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被拖欠十年之久的农民工工资缘何难有“说法”!
一个正在建设中的工厂,由于投资方老板涉嫌“非法融资”,遭到了当地公安部门的拘押,致使工程烂尾,陷入到了停工状态。受到这一“变故”的牵连,承建该工厂项目部分工程的施工队不幸“躺枪”,跌落进了工资被拖欠、讨债无人管的泥沼,并且拖欠工资的时间竟然长达十年之久。
为此,施工队包工头任津生不禁满腹酸楚地发出了这样的疑问:工厂投资方老板“生病”,为何要让我们这些跟他干活建厂房的人也一起跟着“吃药”?政府有关部门在惩治不法行为时,难道只管让其“寿终正寝”,不管为其“处理后事”吗?我们这些农民工已经被拖欠了十年的工资,究竟还要再等多久才能讨回血汗钱呢?
据任津生向记者讲述,他是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界城镇某村人,长期从事工程建筑行业。2011年,他与邯郸中亚轻质碳酸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亚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任津生采用大清包的方式,承建中亚公司的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的材料、人工、工具等费用,由任津生先期垫付,项目投资方则是根据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完成节点,进行工程结算。合同签订后,任津生随即组织人员进场施工。施工期间中亚公司先后几次按时进行了工程结算,双方的合作一直都是十分顺利。
据任津生回忆,施工一直持续到2013年年底,该项目一期工程接近完工时,中亚公司却突然要求其停工了。此时任津生尚有293万余元的工程垫付款没有得到结算,这些工程款主要包括数十名农民工的工资。
后来他经过了解,得知是中亚公司的法人朱自恩因为涉嫌非法融资,受到峰峰矿区公安分局的拘押调查,由此导致该项目被迫中断,开始处于停工阶段。之后,任津生曾先后多次前往峰峰矿区公安分局询问情况、反映问题,并将中亚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在分局进行了登记和备案。
当时分局有关领导也曾一再表示说,由于该案涉及到非法融资的追款问题,所以需要他再等一等才能拿回被拖欠的工程款,谁料这一等就是十年仍然没有结果。而在此期间,据他所了解到的情况,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已经追讨回了数千万元的涉案资金,但不知何故,这些资金却始终无法“惠及”到他的身上,任由他望眼欲穿,徒唤奈何。
任津生告诉记者,为了追讨被拖欠的工程款,他曾在2015年4月10日前往看守所探望被关押的朱自恩,当面向其主张自己的权益。当时朱自恩对于中亚公司拖欠其工程款的事情并无异议,并且一再表示说,中亚公司之所以会拖欠工程款,是因为他自己现在身陷囹圄,实在无法履行资金周转和清偿债务的职责,否则解决这些债务根本就不是问题,这在中亚公司以前按时结算工程款的“实操”中可以得到印证。
之后,朱自恩还当场为中亚公司拖欠的工程款出具了欠条,以显示其“并无赖账之意”的态度。任津生说,目前他面临这样一种异常尴尬的困窘局面:一方面是中亚公司并非是赖账不还,而是“身不由己”,受限“不能”;另一方面则是有关政府部门虽然掌控资金,但却因为存在某些缘故,迁延“不给”。
如此一来任津生感觉自己就像是一节遭人漠视的旧车皮,平白无故地就被遗弃在了“二股道”上,以至于沦落到了讨债无门、“无人理睬”的境地。况且他被拖欠的都是工程垫付款和农民工工资,并不涉及“非法融资”的范畴,有关部门为什么不能从优先考虑农民工权益的政策角度着想,特事特办地设法予以解决呢?再说这些农民工工资已经被拖欠了长达十年之久,在这段漫长的时间里他们承受着怎样的精神压力和心理伤痛,这种“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状况,对于他们而言能说是公平与合理的吗?
据了解,由于任津生在施工中垫付的资金,很大一部分都是其通过亲戚朋友借来的,有的甚至是借的高利贷,十年来仅是高额的利息就已经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可谓是到了倾家荡产、山穷水尽的境地。特别是由于拖欠着许多农民工的工资,每到节假日,他的家里就有人登门催讨工钱,致使他有家不敢回,长期游荡在外、东躲西藏,一声电话铃响、一个熟人招呼都会让他心惊肉跳、惶恐不安,他不知道这样恓惶悸惧的日子还会持续多久,什么时候才有个头!与此同时,他也万分迫切地希望有人能对此事过问一下并帮助解决,不要让他继续在这场“讨薪”的“马拉松”中焦头烂额、苦不堪言,更不要让农民工在付出辛勤、劳累和汗水的同时,再鞠一捧酸楚的泪水和伤痛的吟唤……
为了核实有关情况,记者采访了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安分局。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案的确由峰峰矿区公安分局负责办理,并且已经追回了2000余万元的涉案资金,但是这笔资金已经上交到了区财政局,由区金融办监控。
随后,记者通过峰峰矿区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负责处置中亚公司非法融资及资产的是峰峰矿区界城镇政府。界城镇政府在经过2个月对任津生反映的中亚公司拖欠施工队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于“五一”劳动节前夕才向记者反馈:中亚公司老板朱自恩已去世;目前已追回的2000余万元的涉案资金是非法融资款,不能支付任津生施工队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但中亚公司的厂房和设备仍在,任津生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要回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
任津生对界城镇政府的答复不予认可,他说:“我们辛辛苦苦垫巨资建了厂房,难道还不如非法融资户?国家优先支付农民工资的政策难道在峰峰矿区就行不通?况且,老板已死亡,我们去告谁?怎么告?”
记者将继续关注任津生讨薪进展。(焦点)
一个正在建设中的工厂,由于投资方老板涉嫌“非法融资”,遭到了当地公安部门的拘押,致使工程烂尾,陷入到了停工状态。受到这一“变故”的牵连,承建该工厂项目部分工程的施工队不幸“躺枪”,跌落进了工资被拖欠、讨债无人管的泥沼,并且拖欠工资的时间竟然长达十年之久。
为此,施工队包工头任津生不禁满腹酸楚地发出了这样的疑问:工厂投资方老板“生病”,为何要让我们这些跟他干活建厂房的人也一起跟着“吃药”?政府有关部门在惩治不法行为时,难道只管让其“寿终正寝”,不管为其“处理后事”吗?我们这些农民工已经被拖欠了十年的工资,究竟还要再等多久才能讨回血汗钱呢?
据任津生向记者讲述,他是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界城镇某村人,长期从事工程建筑行业。2011年,他与邯郸中亚轻质碳酸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亚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任津生采用大清包的方式,承建中亚公司的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的材料、人工、工具等费用,由任津生先期垫付,项目投资方则是根据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完成节点,进行工程结算。合同签订后,任津生随即组织人员进场施工。施工期间中亚公司先后几次按时进行了工程结算,双方的合作一直都是十分顺利。
据任津生回忆,施工一直持续到2013年年底,该项目一期工程接近完工时,中亚公司却突然要求其停工了。此时任津生尚有293万余元的工程垫付款没有得到结算,这些工程款主要包括数十名农民工的工资。
后来他经过了解,得知是中亚公司的法人朱自恩因为涉嫌非法融资,受到峰峰矿区公安分局的拘押调查,由此导致该项目被迫中断,开始处于停工阶段。之后,任津生曾先后多次前往峰峰矿区公安分局询问情况、反映问题,并将中亚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在分局进行了登记和备案。
当时分局有关领导也曾一再表示说,由于该案涉及到非法融资的追款问题,所以需要他再等一等才能拿回被拖欠的工程款,谁料这一等就是十年仍然没有结果。而在此期间,据他所了解到的情况,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已经追讨回了数千万元的涉案资金,但不知何故,这些资金却始终无法“惠及”到他的身上,任由他望眼欲穿,徒唤奈何。
任津生告诉记者,为了追讨被拖欠的工程款,他曾在2015年4月10日前往看守所探望被关押的朱自恩,当面向其主张自己的权益。当时朱自恩对于中亚公司拖欠其工程款的事情并无异议,并且一再表示说,中亚公司之所以会拖欠工程款,是因为他自己现在身陷囹圄,实在无法履行资金周转和清偿债务的职责,否则解决这些债务根本就不是问题,这在中亚公司以前按时结算工程款的“实操”中可以得到印证。
之后,朱自恩还当场为中亚公司拖欠的工程款出具了欠条,以显示其“并无赖账之意”的态度。任津生说,目前他面临这样一种异常尴尬的困窘局面:一方面是中亚公司并非是赖账不还,而是“身不由己”,受限“不能”;另一方面则是有关政府部门虽然掌控资金,但却因为存在某些缘故,迁延“不给”。
如此一来任津生感觉自己就像是一节遭人漠视的旧车皮,平白无故地就被遗弃在了“二股道”上,以至于沦落到了讨债无门、“无人理睬”的境地。况且他被拖欠的都是工程垫付款和农民工工资,并不涉及“非法融资”的范畴,有关部门为什么不能从优先考虑农民工权益的政策角度着想,特事特办地设法予以解决呢?再说这些农民工工资已经被拖欠了长达十年之久,在这段漫长的时间里他们承受着怎样的精神压力和心理伤痛,这种“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状况,对于他们而言能说是公平与合理的吗?
据了解,由于任津生在施工中垫付的资金,很大一部分都是其通过亲戚朋友借来的,有的甚至是借的高利贷,十年来仅是高额的利息就已经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可谓是到了倾家荡产、山穷水尽的境地。特别是由于拖欠着许多农民工的工资,每到节假日,他的家里就有人登门催讨工钱,致使他有家不敢回,长期游荡在外、东躲西藏,一声电话铃响、一个熟人招呼都会让他心惊肉跳、惶恐不安,他不知道这样恓惶悸惧的日子还会持续多久,什么时候才有个头!与此同时,他也万分迫切地希望有人能对此事过问一下并帮助解决,不要让他继续在这场“讨薪”的“马拉松”中焦头烂额、苦不堪言,更不要让农民工在付出辛勤、劳累和汗水的同时,再鞠一捧酸楚的泪水和伤痛的吟唤……
为了核实有关情况,记者采访了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安分局。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案的确由峰峰矿区公安分局负责办理,并且已经追回了2000余万元的涉案资金,但是这笔资金已经上交到了区财政局,由区金融办监控。
随后,记者通过峰峰矿区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负责处置中亚公司非法融资及资产的是峰峰矿区界城镇政府。界城镇政府在经过2个月对任津生反映的中亚公司拖欠施工队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于“五一”劳动节前夕才向记者反馈:中亚公司老板朱自恩已去世;目前已追回的2000余万元的涉案资金是非法融资款,不能支付任津生施工队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但中亚公司的厂房和设备仍在,任津生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要回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
任津生对界城镇政府的答复不予认可,他说:“我们辛辛苦苦垫巨资建了厂房,难道还不如非法融资户?国家优先支付农民工资的政策难道在峰峰矿区就行不通?况且,老板已死亡,我们去告谁?怎么告?”
记者将继续关注任津生讨薪进展。(焦点)
重拳出击 巧化腾房执行难案!
“赶快用手机拍下来,我们也是受害者,你们这样强制拖车我就要报警了!”近日,鹤城法院正依法开展腾房行动时,案外人杜某某将已装车正准备腾挪至安置点的装载车拦截,试图阻碍执行。
到底怎么回事?
案件回顾
案件还需回溯至2019年8月27日,怀化市某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怀化农村商业银行下属某支行签订借款合同,以年利率8.3999%向银行贷款1780万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被执行人冉某自愿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了8份最高额抵押合同。2019年8月28日,被执行人冉某以其所有的位于怀化市湖天开发区南环路南侧凉山路以北的8套房产作为抵押,并向不动产中心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
由于某A公司经营困难,不能按约定支付借款利息,2020年6月11日向鹤城法院申请破产。申请执行人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被执行人冉某作为担保人清偿债务。2021年6月3日,鹤城法院依法判决该银行对被执行人冉某抵押的房产享有抵押权,并以折价、变卖或拍卖所得价款在某A公司和银行合同约定的最高额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该房产经过两次司法拍卖,均因无人竞买而流拍。该银行遂申请以第二次流拍保留价18556897.54元予以抵债,鹤城法院裁定将上述房产予以过户至申请执行人名下。
以物抵债裁定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后,法院张贴腾房公告期间,承租人陈某以其取得承租权对房屋进行装修、添附、改装、改动等情况为由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将七辆汽车停放涉案房屋内,经法院审查被驳回,陈某对驳回裁定不服,向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被驳回。异议裁定送达后,法院要求限期搬离,陈某仍然不为所动将车辆停放涉案房屋内。直至强制腾房前,还另有一个百货门面由承租人蒲某某正在经营。申请执行人多次与租赁户协商搬离,均被以门面租赁未到期或对房屋装修利益受损未得到合理赔偿为由推脱,法院也多次发出限期搬离的公告,承租人仍视若无睹,申请执行人无奈遂申请鹤城法院予以强制腾空搬离。
经过周密部署,鹤城法院调派了5名执行干警、8名司法警察开展强制腾房。
“腾房行动开始,出发!”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应一声令下,干警们迅速奔上警车赶赴腾房现场。
到达现场后,司法警察拉起了警戒线,开锁人员破门后,司法警察和执行干警各司其职,有的在现场维持秩序,有的指挥工程车有序将案涉房屋内存放车辆转移。
车辆所有人陈某得知腾房消息后,指派杜某某赶到现场干扰执行,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这一幕。
“我这里东西多,年纪又大了,能不能再宽限一段时间,我一个老头子也搬不动,不知道往哪里搬呀!”眼见杜某某在现场阻碍执行,一旁的百货店承租人蒲某某也上前诉苦,企图暂缓执行。
见此情景,在场的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应、执行局副局长刘礼和司法警察大队队长杨建泽立即对杜某某和蒲某某开展工作。
“法院提前张贴了公告,执行干警也与你们联系了,要求你们在期限内主动搬离,你们都不予理睬,按照法律规定,法院也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公告还在门上贴着呢,你们这样拖延也不是办法,况且如果认为权益受损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
“你自己联系一个暂放物品的地方,或者法院帮你联系都可以,但是这里按照法律规定,已经属于银行所有,我们要移交给所有权人。”
“实在不行我帮你喊个货拉拉来,我给你出搬运费吧,咱们已经沟通过好几次了,也给你宽限了时间,你也理解一下。”见双方正在沟通,银行代表也加入了劝说中。
最终在大家的耐心劝说下,蒲某某和杜某某同意配合执行,主动腾空物品。
顶着绵绵细雨,整个执行过程依然依法、公正、规范、有序。历经4个多小时,终于将案涉房屋腾空,现场交付给申请人,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赶快用手机拍下来,我们也是受害者,你们这样强制拖车我就要报警了!”近日,鹤城法院正依法开展腾房行动时,案外人杜某某将已装车正准备腾挪至安置点的装载车拦截,试图阻碍执行。
到底怎么回事?
案件回顾
案件还需回溯至2019年8月27日,怀化市某A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怀化农村商业银行下属某支行签订借款合同,以年利率8.3999%向银行贷款1780万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被执行人冉某自愿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了8份最高额抵押合同。2019年8月28日,被执行人冉某以其所有的位于怀化市湖天开发区南环路南侧凉山路以北的8套房产作为抵押,并向不动产中心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
由于某A公司经营困难,不能按约定支付借款利息,2020年6月11日向鹤城法院申请破产。申请执行人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被执行人冉某作为担保人清偿债务。2021年6月3日,鹤城法院依法判决该银行对被执行人冉某抵押的房产享有抵押权,并以折价、变卖或拍卖所得价款在某A公司和银行合同约定的最高额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该房产经过两次司法拍卖,均因无人竞买而流拍。该银行遂申请以第二次流拍保留价18556897.54元予以抵债,鹤城法院裁定将上述房产予以过户至申请执行人名下。
以物抵债裁定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后,法院张贴腾房公告期间,承租人陈某以其取得承租权对房屋进行装修、添附、改装、改动等情况为由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将七辆汽车停放涉案房屋内,经法院审查被驳回,陈某对驳回裁定不服,向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被驳回。异议裁定送达后,法院要求限期搬离,陈某仍然不为所动将车辆停放涉案房屋内。直至强制腾房前,还另有一个百货门面由承租人蒲某某正在经营。申请执行人多次与租赁户协商搬离,均被以门面租赁未到期或对房屋装修利益受损未得到合理赔偿为由推脱,法院也多次发出限期搬离的公告,承租人仍视若无睹,申请执行人无奈遂申请鹤城法院予以强制腾空搬离。
经过周密部署,鹤城法院调派了5名执行干警、8名司法警察开展强制腾房。
“腾房行动开始,出发!”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应一声令下,干警们迅速奔上警车赶赴腾房现场。
到达现场后,司法警察拉起了警戒线,开锁人员破门后,司法警察和执行干警各司其职,有的在现场维持秩序,有的指挥工程车有序将案涉房屋内存放车辆转移。
车辆所有人陈某得知腾房消息后,指派杜某某赶到现场干扰执行,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这一幕。
“我这里东西多,年纪又大了,能不能再宽限一段时间,我一个老头子也搬不动,不知道往哪里搬呀!”眼见杜某某在现场阻碍执行,一旁的百货店承租人蒲某某也上前诉苦,企图暂缓执行。
见此情景,在场的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应、执行局副局长刘礼和司法警察大队队长杨建泽立即对杜某某和蒲某某开展工作。
“法院提前张贴了公告,执行干警也与你们联系了,要求你们在期限内主动搬离,你们都不予理睬,按照法律规定,法院也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公告还在门上贴着呢,你们这样拖延也不是办法,况且如果认为权益受损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
“你自己联系一个暂放物品的地方,或者法院帮你联系都可以,但是这里按照法律规定,已经属于银行所有,我们要移交给所有权人。”
“实在不行我帮你喊个货拉拉来,我给你出搬运费吧,咱们已经沟通过好几次了,也给你宽限了时间,你也理解一下。”见双方正在沟通,银行代表也加入了劝说中。
最终在大家的耐心劝说下,蒲某某和杜某某同意配合执行,主动腾空物品。
顶着绵绵细雨,整个执行过程依然依法、公正、规范、有序。历经4个多小时,终于将案涉房屋腾空,现场交付给申请人,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一个对往事绝口不提,生活里又无怨气的 人,自带贵气,更是值得尊敬。抱怨无用,只会更糟;执着无益,只会更痛。
坚持
做一个眉宇间写满风调雨顺,眼里充满故事,脸上不见风霜的人。无人理睬时,坚定不移,有人羡慕时,心如止水,安静于暖,安然于心 不急不躁,清淡欢颜;只闻花香,不谈悲喜,饮茶颂书,不争朝夕。
喜乐于山间的风,温柔于清晨的花,日日活的简简单单,岁岁悟得尘世悦然。
坚持
做一个眉宇间写满风调雨顺,眼里充满故事,脸上不见风霜的人。无人理睬时,坚定不移,有人羡慕时,心如止水,安静于暖,安然于心 不急不躁,清淡欢颜;只闻花香,不谈悲喜,饮茶颂书,不争朝夕。
喜乐于山间的风,温柔于清晨的花,日日活的简简单单,岁岁悟得尘世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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