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清朗浦江·e企共治” 打击网上非法证券期货行为专项行动】为进一步规范证券期货活动网上信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上海市检察院与上海市委网信办、上海证监局、上海市公安局于5月15日“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联合启动开展“清朗浦江·e企共治”打击网上非法证券期货行为专项行动。https://t.cn/A6HVSApB
【平潭多部门开展“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5月15日是第十五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实验区公安局联合实验区党工委政法工作部、平潭法院、平潭检察院、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等部门,在万宝公园开展“与民同心为您守护”普法宣传日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识别防范经济犯罪的能力水平,增强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意识。
【富宁县“双蓝”联合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为积极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月初,富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消防大队对全县13个乡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和大宣传,以“检察+消防”“检查+宣传”合力构筑消防安全共治平台。
聚焦民生预防监督,集中立案集体送达。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抓前端、治未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职责,根据上级院关于开展地质灾害及农村消防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相关工作要求,富宁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2月底对有地质灾害、农村消防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13个乡镇和8家县级行政机关进行立案监督,并于3月5日对21家主体集中送达《立案决定书》。办案人员对立案依据和目的,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必要性、重要性和所要达到的预防性效果进行详细释明,使参会单位责任人员知晓消防安全重在预防、贵在落实、难在麻痹。
关注一老一小,织密民生保障。
立足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老年人养老环境及权益保护,在常态化开展第二班主任(法治辅导员)进教室开展法治宣传的基础上,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又携手消防大队进入校园、进入养老院,对教学楼、住宿楼、食堂等重点部位实地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由专职消防员对现场发现并可立即纠正的问题进行示范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限整改的问题现场开具《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限期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关注酒店商超,护航营商环境。
针对能直接体现“柔情富宁、休闲壮乡”品牌形象接待环境的宾馆、饭店、超市等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消火栓、灭火器配置及是否在保质期,安全出口标识、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灯、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是否规范,防盗网逃生窗口是否设置,值班人员是否熟悉消防控制设备功能及应急操作,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对于检查中发现有个别酒店商超存在疏散通道堆放杂物、消防栓被货物遮挡,灭火器更换不及时等情况,要求商家安全管理人员要规范日常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安全保障。
本次共对全县13个乡镇中小学校、敬老院、超市、宾馆酒店及卫生院等70余家单位开展检查,消防部门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40余份。
下一步,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消协作”机制,不断发挥各自资源优势、专业优势和监管优势,合力筑牢消防安全防线,共同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和使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https://t.cn/A6HVSv36
来源|富宁县检察院
为积极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月初,富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消防大队对全县13个乡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和大宣传,以“检察+消防”“检查+宣传”合力构筑消防安全共治平台。
聚焦民生预防监督,集中立案集体送达。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抓前端、治未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职责,根据上级院关于开展地质灾害及农村消防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相关工作要求,富宁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2月底对有地质灾害、农村消防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13个乡镇和8家县级行政机关进行立案监督,并于3月5日对21家主体集中送达《立案决定书》。办案人员对立案依据和目的,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必要性、重要性和所要达到的预防性效果进行详细释明,使参会单位责任人员知晓消防安全重在预防、贵在落实、难在麻痹。
关注一老一小,织密民生保障。
立足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老年人养老环境及权益保护,在常态化开展第二班主任(法治辅导员)进教室开展法治宣传的基础上,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又携手消防大队进入校园、进入养老院,对教学楼、住宿楼、食堂等重点部位实地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由专职消防员对现场发现并可立即纠正的问题进行示范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限整改的问题现场开具《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限期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关注酒店商超,护航营商环境。
针对能直接体现“柔情富宁、休闲壮乡”品牌形象接待环境的宾馆、饭店、超市等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消火栓、灭火器配置及是否在保质期,安全出口标识、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灯、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是否规范,防盗网逃生窗口是否设置,值班人员是否熟悉消防控制设备功能及应急操作,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对于检查中发现有个别酒店商超存在疏散通道堆放杂物、消防栓被货物遮挡,灭火器更换不及时等情况,要求商家安全管理人员要规范日常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安全保障。
本次共对全县13个乡镇中小学校、敬老院、超市、宾馆酒店及卫生院等70余家单位开展检查,消防部门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40余份。
下一步,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消协作”机制,不断发挥各自资源优势、专业优势和监管优势,合力筑牢消防安全防线,共同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和使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https://t.cn/A6HVSv36
来源|富宁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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