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物馆:商鞅方升(战国时期)
战国秦孝公十八年(公元前344年)
Rectangular Sheng (standard measure)
commissioned by Shang Yang
商鞅量为战国时代秦国铜制量器,战国商鞅方升初置于“重泉”(陕西蒲城县),后转发至“临”地,是秦统一六国后造量器的标准器具。
商鞅方升出土于晚清时期。全长18.7厘米,升纵7厘米,横12.5厘米,深2.3厘米,容积202.15立方厘米,重0.69千克,为长方形的有柄量器,器壁三面及底部均刻铭文。记载秦孝公十八年(公元前344年),大良造鞅颁布标准计量器,以十六又五分之一立方寸为一升。“大良造鞅”即商鞅,该件器物因此得名。
器壁三面及底部均刻铭文,左壁刻:“十八年,齐率卿大夫众来聘,冬十二月乙酉,大良造鞅,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为升”。器壁与柄相对一面刻“重泉”二字。底部刻秦始皇二十六年诏书:“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黔首大安,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度量则不壹歉疑者,皆明壹之”。右壁刻“临”字。
#青铜器##战国时期铭文最长的青铜器#
战国秦孝公十八年(公元前344年)
Rectangular Sheng (standard measure)
commissioned by Shang Yang
商鞅量为战国时代秦国铜制量器,战国商鞅方升初置于“重泉”(陕西蒲城县),后转发至“临”地,是秦统一六国后造量器的标准器具。
商鞅方升出土于晚清时期。全长18.7厘米,升纵7厘米,横12.5厘米,深2.3厘米,容积202.15立方厘米,重0.69千克,为长方形的有柄量器,器壁三面及底部均刻铭文。记载秦孝公十八年(公元前344年),大良造鞅颁布标准计量器,以十六又五分之一立方寸为一升。“大良造鞅”即商鞅,该件器物因此得名。
器壁三面及底部均刻铭文,左壁刻:“十八年,齐率卿大夫众来聘,冬十二月乙酉,大良造鞅,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为升”。器壁与柄相对一面刻“重泉”二字。底部刻秦始皇二十六年诏书:“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黔首大安,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度量则不壹歉疑者,皆明壹之”。右壁刻“临”字。
#青铜器##战国时期铭文最长的青铜器#
【注意!惠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防范招生诈骗的温馨提示】#惠州身边事##惠州有料#各位家长和市民朋友:
我市各县(区)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正陆续开展,为避免家长遭遇招生诈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惠州市教育局郑重提醒:
一、根据属地管理责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招生政策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拟定并负责解释,所有招生公告、招生流程及政策解读等招生信息均以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为准。
二、我市严禁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类特长生招生。任何委托社会机构考试招生、私下签订协议、以招生为名义的相关收费都是违规行为,请勿轻信上当;如家长发现有学校或机构存在上述行为,请拨打教育行政部门电话进行举报。
三、不要轻信各类机构或个人的“有关系”、“有指标”、“有门路”等言辞,任何违反招生政策的学校、机构或个人的招生录取行为一律无效,如需了解招生入学政策请务必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咨询。
四、一些不良机构或个人(自媒体)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发布入学政策并自行解读,甚至通过仿冒官方渠道等方式做虚假宣传。对于任何可疑的招生虚假宣传行为,请各位家长提高警惕,勿信虚假宣传,谨防招生诈骗,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转发,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反馈,或向相关网络管理部门举报。
我市各县(区)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正陆续开展,为避免家长遭遇招生诈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惠州市教育局郑重提醒:
一、根据属地管理责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招生政策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拟定并负责解释,所有招生公告、招生流程及政策解读等招生信息均以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为准。
二、我市严禁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类特长生招生。任何委托社会机构考试招生、私下签订协议、以招生为名义的相关收费都是违规行为,请勿轻信上当;如家长发现有学校或机构存在上述行为,请拨打教育行政部门电话进行举报。
三、不要轻信各类机构或个人的“有关系”、“有指标”、“有门路”等言辞,任何违反招生政策的学校、机构或个人的招生录取行为一律无效,如需了解招生入学政策请务必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咨询。
四、一些不良机构或个人(自媒体)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发布入学政策并自行解读,甚至通过仿冒官方渠道等方式做虚假宣传。对于任何可疑的招生虚假宣传行为,请各位家长提高警惕,勿信虚假宣传,谨防招生诈骗,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转发,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反馈,或向相关网络管理部门举报。
中国法律没这么黑暗。可是黑龙江法院法律这么黑暗的,不知黑龙江法院指的是哪国法律?有朋友能告诉我吗?谢谢朋友转发。
举报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
不作为、伪造材料、程序违法、瞒上欺下、造假
请求信访领导、法院领导给予督办、
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厅王厅长给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终结告知书(2016)黑终结备字8号》此终结手续上写(2016)年、下写2024年按年限违背常规,我认为此材料伪造。
把以下材料给我,黑龙江省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长时间多次回帖《受理告知》可我没接到一次通知。不知里边内容怎么写的?《对上面交代已受理,对下面叫我找其他法律途径,这叫什么?瞒上欺下、违法办案。》
被举报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颖辉、副院长刘庆林、立案厅邹厅长,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院长于潇、立案厅王孝群厅长、副院长李树峰立案厅厅长李芙艳、
举报人举报被举报人:怠政、惰政、不作为、乱作为、程序违法(不给我复印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当事人有权复印卷宗)
事实及理由:
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3月16日立案厅邹厅长叫我把材料邮到中院、以后打电话不接。2024年2月5日我给林区中院邹厅长打电话说:叫我去,我说我走路不行、后叫基层法院立案厅电子版发去林区中院邹厅长,过后又打电话不接我有录音为证。
一、1、大法官留言2020年11月6日王建国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批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认真核研究,依法办理。现指派亚布力人民法院主管副院长史文负责接谈,给大法官留言1次、省院长信箱2021年4月23日1次。
2、大法官留言2023年3月31日王建国您好,您反映的问题, 已经批示亚布力人民法院认真核研究,依法办理。现指派亚布力人民法院主管副院长李树峰负责接、给大法官留言1次、省法院批示2023年28次。
3、黑龙江省网上信访大厅政务公开回贴:您的信访件已从省信访局流转至省高级人民法院流转至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流转至亚布力人民法院、共60次受理告知?
二、1、事发时间1999年4月7日,王志敏出院后。同年7月29日律师和我父亲去医院复印病历丢失,我有医院出据证明和律师出据证言。
2、法医鉴定手术刀口25公分、实际刀口15公分。
3、2006年1月6日我去公安机关找法医查看法医鉴定材料、没有医院病历我有录音为证。
4、根据基层法院复印的看:术后第一次记录1999年4月7日16时40分、同一人同一时间记录两次、笔体不同。输血单4月7日两次有涂改,3月7日两次提前输血,注:四次输血单反复复印八次。
5、手术费450元。病历无公章病历被盜、法医鉴定病历被盜鉴定结论仅盖一个法医章,篡改事实满天过海产生的重伤害变成事实。详细看证据。
三、请求为急于剥夺举报人申诉权,没做到认真审核的规定,暗箱操作不办我申诉。请求人民法院督办。重新审理、还我一个合法权益。以上如不实我负法律责任!
此致 敬礼
举报人: 王建国、
身份证: 2321251966XXXXXXXX、
手机: 15846386694微信同号
黑龙江省五常市山河屯林业局
机关小区1号楼5单元302号
2024年3月27日
举报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
不作为、伪造材料、程序违法、瞒上欺下、造假
请求信访领导、法院领导给予督办、
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厅王厅长给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终结告知书(2016)黑终结备字8号》此终结手续上写(2016)年、下写2024年按年限违背常规,我认为此材料伪造。
把以下材料给我,黑龙江省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长时间多次回帖《受理告知》可我没接到一次通知。不知里边内容怎么写的?《对上面交代已受理,对下面叫我找其他法律途径,这叫什么?瞒上欺下、违法办案。》
被举报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颖辉、副院长刘庆林、立案厅邹厅长,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院长于潇、立案厅王孝群厅长、副院长李树峰立案厅厅长李芙艳、
举报人举报被举报人:怠政、惰政、不作为、乱作为、程序违法(不给我复印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当事人有权复印卷宗)
事实及理由:
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3月16日立案厅邹厅长叫我把材料邮到中院、以后打电话不接。2024年2月5日我给林区中院邹厅长打电话说:叫我去,我说我走路不行、后叫基层法院立案厅电子版发去林区中院邹厅长,过后又打电话不接我有录音为证。
一、1、大法官留言2020年11月6日王建国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批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认真核研究,依法办理。现指派亚布力人民法院主管副院长史文负责接谈,给大法官留言1次、省院长信箱2021年4月23日1次。
2、大法官留言2023年3月31日王建国您好,您反映的问题, 已经批示亚布力人民法院认真核研究,依法办理。现指派亚布力人民法院主管副院长李树峰负责接、给大法官留言1次、省法院批示2023年28次。
3、黑龙江省网上信访大厅政务公开回贴:您的信访件已从省信访局流转至省高级人民法院流转至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流转至亚布力人民法院、共60次受理告知?
二、1、事发时间1999年4月7日,王志敏出院后。同年7月29日律师和我父亲去医院复印病历丢失,我有医院出据证明和律师出据证言。
2、法医鉴定手术刀口25公分、实际刀口15公分。
3、2006年1月6日我去公安机关找法医查看法医鉴定材料、没有医院病历我有录音为证。
4、根据基层法院复印的看:术后第一次记录1999年4月7日16时40分、同一人同一时间记录两次、笔体不同。输血单4月7日两次有涂改,3月7日两次提前输血,注:四次输血单反复复印八次。
5、手术费450元。病历无公章病历被盜、法医鉴定病历被盜鉴定结论仅盖一个法医章,篡改事实满天过海产生的重伤害变成事实。详细看证据。
三、请求为急于剥夺举报人申诉权,没做到认真审核的规定,暗箱操作不办我申诉。请求人民法院督办。重新审理、还我一个合法权益。以上如不实我负法律责任!
此致 敬礼
举报人: 王建国、
身份证: 2321251966XXXXXXXX、
手机: 15846386694微信同号
黑龙江省五常市山河屯林业局
机关小区1号楼5单元302号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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