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订婚给34万彩礼后女方退婚不退钱##女子回应拒退34万彩礼称遭男方网暴#
近日,一则男子相亲后给女方34万彩礼,女方冷暴力逼迫退婚的网传视频引发关注。
5月8日中午,据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当事男方魏先生26岁,是山东菏泽市巨野县人,2023年3月,魏先生与山东郓城县马女士订婚,并给女方34万彩礼,但是给过彩礼后,“对方对我态度有了很大改变,多次冷暴力以及对我本人言语辱骂,逼迫我与其退婚。”魏先生说。
女方解释说双方没有协调就直接告到法院,男方隐瞒家庭状况,自己觉得男方人品有问题,首饰丢了就剩两件了。
这件事情,法院判决了就按法院执行。既然女方觉得男方有问题,就退到彩礼和首饰,退婚就行了。一方面想退婚一方面不想退钱退物。找那么多借口也没有意义了。无论谁提出的退婚,钱和物都需要退的。
男方隐瞒家庭情况,不靠谱。女方这种无赖的作风也让大众感觉奇葩。
现在的婚姻真是越来越复杂了。法院表示很难做。
近日,一则男子相亲后给女方34万彩礼,女方冷暴力逼迫退婚的网传视频引发关注。
5月8日中午,据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当事男方魏先生26岁,是山东菏泽市巨野县人,2023年3月,魏先生与山东郓城县马女士订婚,并给女方34万彩礼,但是给过彩礼后,“对方对我态度有了很大改变,多次冷暴力以及对我本人言语辱骂,逼迫我与其退婚。”魏先生说。
女方解释说双方没有协调就直接告到法院,男方隐瞒家庭状况,自己觉得男方人品有问题,首饰丢了就剩两件了。
这件事情,法院判决了就按法院执行。既然女方觉得男方有问题,就退到彩礼和首饰,退婚就行了。一方面想退婚一方面不想退钱退物。找那么多借口也没有意义了。无论谁提出的退婚,钱和物都需要退的。
男方隐瞒家庭情况,不靠谱。女方这种无赖的作风也让大众感觉奇葩。
现在的婚姻真是越来越复杂了。法院表示很难做。
加装电梯的闹剧终于落幕了!
我家住一楼,昨天,六楼的邻居又来砸门,非要我家同意加装电梯。父母不胜其烦,躲起来不吭声,那天我刚好在家,听到越来越激烈的敲门声,真是怒火中烧,把门拉开,挡在门口,坚决地说,不同意,不装。
那几个老人马上破口大骂,说我没教养,不懂尊老爱幼,自私自利,还大声嚷嚷,让四五楼的邻居一起来说我,说到激动时,吹胡子瞪眼的,就差要动手打人了。我住一楼,为什么就要同意装电梯呢?特别是楼上几个老头,真是倚老卖老,一副唯我独尊的样子,上门就用命令式的语气要我签字,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我会答应?住一楼,装电梯对我家一点好处都没有,坏处挺不少,我也跟他们说清楚了,就不听!
第一、当初父母买房选一楼,就想着不用爬楼,就算停电了也不怕,退休老了也方便。我们连楼梯都不用,更用不着装电梯。
第二、房子南北通透,南北双阳台,北面是生活小阳台,有落地窗。我看隔壁楼栋装了电梯后,一楼的采光和通风变得很差。
第三、如果加装电梯,南面是步梯入口,北面是电梯入口,两面都有人进进出出,噪音很大,电梯本身也有噪音,还有电磁辐射。
第四、房子北面本来是活动通道,平时散步都会经过,如果装了电梯,地面空间被占,行动很不方便。房子硬要挂上电梯,很难看。
第五、加装的电梯,不是什么大品牌,担心后期的售后问题,特别是对于房子楼体结构的破坏,毕竟,这是2008年的老房子。
第六、我们一楼,前面带院子,买房时价格最贵。装了电梯,楼层高的成了升值的电梯洋房,我们的却面临贬值,有谁愿意干?
第七、费用问题最奇葩!一开始说要我们家出1.2万元的优惠价,不用电梯出什么钱?后来才说免费,好像给了多大的恩惠一样!
第八、态度太差!原来欺负父母老了,我又是女孩子,居高临下地逼迫着要交钱签字,如今,又站在道德制高点卖惨,还是逼迫。
他们见我态度坚决,丝毫不妥协,毕竟不敢真打我,又把社区的网格员搬来了,对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那些老人在一旁帮腔,装得可怜兮兮的样子,就差声泪俱下了。我不吃这一套,毫无所动,说要解决问题,就把一切摊到台面上来说,别整些虚的。我对装电梯很反感,如果想要电梯,当初就不应该买步梯房,直接买电梯房不更好?我跟网格员说,实在要装,我就想下条件吧!
第一、装电梯要我家出钱,那没门,他们可以刷卡进出电梯,我们家用不上。
第二、我们家不但不出钱,还要得到五万元补偿金,因为装电梯影响生活,房子贬值。
第三、就算装了电梯,一切维护费用都与我家无关,我们不用,也不会分摊。
第四、使用电梯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都与我家无关,要签相关的免责协议。
第五、因为电梯而导致房屋下沉、开裂、坍塌,我不担责,装电梯的业主还要赔偿我。
我把这几点要求发给了网格员,让她打印出来,给想装电梯的人签字认可。只有全部通过,经过公证后,我才会签字同意装电梯。没想到,合情合理的要求,又激怒了楼上的邻居,几个老人又来敲门了,他们情绪很激动,指责我真是狮子大开口,想趁机要挟邻居发财,这是不道德的事,要五万简直是做梦,他们能给3000元补贴都不错了。
而且,他们坚持,既然电梯安装了,就是公共财产,不属于某个人,所以,就算出安全事故,也不可能由他们个人担责。电梯的维护费用也是一样的道理,大家共同承担。如果房屋主体出现损坏问题,那也不是他们业主的错,是电梯公司的问题,要找就找电梯公司来承担责任,他们不应该背锅他们说得义正辞严,仿佛我就是个胡搅蛮缠的野蛮女子,还发话了,如果我再阻挠,不配合,他们就把我告上法庭,吃不了兜着走。
我冷眼看着他们,一句话都不说,等他们把话说完等我接话时,直接就把门关上了。我以为这事就这么结束了。没想到,周六晚上,我和老妈在楼下散步,有个老头从后面撵上来,说告诉我一个好消息,他们去区里反映了,电梯可以安装了,已经有10户邻居同意,超过了四分之三,不用管我的态度了。
说完,他看着我,露出了玩味的笑容,想看我的反应。我不动声色,扯着我妈默默地走了,可内心却在翻江倒海,很失落,这样的结果,对我们家真是太不公平了!好在,老天是公平的!昨晚,那老头又来敲门,气急败坏地说我为什么不放过他们,非要阻挠?就看不得他们过上好日子吗?
原来,加装电梯的提议虽然通过了,但电梯公司的人说,要施工还得楼栋全体业主签字同意,不然无法进场,只能先搁置一边。当时,我非常干脆,签了个反对!我真的是太自私了吗?
我家住一楼,昨天,六楼的邻居又来砸门,非要我家同意加装电梯。父母不胜其烦,躲起来不吭声,那天我刚好在家,听到越来越激烈的敲门声,真是怒火中烧,把门拉开,挡在门口,坚决地说,不同意,不装。
那几个老人马上破口大骂,说我没教养,不懂尊老爱幼,自私自利,还大声嚷嚷,让四五楼的邻居一起来说我,说到激动时,吹胡子瞪眼的,就差要动手打人了。我住一楼,为什么就要同意装电梯呢?特别是楼上几个老头,真是倚老卖老,一副唯我独尊的样子,上门就用命令式的语气要我签字,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我会答应?住一楼,装电梯对我家一点好处都没有,坏处挺不少,我也跟他们说清楚了,就不听!
第一、当初父母买房选一楼,就想着不用爬楼,就算停电了也不怕,退休老了也方便。我们连楼梯都不用,更用不着装电梯。
第二、房子南北通透,南北双阳台,北面是生活小阳台,有落地窗。我看隔壁楼栋装了电梯后,一楼的采光和通风变得很差。
第三、如果加装电梯,南面是步梯入口,北面是电梯入口,两面都有人进进出出,噪音很大,电梯本身也有噪音,还有电磁辐射。
第四、房子北面本来是活动通道,平时散步都会经过,如果装了电梯,地面空间被占,行动很不方便。房子硬要挂上电梯,很难看。
第五、加装的电梯,不是什么大品牌,担心后期的售后问题,特别是对于房子楼体结构的破坏,毕竟,这是2008年的老房子。
第六、我们一楼,前面带院子,买房时价格最贵。装了电梯,楼层高的成了升值的电梯洋房,我们的却面临贬值,有谁愿意干?
第七、费用问题最奇葩!一开始说要我们家出1.2万元的优惠价,不用电梯出什么钱?后来才说免费,好像给了多大的恩惠一样!
第八、态度太差!原来欺负父母老了,我又是女孩子,居高临下地逼迫着要交钱签字,如今,又站在道德制高点卖惨,还是逼迫。
他们见我态度坚决,丝毫不妥协,毕竟不敢真打我,又把社区的网格员搬来了,对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那些老人在一旁帮腔,装得可怜兮兮的样子,就差声泪俱下了。我不吃这一套,毫无所动,说要解决问题,就把一切摊到台面上来说,别整些虚的。我对装电梯很反感,如果想要电梯,当初就不应该买步梯房,直接买电梯房不更好?我跟网格员说,实在要装,我就想下条件吧!
第一、装电梯要我家出钱,那没门,他们可以刷卡进出电梯,我们家用不上。
第二、我们家不但不出钱,还要得到五万元补偿金,因为装电梯影响生活,房子贬值。
第三、就算装了电梯,一切维护费用都与我家无关,我们不用,也不会分摊。
第四、使用电梯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都与我家无关,要签相关的免责协议。
第五、因为电梯而导致房屋下沉、开裂、坍塌,我不担责,装电梯的业主还要赔偿我。
我把这几点要求发给了网格员,让她打印出来,给想装电梯的人签字认可。只有全部通过,经过公证后,我才会签字同意装电梯。没想到,合情合理的要求,又激怒了楼上的邻居,几个老人又来敲门了,他们情绪很激动,指责我真是狮子大开口,想趁机要挟邻居发财,这是不道德的事,要五万简直是做梦,他们能给3000元补贴都不错了。
而且,他们坚持,既然电梯安装了,就是公共财产,不属于某个人,所以,就算出安全事故,也不可能由他们个人担责。电梯的维护费用也是一样的道理,大家共同承担。如果房屋主体出现损坏问题,那也不是他们业主的错,是电梯公司的问题,要找就找电梯公司来承担责任,他们不应该背锅他们说得义正辞严,仿佛我就是个胡搅蛮缠的野蛮女子,还发话了,如果我再阻挠,不配合,他们就把我告上法庭,吃不了兜着走。
我冷眼看着他们,一句话都不说,等他们把话说完等我接话时,直接就把门关上了。我以为这事就这么结束了。没想到,周六晚上,我和老妈在楼下散步,有个老头从后面撵上来,说告诉我一个好消息,他们去区里反映了,电梯可以安装了,已经有10户邻居同意,超过了四分之三,不用管我的态度了。
说完,他看着我,露出了玩味的笑容,想看我的反应。我不动声色,扯着我妈默默地走了,可内心却在翻江倒海,很失落,这样的结果,对我们家真是太不公平了!好在,老天是公平的!昨晚,那老头又来敲门,气急败坏地说我为什么不放过他们,非要阻挠?就看不得他们过上好日子吗?
原来,加装电梯的提议虽然通过了,但电梯公司的人说,要施工还得楼栋全体业主签字同意,不然无法进场,只能先搁置一边。当时,我非常干脆,签了个反对!我真的是太自私了吗?
“这女人把命都玩没了!”云南,47岁女子,在外打工耐不住寂寞跟男同事好上,还准备给男同事生个孩子。可谁想,女人的这个决定却要了她的命。事后,女子老公得知妻子难产离世,将情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44万,法院的判决让人意想不到
(案例来源:长江云新闻)
这天,49岁的陈浩正在厨房洗碗,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电话:“你赶紧过来一趟吧!你老婆死在了医院。”
陈浩听得一头雾水,心里嘀咕现在这些骗子,还真是太没道德底线了。他直接将电话挂断,可没过多久,电话再次响起。
电话那头的男子带着哭腔说:“我真的没跟你开玩笑,李晴是真的出事了。” 随后,男子发了一张李晴躺在太平间的相片过来。
可对于李晴的具体死因,陌生男子却避口不谈,只说要当面跟陈浩说清楚。
陈浩顿时觉得天旋地转,连夜买票去广东。一路上,陈浩想了万千种可能,却怎么也没想到,真相居然会那么荒唐。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三年前,李晴厌烦当一个全职的家庭主妇,不想整天围着灶台和孩子转,执意要外出打工。说要赚钱贴补家用,实际上李晴赚的钱只够她自己开销。
陈浩既要赚钱养家,还要每天接送两个孩子上下学,为他们洗衣做饭,这日子过得兵荒马乱。
谁料,在外打工的李晴耐不住寂寞,跟一个单身的男同事同居在一起,李晴每天沉浸在男同事王大伟的甜言蜜语中,全然忘了自己已为人妻,为人母。
这天,李晴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惊出一身冷汗。原本她准备将孩子打掉,可王大伟却一个劲地劝说她生下来,若是李晴不方便带在身边,可以让他老家的父母带。
王大伟还许下承诺,如果李晴因为此事跟丈夫离了婚,他一定会负责到底。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面对情人的这个奇葩提议,李晴居然同意生下这个孩子。
怀孕之后李晴便辞去工作,在出租屋安心待产。人到中年的王大伟,因家穷,一直没能娶上媳妇,王大伟看着李晴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脸上乐开了花。
转眼,李晴的预产期到了。王大伟生怕有什么闪失,跟厂里请了15天的假,时时刻刻陪在李晴的身边。
几天后,王大伟在产房外心急如焚。因为李晴进产房已经8个小时了,就在刚刚护士急匆匆跑来,李晴大出血情况非常危急,需要立即做子宫切除手术,家属必须要马上签字才行。
在法律上,王大伟跟李晴并没有任何关系,可他却以丈夫的名义签字。
不幸的是,李晴在生产的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导致一尸两命。
陈浩得知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心里是说不出的滋味。妻子好端端的就这样没了,这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呢?
陈浩一气之下,将医院以及王大伟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双方共同赔偿150万。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此事该如何认定呢?
1:属于医疗事故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俗话说,女人生孩子就相当于一只脚踏入鬼门关,在生孩子的过程中突发意外的情况非常多。因此要确定李晴的死跟医生有没有关系。
就还得上面相关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认定,查清楚患者真正的死因,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为四种情况,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
责任划分清楚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218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法院依据医疗事故责任划分的具体情况,判决医院承担65%的责任,赔付89.42万。
2:法院认为李晴的死跟王大伟不存在因果关系
丈夫陈浩觉得,王大伟应该对他妻子的死承担相应责任,因为如果不是他,让李晴怀孕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意外,再者,王大伟还冒充他的名义,在手术单上签字,已经严重侵犯了他的权益。
然而,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却认为,这场意外跟王大伟并没有直接关系,他的所作所为在道德层面上应该受到谴责,但并没有触犯到法律。
李晴作为一个年成人,她明知道高龄产妇会有一定的风险,可她却没有引起重视,因此她也为要自己的死承担一部分责任。
《民法典》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法院驳回陈浩的请求,认为这次意外跟王大伟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他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这场悲剧谁之过?
不管是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只要走进婚姻的殿堂,就不能再随心所欲。婚姻不仅仅是男女双方搭伙过日子,生儿育女,还要相互忠诚,彼此尊重。
文中这位李女士不仅背叛了婚姻,还把生儿育女当成儿戏,落到这样的地步令人唏弱。
《民法典》第8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一步错满盘皆输。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案例来源:长江云新闻)
这天,49岁的陈浩正在厨房洗碗,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电话:“你赶紧过来一趟吧!你老婆死在了医院。”
陈浩听得一头雾水,心里嘀咕现在这些骗子,还真是太没道德底线了。他直接将电话挂断,可没过多久,电话再次响起。
电话那头的男子带着哭腔说:“我真的没跟你开玩笑,李晴是真的出事了。” 随后,男子发了一张李晴躺在太平间的相片过来。
可对于李晴的具体死因,陌生男子却避口不谈,只说要当面跟陈浩说清楚。
陈浩顿时觉得天旋地转,连夜买票去广东。一路上,陈浩想了万千种可能,却怎么也没想到,真相居然会那么荒唐。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三年前,李晴厌烦当一个全职的家庭主妇,不想整天围着灶台和孩子转,执意要外出打工。说要赚钱贴补家用,实际上李晴赚的钱只够她自己开销。
陈浩既要赚钱养家,还要每天接送两个孩子上下学,为他们洗衣做饭,这日子过得兵荒马乱。
谁料,在外打工的李晴耐不住寂寞,跟一个单身的男同事同居在一起,李晴每天沉浸在男同事王大伟的甜言蜜语中,全然忘了自己已为人妻,为人母。
这天,李晴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惊出一身冷汗。原本她准备将孩子打掉,可王大伟却一个劲地劝说她生下来,若是李晴不方便带在身边,可以让他老家的父母带。
王大伟还许下承诺,如果李晴因为此事跟丈夫离了婚,他一定会负责到底。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面对情人的这个奇葩提议,李晴居然同意生下这个孩子。
怀孕之后李晴便辞去工作,在出租屋安心待产。人到中年的王大伟,因家穷,一直没能娶上媳妇,王大伟看着李晴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脸上乐开了花。
转眼,李晴的预产期到了。王大伟生怕有什么闪失,跟厂里请了15天的假,时时刻刻陪在李晴的身边。
几天后,王大伟在产房外心急如焚。因为李晴进产房已经8个小时了,就在刚刚护士急匆匆跑来,李晴大出血情况非常危急,需要立即做子宫切除手术,家属必须要马上签字才行。
在法律上,王大伟跟李晴并没有任何关系,可他却以丈夫的名义签字。
不幸的是,李晴在生产的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导致一尸两命。
陈浩得知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心里是说不出的滋味。妻子好端端的就这样没了,这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呢?
陈浩一气之下,将医院以及王大伟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双方共同赔偿150万。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此事该如何认定呢?
1:属于医疗事故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俗话说,女人生孩子就相当于一只脚踏入鬼门关,在生孩子的过程中突发意外的情况非常多。因此要确定李晴的死跟医生有没有关系。
就还得上面相关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认定,查清楚患者真正的死因,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为四种情况,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
责任划分清楚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218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法院依据医疗事故责任划分的具体情况,判决医院承担65%的责任,赔付89.42万。
2:法院认为李晴的死跟王大伟不存在因果关系
丈夫陈浩觉得,王大伟应该对他妻子的死承担相应责任,因为如果不是他,让李晴怀孕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意外,再者,王大伟还冒充他的名义,在手术单上签字,已经严重侵犯了他的权益。
然而,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却认为,这场意外跟王大伟并没有直接关系,他的所作所为在道德层面上应该受到谴责,但并没有触犯到法律。
李晴作为一个年成人,她明知道高龄产妇会有一定的风险,可她却没有引起重视,因此她也为要自己的死承担一部分责任。
《民法典》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法院驳回陈浩的请求,认为这次意外跟王大伟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他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这场悲剧谁之过?
不管是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只要走进婚姻的殿堂,就不能再随心所欲。婚姻不仅仅是男女双方搭伙过日子,生儿育女,还要相互忠诚,彼此尊重。
文中这位李女士不仅背叛了婚姻,还把生儿育女当成儿戏,落到这样的地步令人唏弱。
《民法典》第8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一步错满盘皆输。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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