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有关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出的解释。本解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规定在公共场所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的,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江 苏 省 常 州 市 新 北 区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2023)苏0411民初10208号,法官相对很是公平正义去判决了,除了说原告70岁年龄问题得自行承担注意义务的百分之二十外,整体判决没有任何问题,年龄判责也得结合实际身体健朗程度,原告并不是摇摇晃晃的需要搀扶的老人。(但确实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同案同判内,原告没有其它错误的,鉴于八十岁九十岁老龄化问题,也会承担10%到20%的自我注意责任)。此案原告身体健康四肢发达,平时还负责儿子孙女及棋牌室所有杂事的家务活儿,如今女性平均寿命是81岁,她离那种腿脚不利索的真正意义的老字还有一定距离。但既然我国法院对同案同判的大方向上,年纪大就要承担一点责任,我和原告相隔千里之外,开庭需要投资的成本可能都不止这百分点,因此,我对最差预判的也是80%这个判决,还是满意的,所以没去上诉 。新北区人民法院这个法官态度也特别好,不像个别法院的法官,说话时横眉立目的凶巴巴相。
被告常州市某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在上诉状里反咬一审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反咬行人路权通道里的障碍物滑梯坡是政府建的,说政府为了方便残疾人统一建的,说虽然单元侧身已有残疾车斜坡通道,但政府考虑省得残疾车绕远路,还说这个滑坡利大于弊,择责任说物业无权拆除和维护。完全颠覆了一审证人出庭说的事实,此处经常摔人,只是都没原告摔的重,维权还不够打官司请律师费的。物业还反咬原告走路把玩手中东西说原告走路仰望天空。捏造原告是常住在北京的很有钱的北京人,上诉状里居然说应该侵向物业弱势群体。还说物业老板获奖无数经常资助困难户。
真这么优秀,业主在管辖区因添附障碍物导致无法正常入厕的股骨大骨头断裂残疾,为何突发意外出大事后二十几分钟内,都无物业人上去协助处理?为何要给帽子叔叔提供被掐头去尾掉了三分钟的,正前方的最真实经过的监控?最后只肯提供把电脑调最亮的侧面那个监控画面!企图混淆现场灯光很亮的假象。不诚实虚高人设与本案无关的话 ,有必要搬到法庭说吗?就跟原告没捐过款似的!
原告是北京户口不错,但原告是老三届插队知青,从16周岁插队去常州后始终生活在常州,也是常州市此事故区域业主,是物业和当地政府签的物业合同里的法定受服务关系者,政府不需要大家付物业费的原因,也与本案无关,本案的焦点是业主依法依规享受被告的物业服务,是法律关系者。
反而因为被告三番五次反咬捏造原告长期生活在北京,不得不被他提醒伤残赔偿到底可不可以按北京赔付标准金的疑问。于是下功夫搜了下法条,并咨询了北京和常州的12348,伤残赔偿金到底应该按哪里赔偿?12348律师解答是可以按照户籍住所地赔偿。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而我方代理律师,明知我特别信任她,更信任她的法学硕士学历,她又是执业生涯长达16年的老律师主任,还是我的长期合作者。可是在我多次问她到底伤残赔偿金可否按照北京赔偿时,她在没有花时间去搜法条就坚定自己的法学认知立场,说长期生活在常州只能按常州走。我自己也有问题,本来已经谈好了常州的老律师代理,和我一起开庭,但卡在他没有最终确定他能开庭上了,他想交给他所里别的律师开庭。因为和我长期合作的北京女律师主动说她愿意和我并肩作战,交给她来办 ,我就欣然同意了,大不了多花一人差旅费。信任就不会质疑,才导致一审适用错了伤残赔偿款属地,导致我妈损失了好几万伤残赔偿款。
念书时就最讨厌数学的我,这个案子实在不想独立完成,里面牵扯到计算营养费、护理费、这费那费,对数字脑瓜疼,所以宁愿花钱请合作前辈出山。但是我告乡政府的北京案子,我却可以自己独立驾驭,自己做案子自己开庭质证,但也是最终避免了数字诉求。
原告虽然错过了上诉期,但鉴于发生适用法律错误的自己原因的问题,是否还可以申诉或申请再审,或借势发力被告的上诉,庭审时祈祷发回重审?
我方代理律师在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这个案由中,没有为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后期没有积极去弥补或出谋划策,反而在逃避,微信不是不回就是强调:一审结案后与她无关了的话。一旦导致原告最终损失惨重的话,原告是有权利去律协投诉举报并另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的。不能因为我很珍惜这份友谊和一直以来的合作,就可以忽略我们的财产损失!我和她合作的我自己的其他案子,她承诺做的细节,也是从不履行,说她害怕联系法官。但那些我都可以自己驾驭,包括自己联系帽子叔叔和给法官寄庭审总结及检索的同案同判,包括本案,寄给法官21页补充佐证及检索案。
画重点证据:2021年3月24号紫云苑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成交公告:其中项目名称就是:紫XX社区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名称就是:常州市某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告已证明物业是与业主之间形成物业服务的法律关系(与是不是业主选的是不是业主付费无关。)
物业未能提供他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任何证据,案发点属于物业管辖区域~属此公司服务和管理范围 。物业需要依法依规负责好管理区内的:安全防范与宣传、保障公共安全、保洁、维修、内勤等工作。
1:对安全防范保障工作中,它管理区内存在的风险,要尽可能去是警示和告知,警示和告知义务是最基本的服务标准。对物业管理区域潜在的或已有的可能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风险,应当勤勉尽责充分进行管理,并以明显的标识或者其它方式尽到充分的警示提醒告知义务,具体有禁止高空抛物、小心斜坡地滑、小心台阶、禁止翻越禁止攀越、禁止追逐打闹等等等等,这些安全告知义务,是物业人首先要做到的。是否做到提示警示和告知义务,是判断物业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最直接的证据之一。
2:除了需要贴安全提示告知的警示牌,物业还需要拿出实际行动,来排除安全隐患。仅仅告知不能免除物业服务人的安全保障义务责任,但是没有告知警示却会增加物业人的安全保障义务责任。因此,物管公司要建立风险安全防范体系,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指导,要努力提升项目经理淡薄的安全意识。尤其老旧小区地面的清洁、平整、外墙、绿化、停车、地下室等等或多或少会存在危险隐患。不要在等出了事需要物业安全责任人承担责任时,去做反咬一审法官反咬原告甚至反咬是政府建的这种负能量人物素材。难道非要等小区其他无辜的人发生更重大事故,才能反省物业自身不合格的安全管理责任吗?物业建立风险安全体系后,要对每一位保安和物业服务人员,深入做好安全意识课讲解 ,对项目安全人进行专业培训,内部考试及格方可上岗,防微杜渐,消弭乱源,才能避免危险结果的发生。
3:工作中需按照行业规范完善危险源的检查和清除工作,建立现场工作机制,避免危险发生。管理区域内的设施设备应该定时去维修维护,特别是打滑坑洼破裂或结冰的地面、车辆无秩序停放堵塞消防通道的细节问题,对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这类安全隐患问题,应当定期做安全检查并记录日志,确保没有安全隐患去消除安全隐患。一旦出了安全事故,说明它是有隐患的。物业服务人的责任是从法律规定和物业合同约定里判责,并不是单向只看合同或法条。因此,物业人日常工作里要做好安全巡查打卡和记录,履行好法定和合同中的安全保障义务。
4:对管理区内的突发事件要及时介入处理,使用服务敬语。事故发生后要报警报急救电话,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但是本案中的物管,明知原告在2栋甲单元摔伤了二十多分钟,也说看到了原告她儿子发了朋友圈,不光无人问津,还拒绝跟我电话沟通,说原告年纪大了,老太婆自己要看好路的。试问:破裂坑洼滑梯坡通道,它应该存在在公共区域必经之地吗?
原告第一次去这个楼办事,家里门锁坏了,邻居推荐去的,远隔一公里左右,根本不知道这个坡是夺命坡。她遵守交通法规按行人路权通道通行,且楼道其他区域也别无选择,全部塞满了非机动车及电动车。她穿的防滑旅游鞋,没有接打电话与人聊天,没有被人推搡,空手去空手回 ,她无任何过错。一审法官也看过各大法院同案例的检索了的,同案判决也都按伤者受伤的无责事实依据,支持得到百分之八十含以上的赔偿。无责伤者得不到百分百支持的那部分,均因为八十九十岁的老年化年龄问题。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小区物业安全保障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关于物业公司安全保障义务的约定义务。《民法典》有明确的规定,其中二十四章“物业服务合同”第九百三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第九百三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民法典》第1254条第2款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未尽到此等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从行业性质来看,判断物业公司是否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是以物业公司是否尽到职责、是否采取必要手段和措施为标准。何况此物业公司在去年上过热门,楼道电动车着火爆炸上新闻。还在去年12月大雪天不铲雪摔伤好几个人,包括我弟弟,摔的头破血流,我妈和我弟弟依然选择原谅他们,不愿意为了医保卡外不足一千去费精力 但我还是投诉到了常州12345,物业才连夜铲雪撒盐。楼道消防通道问题,我也投诉过,但他们不听劝,结果上了热门。 此案中的被告,社会危害性极强,希望中级人民法院能允许我也能反言添加新证据,关于伤残赔偿款的属地法规。
因此:江 苏 省 常 州 市 新 北 区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2023)苏0411民初10208号,法官相对很是公平正义去判决了,除了说原告70岁年龄问题得自行承担注意义务的百分之二十外,整体判决没有任何问题,年龄判责也得结合实际身体健朗程度,原告并不是摇摇晃晃的需要搀扶的老人。(但确实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同案同判内,原告没有其它错误的,鉴于八十岁九十岁老龄化问题,也会承担10%到20%的自我注意责任)。此案原告身体健康四肢发达,平时还负责儿子孙女及棋牌室所有杂事的家务活儿,如今女性平均寿命是81岁,她离那种腿脚不利索的真正意义的老字还有一定距离。但既然我国法院对同案同判的大方向上,年纪大就要承担一点责任,我和原告相隔千里之外,开庭需要投资的成本可能都不止这百分点,因此,我对最差预判的也是80%这个判决,还是满意的,所以没去上诉 。新北区人民法院这个法官态度也特别好,不像个别法院的法官,说话时横眉立目的凶巴巴相。
被告常州市某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在上诉状里反咬一审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反咬行人路权通道里的障碍物滑梯坡是政府建的,说政府为了方便残疾人统一建的,说虽然单元侧身已有残疾车斜坡通道,但政府考虑省得残疾车绕远路,还说这个滑坡利大于弊,择责任说物业无权拆除和维护。完全颠覆了一审证人出庭说的事实,此处经常摔人,只是都没原告摔的重,维权还不够打官司请律师费的。物业还反咬原告走路把玩手中东西说原告走路仰望天空。捏造原告是常住在北京的很有钱的北京人,上诉状里居然说应该侵向物业弱势群体。还说物业老板获奖无数经常资助困难户。
真这么优秀,业主在管辖区因添附障碍物导致无法正常入厕的股骨大骨头断裂残疾,为何突发意外出大事后二十几分钟内,都无物业人上去协助处理?为何要给帽子叔叔提供被掐头去尾掉了三分钟的,正前方的最真实经过的监控?最后只肯提供把电脑调最亮的侧面那个监控画面!企图混淆现场灯光很亮的假象。不诚实虚高人设与本案无关的话 ,有必要搬到法庭说吗?就跟原告没捐过款似的!
原告是北京户口不错,但原告是老三届插队知青,从16周岁插队去常州后始终生活在常州,也是常州市此事故区域业主,是物业和当地政府签的物业合同里的法定受服务关系者,政府不需要大家付物业费的原因,也与本案无关,本案的焦点是业主依法依规享受被告的物业服务,是法律关系者。
反而因为被告三番五次反咬捏造原告长期生活在北京,不得不被他提醒伤残赔偿到底可不可以按北京赔付标准金的疑问。于是下功夫搜了下法条,并咨询了北京和常州的12348,伤残赔偿金到底应该按哪里赔偿?12348律师解答是可以按照户籍住所地赔偿。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而我方代理律师,明知我特别信任她,更信任她的法学硕士学历,她又是执业生涯长达16年的老律师主任,还是我的长期合作者。可是在我多次问她到底伤残赔偿金可否按照北京赔偿时,她在没有花时间去搜法条就坚定自己的法学认知立场,说长期生活在常州只能按常州走。我自己也有问题,本来已经谈好了常州的老律师代理,和我一起开庭,但卡在他没有最终确定他能开庭上了,他想交给他所里别的律师开庭。因为和我长期合作的北京女律师主动说她愿意和我并肩作战,交给她来办 ,我就欣然同意了,大不了多花一人差旅费。信任就不会质疑,才导致一审适用错了伤残赔偿款属地,导致我妈损失了好几万伤残赔偿款。
念书时就最讨厌数学的我,这个案子实在不想独立完成,里面牵扯到计算营养费、护理费、这费那费,对数字脑瓜疼,所以宁愿花钱请合作前辈出山。但是我告乡政府的北京案子,我却可以自己独立驾驭,自己做案子自己开庭质证,但也是最终避免了数字诉求。
原告虽然错过了上诉期,但鉴于发生适用法律错误的自己原因的问题,是否还可以申诉或申请再审,或借势发力被告的上诉,庭审时祈祷发回重审?
我方代理律师在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这个案由中,没有为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后期没有积极去弥补或出谋划策,反而在逃避,微信不是不回就是强调:一审结案后与她无关了的话。一旦导致原告最终损失惨重的话,原告是有权利去律协投诉举报并另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的。不能因为我很珍惜这份友谊和一直以来的合作,就可以忽略我们的财产损失!我和她合作的我自己的其他案子,她承诺做的细节,也是从不履行,说她害怕联系法官。但那些我都可以自己驾驭,包括自己联系帽子叔叔和给法官寄庭审总结及检索的同案同判,包括本案,寄给法官21页补充佐证及检索案。
画重点证据:2021年3月24号紫云苑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成交公告:其中项目名称就是:紫XX社区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名称就是:常州市某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告已证明物业是与业主之间形成物业服务的法律关系(与是不是业主选的是不是业主付费无关。)
物业未能提供他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任何证据,案发点属于物业管辖区域~属此公司服务和管理范围 。物业需要依法依规负责好管理区内的:安全防范与宣传、保障公共安全、保洁、维修、内勤等工作。
1:对安全防范保障工作中,它管理区内存在的风险,要尽可能去是警示和告知,警示和告知义务是最基本的服务标准。对物业管理区域潜在的或已有的可能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风险,应当勤勉尽责充分进行管理,并以明显的标识或者其它方式尽到充分的警示提醒告知义务,具体有禁止高空抛物、小心斜坡地滑、小心台阶、禁止翻越禁止攀越、禁止追逐打闹等等等等,这些安全告知义务,是物业人首先要做到的。是否做到提示警示和告知义务,是判断物业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最直接的证据之一。
2:除了需要贴安全提示告知的警示牌,物业还需要拿出实际行动,来排除安全隐患。仅仅告知不能免除物业服务人的安全保障义务责任,但是没有告知警示却会增加物业人的安全保障义务责任。因此,物管公司要建立风险安全防范体系,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指导,要努力提升项目经理淡薄的安全意识。尤其老旧小区地面的清洁、平整、外墙、绿化、停车、地下室等等或多或少会存在危险隐患。不要在等出了事需要物业安全责任人承担责任时,去做反咬一审法官反咬原告甚至反咬是政府建的这种负能量人物素材。难道非要等小区其他无辜的人发生更重大事故,才能反省物业自身不合格的安全管理责任吗?物业建立风险安全体系后,要对每一位保安和物业服务人员,深入做好安全意识课讲解 ,对项目安全人进行专业培训,内部考试及格方可上岗,防微杜渐,消弭乱源,才能避免危险结果的发生。
3:工作中需按照行业规范完善危险源的检查和清除工作,建立现场工作机制,避免危险发生。管理区域内的设施设备应该定时去维修维护,特别是打滑坑洼破裂或结冰的地面、车辆无秩序停放堵塞消防通道的细节问题,对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这类安全隐患问题,应当定期做安全检查并记录日志,确保没有安全隐患去消除安全隐患。一旦出了安全事故,说明它是有隐患的。物业服务人的责任是从法律规定和物业合同约定里判责,并不是单向只看合同或法条。因此,物业人日常工作里要做好安全巡查打卡和记录,履行好法定和合同中的安全保障义务。
4:对管理区内的突发事件要及时介入处理,使用服务敬语。事故发生后要报警报急救电话,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但是本案中的物管,明知原告在2栋甲单元摔伤了二十多分钟,也说看到了原告她儿子发了朋友圈,不光无人问津,还拒绝跟我电话沟通,说原告年纪大了,老太婆自己要看好路的。试问:破裂坑洼滑梯坡通道,它应该存在在公共区域必经之地吗?
原告第一次去这个楼办事,家里门锁坏了,邻居推荐去的,远隔一公里左右,根本不知道这个坡是夺命坡。她遵守交通法规按行人路权通道通行,且楼道其他区域也别无选择,全部塞满了非机动车及电动车。她穿的防滑旅游鞋,没有接打电话与人聊天,没有被人推搡,空手去空手回 ,她无任何过错。一审法官也看过各大法院同案例的检索了的,同案判决也都按伤者受伤的无责事实依据,支持得到百分之八十含以上的赔偿。无责伤者得不到百分百支持的那部分,均因为八十九十岁的老年化年龄问题。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小区物业安全保障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关于物业公司安全保障义务的约定义务。《民法典》有明确的规定,其中二十四章“物业服务合同”第九百三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第九百三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民法典》第1254条第2款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未尽到此等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从行业性质来看,判断物业公司是否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是以物业公司是否尽到职责、是否采取必要手段和措施为标准。何况此物业公司在去年上过热门,楼道电动车着火爆炸上新闻。还在去年12月大雪天不铲雪摔伤好几个人,包括我弟弟,摔的头破血流,我妈和我弟弟依然选择原谅他们,不愿意为了医保卡外不足一千去费精力 但我还是投诉到了常州12345,物业才连夜铲雪撒盐。楼道消防通道问题,我也投诉过,但他们不听劝,结果上了热门。 此案中的被告,社会危害性极强,希望中级人民法院能允许我也能反言添加新证据,关于伤残赔偿款的属地法规。
#机遇中国##四海传福##造福世界的闽人##ChinaAnOpportunity##FujianElevates##FujianMakingTheWorldBetter#【福建科研团队突破全球戊肝难题】肝炎是危害人类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戊型肝炎(简称“戊肝”)是五种病毒性肝炎之一,是一种主要经消化道传播的急性传染病,全球每年戊肝病毒感染约2000万例。
益可宁®是厦门大学团队,经过14年的攻坚克难,自主研发的重组戊肝疫苗也是全球唯一的戊肝预防性疫苗,造福了全世界戊肝高发地区的民众,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贡献中国医药科技工作者的力量。
据了解,戊型肝炎在一些共建“一带一路”的国家和地区常年流行并时有大规模暴发,尼泊尔、巴基斯坦、孟加拉、印度等南亚地区以及南苏丹、索马里、乌干达等非洲地区的戊肝暴发流行尤其常见。
全球首支戊型肝炎疫苗益可宁®,由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夏宁邵教授、副院长张军教授带领的研究团队研发,前后历时14年。
2010年8月,国际医学权威期刊《柳叶刀》发表了戊肝疫苗三期临床试验的结果,在健康人群中戊肝疫苗的保护性达到100%,充分证明了戊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012年,戊肝疫苗在中国成功上市后,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盖茨基金会、克林顿基金会等多个国际组织的关注,推动了戊肝疫苗的相关国际认证和注册。
201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了戊肝疫苗立场文件。
2017年,孟加拉国开始戊肝疫苗的首个境外临床试验,累计接种1.9万人。
2018年11月,厦大科研人员参与编写的戊肝疫苗WHO技术指南发布。
2019年1月,美国FDA通过戊肝疫苗在美国开展临床试验的申请。美国NIH全额资助美国Emory大学开展戊肝疫苗Ⅰ期临床试验,这是中国疫苗首次在美开展临床试验。
2019年,巴基斯坦政府批准戊肝疫苗的上市注册。
2022年,无国界医生联合南苏丹卫生部,共同开展了全球首个控制戊型肝炎爆发的疫苗接种活动。
全球疫苗免疫联盟(GAVI)计划在2026-2030年为低收入国家战略储备戊肝疫苗以应对未来可能的健康威胁。
据介绍,厦大研究团队自2007年启动益可宁®随机、双盲、对照的大规模Ⅲ期临床试验研究,建立覆盖江苏省东台市11个乡镇,包含市级医院、镇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私人诊所在内的205个监测哨点的急性肝炎监测系统,对参加临床试验的11万余名志愿者进行长达10年的高质量随访研究。
相关研究结果于2024年在国际医学权威期刊《柳叶刀》发表。研究结果显示,接种三针益可宁®的10年保护率为86.6%;接种两针益可宁®也可提供高效保护,在30个月内的保护率达100%。
此外,研究团队基于该急性肝炎监测系统,将11个乡镇中所有未参与临床试验且年龄范围与试验参与者一致的居住人口作为外部对照组纳入分析,以进一步评估益可宁®长期保护效果。(来源 海博TV 厦门大学 光明日报 东南网 昌吉市疾控中心等)
益可宁®是厦门大学团队,经过14年的攻坚克难,自主研发的重组戊肝疫苗也是全球唯一的戊肝预防性疫苗,造福了全世界戊肝高发地区的民众,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贡献中国医药科技工作者的力量。
据了解,戊型肝炎在一些共建“一带一路”的国家和地区常年流行并时有大规模暴发,尼泊尔、巴基斯坦、孟加拉、印度等南亚地区以及南苏丹、索马里、乌干达等非洲地区的戊肝暴发流行尤其常见。
全球首支戊型肝炎疫苗益可宁®,由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夏宁邵教授、副院长张军教授带领的研究团队研发,前后历时14年。
2010年8月,国际医学权威期刊《柳叶刀》发表了戊肝疫苗三期临床试验的结果,在健康人群中戊肝疫苗的保护性达到100%,充分证明了戊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012年,戊肝疫苗在中国成功上市后,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盖茨基金会、克林顿基金会等多个国际组织的关注,推动了戊肝疫苗的相关国际认证和注册。
201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了戊肝疫苗立场文件。
2017年,孟加拉国开始戊肝疫苗的首个境外临床试验,累计接种1.9万人。
2018年11月,厦大科研人员参与编写的戊肝疫苗WHO技术指南发布。
2019年1月,美国FDA通过戊肝疫苗在美国开展临床试验的申请。美国NIH全额资助美国Emory大学开展戊肝疫苗Ⅰ期临床试验,这是中国疫苗首次在美开展临床试验。
2019年,巴基斯坦政府批准戊肝疫苗的上市注册。
2022年,无国界医生联合南苏丹卫生部,共同开展了全球首个控制戊型肝炎爆发的疫苗接种活动。
全球疫苗免疫联盟(GAVI)计划在2026-2030年为低收入国家战略储备戊肝疫苗以应对未来可能的健康威胁。
据介绍,厦大研究团队自2007年启动益可宁®随机、双盲、对照的大规模Ⅲ期临床试验研究,建立覆盖江苏省东台市11个乡镇,包含市级医院、镇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私人诊所在内的205个监测哨点的急性肝炎监测系统,对参加临床试验的11万余名志愿者进行长达10年的高质量随访研究。
相关研究结果于2024年在国际医学权威期刊《柳叶刀》发表。研究结果显示,接种三针益可宁®的10年保护率为86.6%;接种两针益可宁®也可提供高效保护,在30个月内的保护率达100%。
此外,研究团队基于该急性肝炎监测系统,将11个乡镇中所有未参与临床试验且年龄范围与试验参与者一致的居住人口作为外部对照组纳入分析,以进一步评估益可宁®长期保护效果。(来源 海博TV 厦门大学 光明日报 东南网 昌吉市疾控中心等)
#文学有得聊##五月不书荒# 1929年1月,雷马克根据自己的战争经历出版小说《西线无战事》,作品迅速成为百万畅销书,被翻译成二十多种语言,取得了“欧洲亘古以来书业的最大成就”,雷马克也成为蜚声世界的作家。
1930年12月13日开始,雷马克的第二部小说《西线归来》在美国《柯利尔周刊》上连载,各国译本迅速出版。中国出版界在1931年也掀起了《西线归来》的“抢译”风潮,刊载预告的多达7种译文,真正问世的有4个译本。
纳粹上台后,雷马克因反战立场,作品被公开焚毁,1938年,他被剥夺德国国籍,后流亡美国,1947年加入美国国籍。1948年返回欧洲并定居瑞士。1970年在瑞士逝世。
1930年12月13日开始,雷马克的第二部小说《西线归来》在美国《柯利尔周刊》上连载,各国译本迅速出版。中国出版界在1931年也掀起了《西线归来》的“抢译”风潮,刊载预告的多达7种译文,真正问世的有4个译本。
纳粹上台后,雷马克因反战立场,作品被公开焚毁,1938年,他被剥夺德国国籍,后流亡美国,1947年加入美国国籍。1948年返回欧洲并定居瑞士。1970年在瑞士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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