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优质内容篇⑤】律师说法,专注热点普法!
重庆一小孩被扔下高楼、法院认定郑爽无财产可供执行,@微博法律 一文汇总优质法律内容解读>>
【重庆一小孩被扔下高楼】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微博新知博主、知名法律博主@北京婚姻家事律师张丽珍 :如果真是有精神疾病,例如所说的躁狂症。就要看犯罪时她的精神状态,也就是她杀人时是否处于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https://t.cn/A6TfnSMe
义马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律师、知名法律博主@法援茹媛媛 :这个妈妈如果没有精神异常到无法控制自己,在扔孩子时如果不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大概率还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https://t.cn/A6TfnSMk
热门法律博主@御史书童 :精神病人即使不负刑事责任,但犯了这么严重的罪行,依然需要予以处置。https://t.cn/A6TfnSMg
律师、微博新知博主、知名法律博主@雷家茂律师 :精神病并不一定能够成为免责、免死金牌!https://t.cn/A6TfnSMd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名法律博主@我是律师的朋友 :精神病可以作为违法阻却事由,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https://t.cn/A6TfnSMD
【法院认定郑爽无财产可供执行】
微博新知博主、热门法律博主@珍惜当今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https://t.cn/A6TfnSxh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热门法律博主@杜洁律师 :在执行程序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案件,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https://t.cn/A6TfnSxP
律师、微博新知博主、知名法律博主@冯律师法 :案件终本,不出意外,郑爽还要被列入实行被执行人。https://t.cn/A6TfnSxz
专职律师、微博新知博主、知名法律博主@张荆_婚姻继承律师 :对于郑爽事件,如果她拒绝执行的话,有可能会犯“拒执罪”,要负刑责。https://t.cn/A6TfnSMF
专职律师、知名法律博主@吴向东律师 :从发生纠纷到法院认定郑爽无财产可供执行,官司会经历哪些过程?https://t.cn/A6TfnSMs
专职律师、热门法律博主@律界王凯 :执行难的问题,一方面是执行不到位的惩罚力度较低,一方面是官方可作为的力量有限。https://t.cn/A6TfnSxv
重庆一小孩被扔下高楼、法院认定郑爽无财产可供执行,@微博法律 一文汇总优质法律内容解读>>
【重庆一小孩被扔下高楼】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微博新知博主、知名法律博主@北京婚姻家事律师张丽珍 :如果真是有精神疾病,例如所说的躁狂症。就要看犯罪时她的精神状态,也就是她杀人时是否处于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https://t.cn/A6TfnSMe
义马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律师、知名法律博主@法援茹媛媛 :这个妈妈如果没有精神异常到无法控制自己,在扔孩子时如果不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大概率还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https://t.cn/A6TfnSMk
热门法律博主@御史书童 :精神病人即使不负刑事责任,但犯了这么严重的罪行,依然需要予以处置。https://t.cn/A6TfnSMg
律师、微博新知博主、知名法律博主@雷家茂律师 :精神病并不一定能够成为免责、免死金牌!https://t.cn/A6TfnSMd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名法律博主@我是律师的朋友 :精神病可以作为违法阻却事由,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https://t.cn/A6TfnSMD
【法院认定郑爽无财产可供执行】
微博新知博主、热门法律博主@珍惜当今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https://t.cn/A6TfnSxh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热门法律博主@杜洁律师 :在执行程序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案件,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https://t.cn/A6TfnSxP
律师、微博新知博主、知名法律博主@冯律师法 :案件终本,不出意外,郑爽还要被列入实行被执行人。https://t.cn/A6TfnSxz
专职律师、微博新知博主、知名法律博主@张荆_婚姻继承律师 :对于郑爽事件,如果她拒绝执行的话,有可能会犯“拒执罪”,要负刑责。https://t.cn/A6TfnSMF
专职律师、知名法律博主@吴向东律师 :从发生纠纷到法院认定郑爽无财产可供执行,官司会经历哪些过程?https://t.cn/A6TfnSMs
专职律师、热门法律博主@律界王凯 :执行难的问题,一方面是执行不到位的惩罚力度较低,一方面是官方可作为的力量有限。https://t.cn/A6TfnSxv
“硬核豌豆”张又晨,您在诉状中称胖羊发的图一这条微博是对您的影射性诽谤,理由是别的网友看到了这条微博,联想到了你。我想问下知名法律博主,您觉得您的这个逻辑立得住吗?
如果您逻辑不好,胖羊来给您分析一下:某日,微博上出现了这条言论,读者有A B C D E F G,其中A说“这说的是王石的夫人吧”,评价区无一个人指向您,但看到这条微博的B却联想到了乙,并且在自己微博上表达了“这条微博说的是不是就是您”的这层意思,然后,您就把发这条微博的人告上法庭,称自己被影射性诽谤了。
站在胖羊的角度,收到这种诉状,震惊不震惊?这简直就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胖羊把收到诉状以及您的起诉理由讲出来了,就又变成了对您的诽谤?
胖羊点评您跟热依扎的官司,其中不小心提到一句“真的贱”,这话是胖羊说的,没什么好否认的。但是,您这种强行关联、强行编排的本事,是法律博主与生俱来拥有的嘛?
那么,我想请问下“硬核豌豆”张又晨,您在您的微博里讲到“网络神经病”“无耻”,您的评论区无一人指向胖羊,但是,如果有人看到这条微博后,认为您说的就是胖羊,那么,胖羊是不是也据此把您告上法庭,说您“影射性诽谤胖羊”?
这逻辑您觉得说得过去吗?如果您觉得说得过去,下次开庭时胖羊也用您的逻辑跟法院主张一下,您所有在微博上谴责别人的话,胖羊也都可以说您就是在影射性诽谤。我也想听听,当别人用您的逻辑去打您时,你又会怎么辩解?
还有,当初胖羊点评热依扎案的原文,是不是仅仅拿公务员被骂“骚母狗”举例,说明热依扎是公众人物,所以,在跟您的这场对决中“身份受限”,就像是公务员如果被骂了“骚母狗”也因“身份受限”很难还击……如果您阅读理解能力不好,建议您读个三遍,看看这些话是不是在辱骂你“骚母狗”。
到了法庭上,您是怎么主张的?您找出您跟另外一个人的聊天记录,说对方看了这条微博后,认为您辱骂了热依扎“骚母狗”,所以,您要胖羊承担侵权责任。法官当时怎么跟您说的?有没有告诉您“现在的原告怎么越来越………我得找一个阅读理解能力正常的人来阅读这条微博,如果这个人是你找来的呢”。
咱们实在想给别人罗织罪名,也要讲基本的逻辑。您的这些逻辑像是什么?电视里播放台词“这个小三真无耻”,然后,看电视的人当中有人认为这句话是在说您,然后,您既起诉了说您是小三的人,还同时起诉了电视剧?您起诉前者可以理解,但起诉后者,请问人家有没有权利觉得震惊、表达震惊?表达了震惊,就又侵您的权了?
被您起诉的人一开始素不相识,被您起诉后私下联系起来了,到您口里,就变成人家一开始就是对您有预谋的网暴了。OK,如果您要证明人家是“网暴团伙”,一开始就在针对您,而不是被您起诉后才被迫联合,您是不是需要拿出证据证明,这些人在被您起诉之前就互相加上了联系方式,就在密谋要针对您?
这几个人上大学时候(被您起诉后)认识,就可以拿来论证他们在幼儿园阶段(一开始发微博时)就认识?这个逻辑,您觉得成立吗?
博主能控制得了谁关注自己、谁不关注?照您这个逻辑,您和您的微博转发区、评论区那些骂胖羊的网友,是不是都组成了一个针对胖羊的“网暴团伙”?您的粉丝中也有人借您地盘在骂作者海菱,那么,作者海菱如果要起诉,您认为她应该要起诉骂她的人,还是应该起诉您?
打官司既要讲证据,也要讲逻辑,甚至逻辑比证据更重要。您多打几场官司就成为了知名法律博主,可以“东一榔头西一棒子”举证,让您的那些粉丝为您叫好,但法官大多数是有研究生学历的人(不是给钱就能上那种,而是要硬考出来的),是通过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的人,说服得了他们吗?
您比我大四岁,又是知名法律博主,您的法律知识和实践能力肯定在我这种只读了四年法律本科的人之上,但您在起诉时犯这种逻辑谬误,很不应该啊。
学好逻辑是学好法律的基础,“硬核豌豆”张又晨女士,您觉得对吗?
如果您逻辑不好,胖羊来给您分析一下:某日,微博上出现了这条言论,读者有A B C D E F G,其中A说“这说的是王石的夫人吧”,评价区无一个人指向您,但看到这条微博的B却联想到了乙,并且在自己微博上表达了“这条微博说的是不是就是您”的这层意思,然后,您就把发这条微博的人告上法庭,称自己被影射性诽谤了。
站在胖羊的角度,收到这种诉状,震惊不震惊?这简直就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胖羊把收到诉状以及您的起诉理由讲出来了,就又变成了对您的诽谤?
胖羊点评您跟热依扎的官司,其中不小心提到一句“真的贱”,这话是胖羊说的,没什么好否认的。但是,您这种强行关联、强行编排的本事,是法律博主与生俱来拥有的嘛?
那么,我想请问下“硬核豌豆”张又晨,您在您的微博里讲到“网络神经病”“无耻”,您的评论区无一人指向胖羊,但是,如果有人看到这条微博后,认为您说的就是胖羊,那么,胖羊是不是也据此把您告上法庭,说您“影射性诽谤胖羊”?
这逻辑您觉得说得过去吗?如果您觉得说得过去,下次开庭时胖羊也用您的逻辑跟法院主张一下,您所有在微博上谴责别人的话,胖羊也都可以说您就是在影射性诽谤。我也想听听,当别人用您的逻辑去打您时,你又会怎么辩解?
还有,当初胖羊点评热依扎案的原文,是不是仅仅拿公务员被骂“骚母狗”举例,说明热依扎是公众人物,所以,在跟您的这场对决中“身份受限”,就像是公务员如果被骂了“骚母狗”也因“身份受限”很难还击……如果您阅读理解能力不好,建议您读个三遍,看看这些话是不是在辱骂你“骚母狗”。
到了法庭上,您是怎么主张的?您找出您跟另外一个人的聊天记录,说对方看了这条微博后,认为您辱骂了热依扎“骚母狗”,所以,您要胖羊承担侵权责任。法官当时怎么跟您说的?有没有告诉您“现在的原告怎么越来越………我得找一个阅读理解能力正常的人来阅读这条微博,如果这个人是你找来的呢”。
咱们实在想给别人罗织罪名,也要讲基本的逻辑。您的这些逻辑像是什么?电视里播放台词“这个小三真无耻”,然后,看电视的人当中有人认为这句话是在说您,然后,您既起诉了说您是小三的人,还同时起诉了电视剧?您起诉前者可以理解,但起诉后者,请问人家有没有权利觉得震惊、表达震惊?表达了震惊,就又侵您的权了?
被您起诉的人一开始素不相识,被您起诉后私下联系起来了,到您口里,就变成人家一开始就是对您有预谋的网暴了。OK,如果您要证明人家是“网暴团伙”,一开始就在针对您,而不是被您起诉后才被迫联合,您是不是需要拿出证据证明,这些人在被您起诉之前就互相加上了联系方式,就在密谋要针对您?
这几个人上大学时候(被您起诉后)认识,就可以拿来论证他们在幼儿园阶段(一开始发微博时)就认识?这个逻辑,您觉得成立吗?
博主能控制得了谁关注自己、谁不关注?照您这个逻辑,您和您的微博转发区、评论区那些骂胖羊的网友,是不是都组成了一个针对胖羊的“网暴团伙”?您的粉丝中也有人借您地盘在骂作者海菱,那么,作者海菱如果要起诉,您认为她应该要起诉骂她的人,还是应该起诉您?
打官司既要讲证据,也要讲逻辑,甚至逻辑比证据更重要。您多打几场官司就成为了知名法律博主,可以“东一榔头西一棒子”举证,让您的那些粉丝为您叫好,但法官大多数是有研究生学历的人(不是给钱就能上那种,而是要硬考出来的),是通过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的人,说服得了他们吗?
您比我大四岁,又是知名法律博主,您的法律知识和实践能力肯定在我这种只读了四年法律本科的人之上,但您在起诉时犯这种逻辑谬误,很不应该啊。
学好逻辑是学好法律的基础,“硬核豌豆”张又晨女士,您觉得对吗?
“硬核豌豆”张又晨女士,我想问一下您,您刑事自诉热依扎,法官是给您送达一个不予受理裁定书吗?为啥只是送达一个裁定书,都有法警在场呢?热依扎的律师不需要法警护送,那您为啥是被法警护送出去的?是为了保护您的人身安全吗?本人是法盲,真诚请教一下知名法律博主,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法警会出现在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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