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男子还没结婚,岳父就给他买了辆奥迪,结婚当天,又给女儿转账了100万,男子从此登上人生的巅峰。婚后一年,俩人生下孩子,从此矛盾百出,夫妻开始分居。勉强过到孩子3岁,妻子起诉离婚,一要孩子抚养权,二要追回个人财产。男子认为,奥迪车是岳父赠送,属于他的个人财产,100万是岳父在婚礼上转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奥迪车对方无权要求返还,100万必须两人平分,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夏梅告诉父亲,自己有个男友,爸妈一听,太高兴了,安排上,领回来见面。
一个女婿半个儿,父母喜欢,结婚的事情提上了日程。
夏梅的家里,经济富裕,只要女儿喜欢,父母都会尽力让女儿如愿。
为了女儿的幸福,父亲毫不吝啬,给未来的女婿,直接买了一辆奥迪。
女婿一看,夏梅父亲如此豪横,他更加卖力的表现,对夏梅连哄带骗,嘴上抹蜜。
婚礼的事宜准备妥当,两家人大排宴宴,亲朋好友,都来捧场。父亲为了给女儿撑腰,当着宾客的面,给女儿转账了100万。
宴会上掌声响起,女婿周强,成了人人羡慕的对象。
周强从此成了人们的楷模,既有了车也有了钱,他的起点,瞬间抬高,大部分人,一辈子都无法撵上。
结完婚后,夏梅满脸的幸福,甜甜蜜蜜,都带在了脸上,一时之间,俩人的婚礼,成了一段佳话,人们的眼神中充满着羡慕。
一年之后,夏梅生下了女儿,谁知从此以后,俩人矛盾百出。
不知何时,激情开始消失,生活里的琐碎,搞得一地鸡毛,点滴小事,就能引起一顿争吵。
本以为有了孩子,夫妻应该更加相爱,谁知日子越过越遭,心里的隔阂日渐加重。
这天孩子吃饭,宝贝拿着小勺,一不小心把饭拨弄到了地上,周强的脸色顿时阴沉下来。
夏梅看够了他的脸色,也不收拾,自顾自的吃着自己碗里的饭。
周强拿着筷子在桌子上一拍:“你咋当的妈妈,你就不会喂喂小宝,就会自己吃饭!”
“孩子是我一个人的?活该我一个人累死?要喂你喂!”夏梅气的想哭,直接怼了回去。
周强更加强硬,啪的一声,拍响了桌子,小宝开始哇哇大哭,夏梅抱起孩子,冲进了卧室,俩人从此正式分居。
夏梅尝试起诉离婚,结果没能成功。一次次的伤害,让她身心俱疲。
曾经有多爱,如今有多伤,夏梅对婚姻的幻想彻底覆灭,她怎么也想不明白,当初的誓言去了哪里?为何日子就过成了这样!
半年之后,夏梅再次上诉离婚,她要女儿的抚养权,还要那辆父亲购买,却落在周强名下的奥迪轿车。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夏梅要求女儿归自己抚养,周强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还有那辆奥迪,是父亲出钱购买,只是登记在了周强名下,实际是父亲给的嫁妆。
爸爸为了自己的小家,在婚礼上给了自己100万元,也都是自己嫁妆,理应自己带走。
2、周强对于夏梅的主张,坚决反对,他认为奥迪车,是结婚前夏梅父亲赠与了自己,也登记了自己名字,这是他的个人财产,夏梅无权要回。
《民法典》第660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周强还说,那100万元,是婚礼那天,夏梅的父亲在众人面前转给了夏梅,这时俩人已经领过结婚证,是合法夫妻,所以,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礼办完后,夏梅又把100万还给了父亲,父亲拿去理财,已经赚了75000,既然夏梅要求离婚,那么就要把钱平分,一人一半。
3、夏梅两次提出离婚,证明夫妻二人感情破裂,法院准予离婚。女儿3岁,一直都是夏梅带着,抚养权判给夏梅,1500元抚养费,周强需按月支付,一直到孩子年满18周岁。
《民法典》第1084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孩子真实意愿。
奥迪车,是俩人结婚登记之前,夏梅的父亲领着周强前去购买,并且登记在了周强名下。
所以,这辆车认定为是夏梅父亲的赠与,属于周强个人财产。
婚礼上,父亲给夏梅转账100万元,以转账日期来看,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夏梅的父亲也没有证据证明,这是对女儿单方面的赠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所以,这一百万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法院考虑到100万元确实是夏梅父亲给女儿的转账,而且俩人婚姻关系并没有维持多久,100万元加上利息75000元,酌情分给夏梅80%,周强20%,也就是215000元。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https://t.cn/Ryh67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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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我一个人的?活该我一个人累死?要喂你喂!”夏梅气的想哭,直接怼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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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多爱,如今有多伤,夏梅对婚姻的幻想彻底覆灭,她怎么也想不明白,当初的誓言去了哪里?为何日子就过成了这样!
半年之后,夏梅再次上诉离婚,她要女儿的抚养权,还要那辆父亲购买,却落在周强名下的奥迪轿车。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夏梅要求女儿归自己抚养,周强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还有那辆奥迪,是父亲出钱购买,只是登记在了周强名下,实际是父亲给的嫁妆。
爸爸为了自己的小家,在婚礼上给了自己100万元,也都是自己嫁妆,理应自己带走。
2、周强对于夏梅的主张,坚决反对,他认为奥迪车,是结婚前夏梅父亲赠与了自己,也登记了自己名字,这是他的个人财产,夏梅无权要回。
《民法典》第660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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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骂我是属蜈蚣的,有100双脚[黑线]
她说:但凡你住得离我再近一点,也不至于像今天这么败家[怒]鞋子摆满地 又穿不到几双,剩下的都是放着看,你是要留给未来儿媳妇或者孙女穿?[怒]你赶紧把不穿的给我寄回来,我要拿去分给你那些七大姑八大姨们穿[怒骂]
我没敢说 我还有冬天的雪地靴,长靴,夏天的高跟低跟平跟的凉鞋 洞洞鞋 拖鞋 啥的都还没翻出来晒呢……[二哈]
#再买就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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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慷慨的分红,和节节新高股价】
1,由研究机构统计了一季报过后浙江地区上市公司的分红,24年财报总分红金额已经超过了1,100亿人民币,不完全统计,现金分红比例超30%的达433家,超50%的达206家。值得注意的是,36家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超100%,相当于把过去赚的钱也拿出来分给股东了。
2,这是一份相当慷慨的分红记录,在我们的组合里,曾经投资过一只专注于浙江上市公司的策略指数,凤凰50,近段时间这支指数的走势也是节节新高(定投的份额已盈利),24年的收益已经大幅回正,离穿越21年的历史大顶点,也只有几个百分点的距离了,整体来看,大幅跑赢了沪深300等全市场指数。
3,这是一支考察了股息率和增长率等综合指标的浙江股票指数,前面和大家专门分享过,指数投资者和个股投资者的区别,个股投资者是想要赚到单只股票超额的钱,指数投资者是想要赚到大趋势中更省心的钱。因此需要找到这些跑赢大趋势的指数。
4,不过需要提示的风险是,这个指数尽管不错,但是跟踪这个指数的基金,规模一直偏小,有基金规模过小的风险,因此我们组合也没敢多投,如果相关基金的规模能够大一点的话,可以考虑的空间就会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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