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推动磷化工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
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推动磷化工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导向,按照控制增量、消纳存量、提高质量的思路,综合施策、系统推进,促进磷石膏绿色、高效、高值、规模化利用,为加快推进全省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支撑。到2026年,全省新增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综合利用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综合消纳量(包括综合利用量和无害化处理量)与产生量实现动态平衡,推动磷化工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到2030年,磷石膏综合利用率保持全国前列,综合利用水平大幅提升,综合利用产品不断丰富,利用途径有效拓宽,构建起磷石膏综合利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力、跨地区跨产业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磷矿资源开发。坚持“富矿精开”,规范有序进行磷矿资源开发,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推广新型选矿工艺,推行梯级开发利用磷矿资源,加强中低品位磷矿利用,提高磷资源利用效率。加快磷矿绿色转型升级,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积极创建绿色矿山。
(二)强化生产过程污染物减量。鼓励湿法磷酸工艺技术流程改进和创新,推广半水—二水法、二水—半水法等绿色生产工艺,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对现有生产装置进行升级改造,提升磷酸生产技术水平,促进生产过程资源高效利用、梯次利用和循环利用,提高磷矿伴生氟、硅、碘及稀土资源回收率。应用与湿法磷酸工艺耦合的磷石膏预处理技术,提升磷石膏净化处理工艺水平,减少污染物产生量,提高磷石膏品质,降低磷石膏排放量及综合利用难度。
(三)推行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制定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及相关标准,采用经济且环境友好的技术对磷石膏进行无害化处理,最大程度降低磷石膏堆存安全环保风险。产生磷石膏的企业必须配套建设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施,现有产生磷石膏企业未配套建设的应当进行整改,新建产生磷石膏项目配套建设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应当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能力建设。因地制宜开展磷石膏综合利用应用示范,鼓励磷石膏产生地区开展“无废城市”“无废园区”“无废企业”以及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聚焦重点应用领域,建设一批消纳能力强、产品附加值高、工艺技术先进的磷石膏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项目,打造一批磷石膏综合利用特色产业基地,提高磷石膏资源化利用效率。积极培育一批带动性、示范性强的磷石膏综合利用专业化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五)推广应用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在符合质量标准和使用条件前提下,大力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在建材生产、工程建设、高分子材料等领域的推广应用,积极探索将无害化处理后的磷石膏材料用于矿山采空区治理、地灾治理、生态修复等场景,打造一批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应用示范工程。进一步健全磷石膏建材及应用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将符合标准的磷石膏建材申报为绿色建材。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质量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生产企业、应用单位产销衔接,积极帮助企业拓展省内外市场。通过多式联运等方式,积极探索降低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运输成本,推动跨地区协同利用。
(六)加快磷化工产业绿色化转型。推动高效、清洁、低碳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支持磷矿采选企业、磷化工企业应用节水、节能、降碳先进技术装备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磷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提高企业节能降碳水平。持续开展企业能效、水效“领跑者”创建工作,培育一批磷化工绿色工厂、绿色园区。
(七)强化磷石膏库监督管理。新建、改建、扩建磷石膏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规定。严格执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等审批制度。从2024年起,进入新建磷石膏库堆存的磷石膏必须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要求实现无害化处理,到2026年,所有新增磷石膏必须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要求实现无害化处理后,才能进入磷石膏库堆存。
(八)加强磷石膏库安全环保防治。强化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磷石膏库安全环保标准和规定,及时开展磷石膏库安全环保设施维护修整和升级改造,加强在线监测监管,切实做到防渗漏、防扬尘、防地质灾害、防安全事故。加大磷石膏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依法查处打击违法违规处置磷石膏等行为,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全文点击链接https://t.cn/A6HcmX0f
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推动磷化工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导向,按照控制增量、消纳存量、提高质量的思路,综合施策、系统推进,促进磷石膏绿色、高效、高值、规模化利用,为加快推进全省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支撑。到2026年,全省新增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综合利用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综合消纳量(包括综合利用量和无害化处理量)与产生量实现动态平衡,推动磷化工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到2030年,磷石膏综合利用率保持全国前列,综合利用水平大幅提升,综合利用产品不断丰富,利用途径有效拓宽,构建起磷石膏综合利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力、跨地区跨产业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磷矿资源开发。坚持“富矿精开”,规范有序进行磷矿资源开发,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推广新型选矿工艺,推行梯级开发利用磷矿资源,加强中低品位磷矿利用,提高磷资源利用效率。加快磷矿绿色转型升级,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积极创建绿色矿山。
(二)强化生产过程污染物减量。鼓励湿法磷酸工艺技术流程改进和创新,推广半水—二水法、二水—半水法等绿色生产工艺,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对现有生产装置进行升级改造,提升磷酸生产技术水平,促进生产过程资源高效利用、梯次利用和循环利用,提高磷矿伴生氟、硅、碘及稀土资源回收率。应用与湿法磷酸工艺耦合的磷石膏预处理技术,提升磷石膏净化处理工艺水平,减少污染物产生量,提高磷石膏品质,降低磷石膏排放量及综合利用难度。
(三)推行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制定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及相关标准,采用经济且环境友好的技术对磷石膏进行无害化处理,最大程度降低磷石膏堆存安全环保风险。产生磷石膏的企业必须配套建设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施,现有产生磷石膏企业未配套建设的应当进行整改,新建产生磷石膏项目配套建设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应当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能力建设。因地制宜开展磷石膏综合利用应用示范,鼓励磷石膏产生地区开展“无废城市”“无废园区”“无废企业”以及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聚焦重点应用领域,建设一批消纳能力强、产品附加值高、工艺技术先进的磷石膏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项目,打造一批磷石膏综合利用特色产业基地,提高磷石膏资源化利用效率。积极培育一批带动性、示范性强的磷石膏综合利用专业化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五)推广应用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在符合质量标准和使用条件前提下,大力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在建材生产、工程建设、高分子材料等领域的推广应用,积极探索将无害化处理后的磷石膏材料用于矿山采空区治理、地灾治理、生态修复等场景,打造一批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应用示范工程。进一步健全磷石膏建材及应用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将符合标准的磷石膏建材申报为绿色建材。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质量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生产企业、应用单位产销衔接,积极帮助企业拓展省内外市场。通过多式联运等方式,积极探索降低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运输成本,推动跨地区协同利用。
(六)加快磷化工产业绿色化转型。推动高效、清洁、低碳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支持磷矿采选企业、磷化工企业应用节水、节能、降碳先进技术装备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磷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提高企业节能降碳水平。持续开展企业能效、水效“领跑者”创建工作,培育一批磷化工绿色工厂、绿色园区。
(七)强化磷石膏库监督管理。新建、改建、扩建磷石膏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规定。严格执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等审批制度。从2024年起,进入新建磷石膏库堆存的磷石膏必须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要求实现无害化处理,到2026年,所有新增磷石膏必须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要求实现无害化处理后,才能进入磷石膏库堆存。
(八)加强磷石膏库安全环保防治。强化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磷石膏库安全环保标准和规定,及时开展磷石膏库安全环保设施维护修整和升级改造,加强在线监测监管,切实做到防渗漏、防扬尘、防地质灾害、防安全事故。加大磷石膏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依法查处打击违法违规处置磷石膏等行为,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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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危险废物填埋工作调研】
为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逐步减少危险废物填埋量,5月14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固废科工作人员赴桓台县部分企业进行现场调研,督导企业做好危险废物填埋减量工作。
调研采取集中座谈形式,同企业环保负责人共同分析危险废物产生及填埋现状,探讨产生及填埋量较大的危险废物源头减量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填埋处置的可行性。要求企业要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大局,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聚力淄博“强富美优”城市愿景,扎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减少填埋率。
与会企业环保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企业将通过提高生产工艺、加强精细管理、正确分类处置等方式,扎实推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和填埋减量工作,以实际行动助力“无废城市”建设,为美丽淄博建设贡献力量。
为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逐步减少危险废物填埋量,5月14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固废科工作人员赴桓台县部分企业进行现场调研,督导企业做好危险废物填埋减量工作。
调研采取集中座谈形式,同企业环保负责人共同分析危险废物产生及填埋现状,探讨产生及填埋量较大的危险废物源头减量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填埋处置的可行性。要求企业要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大局,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聚力淄博“强富美优”城市愿景,扎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减少填埋率。
与会企业环保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企业将通过提高生产工艺、加强精细管理、正确分类处置等方式,扎实推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和填埋减量工作,以实际行动助力“无废城市”建设,为美丽淄博建设贡献力量。
三昕环保:帮您实现厨余垃圾智能处理
厨余垃圾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是不可避免出现的剩余物,即便是做到了合理也无法被完全地消除,这种情况的出现就需要要求餐馆和家庭做好厨余垃圾的分类。比如烂叶蔬菜、果皮、剩饭、骨头[炸鸡啤酒]等需要放在一个垃圾桶里。然后将其他的纸巾或者是塑料袋放在另一个垃圾桶里。这样的厨余垃圾分类可以让垃圾在回收之后更容易得到处理,并有效地帮助垃圾回收利用,减少污染,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以三昕环保为代表的微生物分解处理技术[威武],将厨余垃圾气化分解。首先将厨余垃圾进行简单控油控水预处理,将纸巾、玻璃、塑料袋等不易分解、不属于厨余垃圾的成分剔除,剩余厨余垃圾即可投入到三昕环保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厨余垃圾和舱内微生物菌群充分混合作用,发生生化反应,经过1-2小时即可分解完成,产出二氧化碳和水蒸气,达标排放。剩余余残渣经过1-3个月的舱内发酵后即可成为有机肥,实现了无水、无废气、无固废排放,实现了厨余垃圾就地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
目前三昕环保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已在机关食堂、高速服务区、环卫一体化公司、城市管理局、道路保洁、清运公司、学校、医院、大型餐饮连锁店、火锅店、大型工厂及小区得到了实践应用,其处理效果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赞]。
厨余垃圾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是不可避免出现的剩余物,即便是做到了合理也无法被完全地消除,这种情况的出现就需要要求餐馆和家庭做好厨余垃圾的分类。比如烂叶蔬菜、果皮、剩饭、骨头[炸鸡啤酒]等需要放在一个垃圾桶里。然后将其他的纸巾或者是塑料袋放在另一个垃圾桶里。这样的厨余垃圾分类可以让垃圾在回收之后更容易得到处理,并有效地帮助垃圾回收利用,减少污染,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以三昕环保为代表的微生物分解处理技术[威武],将厨余垃圾气化分解。首先将厨余垃圾进行简单控油控水预处理,将纸巾、玻璃、塑料袋等不易分解、不属于厨余垃圾的成分剔除,剩余厨余垃圾即可投入到三昕环保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厨余垃圾和舱内微生物菌群充分混合作用,发生生化反应,经过1-2小时即可分解完成,产出二氧化碳和水蒸气,达标排放。剩余余残渣经过1-3个月的舱内发酵后即可成为有机肥,实现了无水、无废气、无固废排放,实现了厨余垃圾就地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
目前三昕环保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已在机关食堂、高速服务区、环卫一体化公司、城市管理局、道路保洁、清运公司、学校、医院、大型餐饮连锁店、火锅店、大型工厂及小区得到了实践应用,其处理效果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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