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凌先生花49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奔驰,做保养时,4S店工作人员告知他,仪表盘加装了“黄线”,行驶里程被人为篡改了80000公里。凌先生怒而告上法院,要求退还购车款49万,三倍赔偿147万。
(来源:嘉兴市中院)
凌先生的女儿在朋友圈看到商家在出售一辆二手奔驰车,标明车辆安全行驶里程只有4万公里,价格仅需49万。
觉得这种情况的奔驰,这个价格很合适,就告诉了凌先生,两人一合计,都觉得不错,就去看车。
毕竟是几十万的豪车,凌先生在购买前也很谨慎,询问了一些相关的问题,特别是行驶里程的问题,因为听说过会被人为篡改,还特意就此询问了销售人员。
销售人员告诉凌先生,车辆行驶里程实际还不到4万公里,只有3.8351万公里,而且公司已经通过维修记录、保养记录等进行过核实,绝对没问题,让凌先生放心购买。
得到商家的保证后,凌先生放下了心,就决定买下来。
其实,凌先生手头也比较紧张,但还是很想要这辆车,生怕被别人买走,就赶紧东凑西凑筹到了220000元,又贷款290000元,这才终于把这辆心仪的奔驰车给买下来。
车辆到了保养期,凌先生就去4S店保养。不曾想,4S店工作人员检查后告知凌先生,车辆的仪表盘加装有“黄线”,应该是被调整过里程数。
这让凌先生一下子就懵了,明明当时还专门问过里程数的事情,销售人员都言之灼灼地说没问题啊?
于是,凌先生就让4S店的工作人员进一步检查,黄线拆除后里程数为124416公里。
买的时候是38351公里,这黄线一拆,实际上是124416公里,足足差了80000多公里。
这下,凌先生觉得自己被当猴子耍了,愤怒无比。就把商家告上了法院,要求退还购车款49万,三倍赔偿147万。
收到应诉通知的商家,这心也是慌得那啥啊,卖辆二手车,钱没赚多少,这要真是被判赔140多万,那这日子可没法过了。
商家在法庭上辩称,通过查询车辆维修记录,检查车辆外观、内饰、轮胎磨损等情况,以及路试等流程,对车辆行驶里程、维修状况等重要信息进行了核查、检测,查明行驶里程数为38351公里。
自己也不知道仪表盘加装“黄线”的情况,误以为车辆的实际里程数就是38351公里,并不知道车辆实际行驶了124416公里的事。
不是故意欺骗凌先生,同意退车,但是不存在欺诈,不应承担三倍赔偿147万的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法律上讲的欺诈是指,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消费者陷入错误的认识,作出错误的购买行为。
本案中,车辆行驶里程数据被篡改过,商家告知了凌先生不真实的行驶里程,凌先生如果知道真实的里程数就不会购买,这个事实是清楚的,双方没有争议。
也就是说凌先生陷入了错误的认识,而购买了这辆二手奔驰,这个已经满足了欺诈的部分要件。
争议的焦点就在于,商家有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如有,那么就构成故意告知,属于欺诈;如果没有,那么商家也只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告知了虚假情况,虽然也要承担责任,但不属于欺诈,就不用承担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一审法院认为,在二手车交易中,车辆行驶里程数对交易价格及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具有实质性影响。
凌先生购买二手车所支付的价款不仅包括车辆本身的价值,也包括了商家提供的车辆检测、核实信息等必要服务的价值。
商家收款后未适当履行其确保车辆信息真实性的义务,应知情而不知情,有重大过失,构成欺诈。
一审支持了凌先生的诉求,但是凌先生还没来得及高兴,商家就上诉到了二审法院,事情又发生了反转。
二审法院认为,商家在购买车辆时已检查了车辆的外观及内饰,并依据车辆的4S店维修保养记录核查了行驶里程情况,尽到了形式上的审查义务。
维修记录单显示的最大里程数为38351公里,而在出售车辆时,商家称“安全行驶4万公里”。
因此,商家审查的行驶里程与其出卖车辆时的宣传的行驶里程大体一致,可以认定商家对车辆被篡改行驶里程的事亦不知情。
车辆历史车况报告中关于车辆里程记录情况显示为正常,从公开平台进行查询后得知的情况也显示里程记录正常。
因此,虽然车辆的行驶里程被篡改,但商家并不知情,其并无隐瞒里程情况的主观故意,不构成欺诈。
但是,二审法院也指出,商家虽未达到欺诈程度,但其出售车辆实际里程与宣传不符,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法院酌定商家赔偿凌先生25万元,并确定了凌先生使用车辆期间的折旧费为9万元。
最后,二审法院判决,商家退还凌先生购车款40万元,赔偿25万元,凌先生退还车辆给商家。
对此,您怎么看?(皓子说法)
(来源:嘉兴市中院)
凌先生的女儿在朋友圈看到商家在出售一辆二手奔驰车,标明车辆安全行驶里程只有4万公里,价格仅需49万。
觉得这种情况的奔驰,这个价格很合适,就告诉了凌先生,两人一合计,都觉得不错,就去看车。
毕竟是几十万的豪车,凌先生在购买前也很谨慎,询问了一些相关的问题,特别是行驶里程的问题,因为听说过会被人为篡改,还特意就此询问了销售人员。
销售人员告诉凌先生,车辆行驶里程实际还不到4万公里,只有3.8351万公里,而且公司已经通过维修记录、保养记录等进行过核实,绝对没问题,让凌先生放心购买。
得到商家的保证后,凌先生放下了心,就决定买下来。
其实,凌先生手头也比较紧张,但还是很想要这辆车,生怕被别人买走,就赶紧东凑西凑筹到了220000元,又贷款290000元,这才终于把这辆心仪的奔驰车给买下来。
车辆到了保养期,凌先生就去4S店保养。不曾想,4S店工作人员检查后告知凌先生,车辆的仪表盘加装有“黄线”,应该是被调整过里程数。
这让凌先生一下子就懵了,明明当时还专门问过里程数的事情,销售人员都言之灼灼地说没问题啊?
于是,凌先生就让4S店的工作人员进一步检查,黄线拆除后里程数为124416公里。
买的时候是38351公里,这黄线一拆,实际上是124416公里,足足差了80000多公里。
这下,凌先生觉得自己被当猴子耍了,愤怒无比。就把商家告上了法院,要求退还购车款49万,三倍赔偿147万。
收到应诉通知的商家,这心也是慌得那啥啊,卖辆二手车,钱没赚多少,这要真是被判赔140多万,那这日子可没法过了。
商家在法庭上辩称,通过查询车辆维修记录,检查车辆外观、内饰、轮胎磨损等情况,以及路试等流程,对车辆行驶里程、维修状况等重要信息进行了核查、检测,查明行驶里程数为38351公里。
自己也不知道仪表盘加装“黄线”的情况,误以为车辆的实际里程数就是38351公里,并不知道车辆实际行驶了124416公里的事。
不是故意欺骗凌先生,同意退车,但是不存在欺诈,不应承担三倍赔偿147万的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法律上讲的欺诈是指,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消费者陷入错误的认识,作出错误的购买行为。
本案中,车辆行驶里程数据被篡改过,商家告知了凌先生不真实的行驶里程,凌先生如果知道真实的里程数就不会购买,这个事实是清楚的,双方没有争议。
也就是说凌先生陷入了错误的认识,而购买了这辆二手奔驰,这个已经满足了欺诈的部分要件。
争议的焦点就在于,商家有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如有,那么就构成故意告知,属于欺诈;如果没有,那么商家也只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告知了虚假情况,虽然也要承担责任,但不属于欺诈,就不用承担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一审法院认为,在二手车交易中,车辆行驶里程数对交易价格及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具有实质性影响。
凌先生购买二手车所支付的价款不仅包括车辆本身的价值,也包括了商家提供的车辆检测、核实信息等必要服务的价值。
商家收款后未适当履行其确保车辆信息真实性的义务,应知情而不知情,有重大过失,构成欺诈。
一审支持了凌先生的诉求,但是凌先生还没来得及高兴,商家就上诉到了二审法院,事情又发生了反转。
二审法院认为,商家在购买车辆时已检查了车辆的外观及内饰,并依据车辆的4S店维修保养记录核查了行驶里程情况,尽到了形式上的审查义务。
维修记录单显示的最大里程数为38351公里,而在出售车辆时,商家称“安全行驶4万公里”。
因此,商家审查的行驶里程与其出卖车辆时的宣传的行驶里程大体一致,可以认定商家对车辆被篡改行驶里程的事亦不知情。
车辆历史车况报告中关于车辆里程记录情况显示为正常,从公开平台进行查询后得知的情况也显示里程记录正常。
因此,虽然车辆的行驶里程被篡改,但商家并不知情,其并无隐瞒里程情况的主观故意,不构成欺诈。
但是,二审法院也指出,商家虽未达到欺诈程度,但其出售车辆实际里程与宣传不符,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法院酌定商家赔偿凌先生25万元,并确定了凌先生使用车辆期间的折旧费为9万元。
最后,二审法院判决,商家退还凌先生购车款40万元,赔偿25万元,凌先生退还车辆给商家。
对此,您怎么看?(皓子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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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鲁的恋嬢情结
因为在恨里出生,所以更加渴求有人能爱他,他挽求师父张修,救下刘范希望他能陪着自己,结果是张修留下了他离去,刘范对他避之若浼。
遇到你,先是铺天盖地的恨意滋生,怨恨你的抛弃。见你对刘辩的好,更是嫉妒成性,为什么你还喜欢他?明明他之前和我一样恨。
他希望你能像爱刘辩一样爱他,所以在刘辩出门布道传教,他爬进了你的床榻。
怀里的脑袋不老实地蠕动,你还困着,一只手揽过那个腰身按住,另一只手揉了揉那颗柔软的脑袋。
“刘辩…别闹了,你不困的嘛……”你的呼吸慢慢变的平缓,你又睡了过去。
张鲁在你怀里趴着,被你按住后就变得异常乖巧老实。
“嬢嬢…”他黄橙色的眼眸留恋在你的脸上,嘴唇上,他忍不住地探头亲吻。
你无奈转醒,睁眼对上了那个眼眸,但是你并没有看仔细那双只是跟刘辩相似的颜色。
你松开了齿关,任他纠缠。
当那个舌肉小心翼翼地伸进去后,你才惊醒,不对!不是刘辩!不可能那么青涩。
因为紧张,张鲁的舌头都有些凉意。
你看着你身上趴伏着的张鲁,头疼地问,“怎么回事?”
张鲁眼睛带着亮光,那双眼睛因为这抹亮光,变得同刘辩更为相似。
他的声音如稚童般轻轻地道,“我来找嬢嬢睡觉呀!”
你揉了揉眉心,让他从你身上下来。
张鲁乖巧地从你身上爬了起来,盘腿坐在榻上,眼睛一眨也不眨,直勾勾的看着你穿衣。
“你爹爹呢?”你揉了揉他的红发。
张鲁眼珠子转了转,“不知道!”
他骗你的,刘辩出门前看你睡的香没有吵醒你,还特意警告张鲁不准打扰你睡觉,更不准爬床!
“否则回来我就割了你的脑袋!”陵教主恶狠狠地道。
你没有计较张鲁的谎话,问了侍女才知道刘辩的去向。
你安心了。
……
夜里,刘辩还没有回来。
你只好先一步掀了帷幔跪上榻,在看到被子里的一团时顿住了。
你扯开被子,张鲁眨巴着眼。
“……”
“嬢嬢…”他撒着娇,孩子气般的把四肢缠在你身上,“我要跟你睡嘛好不好”
你把他从你身上扯,没扯动,两人对峙间,衣服倒是被拉的乱七八糟。
他埋在你的脖子里一顿乱蹭。
你猛的感受到了他身体的反应,扯住他的头发,他被迫扬起脸,嘴唇跟脸颊一片映红。
可你没有从他身上嗅到酒味。
是刘辩。
“砰——”门被一脚踹开了,刘辩怒着一双美目,因为匆忙,鞋子也跑掉了一只。
他一个箭步把张鲁从你身上扯到地上,狠狠的踢了张鲁两脚。
然后扑到你的怀里,一身酒气。
张鲁的恋嬢情结
因为在恨里出生,所以更加渴求有人能爱他,他挽求师父张修,救下刘范希望他能陪着自己,结果是张修留下了他离去,刘范对他避之若浼。
遇到你,先是铺天盖地的恨意滋生,怨恨你的抛弃。见你对刘辩的好,更是嫉妒成性,为什么你还喜欢他?明明他之前和我一样恨。
他希望你能像爱刘辩一样爱他,所以在刘辩出门布道传教,他爬进了你的床榻。
怀里的脑袋不老实地蠕动,你还困着,一只手揽过那个腰身按住,另一只手揉了揉那颗柔软的脑袋。
“刘辩…别闹了,你不困的嘛……”你的呼吸慢慢变的平缓,你又睡了过去。
张鲁在你怀里趴着,被你按住后就变得异常乖巧老实。
“嬢嬢…”他黄橙色的眼眸留恋在你的脸上,嘴唇上,他忍不住地探头亲吻。
你无奈转醒,睁眼对上了那个眼眸,但是你并没有看仔细那双只是跟刘辩相似的颜色。
你松开了齿关,任他纠缠。
当那个舌肉小心翼翼地伸进去后,你才惊醒,不对!不是刘辩!不可能那么青涩。
因为紧张,张鲁的舌头都有些凉意。
你看着你身上趴伏着的张鲁,头疼地问,“怎么回事?”
张鲁眼睛带着亮光,那双眼睛因为这抹亮光,变得同刘辩更为相似。
他的声音如稚童般轻轻地道,“我来找嬢嬢睡觉呀!”
你揉了揉眉心,让他从你身上下来。
张鲁乖巧地从你身上爬了起来,盘腿坐在榻上,眼睛一眨也不眨,直勾勾的看着你穿衣。
“你爹爹呢?”你揉了揉他的红发。
张鲁眼珠子转了转,“不知道!”
他骗你的,刘辩出门前看你睡的香没有吵醒你,还特意警告张鲁不准打扰你睡觉,更不准爬床!
“否则回来我就割了你的脑袋!”陵教主恶狠狠地道。
你没有计较张鲁的谎话,问了侍女才知道刘辩的去向。
你安心了。
……
夜里,刘辩还没有回来。
你只好先一步掀了帷幔跪上榻,在看到被子里的一团时顿住了。
你扯开被子,张鲁眨巴着眼。
“……”
“嬢嬢…”他撒着娇,孩子气般的把四肢缠在你身上,“我要跟你睡嘛好不好”
你把他从你身上扯,没扯动,两人对峙间,衣服倒是被拉的乱七八糟。
他埋在你的脖子里一顿乱蹭。
你猛的感受到了他身体的反应,扯住他的头发,他被迫扬起脸,嘴唇跟脸颊一片映红。
可你没有从他身上嗅到酒味。
是刘辩。
“砰——”门被一脚踹开了,刘辩怒着一双美目,因为匆忙,鞋子也跑掉了一只。
他一个箭步把张鲁从你身上扯到地上,狠狠的踢了张鲁两脚。
然后扑到你的怀里,一身酒气。
浙江嘉兴,凌先生花49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奔驰,做保养时,4S店工作人员告知他,仪表盘加装了“黄线”,行驶里程被人为篡改了80000公里。凌先生怒而告上法院,要求退还购车款49万,三倍赔偿147万。
(来源:嘉兴市中院)
凌先生的女儿在朋友圈看到商家在出售一辆二手奔驰车,标明车辆安全行驶里程只有4万公里,价格仅需49万。
觉得这种情况的奔驰,这个价格很合适,就告诉了凌先生,两人一合计,都觉得不错,就去看车。
毕竟是几十万的豪车,凌先生在购买前也很谨慎,询问了一些相关的问题,特别是行驶里程的问题,因为听说过会被人为篡改,还特意就此询问了销售人员。
销售人员告诉凌先生,车辆行驶里程实际还不到4万公里,只有3.8351万公里,而且公司已经通过维修记录、保养记录等进行过核实,绝对没问题,让凌先生放心购买。
得到商家的保证后,凌先生放下了心,就决定买下来。
其实,凌先生手头也比较紧张,但还是很想要这辆车,生怕被别人买走,就赶紧东凑西凑筹到了220000元,又贷款290000元,这才终于把这辆心仪的奔驰车给买下来。
车辆到了保养期,凌先生就去4S店保养。不曾想,4S店工作人员检查后告知凌先生,车辆的仪表盘加装有“黄线”,应该是被调整过里程数。
这让凌先生一下子就懵了,明明当时还专门问过里程数的事情,销售人员都言之灼灼地说没问题啊?
于是,凌先生就让4S店的工作人员进一步检查,黄线拆除后里程数为124416公里。
买的时候是38351公里,这黄线一拆,实际上是124416公里,足足差了80000多公里。
这下,凌先生觉得自己被当猴子耍了,愤怒无比。就把商家告上了法院,要求退还购车款49万,三倍赔偿147万。
收到应诉通知的商家,这心也是慌得那啥啊,卖辆二手车,钱没赚多少,这要真是被判赔140多万,那这日子可没法过了。
商家在法庭上辩称,通过查询车辆维修记录,检查车辆外观、内饰、轮胎磨损等情况,以及路试等流程,对车辆行驶里程、维修状况等重要信息进行了核查、检测,查明行驶里程数为38351公里。
自己也不知道仪表盘加装“黄线”的情况,误以为车辆的实际里程数就是38351公里,并不知道车辆实际行驶了124416公里的事。
不是故意欺骗凌先生,同意退车,但是不存在欺诈,不应承担三倍赔偿147万的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法律上讲的欺诈是指,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消费者陷入错误的认识,作出错误的购买行为。
本案中,车辆行驶里程数据被篡改过,商家告知了凌先生不真实的行驶里程,凌先生如果知道真实的里程数就不会购买,这个事实是清楚的,双方没有争议。
也就是说凌先生陷入了错误的认识,而购买了这辆二手奔驰,这个已经满足了欺诈的部分要件。
争议的焦点就在于,商家有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如有,那么就构成故意告知,属于欺诈;如果没有,那么商家也只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告知了虚假情况,虽然也要承担责任,但不属于欺诈,就不用承担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一审法院认为,在二手车交易中,车辆行驶里程数对交易价格及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具有实质性影响。
凌先生购买二手车所支付的价款不仅包括车辆本身的价值,也包括了商家提供的车辆检测、核实信息等必要服务的价值。
商家收款后未适当履行其确保车辆信息真实性的义务,应知情而不知情,有重大过失,构成欺诈。
一审支持了凌先生的诉求,但是凌先生还没来得及高兴,商家就上诉到了二审法院,事情又发生了反转。
二审法院认为,商家在购买车辆时已检查了车辆的外观及内饰,并依据车辆的4S店维修保养记录核查了行驶里程情况,尽到了形式上的审查义务。
维修记录单显示的最大里程数为38351公里,而在出售车辆时,商家称“安全行驶4万公里”。
因此,商家审查的行驶里程与其出卖车辆时的宣传的行驶里程大体一致,可以认定商家对车辆被篡改行驶里程的事亦不知情。
车辆历史车况报告中关于车辆里程记录情况显示为正常,从公开平台进行查询后得知的情况也显示里程记录正常。
因此,虽然车辆的行驶里程被篡改,但商家并不知情,其并无隐瞒里程情况的主观故意,不构成欺诈。
但是,二审法院也指出,商家虽未达到欺诈程度,但其出售车辆实际里程与宣传不符,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法院酌定商家赔偿凌先生25万元,并确定了凌先生使用车辆期间的折旧费为9万元。
最后,二审法院判决,商家退还凌先生购车款40万元,赔偿25万元,凌先生退还车辆给商家。
对此,您怎么看?(皓子说法)
(来源:嘉兴市中院)
凌先生的女儿在朋友圈看到商家在出售一辆二手奔驰车,标明车辆安全行驶里程只有4万公里,价格仅需49万。
觉得这种情况的奔驰,这个价格很合适,就告诉了凌先生,两人一合计,都觉得不错,就去看车。
毕竟是几十万的豪车,凌先生在购买前也很谨慎,询问了一些相关的问题,特别是行驶里程的问题,因为听说过会被人为篡改,还特意就此询问了销售人员。
销售人员告诉凌先生,车辆行驶里程实际还不到4万公里,只有3.8351万公里,而且公司已经通过维修记录、保养记录等进行过核实,绝对没问题,让凌先生放心购买。
得到商家的保证后,凌先生放下了心,就决定买下来。
其实,凌先生手头也比较紧张,但还是很想要这辆车,生怕被别人买走,就赶紧东凑西凑筹到了220000元,又贷款290000元,这才终于把这辆心仪的奔驰车给买下来。
车辆到了保养期,凌先生就去4S店保养。不曾想,4S店工作人员检查后告知凌先生,车辆的仪表盘加装有“黄线”,应该是被调整过里程数。
这让凌先生一下子就懵了,明明当时还专门问过里程数的事情,销售人员都言之灼灼地说没问题啊?
于是,凌先生就让4S店的工作人员进一步检查,黄线拆除后里程数为124416公里。
买的时候是38351公里,这黄线一拆,实际上是124416公里,足足差了80000多公里。
这下,凌先生觉得自己被当猴子耍了,愤怒无比。就把商家告上了法院,要求退还购车款49万,三倍赔偿147万。
收到应诉通知的商家,这心也是慌得那啥啊,卖辆二手车,钱没赚多少,这要真是被判赔140多万,那这日子可没法过了。
商家在法庭上辩称,通过查询车辆维修记录,检查车辆外观、内饰、轮胎磨损等情况,以及路试等流程,对车辆行驶里程、维修状况等重要信息进行了核查、检测,查明行驶里程数为38351公里。
自己也不知道仪表盘加装“黄线”的情况,误以为车辆的实际里程数就是38351公里,并不知道车辆实际行驶了124416公里的事。
不是故意欺骗凌先生,同意退车,但是不存在欺诈,不应承担三倍赔偿147万的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法律上讲的欺诈是指,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消费者陷入错误的认识,作出错误的购买行为。
本案中,车辆行驶里程数据被篡改过,商家告知了凌先生不真实的行驶里程,凌先生如果知道真实的里程数就不会购买,这个事实是清楚的,双方没有争议。
也就是说凌先生陷入了错误的认识,而购买了这辆二手奔驰,这个已经满足了欺诈的部分要件。
争议的焦点就在于,商家有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如有,那么就构成故意告知,属于欺诈;如果没有,那么商家也只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告知了虚假情况,虽然也要承担责任,但不属于欺诈,就不用承担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一审法院认为,在二手车交易中,车辆行驶里程数对交易价格及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具有实质性影响。
凌先生购买二手车所支付的价款不仅包括车辆本身的价值,也包括了商家提供的车辆检测、核实信息等必要服务的价值。
商家收款后未适当履行其确保车辆信息真实性的义务,应知情而不知情,有重大过失,构成欺诈。
一审支持了凌先生的诉求,但是凌先生还没来得及高兴,商家就上诉到了二审法院,事情又发生了反转。
二审法院认为,商家在购买车辆时已检查了车辆的外观及内饰,并依据车辆的4S店维修保养记录核查了行驶里程情况,尽到了形式上的审查义务。
维修记录单显示的最大里程数为38351公里,而在出售车辆时,商家称“安全行驶4万公里”。
因此,商家审查的行驶里程与其出卖车辆时的宣传的行驶里程大体一致,可以认定商家对车辆被篡改行驶里程的事亦不知情。
车辆历史车况报告中关于车辆里程记录情况显示为正常,从公开平台进行查询后得知的情况也显示里程记录正常。
因此,虽然车辆的行驶里程被篡改,但商家并不知情,其并无隐瞒里程情况的主观故意,不构成欺诈。
但是,二审法院也指出,商家虽未达到欺诈程度,但其出售车辆实际里程与宣传不符,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法院酌定商家赔偿凌先生25万元,并确定了凌先生使用车辆期间的折旧费为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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