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见开封城事# 【开封发布强对流和大风天气应急提醒】
根据开封市气象局《天气报告》(2024年第6期),受东北低涡和低槽影响,今天夜里,我市有分散性阵雨、雷阵雨,部分区域伴有雷暴大风、小冰雹等强对流天气。
为进一步加强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开封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提醒:
1.各县区、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切实加强部门沟通和会商,及时研判风险,切实采措施,按照职责做好强对流和大风天气风险防范工作。
2.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关注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对交通运输带来的不利影响,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做好交通运输安全和交通引导。
3.供电部门要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查故障,必要情况下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消除危险。
4.住建、城管等部门要提醒建筑工地极端天气下停止户外高空作业,遮盖建筑物资,强化街头悬挂物管理,做好防风加固,提醒高层住宅居民务必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严防大风导致高空坠物和构建物垮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5.各县区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通过各种渠道督促提醒农户关注天气变化,做好田间管理和设施农业防风加固。
6.各县区要提醒广大群众,天气恶劣时,尽量避免外出,户外人员注意高空坠物,远离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危险因素,做好自身避灾避险。
7.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制度,落实值班岗位责任,保持24小时联络通畅,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2024年5月10日
根据开封市气象局《天气报告》(2024年第6期),受东北低涡和低槽影响,今天夜里,我市有分散性阵雨、雷阵雨,部分区域伴有雷暴大风、小冰雹等强对流天气。
为进一步加强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开封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提醒:
1.各县区、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切实加强部门沟通和会商,及时研判风险,切实采措施,按照职责做好强对流和大风天气风险防范工作。
2.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关注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对交通运输带来的不利影响,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做好交通运输安全和交通引导。
3.供电部门要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查故障,必要情况下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消除危险。
4.住建、城管等部门要提醒建筑工地极端天气下停止户外高空作业,遮盖建筑物资,强化街头悬挂物管理,做好防风加固,提醒高层住宅居民务必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严防大风导致高空坠物和构建物垮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5.各县区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通过各种渠道督促提醒农户关注天气变化,做好田间管理和设施农业防风加固。
6.各县区要提醒广大群众,天气恶劣时,尽量避免外出,户外人员注意高空坠物,远离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危险因素,做好自身避灾避险。
7.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制度,落实值班岗位责任,保持24小时联络通畅,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2024年5月10日
#豫见开封城事# 【开封发布强对流和大风天气应急提醒】
根据开封市气象局《天气报告》(2024年第6期),受东北低涡和低槽影响,今天夜里,我市有分散性阵雨、雷阵雨,部分区域伴有雷暴大风、小冰雹等强对流天气。
为进一步加强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开封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提醒:
1.各县区、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切实加强部门沟通和会商,及时研判风险,切实采措施,按照职责做好强对流和大风天气风险防范工作。
2.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关注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对交通运输带来的不利影响,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做好交通运输安全和交通引导。
3.供电部门要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查故障,必要情况下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消除危险。
4.住建、城管等部门要提醒建筑工地极端天气下停止户外高空作业,遮盖建筑物资,强化街头悬挂物管理,做好防风加固,提醒高层住宅居民务必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严防大风导致高空坠物和构建物垮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5.各县区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通过各种渠道督促提醒农户关注天气变化,做好田间管理和设施农业防风加固。
6.各县区要提醒广大群众,天气恶劣时,尽量避免外出,户外人员注意高空坠物,远离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危险因素,做好自身避灾避险。
7.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制度,落实值班岗位责任,保持24小时联络通畅,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2024年5月10日
根据开封市气象局《天气报告》(2024年第6期),受东北低涡和低槽影响,今天夜里,我市有分散性阵雨、雷阵雨,部分区域伴有雷暴大风、小冰雹等强对流天气。
为进一步加强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开封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提醒:
1.各县区、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切实加强部门沟通和会商,及时研判风险,切实采措施,按照职责做好强对流和大风天气风险防范工作。
2.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关注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对交通运输带来的不利影响,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做好交通运输安全和交通引导。
3.供电部门要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查故障,必要情况下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消除危险。
4.住建、城管等部门要提醒建筑工地极端天气下停止户外高空作业,遮盖建筑物资,强化街头悬挂物管理,做好防风加固,提醒高层住宅居民务必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严防大风导致高空坠物和构建物垮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5.各县区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通过各种渠道督促提醒农户关注天气变化,做好田间管理和设施农业防风加固。
6.各县区要提醒广大群众,天气恶劣时,尽量避免外出,户外人员注意高空坠物,远离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危险因素,做好自身避灾避险。
7.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制度,落实值班岗位责任,保持24小时联络通畅,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2024年5月10日
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肠道门诊搬迁啦
根据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要求,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肠道门诊在每年的4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开设,这一时间段被认为是肠道疾病的高发季节。近日,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肠道门诊已搬迁至感染性疾病科(住院大楼南面停车场内)。
肠道门诊是医疗机构为了应对肠道传染性疾病高发季节而设立的特殊门诊,主要负责诊治各类肠道疾病,如腹泻、呕吐等症状的患者。
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主任杜新卫介绍说:食源性疾病(foodborne disease)由WHO于1984年认定为因摄食进入人体内的各种致病因子引起的、通常具有感染或中毒性质的一类疾病。食源性疾病的三个基本要素是传播疾病的媒介(食物)、致病因子(食物中的病原体)、临床特征(急性中毒性或感染性表现)。
食源性疾病的范畴:①食物中毒;②食源性肠道传染病;③食源性寄生虫病;④人畜共患传染病及食物过敏;⑤食物营养不平衡所造成的某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某些有毒有害物质引起的以慢性损害为主的疾病;⑥暴饮暴食引起的急性胃肠炎以及酒精中毒等。按病原物分类为1.细菌及其毒素;2.寄生虫和原虫;3.病毒和立克次体;4.有害动物;5.有害植物;6.真菌毒素;7.化学性污染;8.目前尚未明确的因子。
一、春夏交季之时,食物中毒是高发疾病,食物中毒的发病有以下特点:
1、潜伏期短,来势急剧,呈爆发性,短时间内可有多数人发病,发病曲线呈突然上升趋势。
2、发病与食物有关,病人有食用同一污染食物史,流行波及范围与污染食物供应范围相一致,停止污染食物供应后,流行即告结束,发病曲线无余波。
3、中毒病人临床表现基本相似,以胃肠道症状为主。
4、人与人之间无直接传染性。
二、食物中毒流行病学特点:
1.发病季节性特点:细菌性食物中毒主要发生在5~10月份,化学性食物中毒全年均可发生。
2.中毒地区性特点:东南沿海多发生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肉毒中毒主要发生在新疆地区,霉变甘蔗和酵米面中毒多发生在北方地区。
3.食物中毒原因分布特点:微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最常见,其次为化学性食物中毒。
4.食物中毒病死率特点:病死率较低。
5.食物中毒发生场所分布特点:集体食堂发生的食物中毒人数最多,饮食服务单位次之,家庭占第三位。
6.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种类分布特点:动物性食品为主。
三、警惕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
①被致病菌和/或毒素污染的食品;
②被有毒化学品污染的食品;
③外观与食物相似而本身含有有毒成分的物质;
④本身含有有毒物质,加工、烹调未能除去的食品;
⑤贮存条件不当,贮存过程中产生有毒物质食品。
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是苏州高新区监测食源性疾病哨点单位,为了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的传播,肠道门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肠道门诊的就诊流程中,要求患者在预检分诊时测量体温,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或专用挂号窗口挂号“肠道门诊”。医院的肠道门诊为日间门诊,常规检查及治疗可在诊区内完成,同时提供了详细的就诊流程和注意事项。对于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控,肠道门诊强化预检分诊、加强手卫生、个人饮食卫生等预防措施。
肠道门诊在防控肠道传染病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旨在为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同时防止疾病的进一步传播。(陆燕萍)
肠道门诊位置:感染性疾病科(住院大楼南面停车场内)
肠道门诊就诊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7:45-11:30
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0512-69585282
根据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要求,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肠道门诊在每年的4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开设,这一时间段被认为是肠道疾病的高发季节。近日,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肠道门诊已搬迁至感染性疾病科(住院大楼南面停车场内)。
肠道门诊是医疗机构为了应对肠道传染性疾病高发季节而设立的特殊门诊,主要负责诊治各类肠道疾病,如腹泻、呕吐等症状的患者。
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主任杜新卫介绍说:食源性疾病(foodborne disease)由WHO于1984年认定为因摄食进入人体内的各种致病因子引起的、通常具有感染或中毒性质的一类疾病。食源性疾病的三个基本要素是传播疾病的媒介(食物)、致病因子(食物中的病原体)、临床特征(急性中毒性或感染性表现)。
食源性疾病的范畴:①食物中毒;②食源性肠道传染病;③食源性寄生虫病;④人畜共患传染病及食物过敏;⑤食物营养不平衡所造成的某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某些有毒有害物质引起的以慢性损害为主的疾病;⑥暴饮暴食引起的急性胃肠炎以及酒精中毒等。按病原物分类为1.细菌及其毒素;2.寄生虫和原虫;3.病毒和立克次体;4.有害动物;5.有害植物;6.真菌毒素;7.化学性污染;8.目前尚未明确的因子。
一、春夏交季之时,食物中毒是高发疾病,食物中毒的发病有以下特点:
1、潜伏期短,来势急剧,呈爆发性,短时间内可有多数人发病,发病曲线呈突然上升趋势。
2、发病与食物有关,病人有食用同一污染食物史,流行波及范围与污染食物供应范围相一致,停止污染食物供应后,流行即告结束,发病曲线无余波。
3、中毒病人临床表现基本相似,以胃肠道症状为主。
4、人与人之间无直接传染性。
二、食物中毒流行病学特点:
1.发病季节性特点:细菌性食物中毒主要发生在5~10月份,化学性食物中毒全年均可发生。
2.中毒地区性特点:东南沿海多发生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肉毒中毒主要发生在新疆地区,霉变甘蔗和酵米面中毒多发生在北方地区。
3.食物中毒原因分布特点:微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最常见,其次为化学性食物中毒。
4.食物中毒病死率特点:病死率较低。
5.食物中毒发生场所分布特点:集体食堂发生的食物中毒人数最多,饮食服务单位次之,家庭占第三位。
6.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种类分布特点:动物性食品为主。
三、警惕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
①被致病菌和/或毒素污染的食品;
②被有毒化学品污染的食品;
③外观与食物相似而本身含有有毒成分的物质;
④本身含有有毒物质,加工、烹调未能除去的食品;
⑤贮存条件不当,贮存过程中产生有毒物质食品。
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是苏州高新区监测食源性疾病哨点单位,为了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的传播,肠道门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肠道门诊的就诊流程中,要求患者在预检分诊时测量体温,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或专用挂号窗口挂号“肠道门诊”。医院的肠道门诊为日间门诊,常规检查及治疗可在诊区内完成,同时提供了详细的就诊流程和注意事项。对于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控,肠道门诊强化预检分诊、加强手卫生、个人饮食卫生等预防措施。
肠道门诊在防控肠道传染病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旨在为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同时防止疾病的进一步传播。(陆燕萍)
肠道门诊位置:感染性疾病科(住院大楼南面停车场内)
肠道门诊就诊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7:45-11:30
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0512-6958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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