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诉讼最新消息,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4年4月25日,600070浙江富润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称,2024年4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8号)。经查明,浙江富润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0年1月至2022年上半年,浙江富润全资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一指尚)虚构广告代理流程,以二级广告代理商的名义,向侠客行(上海)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侠客行)或其安排的微岚星空(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流量后,销售给双方商定的上海蓝韵广告有限公司、西藏蓝韵广告有限公司、拉萨美娱传媒有限公司等公司,形成没有商业实质的空转代理业务。公司通过前述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合计717,225,918.88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715,512,264.14元。其中,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365,766,164.15元,虚增营业成本364,924,901.9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2.04%、13.30%;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42,612,952.84元,虚增营业成本143,233,987.1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0.87%、11.11%;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208,846,801.89元,虚增营业成本207,353,374.9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69.05%、69.79%。
2023年4月28日,浙江富润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等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调整。
证监局拟决定:1、对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2、对赵林中、江有归、付海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3、对王燕、张玉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0万元罚款。
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法院认定为虚假陈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证威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浙江富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处罚预告,受损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及时通过“股索卫“谢保平律师团队登记亏损额,以免错过索赔机会。
浙江富润索赔登记条件,浙江富润索赔区间,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以参加索赔:
1、2023年4月27日前买入600070ST富润,且在2023年4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3年10月27日前买入600070ST富润,且在2023年10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股索卫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浙江富润违规依据
2023年10月27日,浙江富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30033号)。
2024年4月24日,浙江富润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8号)。
浙江富润索赔流程
投资者打印对账单等材料寄给律所 → 收到材料后一周内向投资者反馈起诉标的额 → 签订委托手续 → 等待律师起诉。
2024年4月25日,600070浙江富润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称,2024年4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8号)。经查明,浙江富润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0年1月至2022年上半年,浙江富润全资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一指尚)虚构广告代理流程,以二级广告代理商的名义,向侠客行(上海)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侠客行)或其安排的微岚星空(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流量后,销售给双方商定的上海蓝韵广告有限公司、西藏蓝韵广告有限公司、拉萨美娱传媒有限公司等公司,形成没有商业实质的空转代理业务。公司通过前述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合计717,225,918.88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715,512,264.14元。其中,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365,766,164.15元,虚增营业成本364,924,901.9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2.04%、13.30%;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42,612,952.84元,虚增营业成本143,233,987.1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0.87%、11.11%;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208,846,801.89元,虚增营业成本207,353,374.9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69.05%、69.79%。
2023年4月28日,浙江富润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等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调整。
证监局拟决定:1、对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2、对赵林中、江有归、付海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3、对王燕、张玉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0万元罚款。
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法院认定为虚假陈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证威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浙江富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处罚预告,受损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及时通过“股索卫“谢保平律师团队登记亏损额,以免错过索赔机会。
浙江富润索赔登记条件,浙江富润索赔区间,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以参加索赔:
1、2023年4月27日前买入600070ST富润,且在2023年4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3年10月27日前买入600070ST富润,且在2023年10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股索卫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浙江富润违规依据
2023年10月27日,浙江富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30033号)。
2024年4月24日,浙江富润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8号)。
浙江富润索赔流程
投资者打印对账单等材料寄给律所 → 收到材料后一周内向投资者反馈起诉标的额 → 签订委托手续 → 等待律师起诉。
之平物业遭业委会追讨超千万元,律师函指其涉嫌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https://t.cn/A6HA4BTf
乐居财经 邓如菲 4月25日,鲁能星城七街区业委会在其微信公众号发文,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受其委托,对深圳之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本果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重庆博升口腔诊所连锁有限公司渝北鲁能诊所相关公共收益资金纠纷一事,向三家单位发出律师函,以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律师函显示,之平物业自进驻鲁能星城七街区提供物业服务后,在未取得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存在占用七街区公区房屋、电梯广告租金欠费不入账、从公共收益违规列支物业日常维修费、小区临停车费收入未纳入公共收益账户核算、第一届业委会成立以前的公共收益被侵占等多项违规行为。其预计整体追讨金额预计超过1374万元。
业委会通过重庆市规划和测绘档案馆查询的规划总平面图等资料,查出之平物业占用的部分房屋并非属于规划的物业管理用房,而是小区公区空置房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部分房屋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业委会有权代表全体业主要求之平物业支付占用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业委会参考小区同类户型空置房租金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进行初步计算出来的租金费用。涉及占用了七街区公区房屋租金437.46万元。
此外,鲁能星城七街区第一届业委会之前,即2008年1月至2014年3月的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之平物业从未向业主公示其公共收益收支明细,且未向业委会移交这期间的公共收益资金、账目明细、合同等资料。涉及第一届业委会成立以前的公共收益630万元。
律师函还显示,2023年以前,之平物业收取的临停车费收入从未纳入七街区公共收益账户核算。业委会暂计2008年1月至2022年12月临停车费收入约300万元,实际以业委会核实的数据为准。
据查,深圳市之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肖金华,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会务策划;绿化设计及施工;室内清洁服务;房地产经纪等。总公司为深圳市之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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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 邓如菲 4月25日,鲁能星城七街区业委会在其微信公众号发文,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受其委托,对深圳之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本果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重庆博升口腔诊所连锁有限公司渝北鲁能诊所相关公共收益资金纠纷一事,向三家单位发出律师函,以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律师函显示,之平物业自进驻鲁能星城七街区提供物业服务后,在未取得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存在占用七街区公区房屋、电梯广告租金欠费不入账、从公共收益违规列支物业日常维修费、小区临停车费收入未纳入公共收益账户核算、第一届业委会成立以前的公共收益被侵占等多项违规行为。其预计整体追讨金额预计超过1374万元。
业委会通过重庆市规划和测绘档案馆查询的规划总平面图等资料,查出之平物业占用的部分房屋并非属于规划的物业管理用房,而是小区公区空置房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部分房屋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业委会有权代表全体业主要求之平物业支付占用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业委会参考小区同类户型空置房租金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进行初步计算出来的租金费用。涉及占用了七街区公区房屋租金437.46万元。
此外,鲁能星城七街区第一届业委会之前,即2008年1月至2014年3月的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之平物业从未向业主公示其公共收益收支明细,且未向业委会移交这期间的公共收益资金、账目明细、合同等资料。涉及第一届业委会成立以前的公共收益630万元。
律师函还显示,2023年以前,之平物业收取的临停车费收入从未纳入七街区公共收益账户核算。业委会暂计2008年1月至2022年12月临停车费收入约300万元,实际以业委会核实的数据为准。
据查,深圳市之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肖金华,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会务策划;绿化设计及施工;室内清洁服务;房地产经纪等。总公司为深圳市之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这个“局域网”已经没有多少道理可讲了,更别扯什么斯文!所以,我只有那两个字送给他们!孙老师是一位资深戏曲工作者,为传播戏剧文化,在不搭载广告,不蹭流量的情况下,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平实运行了10多年的《戏剧传媒》公众号,竟无端被永久封禁了!一个连“白纸黑字”都寸草不留的地方,你的私有财产还有安全感吗?我约有一千四五百个各类帖子发在《戏剧传媒》上,有些朋友还说收藏了。这一封就全打不了。
[怒][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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