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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投诉材料
尊敬的中央纪委监委和巡视巡查组,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信访,媒体网站和重庆市政法委,司法厅,西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领导;
我叫罗金芳,男,汉族,63岁,1962年12月12日生,系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候村镇东三塔村人。
我实名举报投诉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执业人员谭元芝,彭邦万,朱泓三人。
曲周县市人民法院委托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曲周县侯村中心卫生院对罗金芳治疗医疗事故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如有过错参与度多少进行司法鉴定。
原告当事人罗金芳向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提供司法鉴定材料,由司法鉴定中心,审批员:苏庆新,郝学义,于2018年11月22日,向原告罗金芳,被告候村中心卫生院院长和曲周县法院法官苏庆新和谷丽堂有司法鉴定中心质证笔录。本案司法鉴定执业人:谭元芝等3人,执行证号为:500050011109。联系电话:13983229935。
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于2019年4月4日做出了原告罗金芳与被告侯村中心卫生院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为《西政司法鉴定中心(2618)鉴定字第3852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原告发现司法鉴定中故意出现多处虚假鉴定,以假乱真,不作为,乱作为,严重违规违纪等过错行为如下;
第一,我实名举报投诉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执业人员谭元芝,彭某,朱某三人,在司法鉴定意见书。
第二,基本情况:①被鉴定人:罗金芳,男士变成女。②罗金芳58岁变成了55岁,③县法院苏庆新让被鉴定人罗某缴司法鉴定费6000元,司法鉴定中心至今末开票。④鉴定材料:有候村中心卫生院处方复印件一份,(司法鉴定中心质证笔录是没有的)。
第三,资料摘要本列为54岁女性患者,将原告当事人罗金芳的性别男(故意)写成女。又将原告罗金芳(故意)写成55岁。原告罗金芳,男,62年出生,在司法鉴定时58岁。司法鉴定中心让当事人罗金芳提供了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司法鉴定意见书纯属虚构。
第四,举报反映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在原告当事人罗金芳提交的鉴定材料中,其中多出了一份被告单位候村中心卫生院一份未经原告受害人罗金芳质证虚假处方。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显然是司法鉴定执业人员与曲周县法院苏庆新和被告单位相互勾结,徇私舞弊,以假乱真的行为,不知道司法鉴定中心执业人员收了被告单位多少好处费,将很重要的司法鉴定法律文书,竟敢做出多处过错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谭元芝等3人显然是利用职业便利,利用被告单位未经原告质证的假处方,以假乱真,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践踏国家法律法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败坏司法鉴定中心的形象。因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三名执业人员以利用被告单位的虚假处方,以假乱真的违规过错鉴定意见书,造成原告受害人罗金芳在当地法院一审,二审败诉。成为一期冤家错案。
曲周县法院法官苏庆新承认在与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输送材料中存在过错,有录音为证。
第五,诉求:中央纪委监委巡视巡查组,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信访,媒体网站和重庆市委纪委监委,政法委,司法厅,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原告受害当事人,实名举报投诉反映的实际问题给予从快从严立案调查处理。并要求:撤销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做出的鉴定字第3852号鉴定意见书,依法依规重新为原告当事人罗金芳做出司法鉴定意见书。对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谭元芝等3人给予追责处理。还司法鉴定中心一个公正,还原告受害人一个公道,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实名举报投诉人:原告:当事人罗金芳
联系电话:158 3204 9181
2024年5月13日
实名举报投诉材料
尊敬的中央纪委监委和巡视巡查组,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信访,媒体网站和重庆市政法委,司法厅,西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领导;
我叫罗金芳,男,汉族,63岁,1962年12月12日生,系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候村镇东三塔村人。
我实名举报投诉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执业人员谭元芝,彭邦万,朱泓三人。
曲周县市人民法院委托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曲周县侯村中心卫生院对罗金芳治疗医疗事故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如有过错参与度多少进行司法鉴定。
原告当事人罗金芳向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提供司法鉴定材料,由司法鉴定中心,审批员:苏庆新,郝学义,于2018年11月22日,向原告罗金芳,被告候村中心卫生院院长和曲周县法院法官苏庆新和谷丽堂有司法鉴定中心质证笔录。本案司法鉴定执业人:谭元芝等3人,执行证号为:500050011109。联系电话:13983229935。
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于2019年4月4日做出了原告罗金芳与被告侯村中心卫生院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为《西政司法鉴定中心(2618)鉴定字第3852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原告发现司法鉴定中故意出现多处虚假鉴定,以假乱真,不作为,乱作为,严重违规违纪等过错行为如下;
第一,我实名举报投诉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执业人员谭元芝,彭某,朱某三人,在司法鉴定意见书。
第二,基本情况:①被鉴定人:罗金芳,男士变成女。②罗金芳58岁变成了55岁,③县法院苏庆新让被鉴定人罗某缴司法鉴定费6000元,司法鉴定中心至今末开票。④鉴定材料:有候村中心卫生院处方复印件一份,(司法鉴定中心质证笔录是没有的)。
第三,资料摘要本列为54岁女性患者,将原告当事人罗金芳的性别男(故意)写成女。又将原告罗金芳(故意)写成55岁。原告罗金芳,男,62年出生,在司法鉴定时58岁。司法鉴定中心让当事人罗金芳提供了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司法鉴定意见书纯属虚构。
第四,举报反映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在原告当事人罗金芳提交的鉴定材料中,其中多出了一份被告单位候村中心卫生院一份未经原告受害人罗金芳质证虚假处方。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显然是司法鉴定执业人员与曲周县法院苏庆新和被告单位相互勾结,徇私舞弊,以假乱真的行为,不知道司法鉴定中心执业人员收了被告单位多少好处费,将很重要的司法鉴定法律文书,竟敢做出多处过错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谭元芝等3人显然是利用职业便利,利用被告单位未经原告质证的假处方,以假乱真,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践踏国家法律法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败坏司法鉴定中心的形象。因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三名执业人员以利用被告单位的虚假处方,以假乱真的违规过错鉴定意见书,造成原告受害人罗金芳在当地法院一审,二审败诉。成为一期冤家错案。
曲周县法院法官苏庆新承认在与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输送材料中存在过错,有录音为证。
第五,诉求:中央纪委监委巡视巡查组,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信访,媒体网站和重庆市委纪委监委,政法委,司法厅,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原告受害当事人,实名举报投诉反映的实际问题给予从快从严立案调查处理。并要求:撤销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做出的鉴定字第3852号鉴定意见书,依法依规重新为原告当事人罗金芳做出司法鉴定意见书。对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谭元芝等3人给予追责处理。还司法鉴定中心一个公正,还原告受害人一个公道,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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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罗金芳,男,汉族,63岁,1962年12月12日生,系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候村镇东三塔村人。
我实名举报投诉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执业人员谭元芝,彭邦万,朱泓三人。曲周县市人民法院委托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曲周县侯村中心卫生院对罗金芳治疗医疗事故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如有过错参与度多少进行司法鉴定。 原告当事人罗金芳向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提供司法鉴定材料,由司法鉴定中心,审批员:苏庆新,郝学义,于2018年11月22日,向原告罗金芳,被告候村中心卫生院院长和曲周县法院法官苏庆新和谷丽堂有司法鉴定中心质证笔录。本案司法鉴定执业人:谭元芝等3人,执行证号为:500050011109。联系电话:13983229935。
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于2019年4月4日做出了原告罗金芳与被告侯村中心卫生院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为《西政司法鉴定中心(2618)鉴定字第3852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原告发现司法鉴定中故意出现多处虚假鉴定,以假乱真,不作为,乱作为,严重违规违纪等过错行为如下;
第一,我实名举报投诉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执业人员谭元芝,彭某,朱某三人,在司法鉴定意见书。
第二,基本情况:①被鉴定人:罗金芳,男士变成女。②罗金芳58岁变成了55岁,③县法院苏庆新让被鉴定人罗某缴司法鉴定费6000元,司法鉴定中心至今末开票。④鉴定材料:有候村中心卫生院处方复印件一份,(司法鉴定中心质证笔录是没有的)。
第三,资料摘要本列为54岁女性患者,将原告当事人罗金芳的性别男(故意)写成女。又将原告罗金芳(故意)写成55岁。原告罗金芳,男,62年出生,在司法鉴定时58岁。司法鉴定中心让当事人罗金芳提供了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司法鉴定意见书纯属虚构。
第四,举报反映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在原告当事人罗金芳提交的鉴定材料中,其中多出了一份被告单位候村中心卫生院一份未经原告受害人罗金芳质证虚假处方。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显然是司法鉴定执业人员与曲周县法院苏庆新和被告单位相互勾结,徇私舞弊,以假乱真的行为,不知道司法鉴定中心执业人员收了被告单位多少好处费,将很重要的司法鉴定法律文书,竟敢做出多处过错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谭元芝等3人显然是利用职业便利,利用被告单位未经原告质证的假处方,以假乱真,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践踏国家法律法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败坏司法鉴定中心的形象。因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三名执业人员以利用被告单位的虚假处方,以假乱真的违规过错鉴定意见书,造成原告受害人罗金芳在当地法院一审,二审败诉。成为一期冤家错案。曲周县法院法官苏庆新承认在与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输送材料中存在过错,有录音为证。
第五,诉求:中央纪委监委巡视巡查组,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信访,媒体网站和重庆市委纪委监委,政法委,司法厅,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原告受害当事人,实名举报投诉反映的实际问题给予从快从严立案调查处理。并要求:撤销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做出的鉴定字第3852号鉴定意见书,依法依规重新为原告当事人罗金芳做出司法鉴定意见书。对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谭元芝等3人给予追责处理。还司法鉴定中心一个公正,还原告受害人一个公道,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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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实名举报投诉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执业人员谭元芝,彭某,朱某三人,在司法鉴定意见书。
第二,基本情况:①被鉴定人:罗金芳,男士变成女。②罗金芳58岁变成了55岁,③县法院苏庆新让被鉴定人罗某缴司法鉴定费6000元,司法鉴定中心至今末开票。④鉴定材料:有候村中心卫生院处方复印件一份,(司法鉴定中心质证笔录是没有的)。
第三,资料摘要本列为54岁女性患者,将原告当事人罗金芳的性别男(故意)写成女。又将原告罗金芳(故意)写成55岁。原告罗金芳,男,62年出生,在司法鉴定时58岁。司法鉴定中心让当事人罗金芳提供了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司法鉴定意见书纯属虚构。
第四,举报反映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在原告当事人罗金芳提交的鉴定材料中,其中多出了一份被告单位候村中心卫生院一份未经原告受害人罗金芳质证虚假处方。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显然是司法鉴定执业人员与曲周县法院苏庆新和被告单位相互勾结,徇私舞弊,以假乱真的行为,不知道司法鉴定中心执业人员收了被告单位多少好处费,将很重要的司法鉴定法律文书,竟敢做出多处过错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谭元芝等3人显然是利用职业便利,利用被告单位未经原告质证的假处方,以假乱真,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践踏国家法律法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败坏司法鉴定中心的形象。因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三名执业人员以利用被告单位的虚假处方,以假乱真的违规过错鉴定意见书,造成原告受害人罗金芳在当地法院一审,二审败诉。成为一期冤家错案。曲周县法院法官苏庆新承认在与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输送材料中存在过错,有录音为证。
第五,诉求:中央纪委监委巡视巡查组,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信访,媒体网站和重庆市委纪委监委,政法委,司法厅,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原告受害当事人,实名举报投诉反映的实际问题给予从快从严立案调查处理。并要求:撤销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做出的鉴定字第3852号鉴定意见书,依法依规重新为原告当事人罗金芳做出司法鉴定意见书。对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谭元芝等3人给予追责处理。还司法鉴定中心一个公正,还原告受害人一个公道,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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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实名举报投诉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执业人员谭元芝,彭某,朱某三人,在司法鉴定意见书。
第二,基本情况:①被鉴定人:罗金芳,男士变成女。②罗金芳58岁变成了55岁,③县法院苏庆新让被鉴定人罗某缴司法鉴定费6000元,司法鉴定中心至今末开票。④鉴定材料:有候村中心卫生院处方复印件一份,(司法鉴定中心质证笔录是没有的)。
第三,资料摘要本列为54岁女性患者,将原告当事人罗金芳的性别男(故意)写成女。又将原告罗金芳(故意)写成55岁。原告罗金芳,男,62年出生,在司法鉴定时58岁。司法鉴定中心让当事人罗金芳提供了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司法鉴定意见书纯属虚构。
第四,举报反映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在原告当事人罗金芳提交的鉴定材料中,其中多出了一份被告单位候村中心卫生院一份未经原告受害人罗金芳质证虚假处方。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显然是司法鉴定执业人员与曲周县法院苏庆新和被告单位相互勾结,徇私舞弊,以假乱真的行为,不知道司法鉴定中心执业人员收了被告单位多少好处费,将很重要的司法鉴定法律文书,竟敢做出多处过错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谭元芝等3人显然是利用职业便利,利用被告单位未经原告质证的假处方,以假乱真,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践踏国家法律法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败坏司法鉴定中心的形象。因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三名执业人员以利用被告单位的虚假处方,以假乱真的违规过错鉴定意见书,造成原告受害人罗金芳在当地法院一审,二审败诉。成为一期冤家错案。曲周县法院法官苏庆新承认在与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输送材料中存在过错,有录音为证。
第五,诉求:中央纪委监委巡视巡查组,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信访,媒体网站和重庆市委纪委监委,政法委,司法厅,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原告受害当事人,实名举报投诉反映的实际问题给予从快从严立案调查处理。并要求:撤销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做出的鉴定字第3852号鉴定意见书,依法依规重新为原告当事人罗金芳做出司法鉴定意见书。对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谭元芝等3人给予追责处理。还司法鉴定中心一个公正,还原告受害人一个公道,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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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基本情况:①被鉴定人:罗金芳,男士变成女。②罗金芳58岁变成了55岁,③县法院苏庆新让被鉴定人罗某缴司法鉴定费6000元,司法鉴定中心至今末开票。④鉴定材料:有候村中心卫生院处方复印件一份,(司法鉴定中心质证笔录是没有的)。
第三,资料摘要本列为54岁女性患者,将原告当事人罗金芳的性别男(故意)写成女。又将原告罗金芳(故意)写成55岁。原告罗金芳,男,62年出生,在司法鉴定时58岁。司法鉴定中心让当事人罗金芳提供了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司法鉴定意见书纯属虚构。
第四,举报反映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在原告当事人罗金芳提交的鉴定材料中,其中多出了一份被告单位候村中心卫生院一份未经原告受害人罗金芳质证虚假处方。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显然是司法鉴定执业人员与曲周县法院苏庆新和被告单位相互勾结,徇私舞弊,以假乱真的行为,不知道司法鉴定中心执业人员收了被告单位多少好处费,将很重要的司法鉴定法律文书,竟敢做出多处过错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谭元芝等3人显然是利用职业便利,利用被告单位未经原告质证的假处方,以假乱真,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践踏国家法律法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败坏司法鉴定中心的形象。因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三名执业人员以利用被告单位的虚假处方,以假乱真的违规过错鉴定意见书,造成原告受害人罗金芳在当地法院一审,二审败诉。成为一期冤家错案。曲周县法院法官苏庆新承认在与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输送材料中存在过错,有录音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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