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检”讯】河口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河口区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报告
2024年4月25日,河口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会上听取审议了河口区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以来,河口区检察院坚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治理需求,依法能动履职,在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不断取得新突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8件,围绕国有资产保护、食药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8份,充分发挥检察公益代表作用,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一是服务大局、凝聚共识,积极推进法治河口建设。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不断细化法定领域案件类型,着眼于人民群众切身相关的食药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护航高质量发展。二是聚焦民生、护航民利,能动履职守护美好生活。以扎实推进落实“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抓手,倾心创新打造“共享云检察”检察为民品牌,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护公益的需求。三是深化联动、凝聚合力,创新多元办案协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联勤联动、强化社会公众参与,延伸检察职能,打造“说事拉理”法律服务品牌,坚持从民生的大事着眼、解决群众具体诉求的小事着手,一体推进基层调研、普法教育、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会议对河口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举措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公益诉讼工作下一步开展提出意见建议。下步工作中,河口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逐项细化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以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年4月25日,河口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会上听取审议了河口区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以来,河口区检察院坚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治理需求,依法能动履职,在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不断取得新突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8件,围绕国有资产保护、食药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8份,充分发挥检察公益代表作用,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一是服务大局、凝聚共识,积极推进法治河口建设。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不断细化法定领域案件类型,着眼于人民群众切身相关的食药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护航高质量发展。二是聚焦民生、护航民利,能动履职守护美好生活。以扎实推进落实“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抓手,倾心创新打造“共享云检察”检察为民品牌,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护公益的需求。三是深化联动、凝聚合力,创新多元办案协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联勤联动、强化社会公众参与,延伸检察职能,打造“说事拉理”法律服务品牌,坚持从民生的大事着眼、解决群众具体诉求的小事着手,一体推进基层调研、普法教育、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会议对河口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举措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公益诉讼工作下一步开展提出意见建议。下步工作中,河口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逐项细化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以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轻罪治理 | 桦甸市交通违法犯罪治理社会公益服务中心挂牌成立 公检法司共护交通安全】
为深入探索实践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充分凝聚政法机关合力,提升轻微交通违法犯罪类案社会治理效能,2024年5月9日,桦甸市人民检察院与桦甸市人民法院、桦甸市公安局、桦甸市司法局联合成立桦甸市交通违法犯罪治理社会公益服务中心。
揭牌仪式
当天上午,桦甸市交通违法犯罪治理社会公益服务中心在桦甸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正式挂牌成立。桦甸市人民检察院、桦甸市人民法院、桦甸市公安局、桦甸市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为服务中心揭牌。
联合发文
桦甸市人民检察院、桦甸市人民法院、桦甸市公安局、桦甸市司法局联合签订了《关于组织涉嫌交通肇事、“醉驾型”危险驾驶等案件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公益服务的实施方案(试行)》(下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共21条,将社会公益服务机制引入到交通肇事案件、“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的办理。办案单位引导交通肇事、醉酒驾驶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维护交通秩序等公益服务,由交巡警部门实质化考察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检察机关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以及提出缓刑量刑建议、法院判决适用缓刑、司法局社区评估的重要参考。司法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可以委托交巡警部门组织其继续接受公益服务。
开展座谈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认为社会公益服务中心的启动运转,体现了公检法司积极推动交通违法犯罪类案从治罪到治理多维度转变,充分发挥了公检法司社会普法、犯罪预防与社会综治保护等职能。
下一步,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完善轻罪社会公益服务考察工作机制并延伸到其他轻刑罪名,进一步扩大公益服务覆盖范围,丰富公益服务方案,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充实基层社会治理力量,促进从治罪向治理转变。
为深入探索实践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充分凝聚政法机关合力,提升轻微交通违法犯罪类案社会治理效能,2024年5月9日,桦甸市人民检察院与桦甸市人民法院、桦甸市公安局、桦甸市司法局联合成立桦甸市交通违法犯罪治理社会公益服务中心。
揭牌仪式
当天上午,桦甸市交通违法犯罪治理社会公益服务中心在桦甸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正式挂牌成立。桦甸市人民检察院、桦甸市人民法院、桦甸市公安局、桦甸市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为服务中心揭牌。
联合发文
桦甸市人民检察院、桦甸市人民法院、桦甸市公安局、桦甸市司法局联合签订了《关于组织涉嫌交通肇事、“醉驾型”危险驾驶等案件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公益服务的实施方案(试行)》(下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共21条,将社会公益服务机制引入到交通肇事案件、“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的办理。办案单位引导交通肇事、醉酒驾驶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维护交通秩序等公益服务,由交巡警部门实质化考察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检察机关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以及提出缓刑量刑建议、法院判决适用缓刑、司法局社区评估的重要参考。司法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可以委托交巡警部门组织其继续接受公益服务。
开展座谈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认为社会公益服务中心的启动运转,体现了公检法司积极推动交通违法犯罪类案从治罪到治理多维度转变,充分发挥了公检法司社会普法、犯罪预防与社会综治保护等职能。
下一步,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完善轻罪社会公益服务考察工作机制并延伸到其他轻刑罪名,进一步扩大公益服务覆盖范围,丰富公益服务方案,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充实基层社会治理力量,促进从治罪向治理转变。
#检察新闻# 【河南上蔡: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守护国有财产】“以前不知道啥是高龄津贴,听了你们的讲解,才知道这是国家给老年人的一份保障。”近日,在河南省上蔡县民政局门前的一场普法活动中,一名老人对普法人员感慨道。这场普法活动是上蔡县检察院检察官与该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共同组织的。(via:检察日报)https://t.cn/A6HUA3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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