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周扒皮还狠!”江苏南京,男子做了外卖小哥,每天干12小时,54天跑了2182单,能拿10751元工资,可万万没想到,发工资的时候他傻眼了,只拿到5534元,竟然少了一半,把男子气坏了,直接起诉到法院,案件历经一审二审,法院终于判了。
(案例来源:光明网)
孙浩洋自从干上外卖小哥,就从来没稳稳当当走过路。
他不是风驰电掣疾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就是脚下生风,穿梭在各个楼宇之间。
又或者,风风火火的爬楼梯,乘电梯,把每一份外卖,争分夺秒,准确无误的,送进每一个顾客手里。
好在,孙浩洋才18岁,生龙活虎,斗志昂扬,即使累得腰酸背痛,睡一觉就满血复活了。
知识改变不了命运, 他只能靠勤奋,不都说天道酬勤吗?只要努力,就能发家致富。
所以,干劲十足的孙浩洋,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每天工作12小时,最大限度的接单,让自己月入过万。
他甚至给自己做了规划,拿到工资去掉房租水电,吃喝拉撒,剩下的钱,一部分花在父母身上,让他们感觉到儿子的孝心。
一部分存起来,给自己攒够老婆本,为父母减轻压力。
这么一想,孙浩洋干的更有劲了,他从2021年7月7日入职某外卖配送站,就严格要求自己,非常自律。
截止到8月30号,他54天接了2182单,按照300单以内每单5元、300-1000单每单5.5元、1000单以上每单6元的标准,孙浩洋一算,顿时心花怒放。
他竟然能挣10751元,实现了月入过万的目标,所以,他对发工资特别期待,都计划好了,领到工资就去吃顿大餐,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可万万没想到,当他把工资拿到手,彻底傻眼了,竟然只有5534元,少了快一半了。
那一刻,他以为公司算错了,还让财务再算一遍,有账不怕重算。
因为,他自己算的明明白白,7月份提成就有4900多,可公司只发了他800元,这相差太悬殊了,根本不像算错的样子。
而8月份,他送餐送餐1260单,提成6900多,实际拿到手才4000多元。
这期间,她就被投诉一次,被扣了50,再加上有一次迟到上线,被扣了30,其余在无违规。他算了好多遍,都是10751元。
他甚至怀疑,财务的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吗?怎么这么离谱?
可财务一口咬定没算错,就这么多提成,爱要不要。
孙浩洋终于明白了,公司不是算错了,而是耍无赖,就是无故克扣工资。
每一分钱,都是他起早贪黑风雨无阻挣来的,忍受着层出不穷的刁难,承受着各种各样的委屈,到最后,竟换来无缘无故的克扣盘剥,他岂能容忍?
孙浩洋一纸诉状,把公司告上法庭,他不相信没有说理的地方,不相信劳动者有冤无处诉,又提起上诉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一审认为孙浩洋和公司不是劳动关系,而驳回他的诉讼,二审有了不同看法。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一审经过审理,发现孙浩洋注册的某外卖平台骑手,但该平台已将外卖配送业务,层层外包出去了,而跟孙浩洋签合同的,是某关联公司。且签订的是承揽合同,并非劳动合同。
所以,一审以双方不是劳动关系,驳回了孙浩洋的诉求。
二审认为,承包某外卖平台外卖配送业务的上海某公司,是孙浩洋的用工单位,他们之间是劳动关系。
虽然他们之间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关系依然成立。
因为用工单位上海某公司,无法举证孙浩洋扣罚3000元、800元等原因及离职未报备罚款1388元的合理性。
所以,法院判决该公司一次性支付孙浩洋工资差额5217元及高温费522.5元。
2、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违反了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每个劳动者,都背负着养家糊口的责任,所以,劳动法为劳动者保驾护航,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无缘无故拖欠克扣员工工资,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
3、在那些情况下,劳动者应该拿到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请求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
所以,大家在被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工资时,加班不给加班费时,对劳动者进行压榨时,无故解除合同不给赔偿时,都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人物均为化名)
(案例来源:光明网)
孙浩洋自从干上外卖小哥,就从来没稳稳当当走过路。
他不是风驰电掣疾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就是脚下生风,穿梭在各个楼宇之间。
又或者,风风火火的爬楼梯,乘电梯,把每一份外卖,争分夺秒,准确无误的,送进每一个顾客手里。
好在,孙浩洋才18岁,生龙活虎,斗志昂扬,即使累得腰酸背痛,睡一觉就满血复活了。
知识改变不了命运, 他只能靠勤奋,不都说天道酬勤吗?只要努力,就能发家致富。
所以,干劲十足的孙浩洋,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每天工作12小时,最大限度的接单,让自己月入过万。
他甚至给自己做了规划,拿到工资去掉房租水电,吃喝拉撒,剩下的钱,一部分花在父母身上,让他们感觉到儿子的孝心。
一部分存起来,给自己攒够老婆本,为父母减轻压力。
这么一想,孙浩洋干的更有劲了,他从2021年7月7日入职某外卖配送站,就严格要求自己,非常自律。
截止到8月30号,他54天接了2182单,按照300单以内每单5元、300-1000单每单5.5元、1000单以上每单6元的标准,孙浩洋一算,顿时心花怒放。
他竟然能挣10751元,实现了月入过万的目标,所以,他对发工资特别期待,都计划好了,领到工资就去吃顿大餐,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可万万没想到,当他把工资拿到手,彻底傻眼了,竟然只有5534元,少了快一半了。
那一刻,他以为公司算错了,还让财务再算一遍,有账不怕重算。
因为,他自己算的明明白白,7月份提成就有4900多,可公司只发了他800元,这相差太悬殊了,根本不像算错的样子。
而8月份,他送餐送餐1260单,提成6900多,实际拿到手才4000多元。
这期间,她就被投诉一次,被扣了50,再加上有一次迟到上线,被扣了30,其余在无违规。他算了好多遍,都是10751元。
他甚至怀疑,财务的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吗?怎么这么离谱?
可财务一口咬定没算错,就这么多提成,爱要不要。
孙浩洋终于明白了,公司不是算错了,而是耍无赖,就是无故克扣工资。
每一分钱,都是他起早贪黑风雨无阻挣来的,忍受着层出不穷的刁难,承受着各种各样的委屈,到最后,竟换来无缘无故的克扣盘剥,他岂能容忍?
孙浩洋一纸诉状,把公司告上法庭,他不相信没有说理的地方,不相信劳动者有冤无处诉,又提起上诉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一审认为孙浩洋和公司不是劳动关系,而驳回他的诉讼,二审有了不同看法。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一审经过审理,发现孙浩洋注册的某外卖平台骑手,但该平台已将外卖配送业务,层层外包出去了,而跟孙浩洋签合同的,是某关联公司。且签订的是承揽合同,并非劳动合同。
所以,一审以双方不是劳动关系,驳回了孙浩洋的诉求。
二审认为,承包某外卖平台外卖配送业务的上海某公司,是孙浩洋的用工单位,他们之间是劳动关系。
虽然他们之间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关系依然成立。
因为用工单位上海某公司,无法举证孙浩洋扣罚3000元、800元等原因及离职未报备罚款1388元的合理性。
所以,法院判决该公司一次性支付孙浩洋工资差额5217元及高温费522.5元。
2、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违反了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每个劳动者,都背负着养家糊口的责任,所以,劳动法为劳动者保驾护航,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无缘无故拖欠克扣员工工资,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
3、在那些情况下,劳动者应该拿到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请求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
所以,大家在被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工资时,加班不给加班费时,对劳动者进行压榨时,无故解除合同不给赔偿时,都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人物均为化名)
@演员艾米 [给你小心心][给你小心心][给你小心心]你这个年纪的女孩正是读高一的时候。记得我读高一时、五湖四海的同学相聚于一堂、其中有些同学高一时就在校园中成双成对[男孩儿][女孩儿]了。那时我的人生规划:本来是打算在湖南长沙星沙区读完大学之后、再去我“来芽芽”的那外企公司当白领的…谁知命运弄人、让我在19岁那年就坠门中去修行。不久之后我就大彻大悟开了窍、人也越来越聪明睿智、连自己都不敢相信这就是自己。21岁那年我就掌控了真正的长生不老药与长生不死之术【补:古往今来帝王将相以及富豪们梦寐以求的长生不老心愿、我轻而易举就得到了[给力][拳头]】。接下来的日子我更加勤奋、又将天下间各门各派的学问融为一体、创出了一种至高无上的心法、终成目空一切藐视天下笑傲江湖中的“东方不败”。当时本来是想写书留传后世、可转念一想若是坏人学去、那岂不是为祸人间、作恶多端、穷尽之时、于是这才打消了写书的念头。2015年、上天终于开眼并派了两位仙家找到了我…2018年、初识了@李沁 、@鞠婧祎、 @赵丽颖 、@李子君Angel 、、、如今都2024年了、我仍是童子之身。若是没有父母给的压力、 500年后再结婚又何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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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开心] [雪花]
可能是心动,或许也可能是同情,他从那以后就常常往她家跑,他知道她不识字,便当起了她的识字老师。为了让她识字,他给她买了几本日记本,可能是聪明,也可能是勤奋,不到一年的时间,她便可以在日记本上,写出她以前不敢想的文字交流方式。也就是在他16岁,快17岁那年,他身后便多了一个跟屁虫。
[太开心] [雪花]
可能是心动,或许也可能是同情,他从那以后就常常往她家跑,他知道她不识字,便当起了她的识字老师。为了让她识字,他给她买了几本日记本,可能是聪明,也可能是勤奋,不到一年的时间,她便可以在日记本上,写出她以前不敢想的文字交流方式。也就是在他16岁,快17岁那年,他身后便多了一个跟屁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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