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男童被狗咬伤18天后身亡,河南新野县:警方已提级调查】
#警方提级调查3岁男童被狗咬伤身亡#
河南南阳一男童被狗咬伤后不幸去世,孩子母亲在视频平台连续更新事件进展:“我的芒果(男童小名)因为4月21日下午6点10分左右被狗咬致重伤,在医院治疗,直到5月9日病情恶化抢救无效死亡。”
男童妈妈樊女士称,4月21日下午,孩子和奶奶路过一条公路,忽然有一只狗扑过来攻击,孩子的脸、脖子、腿部多处被严重咬伤。
当天,家人就带孩子注射了狂犬病疫苗,但乡下缺少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又因孩子伤势严重,家人立刻带孩子赶往南阳市,最后找到一个24小时犬伤处理预防接种综合门诊,清洗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孩子在南阳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了几天,医院的入院诊断显示为多发性动物咬伤(狗咬伤)。5月1日,孩子出院。
樊女士说,孩子刚出院前几天状态还正常,但到了5月7日,情况开始变坏,体温升高,出现半昏迷!
5月8日,孩子进入南阳市妇幼保健院的ICU,医护人员再次进行抢救。
次日凌晨,孩子无法自主呼吸,被连夜转往郑州市人民医院。但还没到医院,孩子就停止了心跳。
樊女士伤心不已,“现在的我就是行走的躯壳。芒果下个月就要过四岁的生日,现在没人出来给孩子还一个公道。”
现场的视频显示,袭击男童的狗是一只哈士奇,樊女士说,“我要为孩子讨个说法!一只哈士奇不可能是没人养的狗。”
樊女士称,那条狗还没有找到,此前还咬过几人。
就事件的调查进展,记者联系了新野县多个部门,了解到当地警方就此案已提级调查。新野县政府工作人员回应,“目前南阳市公安局接手了这个事,在寻找狗的下落。5月15日,记者从新野县上岗村村干部处了解到,目前咬人的恶犬已被打死,但狗主人仍未找到。
(都市快报橙柿互动)#芒果妈妈微博发声# https://t.cn/A6Hcn8zi
#咬伤3岁男童恶犬已被打死#
#警方提级调查3岁男童被狗咬伤身亡#
河南南阳一男童被狗咬伤后不幸去世,孩子母亲在视频平台连续更新事件进展:“我的芒果(男童小名)因为4月21日下午6点10分左右被狗咬致重伤,在医院治疗,直到5月9日病情恶化抢救无效死亡。”
男童妈妈樊女士称,4月21日下午,孩子和奶奶路过一条公路,忽然有一只狗扑过来攻击,孩子的脸、脖子、腿部多处被严重咬伤。
当天,家人就带孩子注射了狂犬病疫苗,但乡下缺少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又因孩子伤势严重,家人立刻带孩子赶往南阳市,最后找到一个24小时犬伤处理预防接种综合门诊,清洗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孩子在南阳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了几天,医院的入院诊断显示为多发性动物咬伤(狗咬伤)。5月1日,孩子出院。
樊女士说,孩子刚出院前几天状态还正常,但到了5月7日,情况开始变坏,体温升高,出现半昏迷!
5月8日,孩子进入南阳市妇幼保健院的ICU,医护人员再次进行抢救。
次日凌晨,孩子无法自主呼吸,被连夜转往郑州市人民医院。但还没到医院,孩子就停止了心跳。
樊女士伤心不已,“现在的我就是行走的躯壳。芒果下个月就要过四岁的生日,现在没人出来给孩子还一个公道。”
现场的视频显示,袭击男童的狗是一只哈士奇,樊女士说,“我要为孩子讨个说法!一只哈士奇不可能是没人养的狗。”
樊女士称,那条狗还没有找到,此前还咬过几人。
就事件的调查进展,记者联系了新野县多个部门,了解到当地警方就此案已提级调查。新野县政府工作人员回应,“目前南阳市公安局接手了这个事,在寻找狗的下落。5月15日,记者从新野县上岗村村干部处了解到,目前咬人的恶犬已被打死,但狗主人仍未找到。
(都市快报橙柿互动)#芒果妈妈微博发声# https://t.cn/A6Hcn8zi
#咬伤3岁男童恶犬已被打死#
【#男子海边救下4人反遭对方威胁报警# 警方回应】#警方回应男子救下4人反遭对方威胁# 据鲁中晨报,近日,大连男子称在海边救起三女一男,发布救人视频后,被救者之一要求他删视频,否则就报警告他,引发热议。对此,14日,当事人李先生表示自己确实救了人,目前对方已经报警。大连市公安局星海湾分局回应:的确有人报警,李先生已到场做了笔录。
5月11日,大连的李先生发布了一则视频,称自己在海边救起三女一男,并为自己感到开心。没想到,视频给他带来了麻烦,“被救的人报警了。”此事引发热议。
李先生拍摄的视频显示,夜晚海边风浪很大,礁石上隐约有人的身影,并伴有尖叫声。镜头翻转,他的衣服、裤子、鞋都被打湿了。李先生的文案写道,“去星海游乐场钓鱼,看见四个人掉海里了,没人下去救,我跳下去救了三女一男。虽然身上都湿了,不过开心……”
此后,李先生在评论区留言询问,“2024年5月10日23点左右,此事件有没有人拍了具体的视频,帮我做个证,我觉得挺委屈,当事人报警了。万一将来真有开庭,我好有证据为自己辩解。”
此事在网络上迅速引发关注和争议,但目前仍有多重疑问待解。
农夫与蛇还是侵犯隐私?
多重疑问待解
有自称被救人的网友否认跳海自杀,是被海浪冲下去,而她的两位女性朋友在拽她救她,不清楚是否有旁观路人参与救人。
有自称女子朋友的网友留言称,是一男一女海边吵架落水,她与姐姐救人,李先生在上边拉了他们,没有下水。视频未经允许发布,曾联系李先生删除视频未果,且落水者正在遭遇网暴。
也有网友认为,李先生的视频没有曝光当事人的姓名、外貌,也没有指出几人落水原因,不存在侵权。
李先生接受采访时则表示,他的确救了人。“总共是三女一男,准确来说,是三个人在海里,一个女子在石头上。当时情况很急,我拽扶拉抱,把几个人拉了上来。”
他认为,发视频只是随手且没有为对方的落水给出任何定义,对方想删视频可以好好沟通,但是开口就是态度强硬并威胁,不能接受。
李先生透露,目前对方已经报警。“警方有联系我,简单了解了下情况,让我等电话。”
5月14日,大连市公安局星海湾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的确有人报警,“今天他(李先生)还过来了,做了笔录。我们肯定会调查清楚的。”
律师解读争议
1.李先生发布视频的行为是否侵权?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易旭表示,关于侵权问题,李先生的行为可能涉及肖像权和隐私权的侵犯。如果视频中的被救者明确表示不希望自己的形象被公开,那么李先生未经同意发布视频可能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此外,如果李先生在视频中有不实陈述或捏造事实,可能会对被救者的名誉权造成损害。
然而,在这个案例中,网友普遍认为视频根本看不清人,也没有说那几个人掉下去的原因。这意味着视频内容可能并不足以构成明确的肖像权、隐私权或名誉权侵犯。但具体是否构成侵权还需根据视频内容和被救者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2.被救者称自己被网暴,是否能将责任归咎李先生?
易旭认为,被救者应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将责任归咎于李先生。如果他们确实遭受了网络暴力,可以向平台投诉或报警处理。但在此过程中,他们需要证明网络暴力与李先生的行为有直接关系,这并不容易做到。
3.面对对方报警,李先生是否可以维权?
易旭认为,面对对方报警的情况,李先生应该保持冷静,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提供视频和相关证据。如果他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构成侵权,可以向警方说明情况,并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如果李先生认为被救者的行为给自己带来了损失或困扰,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对方维权。
5月11日,大连的李先生发布了一则视频,称自己在海边救起三女一男,并为自己感到开心。没想到,视频给他带来了麻烦,“被救的人报警了。”此事引发热议。
李先生拍摄的视频显示,夜晚海边风浪很大,礁石上隐约有人的身影,并伴有尖叫声。镜头翻转,他的衣服、裤子、鞋都被打湿了。李先生的文案写道,“去星海游乐场钓鱼,看见四个人掉海里了,没人下去救,我跳下去救了三女一男。虽然身上都湿了,不过开心……”
此后,李先生在评论区留言询问,“2024年5月10日23点左右,此事件有没有人拍了具体的视频,帮我做个证,我觉得挺委屈,当事人报警了。万一将来真有开庭,我好有证据为自己辩解。”
此事在网络上迅速引发关注和争议,但目前仍有多重疑问待解。
农夫与蛇还是侵犯隐私?
多重疑问待解
有自称被救人的网友否认跳海自杀,是被海浪冲下去,而她的两位女性朋友在拽她救她,不清楚是否有旁观路人参与救人。
有自称女子朋友的网友留言称,是一男一女海边吵架落水,她与姐姐救人,李先生在上边拉了他们,没有下水。视频未经允许发布,曾联系李先生删除视频未果,且落水者正在遭遇网暴。
也有网友认为,李先生的视频没有曝光当事人的姓名、外貌,也没有指出几人落水原因,不存在侵权。
李先生接受采访时则表示,他的确救了人。“总共是三女一男,准确来说,是三个人在海里,一个女子在石头上。当时情况很急,我拽扶拉抱,把几个人拉了上来。”
他认为,发视频只是随手且没有为对方的落水给出任何定义,对方想删视频可以好好沟通,但是开口就是态度强硬并威胁,不能接受。
李先生透露,目前对方已经报警。“警方有联系我,简单了解了下情况,让我等电话。”
5月14日,大连市公安局星海湾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的确有人报警,“今天他(李先生)还过来了,做了笔录。我们肯定会调查清楚的。”
律师解读争议
1.李先生发布视频的行为是否侵权?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易旭表示,关于侵权问题,李先生的行为可能涉及肖像权和隐私权的侵犯。如果视频中的被救者明确表示不希望自己的形象被公开,那么李先生未经同意发布视频可能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此外,如果李先生在视频中有不实陈述或捏造事实,可能会对被救者的名誉权造成损害。
然而,在这个案例中,网友普遍认为视频根本看不清人,也没有说那几个人掉下去的原因。这意味着视频内容可能并不足以构成明确的肖像权、隐私权或名誉权侵犯。但具体是否构成侵权还需根据视频内容和被救者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2.被救者称自己被网暴,是否能将责任归咎李先生?
易旭认为,被救者应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将责任归咎于李先生。如果他们确实遭受了网络暴力,可以向平台投诉或报警处理。但在此过程中,他们需要证明网络暴力与李先生的行为有直接关系,这并不容易做到。
3.面对对方报警,李先生是否可以维权?
易旭认为,面对对方报警的情况,李先生应该保持冷静,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提供视频和相关证据。如果他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构成侵权,可以向警方说明情况,并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如果李先生认为被救者的行为给自己带来了损失或困扰,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对方维权。
【#男子海边救下4人反遭对方威胁报警# 警方回应】#警方回应男子救下4人反遭对方威胁# 据鲁中晨报,近日,大连男子称在海边救起三女一男,发布救人视频后,被救者之一要求他删视频,否则就报警告他,引发热议。对此,14日,当事人李先生表示自己确实救了人,目前对方已经报警。大连市公安局星海湾分局回应:的确有人报警,李先生已到场做了笔录。
5月11日,大连的李先生发布了一则视频,称自己在海边救起三女一男,并为自己感到开心。没想到,视频给他带来了麻烦,“被救的人报警了。”此事引发热议。
李先生拍摄的视频显示,夜晚海边风浪很大,礁石上隐约有人的身影,并伴有尖叫声。镜头翻转,他的衣服、裤子、鞋都被打湿了。李先生的文案写道,“去星海游乐场钓鱼,看见四个人掉海里了,没人下去救,我跳下去救了三女一男。虽然身上都湿了,不过开心……”
此后,李先生在评论区留言询问,“2024年5月10日23点左右,此事件有没有人拍了具体的视频,帮我做个证,我觉得挺委屈,当事人报警了。万一将来真有开庭,我好有证据为自己辩解。”
此事在网络上迅速引发关注和争议,但目前仍有多重疑问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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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认为,李先生的视频没有曝光当事人的姓名、外貌,也没有指出几人落水原因,不存在侵权。
李先生接受采访时则表示,他的确救了人。“总共是三女一男,准确来说,是三个人在海里,一个女子在石头上。当时情况很急,我拽扶拉抱,把几个人拉了上来。”
他认为,发视频只是随手且没有为对方的落水给出任何定义,对方想删视频可以好好沟通,但是开口就是态度强硬并威胁,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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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大连市公安局星海湾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的确有人报警,“今天他(李先生)还过来了,做了笔录。我们肯定会调查清楚的。”
律师解读争议
1.李先生发布视频的行为是否侵权?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易旭表示,关于侵权问题,李先生的行为可能涉及肖像权和隐私权的侵犯。如果视频中的被救者明确表示不希望自己的形象被公开,那么李先生未经同意发布视频可能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此外,如果李先生在视频中有不实陈述或捏造事实,可能会对被救者的名誉权造成损害。
然而,在这个案例中,网友普遍认为视频根本看不清人,也没有说那几个人掉下去的原因。这意味着视频内容可能并不足以构成明确的肖像权、隐私权或名誉权侵犯。但具体是否构成侵权还需根据视频内容和被救者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2.被救者称自己被网暴,是否能将责任归咎李先生?
易旭认为,被救者应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将责任归咎于李先生。如果他们确实遭受了网络暴力,可以向平台投诉或报警处理。但在此过程中,他们需要证明网络暴力与李先生的行为有直接关系,这并不容易做到。
3.面对对方报警,李先生是否可以维权?
易旭认为,面对对方报警的情况,李先生应该保持冷静,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提供视频和相关证据。如果他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构成侵权,可以向警方说明情况,并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如果李先生认为被救者的行为给自己带来了损失或困扰,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对方维权。
5月11日,大连的李先生发布了一则视频,称自己在海边救起三女一男,并为自己感到开心。没想到,视频给他带来了麻烦,“被救的人报警了。”此事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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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李先生在评论区留言询问,“2024年5月10日23点左右,此事件有没有人拍了具体的视频,帮我做个证,我觉得挺委屈,当事人报警了。万一将来真有开庭,我好有证据为自己辩解。”
此事在网络上迅速引发关注和争议,但目前仍有多重疑问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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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自称女子朋友的网友留言称,是一男一女海边吵架落水,她与姐姐救人,李先生在上边拉了他们,没有下水。视频未经允许发布,曾联系李先生删除视频未果,且落水者正在遭遇网暴。
也有网友认为,李先生的视频没有曝光当事人的姓名、外貌,也没有指出几人落水原因,不存在侵权。
李先生接受采访时则表示,他的确救了人。“总共是三女一男,准确来说,是三个人在海里,一个女子在石头上。当时情况很急,我拽扶拉抱,把几个人拉了上来。”
他认为,发视频只是随手且没有为对方的落水给出任何定义,对方想删视频可以好好沟通,但是开口就是态度强硬并威胁,不能接受。
李先生透露,目前对方已经报警。“警方有联系我,简单了解了下情况,让我等电话。”
5月14日,大连市公安局星海湾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的确有人报警,“今天他(李先生)还过来了,做了笔录。我们肯定会调查清楚的。”
律师解读争议
1.李先生发布视频的行为是否侵权?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易旭表示,关于侵权问题,李先生的行为可能涉及肖像权和隐私权的侵犯。如果视频中的被救者明确表示不希望自己的形象被公开,那么李先生未经同意发布视频可能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此外,如果李先生在视频中有不实陈述或捏造事实,可能会对被救者的名誉权造成损害。
然而,在这个案例中,网友普遍认为视频根本看不清人,也没有说那几个人掉下去的原因。这意味着视频内容可能并不足以构成明确的肖像权、隐私权或名誉权侵犯。但具体是否构成侵权还需根据视频内容和被救者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2.被救者称自己被网暴,是否能将责任归咎李先生?
易旭认为,被救者应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将责任归咎于李先生。如果他们确实遭受了网络暴力,可以向平台投诉或报警处理。但在此过程中,他们需要证明网络暴力与李先生的行为有直接关系,这并不容易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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