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一言】《村庄 童年 疯子》—夏薇
至于疯子,用一句玩笑话,没有认识一个疯子的童年,是不完整的。他们是超脱平庸生活图景上的一抹狂想色彩,是活的秘辛,行走的隐私。谈论疯子,是公开透明的窥探,以致于成年人都要压低了声音,把话语放在喉咙里交换,又以奔放的戏笑结尾。疯子,这样无私地装点着我平平无奇的童年。
我所知道的疯子,有两个,一个稍年轻的,早早的死了,只记得她总是散乱着头发,穿着一件从红色洗到粉色的睡衣。一个冬天里,她失足掉下水渠,给冻死了。还有一个,是个老人,她长什么样,我也忘记了。她原本是正常的,疯是因为年纪到了,变得痴痴傻傻,痴就罢了,可她傻的不“老实”。儿子因为她的病,把她放置在废弃的老房子里,一日三餐的送饭,维持疯子的生命体征。她的“不老实”,是她一直吵着要回家,不是她儿子家,是她的故乡。她把所有行李,都打包装在各种袋子里:衣服、鞋子、锅子、棒槌,甚至还有一个秤砣,装着她的一生。她用一个扁担挑着所有的袋子,每天早上从家出去,走出村子,沿着修好的马路走到隔壁村,傍晚再走回来,日复一日,坚持不懈。我想,她最大的不幸源于,脑子的病没能摧毁她自小在田垄上锻炼出来的健康,那是劳动妇女的体魄——春天扛着锄头翻土,夏天弯着腰分秧苗,秋天在漫天的谷灰里打稻,冬天搬运秸秆,烧出草木灰,分散给下一年的春天,月月相同,年年类似。
一个下午,我走在放学路上,就这样遇见她。她驮着腰,我已经快比她高了。我看着她熟悉的面孔,再小一点的时候,我也去过她家玩的。所以我说,我帮你拎一个袋子吧。
她说:谢谢你,你去哪?
我放学回家。
回家阿,我也要回家。我家在冬岳。我一定要回去。我家在冬岳。
……
她在我旁边,一直这样絮叨着。我手里的袋子沉重地不可思议,远超我估测的分量,对这段记忆如此深刻多半要因为这个深深勒进我手心的袋子。像这样的 袋子,她肩膀上还有四五个。我陪她走了一小截路,到我家门口就还给了她。
她要回冬岳,可是这里就是冬岳。她是本地人,生于斯,长于斯,半步没有踏出村子。
可能她的村庄确实不在了。她眼里,村庄是散满野菜的山坡、掉在蛇莓丛里的刺莓、扎耳洞的茶梗、河里跃出的银色鱼肚……这些东西都在时光的飞短流长里湮没,一夕颠倒,等她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身在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于是她开始执着的收拾所有的行李,誓要走回自己家里去。至于她走到隔壁村子,看见了什么熟悉的地标,按着模糊的记忆掉头一路走回来,我就不知道了。我只陪她走过一小截黄昏。
我眼里的村庄,块状的田野均匀的铺在平原上,乳白色的炊烟在鳞片般的黑瓦下浮起,旱季裸露的河床对映着夜空上的银河,我们都说河水去天上了……此类意象织就的网轻易捕捉思乡人的情绪,积淀成为乡村的共同印象,再经过文人遍遍地柔情书写,已经可以上升称之为乡村形象。这种形象驻留在我记忆里,和童年记忆一起。但我也逐渐认不出我的村庄了,村庄实际只剩下围墙和道路,走在路上,两边都是高高的围墙,有时会有一棵面熟地胡柚树,费劲从围墙里探出头来,伸手想给我递个果子。
也许,我的童年时期也是乡村的童年时期。从逻辑上来说,这句话正确的打开方式是“我们的童年时期遇见了乡村的暮年时期”,如所有人口口相传的那样,乡村正在消亡,在道路硬化退居和个人产权意识加强中消亡,可我不认为乡村和城市是前世今生的接续关系,所以我会选择说,我们与乡村共享了童年。乡村的童年时期很长,父辈、祖辈都是它创造的玩伴,我和朋友这辈人有幸是它生产的最后一批次的“小孩”,此后,乡村不会再出生孩子,我,我的朋友们,包括童年乡村本身,都是“绝版”产品。
此后,路边的芥菜花,邻居家的水井房,萤火虫和疯子,都要依靠诗的想象。
至于疯子,用一句玩笑话,没有认识一个疯子的童年,是不完整的。他们是超脱平庸生活图景上的一抹狂想色彩,是活的秘辛,行走的隐私。谈论疯子,是公开透明的窥探,以致于成年人都要压低了声音,把话语放在喉咙里交换,又以奔放的戏笑结尾。疯子,这样无私地装点着我平平无奇的童年。
我所知道的疯子,有两个,一个稍年轻的,早早的死了,只记得她总是散乱着头发,穿着一件从红色洗到粉色的睡衣。一个冬天里,她失足掉下水渠,给冻死了。还有一个,是个老人,她长什么样,我也忘记了。她原本是正常的,疯是因为年纪到了,变得痴痴傻傻,痴就罢了,可她傻的不“老实”。儿子因为她的病,把她放置在废弃的老房子里,一日三餐的送饭,维持疯子的生命体征。她的“不老实”,是她一直吵着要回家,不是她儿子家,是她的故乡。她把所有行李,都打包装在各种袋子里:衣服、鞋子、锅子、棒槌,甚至还有一个秤砣,装着她的一生。她用一个扁担挑着所有的袋子,每天早上从家出去,走出村子,沿着修好的马路走到隔壁村,傍晚再走回来,日复一日,坚持不懈。我想,她最大的不幸源于,脑子的病没能摧毁她自小在田垄上锻炼出来的健康,那是劳动妇女的体魄——春天扛着锄头翻土,夏天弯着腰分秧苗,秋天在漫天的谷灰里打稻,冬天搬运秸秆,烧出草木灰,分散给下一年的春天,月月相同,年年类似。
一个下午,我走在放学路上,就这样遇见她。她驮着腰,我已经快比她高了。我看着她熟悉的面孔,再小一点的时候,我也去过她家玩的。所以我说,我帮你拎一个袋子吧。
她说:谢谢你,你去哪?
我放学回家。
回家阿,我也要回家。我家在冬岳。我一定要回去。我家在冬岳。
……
她在我旁边,一直这样絮叨着。我手里的袋子沉重地不可思议,远超我估测的分量,对这段记忆如此深刻多半要因为这个深深勒进我手心的袋子。像这样的 袋子,她肩膀上还有四五个。我陪她走了一小截路,到我家门口就还给了她。
她要回冬岳,可是这里就是冬岳。她是本地人,生于斯,长于斯,半步没有踏出村子。
可能她的村庄确实不在了。她眼里,村庄是散满野菜的山坡、掉在蛇莓丛里的刺莓、扎耳洞的茶梗、河里跃出的银色鱼肚……这些东西都在时光的飞短流长里湮没,一夕颠倒,等她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身在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于是她开始执着的收拾所有的行李,誓要走回自己家里去。至于她走到隔壁村子,看见了什么熟悉的地标,按着模糊的记忆掉头一路走回来,我就不知道了。我只陪她走过一小截黄昏。
我眼里的村庄,块状的田野均匀的铺在平原上,乳白色的炊烟在鳞片般的黑瓦下浮起,旱季裸露的河床对映着夜空上的银河,我们都说河水去天上了……此类意象织就的网轻易捕捉思乡人的情绪,积淀成为乡村的共同印象,再经过文人遍遍地柔情书写,已经可以上升称之为乡村形象。这种形象驻留在我记忆里,和童年记忆一起。但我也逐渐认不出我的村庄了,村庄实际只剩下围墙和道路,走在路上,两边都是高高的围墙,有时会有一棵面熟地胡柚树,费劲从围墙里探出头来,伸手想给我递个果子。
也许,我的童年时期也是乡村的童年时期。从逻辑上来说,这句话正确的打开方式是“我们的童年时期遇见了乡村的暮年时期”,如所有人口口相传的那样,乡村正在消亡,在道路硬化退居和个人产权意识加强中消亡,可我不认为乡村和城市是前世今生的接续关系,所以我会选择说,我们与乡村共享了童年。乡村的童年时期很长,父辈、祖辈都是它创造的玩伴,我和朋友这辈人有幸是它生产的最后一批次的“小孩”,此后,乡村不会再出生孩子,我,我的朋友们,包括童年乡村本身,都是“绝版”产品。
此后,路边的芥菜花,邻居家的水井房,萤火虫和疯子,都要依靠诗的想象。
有幸去朱总家里,从朱总相册偷看到的,嘘,别张扬,别出声。
第一张照片里小模特衣服有点皱,可能是刚套上就火急火燎拍了,手指被酒杯里的冰块冻得瑟缩了一下,圆润的指尖还泛白呢,和身上的衣服一样白,只有脖颈深入到肩膀一整片皮肤都潮红,不知道拍照片前做了什么。外套下摆被小模特揽到腰后了,细条条的腰一眼就捕捉得到,是不是上面吞咽酒液,喉结滚动,薄薄的肚皮也要跟着颤一下。
第二张照片,小模特的衣服被抻平了,是不是他家daddy,就是朱总,帮他重新掖了下衣服,只是衣服往下抻平整了,脖颈漏出那小片红红的皮肤就更明显。杯子里的酒是朱总爱喝的,小模特好像不爱喝,但临时起意的拍照,手边也没有别的酒,于是可以窥探到让小模特举起酒杯的方式肯定是由朱总来哄,说什么宝宝喝一口,杯子抬起来,放到嘴边,喝,宝宝,喝嘛,咽下去,别皱眉,吞掉,吞掉就好了。
第三张最好看了,朱总搞摄影也是运用光影的好手,最晓得小模特身上哪里最漂亮,只是不晓得对于他来说,小模特腰际的光和腿间的光,哪一片才是最漂亮,空空荡荡地,半透明地在人前摇晃。风把衣摆和裤腿都吹起来了,窗帘也被风推着鼓起来,把小模特裹进里面去。镜头一点点晃过去,窗帘被小模特艰难地掀开,衣摆被拉扯着漏出一截腰来,摇一摇,是不是就在对他的daddy说:欢迎光临。
不说了,朱总来了,我要快些把相册放回去,对了,你看见扉页了吗,夹了一张纸巾,上面有个红而软的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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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张照片里小模特衣服有点皱,可能是刚套上就火急火燎拍了,手指被酒杯里的冰块冻得瑟缩了一下,圆润的指尖还泛白呢,和身上的衣服一样白,只有脖颈深入到肩膀一整片皮肤都潮红,不知道拍照片前做了什么。外套下摆被小模特揽到腰后了,细条条的腰一眼就捕捉得到,是不是上面吞咽酒液,喉结滚动,薄薄的肚皮也要跟着颤一下。
第二张照片,小模特的衣服被抻平了,是不是他家daddy,就是朱总,帮他重新掖了下衣服,只是衣服往下抻平整了,脖颈漏出那小片红红的皮肤就更明显。杯子里的酒是朱总爱喝的,小模特好像不爱喝,但临时起意的拍照,手边也没有别的酒,于是可以窥探到让小模特举起酒杯的方式肯定是由朱总来哄,说什么宝宝喝一口,杯子抬起来,放到嘴边,喝,宝宝,喝嘛,咽下去,别皱眉,吞掉,吞掉就好了。
第三张最好看了,朱总搞摄影也是运用光影的好手,最晓得小模特身上哪里最漂亮,只是不晓得对于他来说,小模特腰际的光和腿间的光,哪一片才是最漂亮,空空荡荡地,半透明地在人前摇晃。风把衣摆和裤腿都吹起来了,窗帘也被风推着鼓起来,把小模特裹进里面去。镜头一点点晃过去,窗帘被小模特艰难地掀开,衣摆被拉扯着漏出一截腰来,摇一摇,是不是就在对他的daddy说:欢迎光临。
不说了,朱总来了,我要快些把相册放回去,对了,你看见扉页了吗,夹了一张纸巾,上面有个红而软的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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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口见面会打卡咖啡馆时,有位粉丝朋友在收集想要和姜典典说的话,当时里面实在太闷热,我满头大汗的提笔,第一句闯进我脑海想要写出的话就是“希望姜典典永远拥有热爱自由的灵魂”。
其实这么久以来我都没有真正读懂过他,那样内敛的性格、不常外放的情绪和有时让我难理解的文字总让他保持着神秘。我只是有幸通过表演窥探到他内心世界的冰山一角罢了,其余的想要从短短几次见面中就下定结论更是天方夜谭。刚开始时,我怀着超强的好奇心翻看一切他曾走过的痕迹,想要搜集一块快碎片并拼凑出一个完整的他,或者说我想象中的他。于是我看到了许多不一样的,不同于我想象的,他更加鲜活的样子。但总会有一天我也疲于窥探,接受原本他的样子,那这段日子里我有没有将我的想象或想法强加于他呢,我不敢回答。因为从始至终他表现出来的就是他真实的状态和内心,那些看上去的不同反差反而是我强行套在他身上的,他从来没有变过,只是我在我的认知里将他从一个小角拼成了一个整体,我见到了更多的他,又怎么会说出他变了这种话呢。
我想我一定有在用力的喜欢,才会在你们鞠躬用力挥手说拜拜时心里涌起一股不可名状的酸意。爱会带来负担吗,可这并不是我期待的,我更想要你们自由,能更强大的去做自己热爱、高兴的事,我想你们能更好更前途无量。我不想爱成为枷锁。
爱有时是鲜花有时也变荆棘,那些只基于小小片段的不理解就肆意中伤的也能称作是爱吗。说到底我最初的愿景只有一个,就是希望你们都好。现在再多一个吧,希望你们不要被爱束缚了自由的脚步。我总是不可抑制的想要把世间所有的爱意都留给你们,却也能感受到那种无能为力,那么我的这份爱能够不让你们感到沉重就足够了。
#姜典##陈柏文#
其实这么久以来我都没有真正读懂过他,那样内敛的性格、不常外放的情绪和有时让我难理解的文字总让他保持着神秘。我只是有幸通过表演窥探到他内心世界的冰山一角罢了,其余的想要从短短几次见面中就下定结论更是天方夜谭。刚开始时,我怀着超强的好奇心翻看一切他曾走过的痕迹,想要搜集一块快碎片并拼凑出一个完整的他,或者说我想象中的他。于是我看到了许多不一样的,不同于我想象的,他更加鲜活的样子。但总会有一天我也疲于窥探,接受原本他的样子,那这段日子里我有没有将我的想象或想法强加于他呢,我不敢回答。因为从始至终他表现出来的就是他真实的状态和内心,那些看上去的不同反差反而是我强行套在他身上的,他从来没有变过,只是我在我的认知里将他从一个小角拼成了一个整体,我见到了更多的他,又怎么会说出他变了这种话呢。
我想我一定有在用力的喜欢,才会在你们鞠躬用力挥手说拜拜时心里涌起一股不可名状的酸意。爱会带来负担吗,可这并不是我期待的,我更想要你们自由,能更强大的去做自己热爱、高兴的事,我想你们能更好更前途无量。我不想爱成为枷锁。
爱有时是鲜花有时也变荆棘,那些只基于小小片段的不理解就肆意中伤的也能称作是爱吗。说到底我最初的愿景只有一个,就是希望你们都好。现在再多一个吧,希望你们不要被爱束缚了自由的脚步。我总是不可抑制的想要把世间所有的爱意都留给你们,却也能感受到那种无能为力,那么我的这份爱能够不让你们感到沉重就足够了。
#姜典##陈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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