置中的房屋所有者反映,在实际拆迁中对村民房屋评估作价与国家硬性的政策规定严重偏离。评估公司是否存在合法引入也令人质疑。村中的被拆迁房屋作价皆在600元-800元每平米之间,且均未加盖评估公司有效的法律公章,只附有不知身份是何人的私人名章作为敷衍。
在我国最新的《民法典》中,为使广大农民朋友的居住条件得到充分的保障,对于农民的拆迁补偿标准给与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43条规定,在原有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看物和青苗的补偿以及社会保障费用的基础上,新增了村民住宅屋的补偿费作为法定的补偿范围。该条规定同时在足额前加了及时两个字,明确要及时足额支付。 然而,兴德村明明是因煤矿开采导致村庄受损却只是按地质灾害予以赔偿,村民利益严重受损。再说,村里有不少妇女因婚嫁来到该村,但户口没有及时迁过来,结果不予补偿,存在严重不公,村民意见极大。
其中村民于建生至今没有签协议,他觉得太亏了。他有一座三间二层住房100平米,还有院子160平米,院子有围墙,大门,还有个做饭36平米小房,大门外有猪圈,厕所,菜地树木等,煤矿违规开采导致房屋裂缝不能居住,现在也无水,无电,无道路,已两年多,政府、村委组织实施,给他一共赔偿5万多元,无法在当地购买到居住房屋。
还有村民于胜利诉求:他在2022年1月10日与“兴德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安置协议",临时安置协议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人口以公示为准补贴,他和他母亲搬离了原来的房子,出外租房居住生活。
2022年5月左右,他原住的房子倒塌(因寺河媒矿开余所至),2022年12月,兴德村民委员会安排人员动员村民签字,结账,推房。村委书记兼主任王慧君于2023年6月7日,10日,12日打电话商议他房子的事,在末经他和他母亲同意,没有签字的情况下,于2023年6月14日,将他父母1986年分家分到他名下位于(枣树腰自然村底下院房上下六间,同院小南房一座,底下院东此角砖窑一孔)、面积约140.7平方米,以及周边附属物推成平地。
让人遗憾的是,沁水县国土资源局曾两次通报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河煤矿违规开采导致村民房屋受损事件,但该企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无形无素,不闻不问,最终让村民遭殃!希望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村民急难愁盼,给村民一个圆满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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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沁水县:寺河煤矿违规开采引发村民搬迁 安置困境谁来管?
近日,接到山西沁水县郑村镇兴德村不少村民反映,该村2020年以来因寺河煤矿违规开采,导致本村村民房屋严重受损,耕地、道路大面积塌陷,然而,遗憾的是,村庄失去了,而相关单位搬迁赔偿村民房屋不合理,不公平,直接伤害了村民的切身利益,村民意见纷纷,怨声载道。希望煤矿和当地政府及村委会妥善处理为盼!
笔者注意到,早在此前的2020年,当地政府也许是出于煤矿采空区搬迁或者是压煤村庄搬迁的考虑才做出搬迁安置决定的。
在沁水县郑村镇政府出具的搬迁安置告示中显示:本次搬迁范围为兴德村《兴德自然村,清节自然村老村、枣树齉自然村老村),肖庄村(王山自然村),轩底村(整村);安置补偿对象为在搬迁范围内有房产的居民:本次撤迁及安置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镇党委政府代表被搬迁范围内的村委村民及采煤主体聘请第三方有法律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和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对本次旧房拆除、财产补偿、回迁安置等各个环节提供法律服务,以确保出资方采煤主体和受偿方村委村民财产补偿的公平公正。基准日为2020年8月7日。
事实上,《郑村镇三期移民搬迁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名为征求意见,实则在没有得到村民认可的情况下,作为现实中的实施方案子以强制推行。郑村镇政府此举直接导致尽管煤矿滥采造成村庄地表崩裂屋舍坍塌却仍有部分村民拒绝搬迁签字;另一方面,在郑村镇政府个别领导主导下,下属村委会个别领导在搬迁安置中未能依法秉公办事,四个村里的老百姓更是闹心。
据此次拆迁安置中的房屋所有者反映,在实际拆迁中对村民房屋评估作价与国家硬性的政策规定严重偏离。评估公司是否存在合法引入也令人质疑。村中的被拆迁房屋作价皆在600元-800元每平米之间,且均未加盖评估公司有效的法律公章,只附有不知身份是何人的私人名章作为敷衍。
在我国最新的《民法典》中,为使广大农民朋友的居住条件得到充分的保障,对于农民的拆迁补偿标准给与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43条规定,在原有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看物和青苗的补偿以及社会保障费用的基础上,新增了村民住宅屋的补偿费作为法定的补偿范围。该条规定同时在足额前加了及时两个字,明确要及时足额支付。 然而,兴德村明明是因煤矿开采导致村庄受损却只是按地质灾害予以赔偿,村民利益严重受损。再说,村里有不少妇女因婚嫁来到该村,但户口没有及时迁过来,结果不予补偿,存在严重不公,村民意见极大。
其中村民于建生至今没有签协议,他觉得太亏了。他有一座三间二层住房100平米,还有院子160平米,院子有围墙,大门,还有个做饭36平米小房,大门外有猪圈,厕所,菜地树木等,煤矿违规开采导致房屋裂缝不能居住,现在也无水,无电,无道路,已两年多,政府、村委组织实施,给他一共赔偿5万多元,无法在当地购买到居住房屋。
还有村民于胜利诉求:他在2022年1月10日与“兴德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安置协议",临时安置协议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人口以公示为准补贴,他和他母亲搬离了原来的房子,出外租房居住生活。
2022年5月左右,他原住的房子倒塌(因寺河媒矿开余所至),2022年12月,兴德村民委员会安排人员动员村民签字,结账,推房。村委书记兼主任王慧君于2023年6月7日,10日,12日打电话商议他房子的事,在末经他和他母亲同意,没有签字的情况下,于2023年6月14日,将他父母1986年分家分到他名下位于(枣树腰自然村底下院房上下六间,同院小南房一座,底下院东此角砖窑一孔)、面积约140.7平方米,以及周边附属物推成平地。
让人遗憾的是,沁水县国土资源局曾两次通报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河煤矿违规开采导致村民房屋受损事件,但该企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无形无素,不闻不问,最终让村民遭殃!希望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村民急难愁盼,给村民一个圆满交代。
近日,接到山西沁水县郑村镇兴德村不少村民反映,该村2020年以来因寺河煤矿违规开采,导致本村村民房屋严重受损,耕地、道路大面积塌陷,然而,遗憾的是,村庄失去了,而相关单位搬迁赔偿村民房屋不合理,不公平,直接伤害了村民的切身利益,村民意见纷纷,怨声载道。希望煤矿和当地政府及村委会妥善处理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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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沁水县郑村镇政府出具的搬迁安置告示中显示:本次搬迁范围为兴德村《兴德自然村,清节自然村老村、枣树齉自然村老村),肖庄村(王山自然村),轩底村(整村);安置补偿对象为在搬迁范围内有房产的居民:本次撤迁及安置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镇党委政府代表被搬迁范围内的村委村民及采煤主体聘请第三方有法律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和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对本次旧房拆除、财产补偿、回迁安置等各个环节提供法律服务,以确保出资方采煤主体和受偿方村委村民财产补偿的公平公正。基准日为2020年8月7日。
事实上,《郑村镇三期移民搬迁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名为征求意见,实则在没有得到村民认可的情况下,作为现实中的实施方案子以强制推行。郑村镇政府此举直接导致尽管煤矿滥采造成村庄地表崩裂屋舍坍塌却仍有部分村民拒绝搬迁签字;另一方面,在郑村镇政府个别领导主导下,下属村委会个别领导在搬迁安置中未能依法秉公办事,四个村里的老百姓更是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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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最新的《民法典》中,为使广大农民朋友的居住条件得到充分的保障,对于农民的拆迁补偿标准给与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43条规定,在原有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看物和青苗的补偿以及社会保障费用的基础上,新增了村民住宅屋的补偿费作为法定的补偿范围。该条规定同时在足额前加了及时两个字,明确要及时足额支付。 然而,兴德村明明是因煤矿开采导致村庄受损却只是按地质灾害予以赔偿,村民利益严重受损。再说,村里有不少妇女因婚嫁来到该村,但户口没有及时迁过来,结果不予补偿,存在严重不公,村民意见极大。
其中村民于建生至今没有签协议,他觉得太亏了。他有一座三间二层住房100平米,还有院子160平米,院子有围墙,大门,还有个做饭36平米小房,大门外有猪圈,厕所,菜地树木等,煤矿违规开采导致房屋裂缝不能居住,现在也无水,无电,无道路,已两年多,政府、村委组织实施,给他一共赔偿5万多元,无法在当地购买到居住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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