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周扒皮还狠!”江苏南京,男子做了外卖小哥,每天干12小时,54天跑了2182单,能拿10751元工资,可万万没想到,发工资的时候他傻眼了,只拿到5534元,竟然少了一半,把男子气坏了,直接起诉到法院,案件历经一审二审,法院终于判了。
(案例来源:光明网)
孙浩洋自从干上外卖小哥,就从来没稳稳当当走过路。
他不是风驰电掣疾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就是脚下生风,穿梭在各个楼宇之间。
又或者,风风火火的爬楼梯,乘电梯,把每一份外卖,争分夺秒,准确无误的,送进每一个顾客手里。
好在,孙浩洋才18岁,生龙活虎,斗志昂扬,即使累得腰酸背痛,睡一觉就满血复活了。
知识改变不了命运, 他只能靠勤奋,不都说天道酬勤吗?只要努力,就能发家致富。
所以,干劲十足的孙浩洋,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每天工作12小时,最大限度的接单,让自己月入过万。
他甚至给自己做了规划,拿到工资去掉房租水电,吃喝拉撒,剩下的钱,一部分花在父母身上,让他们感觉到儿子的孝心。
一部分存起来,给自己攒够老婆本,为父母减轻压力。
这么一想,孙浩洋干的更有劲了,他从2021年7月7日入职某外卖配送站,就严格要求自己,非常自律。
截止到8月30号,他54天接了2182单,按照300单以内每单5元、300-1000单每单5.5元、1000单以上每单6元的标准,孙浩洋一算,顿时心花怒放。
他竟然能挣10751元,实现了月入过万的目标,所以,他对发工资特别期待,都计划好了,领到工资就去吃顿大餐,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可万万没想到,当他把工资拿到手,彻底傻眼了,竟然只有5534元,少了快一半了。
那一刻,他以为公司算错了,还让财务再算一遍,有账不怕重算。
因为,他自己算的明明白白,7月份提成就有4900多,可公司只发了他800元,这相差太悬殊了,根本不像算错的样子。
而8月份,他送餐送餐1260单,提成6900多,实际拿到手才4000多元。
这期间,她就被投诉一次,被扣了50,再加上有一次迟到上线,被扣了30,其余在无违规。他算了好多遍,都是10751元。
他甚至怀疑,财务的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吗?怎么这么离谱?
可财务一口咬定没算错,就这么多提成,爱要不要。
孙浩洋终于明白了,公司不是算错了,而是耍无赖,就是无故克扣工资。
每一分钱,都是他起早贪黑风雨无阻挣来的,忍受着层出不穷的刁难,承受着各种各样的委屈,到最后,竟换来无缘无故的克扣盘剥,他岂能容忍?
孙浩洋一纸诉状,把公司告上法庭,他不相信没有说理的地方,不相信劳动者有冤无处诉,又提起上诉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一审认为孙浩洋和公司不是劳动关系,而驳回他的诉讼,二审有了不同看法。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一审经过审理,发现孙浩洋注册的某外卖平台骑手,但该平台已将外卖配送业务,层层外包出去了,而跟孙浩洋签合同的,是某关联公司。且签订的是承揽合同,并非劳动合同。
所以,一审以双方不是劳动关系,驳回了孙浩洋的诉求。
二审认为,承包某外卖平台外卖配送业务的上海某公司,是孙浩洋的用工单位,他们之间是劳动关系。
虽然他们之间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关系依然成立。
因为用工单位上海某公司,无法举证孙浩洋扣罚3000元、800元等原因及离职未报备罚款1388元的合理性。
所以,法院判决该公司一次性支付孙浩洋工资差额5217元及高温费522.5元。
2、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违反了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每个劳动者,都背负着养家糊口的责任,所以,劳动法为劳动者保驾护航,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无缘无故拖欠克扣员工工资,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
3、在那些情况下,劳动者应该拿到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请求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
所以,大家在被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工资时,加班不给加班费时,对劳动者进行压榨时,无故解除合同不给赔偿时,都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人物均为化名)
(案例来源:光明网)
孙浩洋自从干上外卖小哥,就从来没稳稳当当走过路。
他不是风驰电掣疾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就是脚下生风,穿梭在各个楼宇之间。
又或者,风风火火的爬楼梯,乘电梯,把每一份外卖,争分夺秒,准确无误的,送进每一个顾客手里。
好在,孙浩洋才18岁,生龙活虎,斗志昂扬,即使累得腰酸背痛,睡一觉就满血复活了。
知识改变不了命运, 他只能靠勤奋,不都说天道酬勤吗?只要努力,就能发家致富。
所以,干劲十足的孙浩洋,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每天工作12小时,最大限度的接单,让自己月入过万。
他甚至给自己做了规划,拿到工资去掉房租水电,吃喝拉撒,剩下的钱,一部分花在父母身上,让他们感觉到儿子的孝心。
一部分存起来,给自己攒够老婆本,为父母减轻压力。
这么一想,孙浩洋干的更有劲了,他从2021年7月7日入职某外卖配送站,就严格要求自己,非常自律。
截止到8月30号,他54天接了2182单,按照300单以内每单5元、300-1000单每单5.5元、1000单以上每单6元的标准,孙浩洋一算,顿时心花怒放。
他竟然能挣10751元,实现了月入过万的目标,所以,他对发工资特别期待,都计划好了,领到工资就去吃顿大餐,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可万万没想到,当他把工资拿到手,彻底傻眼了,竟然只有5534元,少了快一半了。
那一刻,他以为公司算错了,还让财务再算一遍,有账不怕重算。
因为,他自己算的明明白白,7月份提成就有4900多,可公司只发了他800元,这相差太悬殊了,根本不像算错的样子。
而8月份,他送餐送餐1260单,提成6900多,实际拿到手才4000多元。
这期间,她就被投诉一次,被扣了50,再加上有一次迟到上线,被扣了30,其余在无违规。他算了好多遍,都是10751元。
他甚至怀疑,财务的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吗?怎么这么离谱?
可财务一口咬定没算错,就这么多提成,爱要不要。
孙浩洋终于明白了,公司不是算错了,而是耍无赖,就是无故克扣工资。
每一分钱,都是他起早贪黑风雨无阻挣来的,忍受着层出不穷的刁难,承受着各种各样的委屈,到最后,竟换来无缘无故的克扣盘剥,他岂能容忍?
孙浩洋一纸诉状,把公司告上法庭,他不相信没有说理的地方,不相信劳动者有冤无处诉,又提起上诉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一审认为孙浩洋和公司不是劳动关系,而驳回他的诉讼,二审有了不同看法。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一审经过审理,发现孙浩洋注册的某外卖平台骑手,但该平台已将外卖配送业务,层层外包出去了,而跟孙浩洋签合同的,是某关联公司。且签订的是承揽合同,并非劳动合同。
所以,一审以双方不是劳动关系,驳回了孙浩洋的诉求。
二审认为,承包某外卖平台外卖配送业务的上海某公司,是孙浩洋的用工单位,他们之间是劳动关系。
虽然他们之间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关系依然成立。
因为用工单位上海某公司,无法举证孙浩洋扣罚3000元、800元等原因及离职未报备罚款1388元的合理性。
所以,法院判决该公司一次性支付孙浩洋工资差额5217元及高温费522.5元。
2、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违反了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每个劳动者,都背负着养家糊口的责任,所以,劳动法为劳动者保驾护航,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无缘无故拖欠克扣员工工资,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
3、在那些情况下,劳动者应该拿到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请求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
所以,大家在被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工资时,加班不给加班费时,对劳动者进行压榨时,无故解除合同不给赔偿时,都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人物均为化名)
“比周扒皮还狠!”江苏南京,男子做了外卖小哥,每天干12小时,54天跑了2182单,能拿10751元工资,可万万没想到,发工资的时候他傻眼了,只拿到5534元,竟然少了一半,把男子气坏了,直接起诉到法院,案件历经一审二审,法院终于判了。
(案例来源:光明网)
孙浩洋自从干上外卖小哥,就从来没稳稳当当走过路。
他不是风驰电掣疾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就是脚下生风,穿梭在各个楼宇之间。
又或者,风风火火的爬楼梯,乘电梯,把每一份外卖,争分夺秒,准确无误的,送进每一个顾客手里。
好在,孙浩洋才18岁,生龙活虎,斗志昂扬,即使累得腰酸背痛,睡一觉就满血复活了。
知识改变不了命运, 他只能靠勤奋,不都说天道酬勤吗?只要努力,就能发家致富。
所以,干劲十足的孙浩洋,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每天工作12小时,最大限度的接单,让自己月入过万。
他甚至给自己做了规划,拿到工资去掉房租水电,吃喝拉撒,剩下的钱,一部分花在父母身上,让他们感觉到儿子的孝心。
一部分存起来,给自己攒够老婆本,为父母减轻压力。
这么一想,孙浩洋干的更有劲了,他从2021年7月7日入职某外卖配送站,就严格要求自己,非常自律。
截止到8月30号,他54天接了2182单,按照300单以内每单5元、300-1000单每单5.5元、1000单以上每单6元的标准,孙浩洋一算,顿时心花怒放。
他竟然能挣10751元,实现了月入过万的目标,所以,他对发工资特别期待,都计划好了,领到工资就去吃顿大餐,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可万万没想到,当他把工资拿到手,彻底傻眼了,竟然只有5534元,少了快一半了。
那一刻,他以为公司算错了,还让财务再算一遍,有账不怕重算。
因为,他自己算的明明白白,7月份提成就有4900多,可公司只发了他800元,这相差太悬殊了,根本不像算错的样子。
而8月份,他送餐送餐1260单,提成6900多,实际拿到手才4000多元。
这期间,她就被投诉一次,被扣了50,再加上有一次迟到上线,被扣了30,其余在无违规。他算了好多遍,都是10751元。
他甚至怀疑,财务的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吗?怎么这么离谱?
可财务一口咬定没算错,就这么多提成,爱要不要。
孙浩洋终于明白了,公司不是算错了,而是耍无赖,就是无故克扣工资。
每一分钱,都是他起早贪黑风雨无阻挣来的,忍受着层出不穷的刁难,承受着各种各样的委屈,到最后,竟换来无缘无故的克扣盘剥,他岂能容忍?
孙浩洋一纸诉状,把公司告上法庭,他不相信没有说理的地方,不相信劳动者有冤无处诉,又提起上诉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一审认为孙浩洋和公司不是劳动关系,而驳回他的诉讼,二审有了不同看法。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一审经过审理,发现孙浩洋注册的某外卖平台骑手,但该平台已将外卖配送业务,层层外包出去了,而跟孙浩洋签合同的,是某关联公司。且签订的是承揽合同,并非劳动合同。
所以,一审以双方不是劳动关系,驳回了孙浩洋的诉求。
二审认为,承包某外卖平台外卖配送业务的上海某公司,是孙浩洋的用工单位,他们之间是劳动关系。
虽然他们之间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关系依然成立。
因为用工单位上海某公司,无法举证孙浩洋扣罚3000元、800元等原因及离职未报备罚款1388元的合理性。
所以,法院判决该公司一次性支付孙浩洋工资差额5217元及高温费522.5元。
2、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违反了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每个劳动者,都背负着养家糊口的责任,所以,劳动法为劳动者保驾护航,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无缘无故拖欠克扣员工工资,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
3、在那些情况下,劳动者应该拿到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请求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
所以,大家在被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工资时,加班不给加班费时,对劳动者进行压榨时,无故解除合同不给赔偿时,都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人物均为化名)
#春日生活打卡季##头条创作挑战赛#
(案例来源:光明网)
孙浩洋自从干上外卖小哥,就从来没稳稳当当走过路。
他不是风驰电掣疾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就是脚下生风,穿梭在各个楼宇之间。
又或者,风风火火的爬楼梯,乘电梯,把每一份外卖,争分夺秒,准确无误的,送进每一个顾客手里。
好在,孙浩洋才18岁,生龙活虎,斗志昂扬,即使累得腰酸背痛,睡一觉就满血复活了。
知识改变不了命运, 他只能靠勤奋,不都说天道酬勤吗?只要努力,就能发家致富。
所以,干劲十足的孙浩洋,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每天工作12小时,最大限度的接单,让自己月入过万。
他甚至给自己做了规划,拿到工资去掉房租水电,吃喝拉撒,剩下的钱,一部分花在父母身上,让他们感觉到儿子的孝心。
一部分存起来,给自己攒够老婆本,为父母减轻压力。
这么一想,孙浩洋干的更有劲了,他从2021年7月7日入职某外卖配送站,就严格要求自己,非常自律。
截止到8月30号,他54天接了2182单,按照300单以内每单5元、300-1000单每单5.5元、1000单以上每单6元的标准,孙浩洋一算,顿时心花怒放。
他竟然能挣10751元,实现了月入过万的目标,所以,他对发工资特别期待,都计划好了,领到工资就去吃顿大餐,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可万万没想到,当他把工资拿到手,彻底傻眼了,竟然只有5534元,少了快一半了。
那一刻,他以为公司算错了,还让财务再算一遍,有账不怕重算。
因为,他自己算的明明白白,7月份提成就有4900多,可公司只发了他800元,这相差太悬殊了,根本不像算错的样子。
而8月份,他送餐送餐1260单,提成6900多,实际拿到手才4000多元。
这期间,她就被投诉一次,被扣了50,再加上有一次迟到上线,被扣了30,其余在无违规。他算了好多遍,都是10751元。
他甚至怀疑,财务的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吗?怎么这么离谱?
可财务一口咬定没算错,就这么多提成,爱要不要。
孙浩洋终于明白了,公司不是算错了,而是耍无赖,就是无故克扣工资。
每一分钱,都是他起早贪黑风雨无阻挣来的,忍受着层出不穷的刁难,承受着各种各样的委屈,到最后,竟换来无缘无故的克扣盘剥,他岂能容忍?
孙浩洋一纸诉状,把公司告上法庭,他不相信没有说理的地方,不相信劳动者有冤无处诉,又提起上诉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一审认为孙浩洋和公司不是劳动关系,而驳回他的诉讼,二审有了不同看法。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一审经过审理,发现孙浩洋注册的某外卖平台骑手,但该平台已将外卖配送业务,层层外包出去了,而跟孙浩洋签合同的,是某关联公司。且签订的是承揽合同,并非劳动合同。
所以,一审以双方不是劳动关系,驳回了孙浩洋的诉求。
二审认为,承包某外卖平台外卖配送业务的上海某公司,是孙浩洋的用工单位,他们之间是劳动关系。
虽然他们之间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关系依然成立。
因为用工单位上海某公司,无法举证孙浩洋扣罚3000元、800元等原因及离职未报备罚款1388元的合理性。
所以,法院判决该公司一次性支付孙浩洋工资差额5217元及高温费522.5元。
2、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违反了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每个劳动者,都背负着养家糊口的责任,所以,劳动法为劳动者保驾护航,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无缘无故拖欠克扣员工工资,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
3、在那些情况下,劳动者应该拿到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请求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
所以,大家在被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工资时,加班不给加班费时,对劳动者进行压榨时,无故解除合同不给赔偿时,都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人物均为化名)
#春日生活打卡季##头条创作挑战赛#
【#日本向外国游客推公厕观光#,花4950日元看马桶?】日本有名的次文化商店TSUTAYA位于东京涩谷的分店SHIBUYA TSUTAYA,终于完成了24年来的首次改装,在4月24日重新开业,一跃成为了涩谷的“新晋”景点之一。
不仅可以边吃喝边逛商店看街景,店铺里还出售日本次文化商品和限定版的动漫角色周边,力图将SHIBUYA TSUTAYA打造成“追星族”们的天堂。
除此之外,改装后的SHIBUYA TSUTAYA也不再提供CD和DVD的租赁服务,而是将重心放在了给来涩谷逛街的年轻人和外国游客提供不一样的体验上,致力于成为日本文化的又一大发源地。
理想很丰满,目标挺远大。但SHIBUYA TSUTAYA这么努力,比起隔壁的“景点”却还是稍显逊色了。
同样在涩谷区,比起去SHIBUYA TSUTAYA喝咖啡逛手办,更多的外国游客选择了另外一条独特的旅行线→环游涩谷街头公共厕所。
这些公共厕所可是大有来头,你远看它可能没有那么像公共厕所,走近才会发现它有点像个公共厕所;但等你走进去,你就会发现它果然就是个公共厕所。
它们虽然是公共厕所,但确实不是一般的公共厕所,人家可是日本著名建筑师安藤忠雄和隈研吾等人参与设计的,造型别致又独特。
抛开它是公厕这件事不谈,单看这别具一格的建筑风格,它怎么就不算是涩谷街头一道道靓丽的风景线呢。
靓丽是靓丽,外形也确实让人眼前一亮,看完瞬间理解了为什么有大把外国游客拿着手机跑到这边打卡拍照。但是!!对于观光厕所成了一条旅行线路这件事,笔者还是觉得可以有,但真的大可不必有。
事情是怎么发展成现在这样的呢?一切要从越来越多的外国游客,跑来涩谷的公厕拍拍拍说起。
眼看本区内的公共厕所就这么猝不及防走红,大有越过其他景点冲上C位的架势,涩谷区观光协会开始坐不住了。这大好机会,还能让它溜走?!于是一鼓作气,趁热打铁,跟一家人工智能交通服务公司NearMe合作,推出了【公共厕所观光旅行】。
靠自己和导航,你只能在一两间公厕打卡拍照;但如果你报了这个旅行团,就有大巴车拉着你,去一间一间又一间的公共厕所打开拍照哟。是不是忘了说这个团的报名费?每人4950日元(约230人民币)。
对于这个“公厕观光路线”,涩谷区观光协会经理西祐美子是这样解释的,她称:公共厕所一直被认为是'黑暗'、'脏乱'、'发臭'、'可怕'的,总是和“厄运”一类的词挂在一起,而他们就是希望可以扭转大家的这种刻板印象。
西祐美子还表示,在参观厕所的同时,外国游客们也欣赏了涩谷的街道景色。她们所体验到的不仅仅是车站周边,而是整个涩谷区的魅力。
她这可不是自卖自夸,因为记者还找来了游客现身说法。下面这位来自法国53岁的阿姨就是这趟“公厕观光团”的参与者。
面对采访她非常开心的表示,和在法国和美国看到的公厕不同,东京的公共厕所干净整洁到了让人惊讶的程度,非常卫生让人安心。而且每一间厕所都不一样,每去参观一座就会有新发现。
不仅如此,阿姨对涩谷的公共厕所给出了高度评鉴,她强调这次公厕之旅的最大感受就是:东京的公厕让人有一种幸福感。(东京新青年)
不仅可以边吃喝边逛商店看街景,店铺里还出售日本次文化商品和限定版的动漫角色周边,力图将SHIBUYA TSUTAYA打造成“追星族”们的天堂。
除此之外,改装后的SHIBUYA TSUTAYA也不再提供CD和DVD的租赁服务,而是将重心放在了给来涩谷逛街的年轻人和外国游客提供不一样的体验上,致力于成为日本文化的又一大发源地。
理想很丰满,目标挺远大。但SHIBUYA TSUTAYA这么努力,比起隔壁的“景点”却还是稍显逊色了。
同样在涩谷区,比起去SHIBUYA TSUTAYA喝咖啡逛手办,更多的外国游客选择了另外一条独特的旅行线→环游涩谷街头公共厕所。
这些公共厕所可是大有来头,你远看它可能没有那么像公共厕所,走近才会发现它有点像个公共厕所;但等你走进去,你就会发现它果然就是个公共厕所。
它们虽然是公共厕所,但确实不是一般的公共厕所,人家可是日本著名建筑师安藤忠雄和隈研吾等人参与设计的,造型别致又独特。
抛开它是公厕这件事不谈,单看这别具一格的建筑风格,它怎么就不算是涩谷街头一道道靓丽的风景线呢。
靓丽是靓丽,外形也确实让人眼前一亮,看完瞬间理解了为什么有大把外国游客拿着手机跑到这边打卡拍照。但是!!对于观光厕所成了一条旅行线路这件事,笔者还是觉得可以有,但真的大可不必有。
事情是怎么发展成现在这样的呢?一切要从越来越多的外国游客,跑来涩谷的公厕拍拍拍说起。
眼看本区内的公共厕所就这么猝不及防走红,大有越过其他景点冲上C位的架势,涩谷区观光协会开始坐不住了。这大好机会,还能让它溜走?!于是一鼓作气,趁热打铁,跟一家人工智能交通服务公司NearMe合作,推出了【公共厕所观光旅行】。
靠自己和导航,你只能在一两间公厕打卡拍照;但如果你报了这个旅行团,就有大巴车拉着你,去一间一间又一间的公共厕所打开拍照哟。是不是忘了说这个团的报名费?每人4950日元(约230人民币)。
对于这个“公厕观光路线”,涩谷区观光协会经理西祐美子是这样解释的,她称:公共厕所一直被认为是'黑暗'、'脏乱'、'发臭'、'可怕'的,总是和“厄运”一类的词挂在一起,而他们就是希望可以扭转大家的这种刻板印象。
西祐美子还表示,在参观厕所的同时,外国游客们也欣赏了涩谷的街道景色。她们所体验到的不仅仅是车站周边,而是整个涩谷区的魅力。
她这可不是自卖自夸,因为记者还找来了游客现身说法。下面这位来自法国53岁的阿姨就是这趟“公厕观光团”的参与者。
面对采访她非常开心的表示,和在法国和美国看到的公厕不同,东京的公共厕所干净整洁到了让人惊讶的程度,非常卫生让人安心。而且每一间厕所都不一样,每去参观一座就会有新发现。
不仅如此,阿姨对涩谷的公共厕所给出了高度评鉴,她强调这次公厕之旅的最大感受就是:东京的公厕让人有一种幸福感。(东京新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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