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民 | 秩序与制度:经济学的内问题与外问题】
作 者:于民
来 源: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评论
笔者注意到,近来有人问这一问题:“自发演化产生的制度一定是良好的制度吗?”
其实,这是一个把经济学的内部问题与外部问题混为一体,从而把“秩序”与“制度”混同之后出现的伪问题。这个伪问题不是综合归谬(马有头,马是动物,所以动物有头),而是混合归谬(马有头,马是动物,所以马的头就是动物的头),观念根源是,一方面是基于传统逻辑a=a的个体本位立场,另一方面是把市场、社会以及国家当作实体看待,这两个方面无法在逻辑上实现无缝对接。
市场是个人或组织(企业)在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关系集,社会是无数个人在相互依存的合作过程中所形成的关系集。市场有内外之别,市场之外有社会,社会包含市场。这是因为,人与人的关系不仅有交换,还有交往,并且交往包含着交换。交往可以是非功利性的,而非功利性的行为不是交换,例如乐善好施的行为。国民与政府之间不是交换性的关系,不是国民为政府提供多少好处,政府才能为国民提供多少服务。政府的作用是维护国民之间合作互利的关系,而不是作为一个独立的实体,与国民进行对等交换。所以,政府与国民之间不存在市场秩序,而是社会制度,并且制度的作用是维护秩序。存在着没有成为制度的秩序,不存在没有秩序来源的制度。人类学与社会学的分别,正如经济学与政治学的分别。人类学家关注的是没有成为公共事件的私人行为,经济学家关注的是没有成为制度的市场秩序。制度带来秩序,这是政治学家的思路,也是中国学术史的主流;秩序产生制度,这是经济学家的思路,也是中国学术史最缺乏的部分。
经济学的“内”问题是,市场自发形成的秩序需不需要有外部条件的维护?亦即秩序能否保障秩序?经济学的“外”问题是,外部条件作为制度,能否约束、引导和规范市场秩序?
自发秩序无所谓“好坏”,而是是否稳定、有效的问题。各种色彩是不同的物体表面分子结构对光照做出折射所产生的现象,我们不能说“红色比绿色好/坏”。经济学所讨论的自发秩序,是指无数交易者在交易行为中自发形成的秩序,如愿买愿卖、讨价还价、先到者得(必须排队)、价高者得(不用排队)。某种秩序如果是可预知的从而是可遵从、可预期的,并且有利于交易活动的进行,那么这种秩序便是“好的”,能够维护这种秩序的外部条件也就是“好的”。例如,用法律手段强制性地禁止欺行霸市的行为发生。
秩序是自发形成的,制度则是规则的建构。制度是一系列规则的组合,是一个规则集,而规则来自规范,规范来自行为方式。行为方式是怎样的,决定了行为人之间会形成怎样的关系,怎样的关系决定了会形成怎样的秩序,所以秩序是一个关系集。因此,秩序与制度的关系问题,归结为关系集与规则集的关系问题。
行为方式是怎样的,取决于个人能力是怎样的。传统的资本主义是以自有资金雇佣他人进行生产,最早的资本家来自于手上有资金的商人及地主。近三十年来,新兴的科技公司大多以合伙制起家,成长起来后,再以股份制分享发展红利。这是因为,科技公司需要有很强的智力投入,没有谁能够独自满足这么大的投入。当科技公司发展为跨国公司时,现有的国家制度成了最大的障碍。
现有的博弈论讨论的是两个参与者的二元博弈,这样的博弈论不能直接套用到经济学上。二元博弈论在二进制算法中可以得出“先手必胜”的结论,这是博弈论的自身反噬,先下手者获胜的结局在博弈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也就不必再博弈了。以二对二,得到的结果自然是很二的。囚徒困境的根源不是博弈的两个人都是自利的,而是来自外部的规则诱导,在两个极端选项之间做出的折中选择,得到的不是最优的结果,恰恰是一个陷阱。
二人不成市场,最简市场是四个交易者,是四元博弈。两个供给者,两个需求者,并且交易内容是相同或相近的效用品。供给者A、B分别向需求者C、D提供效用品X,A与B在要价上有竞争,C与D在出价上也有竞争,由此形成平行四边形的稳定态。参与者愈多,这种状态就愈稳定,直至形成秩序。如果交易只是在两个人之间发生,没有第三方作为参照,那么卖方是否要价低了,买方是否出价高了,是无从做出衡量和判断的。
我预判你预判了我的预判:博弈论中的谢林点。美国经济学家谢林(Thomas Schelling)曾经对自己的学生做过一个调查问卷。学生们要到纽约和一个陌生人会面,他们要在问卷中给出自己选择的会面时间和地点。结果显示,大多数人都选择了中午十二点在纽约的中央火车站等待。谢林的问卷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在波士顿做的,这里的学生们很多都是搭乘火车前往纽约的。中午十二点也是大部分人想到的第一个时间,因为这个时间是一天的中间点,也是上午和下午的分割线。这就是陌生人之间的一种默契,正是由于存在着这样的默契,两个陌生人才能够在陌生的地方约会。
市场自发秩序的作用/意义/价值也正是如此,我信任你信任我的信任。例如,排队作为秩序具有有效性的条件是,不仅每个人都遵从这个秩序,而且每个人都相信其他人也会遵从这个秩序,只有这样,当有个别人插队时,不会有其他人有样学样。
市场规模与道德素质的关系:如果让你和一个陌生人分享白得的1万元,你有权决定分给对方多少,但如果对方反对你提出的分配方案,则两人谁都拿不到一分钱。双方不能商量,不能讨价还价,且只有一次机会。这种情况下,你会分给对方多少?或者你能接受对方分给你多少?一个人类学家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选取了很多点进行实验,结果显示不同地区的人会接受不同的分配方案,分给陌生人的钱从2000多到5000多,均有分配成功的情形。总体来说,在生产中的合作行为越多或经济规模越大,人们越倾向于进行对半分配;市场一体化程度越高,人们也越倾向于进行对半分配。
当合作成为一种必要时,平等才会成为一种价值需要。换言之,没有脱离合作、超越合作的平等,更不可能把平等作为一种规则去引导人们进行合作。在合作中会自发地产生平等的价值要求,而不是把平等当作预设的目标,为了平等进行合作。一旦平等成了合作的预定目标,也就不可能形成真正的合作了,因为合作是基于个体能力的差异互补,而不是出于个人的主观意愿。合作源于个体能力有限的不得已,而不是源于外在规则约束的不得已。所以,合作是个人的内在需要而不是外在要求,合作是一种秩序而不是一种制度。
制度是有着预设目标的秩序,秩序的形成则没有预设的目标。制度总是为了达成某个目的而设定的,秩序则是在活动中非预期地自发形成的。所谓自发秩序,就是无数交易者在交易过程中形成了稳定恒常的状态,从而成为市场的一种性质。所以,秩序并不是市场本身固有的一种性质,并不是市场的一种“本质”。正如红色并不是物体本身固有的性质(“红性”),并不是物体的“红性”在光照下表现出来。
凡个体皆有性质→只有个体具有性质→有性质的东西必定是实体(实在的个体),这就是实体化的观念之谬的成因,社会、市场、国家都是关系集,却由于它们有着性质,而被当作实体看待了。岂不知,性质是个体间关系所形成的稳定恒常的状态,市场秩序是无数交易者发生的关系所形成的稳定恒常的状态,却被当作市场固有的性质。社会秩序是无数个人发生的关系所形成的稳定恒常的状态,却被当作社会固有的性质。实体化的社会、市场,有其独立的性质,可以脱离个体间关系所形成的自发秩序,在其性质上做出制度安排,用制度去约束、引导个体行为。
排队作为一种秩序或者一种制度是不是“好的”,并不取决于排队本身的“性质”。在市场经济中,某种商品的销售要不要排队,取决于该商品的供求关系。在计划经济中,由于价格没有弹性,每一种紧缺商品都只能以排队的方式销售,排队也就成了一种“好的”秩序。如果排队被当作一种“好的”制度,那么官办商店就可以作出一个规定,每一种商品只有当购买者排队达到一定人数时,才能开始出售。
如果市场与社会一样大,市场=社会,国家、政府也包含在市场中,那么国家、政府也就有理由要求作为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享有国民待遇,与政府的服务对象进行对等交易,并且利用权力使自己成为制度的供给者。例如,法定货币便是政府提供的制度化的交易媒介。法定货币是制度的产物,并不意味着货币起源于规则。当某种效用品被越来越多的交易者作为交换媒介来使用时,这种效用品也就充当了货币,由此形成的是秩序,而不是规则,因为这种货币不是任何个人或组织指定的。
20世纪经济学界天赋表现最高的两个人,一个是凯恩斯,一个是哈耶克。凯恩斯取胜于量,在知识范围和交际范围上是无出其右的。哈耶克取胜于质,学生时代就提出了神经网络猜想,此后的学术生涯都是在这个猜想的基础上对自发秩序的论证。19世纪有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20世纪有哈耶克的市场演化论,所以哈耶克在经济学史上的地位是高于凯恩斯的。我们现在知道,当一组神经元形成联接模式,承载了某个含义,例如视觉神经元形成了一个有关人脸的信息,该联接模式并不知道自己承载的是什么,只有当该联接模式激活了其他联接模式,它的含义才能被“意识到”。同样道理,两个人的交易行为是否具有经济意义,并不是由两个人的主观判断能够确定的(成交价就是一个人的要价与另一个人的出价正好相等,这是毫无疑义的同语反复),而是由市场上相同或相近的其他交易行为来确定。
在逻辑极限上,如果市场的自发秩序没有受到外部力量的扭曲,那么它的有效性就不必由外部制度来维持,这就是“无政资”的理想状态。只有由于市场内外总会有人做出弄虚作假、欺行霸市、权力介入、行政干预等行为,所以不得不引入外部力量如法律来预防和惩治。正如牛顿惯性定律不会因为物体不可能不受外力作用而不成立,市场自发秩序也不会因为不可能没有外部因素影响而失效,这才是奥派经济学的逻辑力量的体现。
强调主观性而不强调自发性,这是市场信念不坚定的表现。当人们疑虑自发演进的秩序能否产生“好的”制度时,岂不知,“好的”制度能否产生“好的”秩序也是可疑的。对自发秩序的疑虑,只是表明当今人们的市场信念仍然不够坚定,还没有完全从上个世纪的苏式计划经济迷信中走出来。人们的观念仍然处于跟随市场的状态,在跟着市场走的同时,总是忍不住要回头张望首鼠两端,总要担心自发秩序会把所有人引向万劫不复的深渊。观念根源就是,以为交换行为仅仅是出于个人的私利,而不是把交换理解为基于个人能力差异互补的互利。
“双轨制”是中国民间自发形成的一种市场秩序,“倒爷”是这种秩序的先行者。当官方以政策的形式推行这种秩序时,才形成为一种制度。“双轨制”是中国在市场化进程中自发形成的一种特色秩序,“特色”不是一种价值判断和预设目标,而是一个有活力的经济体依据自身的既有条件(包括历史的和当下的)自发形成的。WTO是一个完整的规则体系(可以演进也可以终止),中国在融入这个规则体系之后,仍然可以保持“特色”以发挥自身的优势,而不是抛弃“特色”才能让规则发生作用。规则不是机器,不是引进之后就可以直接使用的。是否并规以及如何并规,是一个自发的过程,不是由规则来决定的。城乡二元分立的格局在市场化进程中逐渐消除,国企与民企的二元对立成为目前最大的问题。这个问题只能在自发秩序中以渐进的方式得到解决,而不要指望引进制度以外科手术的方式一步到位地解决。
张维迎在《我的双轨制价格改革的思路是如何形成的》一文中,对“双轨制”的作用及意义做出了言简意赅的说明:“双轨制改革的核心是,固定存量,放开增量,从边际上引入市场,然后再逐步用市场蚕食计划,最后实现单一市场。”一言以蔽之,以增量消除存量。不再限制民企的发展空间,随着民企的不断发展,国企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下降,下降到哪一步,是否被完全取代,是由市场发展水平决定的,而不是主观价值判断能够决定的。所以,张维迎在双轨制论文发表35周年研讨会(2019)后,结合研讨会上现场发言,对“双轨制”的四十年实践做出进一步理论阐发,写出《首创双轨制价格改革的思路,从价格双轨制到双轨所有制》一文。“双轨所有制”的设想(尽管“双轨所有制”只出现在文题上而没有在文内具体论述),是对市场的坚定信念,而不是对制度的信念。如朱海就所言,“好的”制度是在市场自发秩序的基础上“生成的”,制度的作用是保障市场秩序及其自发性,而不是由“好的”制度为市场注入秩序。
秩序变则规则变,规则变则制度变。
制度保障秩序,而不是制度提供秩序。
法律是自由的保姆,而不是自由的生母。
作 者:于民
来 源: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评论
笔者注意到,近来有人问这一问题:“自发演化产生的制度一定是良好的制度吗?”
其实,这是一个把经济学的内部问题与外部问题混为一体,从而把“秩序”与“制度”混同之后出现的伪问题。这个伪问题不是综合归谬(马有头,马是动物,所以动物有头),而是混合归谬(马有头,马是动物,所以马的头就是动物的头),观念根源是,一方面是基于传统逻辑a=a的个体本位立场,另一方面是把市场、社会以及国家当作实体看待,这两个方面无法在逻辑上实现无缝对接。
市场是个人或组织(企业)在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关系集,社会是无数个人在相互依存的合作过程中所形成的关系集。市场有内外之别,市场之外有社会,社会包含市场。这是因为,人与人的关系不仅有交换,还有交往,并且交往包含着交换。交往可以是非功利性的,而非功利性的行为不是交换,例如乐善好施的行为。国民与政府之间不是交换性的关系,不是国民为政府提供多少好处,政府才能为国民提供多少服务。政府的作用是维护国民之间合作互利的关系,而不是作为一个独立的实体,与国民进行对等交换。所以,政府与国民之间不存在市场秩序,而是社会制度,并且制度的作用是维护秩序。存在着没有成为制度的秩序,不存在没有秩序来源的制度。人类学与社会学的分别,正如经济学与政治学的分别。人类学家关注的是没有成为公共事件的私人行为,经济学家关注的是没有成为制度的市场秩序。制度带来秩序,这是政治学家的思路,也是中国学术史的主流;秩序产生制度,这是经济学家的思路,也是中国学术史最缺乏的部分。
经济学的“内”问题是,市场自发形成的秩序需不需要有外部条件的维护?亦即秩序能否保障秩序?经济学的“外”问题是,外部条件作为制度,能否约束、引导和规范市场秩序?
自发秩序无所谓“好坏”,而是是否稳定、有效的问题。各种色彩是不同的物体表面分子结构对光照做出折射所产生的现象,我们不能说“红色比绿色好/坏”。经济学所讨论的自发秩序,是指无数交易者在交易行为中自发形成的秩序,如愿买愿卖、讨价还价、先到者得(必须排队)、价高者得(不用排队)。某种秩序如果是可预知的从而是可遵从、可预期的,并且有利于交易活动的进行,那么这种秩序便是“好的”,能够维护这种秩序的外部条件也就是“好的”。例如,用法律手段强制性地禁止欺行霸市的行为发生。
秩序是自发形成的,制度则是规则的建构。制度是一系列规则的组合,是一个规则集,而规则来自规范,规范来自行为方式。行为方式是怎样的,决定了行为人之间会形成怎样的关系,怎样的关系决定了会形成怎样的秩序,所以秩序是一个关系集。因此,秩序与制度的关系问题,归结为关系集与规则集的关系问题。
行为方式是怎样的,取决于个人能力是怎样的。传统的资本主义是以自有资金雇佣他人进行生产,最早的资本家来自于手上有资金的商人及地主。近三十年来,新兴的科技公司大多以合伙制起家,成长起来后,再以股份制分享发展红利。这是因为,科技公司需要有很强的智力投入,没有谁能够独自满足这么大的投入。当科技公司发展为跨国公司时,现有的国家制度成了最大的障碍。
现有的博弈论讨论的是两个参与者的二元博弈,这样的博弈论不能直接套用到经济学上。二元博弈论在二进制算法中可以得出“先手必胜”的结论,这是博弈论的自身反噬,先下手者获胜的结局在博弈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也就不必再博弈了。以二对二,得到的结果自然是很二的。囚徒困境的根源不是博弈的两个人都是自利的,而是来自外部的规则诱导,在两个极端选项之间做出的折中选择,得到的不是最优的结果,恰恰是一个陷阱。
二人不成市场,最简市场是四个交易者,是四元博弈。两个供给者,两个需求者,并且交易内容是相同或相近的效用品。供给者A、B分别向需求者C、D提供效用品X,A与B在要价上有竞争,C与D在出价上也有竞争,由此形成平行四边形的稳定态。参与者愈多,这种状态就愈稳定,直至形成秩序。如果交易只是在两个人之间发生,没有第三方作为参照,那么卖方是否要价低了,买方是否出价高了,是无从做出衡量和判断的。
我预判你预判了我的预判:博弈论中的谢林点。美国经济学家谢林(Thomas Schelling)曾经对自己的学生做过一个调查问卷。学生们要到纽约和一个陌生人会面,他们要在问卷中给出自己选择的会面时间和地点。结果显示,大多数人都选择了中午十二点在纽约的中央火车站等待。谢林的问卷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在波士顿做的,这里的学生们很多都是搭乘火车前往纽约的。中午十二点也是大部分人想到的第一个时间,因为这个时间是一天的中间点,也是上午和下午的分割线。这就是陌生人之间的一种默契,正是由于存在着这样的默契,两个陌生人才能够在陌生的地方约会。
市场自发秩序的作用/意义/价值也正是如此,我信任你信任我的信任。例如,排队作为秩序具有有效性的条件是,不仅每个人都遵从这个秩序,而且每个人都相信其他人也会遵从这个秩序,只有这样,当有个别人插队时,不会有其他人有样学样。
市场规模与道德素质的关系:如果让你和一个陌生人分享白得的1万元,你有权决定分给对方多少,但如果对方反对你提出的分配方案,则两人谁都拿不到一分钱。双方不能商量,不能讨价还价,且只有一次机会。这种情况下,你会分给对方多少?或者你能接受对方分给你多少?一个人类学家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选取了很多点进行实验,结果显示不同地区的人会接受不同的分配方案,分给陌生人的钱从2000多到5000多,均有分配成功的情形。总体来说,在生产中的合作行为越多或经济规模越大,人们越倾向于进行对半分配;市场一体化程度越高,人们也越倾向于进行对半分配。
当合作成为一种必要时,平等才会成为一种价值需要。换言之,没有脱离合作、超越合作的平等,更不可能把平等作为一种规则去引导人们进行合作。在合作中会自发地产生平等的价值要求,而不是把平等当作预设的目标,为了平等进行合作。一旦平等成了合作的预定目标,也就不可能形成真正的合作了,因为合作是基于个体能力的差异互补,而不是出于个人的主观意愿。合作源于个体能力有限的不得已,而不是源于外在规则约束的不得已。所以,合作是个人的内在需要而不是外在要求,合作是一种秩序而不是一种制度。
制度是有着预设目标的秩序,秩序的形成则没有预设的目标。制度总是为了达成某个目的而设定的,秩序则是在活动中非预期地自发形成的。所谓自发秩序,就是无数交易者在交易过程中形成了稳定恒常的状态,从而成为市场的一种性质。所以,秩序并不是市场本身固有的一种性质,并不是市场的一种“本质”。正如红色并不是物体本身固有的性质(“红性”),并不是物体的“红性”在光照下表现出来。
凡个体皆有性质→只有个体具有性质→有性质的东西必定是实体(实在的个体),这就是实体化的观念之谬的成因,社会、市场、国家都是关系集,却由于它们有着性质,而被当作实体看待了。岂不知,性质是个体间关系所形成的稳定恒常的状态,市场秩序是无数交易者发生的关系所形成的稳定恒常的状态,却被当作市场固有的性质。社会秩序是无数个人发生的关系所形成的稳定恒常的状态,却被当作社会固有的性质。实体化的社会、市场,有其独立的性质,可以脱离个体间关系所形成的自发秩序,在其性质上做出制度安排,用制度去约束、引导个体行为。
排队作为一种秩序或者一种制度是不是“好的”,并不取决于排队本身的“性质”。在市场经济中,某种商品的销售要不要排队,取决于该商品的供求关系。在计划经济中,由于价格没有弹性,每一种紧缺商品都只能以排队的方式销售,排队也就成了一种“好的”秩序。如果排队被当作一种“好的”制度,那么官办商店就可以作出一个规定,每一种商品只有当购买者排队达到一定人数时,才能开始出售。
如果市场与社会一样大,市场=社会,国家、政府也包含在市场中,那么国家、政府也就有理由要求作为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享有国民待遇,与政府的服务对象进行对等交易,并且利用权力使自己成为制度的供给者。例如,法定货币便是政府提供的制度化的交易媒介。法定货币是制度的产物,并不意味着货币起源于规则。当某种效用品被越来越多的交易者作为交换媒介来使用时,这种效用品也就充当了货币,由此形成的是秩序,而不是规则,因为这种货币不是任何个人或组织指定的。
20世纪经济学界天赋表现最高的两个人,一个是凯恩斯,一个是哈耶克。凯恩斯取胜于量,在知识范围和交际范围上是无出其右的。哈耶克取胜于质,学生时代就提出了神经网络猜想,此后的学术生涯都是在这个猜想的基础上对自发秩序的论证。19世纪有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20世纪有哈耶克的市场演化论,所以哈耶克在经济学史上的地位是高于凯恩斯的。我们现在知道,当一组神经元形成联接模式,承载了某个含义,例如视觉神经元形成了一个有关人脸的信息,该联接模式并不知道自己承载的是什么,只有当该联接模式激活了其他联接模式,它的含义才能被“意识到”。同样道理,两个人的交易行为是否具有经济意义,并不是由两个人的主观判断能够确定的(成交价就是一个人的要价与另一个人的出价正好相等,这是毫无疑义的同语反复),而是由市场上相同或相近的其他交易行为来确定。
在逻辑极限上,如果市场的自发秩序没有受到外部力量的扭曲,那么它的有效性就不必由外部制度来维持,这就是“无政资”的理想状态。只有由于市场内外总会有人做出弄虚作假、欺行霸市、权力介入、行政干预等行为,所以不得不引入外部力量如法律来预防和惩治。正如牛顿惯性定律不会因为物体不可能不受外力作用而不成立,市场自发秩序也不会因为不可能没有外部因素影响而失效,这才是奥派经济学的逻辑力量的体现。
强调主观性而不强调自发性,这是市场信念不坚定的表现。当人们疑虑自发演进的秩序能否产生“好的”制度时,岂不知,“好的”制度能否产生“好的”秩序也是可疑的。对自发秩序的疑虑,只是表明当今人们的市场信念仍然不够坚定,还没有完全从上个世纪的苏式计划经济迷信中走出来。人们的观念仍然处于跟随市场的状态,在跟着市场走的同时,总是忍不住要回头张望首鼠两端,总要担心自发秩序会把所有人引向万劫不复的深渊。观念根源就是,以为交换行为仅仅是出于个人的私利,而不是把交换理解为基于个人能力差异互补的互利。
“双轨制”是中国民间自发形成的一种市场秩序,“倒爷”是这种秩序的先行者。当官方以政策的形式推行这种秩序时,才形成为一种制度。“双轨制”是中国在市场化进程中自发形成的一种特色秩序,“特色”不是一种价值判断和预设目标,而是一个有活力的经济体依据自身的既有条件(包括历史的和当下的)自发形成的。WTO是一个完整的规则体系(可以演进也可以终止),中国在融入这个规则体系之后,仍然可以保持“特色”以发挥自身的优势,而不是抛弃“特色”才能让规则发生作用。规则不是机器,不是引进之后就可以直接使用的。是否并规以及如何并规,是一个自发的过程,不是由规则来决定的。城乡二元分立的格局在市场化进程中逐渐消除,国企与民企的二元对立成为目前最大的问题。这个问题只能在自发秩序中以渐进的方式得到解决,而不要指望引进制度以外科手术的方式一步到位地解决。
张维迎在《我的双轨制价格改革的思路是如何形成的》一文中,对“双轨制”的作用及意义做出了言简意赅的说明:“双轨制改革的核心是,固定存量,放开增量,从边际上引入市场,然后再逐步用市场蚕食计划,最后实现单一市场。”一言以蔽之,以增量消除存量。不再限制民企的发展空间,随着民企的不断发展,国企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下降,下降到哪一步,是否被完全取代,是由市场发展水平决定的,而不是主观价值判断能够决定的。所以,张维迎在双轨制论文发表35周年研讨会(2019)后,结合研讨会上现场发言,对“双轨制”的四十年实践做出进一步理论阐发,写出《首创双轨制价格改革的思路,从价格双轨制到双轨所有制》一文。“双轨所有制”的设想(尽管“双轨所有制”只出现在文题上而没有在文内具体论述),是对市场的坚定信念,而不是对制度的信念。如朱海就所言,“好的”制度是在市场自发秩序的基础上“生成的”,制度的作用是保障市场秩序及其自发性,而不是由“好的”制度为市场注入秩序。
秩序变则规则变,规则变则制度变。
制度保障秩序,而不是制度提供秩序。
法律是自由的保姆,而不是自由的生母。
#每日一善[超话]# #阳光信用#
无论你多聪明、多能干、条件有有多好,如果人品不过关,那么谈什么都没有用。一个人的人品好坏,决决定了他的人生高度。虽然我们无法成成为一个完美的人,但我们都可以守住自己的原则、有自己的做人之道。人品好的人都自带光芒,走到哪哪里都会发光无论论你多聪明、多能干、条件有有多好,如如果人人人品不过关,,那么谈什么都没有用。一个人的人品好坏,决定了他他的人人生高高度。虽然我们无法成为一一个完美的人,但我们都可以守住自己的原则、有自己的做人之道。人品好的人都自带光光芒,走到哪里都会发光发亮。
无论你多聪明、多能干、条件有有多好,如果人品不过关,那么谈什么都没有用。一个人的人品好坏,决决定了他的人生高度。虽然我们无法成成为一个完美的人,但我们都可以守住自己的原则、有自己的做人之道。人品好的人都自带光芒,走到哪哪里都会发光无论论你多聪明、多能干、条件有有多好,如如果人人人品不过关,,那么谈什么都没有用。一个人的人品好坏,决定了他他的人人生高高度。虽然我们无法成为一一个完美的人,但我们都可以守住自己的原则、有自己的做人之道。人品好的人都自带光光芒,走到哪里都会发光发亮。
#邓伦回应粉丝不喜欢郭敬明#
喜不喜欢 欣赏不欣赏都取决于自己,我们无法去左右别人。作为邓伦的粉丝,可能多多少少有点粉丝滤镜,但是有幸提前观看了点映,邓伦真的一点也不辜负自己的努力,真的就是博雅本雅,电影首秀真的很稳,为你感到骄傲。[心][心][心]
晴雅集作为一部商业片,我觉得是绝对是期待以上的,画面配乐真的很美,故事线也很清晰,演员都是我喜欢的[心][心][心]
对于郭敬明导演,希望大家都能抛开自己的刻板印象和偏见,他真的有在飞速成长,晴雅集是真的非常精彩[赞]
喜不喜欢 欣赏不欣赏都取决于自己,我们无法去左右别人。作为邓伦的粉丝,可能多多少少有点粉丝滤镜,但是有幸提前观看了点映,邓伦真的一点也不辜负自己的努力,真的就是博雅本雅,电影首秀真的很稳,为你感到骄傲。[心][心][心]
晴雅集作为一部商业片,我觉得是绝对是期待以上的,画面配乐真的很美,故事线也很清晰,演员都是我喜欢的[心][心][心]
对于郭敬明导演,希望大家都能抛开自己的刻板印象和偏见,他真的有在飞速成长,晴雅集是真的非常精彩[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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