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吴谨言和王星越新剧官宣演员,张雨绮已经掉到了和杨超越一个排名,被几年没拍戏的吴谨言压番也就算了,现在混的和只能拍女配的杨超越一样了,有网友好奇张雨绮现在是不是真的糊透了。差不多吧,她走下坡路的状态很明显吧,毕竟已经很久没有一番女主剧了,接吴谨言这部剧还是因为于正答应她,会给她安排好营销的人设才接的,于正的剧主角片酬都不高,更不要提这种配角了,基本上就是半卖半送的价格去拍的,想要热度的心很明显了。她之前还拍了一组很鬼畜的广告,又是缝纫机又是精神小伙的,和自己以前说碎钻不值钱时的样子完全不一样,实际上就是缺钱了,这种类似于“你没事吧”的广告其实代言费很高,有些不低于“是兄弟就来kan我”的这种游戏广告,一般都是些不讲究逼格,只为赚钱的艺人去拍。不过张雨绮还蛮豁的出去的,赚钱不丢人。赚钱确实不丢人,但女艺人接这种广告基本上就意味着没有逼格高的商务了,有利有弊吧。
今天吴谨言和王星越新剧官宣演员,张雨绮已经掉到了和杨超越一个排名,被几年没拍戏的吴谨言压番也就算了,现在混的和只能拍女配的杨超越一样了,有网友好奇张雨绮现在是不是真的糊透了。差不多吧,她走下坡路的状态很明显吧,毕竟已经很久没有一番女主剧了,接吴谨言这部剧还是因为于正答应她,会给她安排好营销的人设才接的,于正的剧主角片酬都不高,更不要提这种配角了,基本上就是半卖半送的价格去拍的,想要热度的心很明显了。她之前还拍了一组很鬼畜的广告,又是缝纫机又是精神小伙的,和自己以前说碎钻不值钱时的样子完全不一样,实际上就是缺钱了,这种类似于“你没事吧”的广告其实代言费很高,有些不低于“是兄弟就来kan我”的这种游戏广告,一般都是些不讲究逼格,只为赚钱的艺人去拍。不过张雨绮还蛮豁的出去的,赚钱不丢人。赚钱确实不丢人,但女艺人接这种广告基本上就意味着没有逼格高的商务了,有利有弊吧。
“白嫖成功!”江苏,男子租下一套公寓,用来和女下属同居,期间,男子陆续转账给她13万元。女下属为他打胎4次,本以为男子会离婚娶她,谁知男子只是逢场作戏。女下属一怒之下提出分手,万万没想到,男子让女下属把13万元返还给他。俩人闹到派出所,女子只愿还给他3万元。男子回家告诉妻子,让妻子去法院起诉,要求女下属返还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这样判了!
(案件来源:九派新闻)
医院走廊上,陈瑶紧紧握着那份检查单,这已经是第4次怀孕,陈瑶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
陈瑶咬着嘴唇,泪水顺着脸颊滑落到地上,她心里好悔,她恨自己的轻信,恨自己的愚蠢!
这个名叫张强的男人毁了自己!
当年,陈瑶刚入职场,天真浪漫,对一切都充满着好奇。
张强是她的上司,成熟稳重,身上充满着男性的魅力。
张强对她关怀备至,经常亲自教她业务,陈瑶以为这是前辈对自己的提携,对他又是崇拜,又是感激。
张强对陈瑶表示了好感,陈瑶虽然知道他有家室,但是又对他欲罢不能,也为了事业上的晋升,她选择了默许这段关系。
两人开始频繁约会,每次都选择在隐蔽的酒店。
张强觉得这不是长久之计,干脆租了一套房子,俩人开始住在一起。
从此张强在两个女人之间周旋,一边享受陈瑶年轻的身体,一边维持家庭的温馨。
张强对陈瑶只有激情,只有欲望,至于真爱,那是没有。张强把自己的分寸把握的非常清晰。
陈瑶毕竟初出茅庐,不知人心险恶,她还以为,张强的甜言蜜语,就是爱的承诺,她幻想有一天能成为他的妻子。
张强总是用承诺和哄骗来迷惑陈瑶,还会给她转账,发红包。
陈瑶一次又一次的怀孕打胎,身体逐渐垮掉,陈瑶再次催促张强离婚。
谁知,这次不小心又怀孕了,陈瑶拿着检查单逼着张强兑现和她结婚的承诺,张强故技重施,又用转账和甜言蜜语,拖延时间。
陈瑶彻底怒了,她在一次次的拖延中,看清了张强的嘴脸,陈瑶提出分手。
张强可不愿意,他既不想和陈瑶结婚,也不想对她负责,他只想满足自己一次一次的欲望。
张强以为,既然你要分手,之前给你的钱必须还我!他要求陈瑶退还这两年期间,他转账给她的13万元。
陈瑶愤怒至极:“这些钱是我每次打胎的医药费,你休想再要!”
两人争吵不休,最终闹到了派出所。
陈瑶看事情闹大,不想丢人现眼,她退给了张强3万,陈瑶下定决心,一定要和张强一刀两断!
张强觉得吃亏,既然不让我玩,那剩下的钱非要回来不可!
张强回到家里,一五一十把事情说了出来,妻子李晓梅直接照他脸上糊了几个大巴掌。
李晓梅平静了一会,但是考虑到夫妻利益,她决定和张强一起,一定得把这十万元要回来。
李晓梅将陈瑶和张强告上了法庭。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张强在婚姻存续期间,在外租房子和陈瑶同居,并合计转给陈瑶13万元。
张强转给陈瑶的1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强无权处置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张强瞒着妻子在外面找女人,还把夫妻共同财产转账给陈瑶,侵犯了妻子李晓梅的财产权,李晓梅有权向陈瑶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
2、张强有家有室,却背着妻子和陈瑶同居,违背了夫妻之间彼此忠诚的义务。
《民法典》第1043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张强对婚姻不忠,在家庭以外,与陈瑶保持长期不正当男女关系。
张强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典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理应受到谴责。
陈瑶多次为张强怀孕打胎,纯属咎由自取,她明知道张强有家庭,还要和他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这种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当陈瑶决定分手后,俩人反目成仇,张强露出真面目,非要陈瑶返还交往期间给她的钱。
这个结果本可以预见,但是陈瑶非要一错再错,不撞南墙不回头,如今的结果也是必然。
3、法院经过调查取证,宣判:把陈瑶打胎的费用去除,再减去之前返还的3万元,剩下所有钱款,全部返还给李晓梅。
《民法典》第1062条第2款: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
所以说,不要和有家室的人纠缠,陈瑶年纪轻轻,大好的青春,完全可以有自己的生活和未来,却把握不好自己,和有家室的上司有染,最终毁了自己。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案件来源:九派新闻)
医院走廊上,陈瑶紧紧握着那份检查单,这已经是第4次怀孕,陈瑶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
陈瑶咬着嘴唇,泪水顺着脸颊滑落到地上,她心里好悔,她恨自己的轻信,恨自己的愚蠢!
这个名叫张强的男人毁了自己!
当年,陈瑶刚入职场,天真浪漫,对一切都充满着好奇。
张强是她的上司,成熟稳重,身上充满着男性的魅力。
张强对她关怀备至,经常亲自教她业务,陈瑶以为这是前辈对自己的提携,对他又是崇拜,又是感激。
张强对陈瑶表示了好感,陈瑶虽然知道他有家室,但是又对他欲罢不能,也为了事业上的晋升,她选择了默许这段关系。
两人开始频繁约会,每次都选择在隐蔽的酒店。
张强觉得这不是长久之计,干脆租了一套房子,俩人开始住在一起。
从此张强在两个女人之间周旋,一边享受陈瑶年轻的身体,一边维持家庭的温馨。
张强对陈瑶只有激情,只有欲望,至于真爱,那是没有。张强把自己的分寸把握的非常清晰。
陈瑶毕竟初出茅庐,不知人心险恶,她还以为,张强的甜言蜜语,就是爱的承诺,她幻想有一天能成为他的妻子。
张强总是用承诺和哄骗来迷惑陈瑶,还会给她转账,发红包。
陈瑶一次又一次的怀孕打胎,身体逐渐垮掉,陈瑶再次催促张强离婚。
谁知,这次不小心又怀孕了,陈瑶拿着检查单逼着张强兑现和她结婚的承诺,张强故技重施,又用转账和甜言蜜语,拖延时间。
陈瑶彻底怒了,她在一次次的拖延中,看清了张强的嘴脸,陈瑶提出分手。
张强可不愿意,他既不想和陈瑶结婚,也不想对她负责,他只想满足自己一次一次的欲望。
张强以为,既然你要分手,之前给你的钱必须还我!他要求陈瑶退还这两年期间,他转账给她的13万元。
陈瑶愤怒至极:“这些钱是我每次打胎的医药费,你休想再要!”
两人争吵不休,最终闹到了派出所。
陈瑶看事情闹大,不想丢人现眼,她退给了张强3万,陈瑶下定决心,一定要和张强一刀两断!
张强觉得吃亏,既然不让我玩,那剩下的钱非要回来不可!
张强回到家里,一五一十把事情说了出来,妻子李晓梅直接照他脸上糊了几个大巴掌。
李晓梅平静了一会,但是考虑到夫妻利益,她决定和张强一起,一定得把这十万元要回来。
李晓梅将陈瑶和张强告上了法庭。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张强在婚姻存续期间,在外租房子和陈瑶同居,并合计转给陈瑶13万元。
张强转给陈瑶的1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强无权处置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张强瞒着妻子在外面找女人,还把夫妻共同财产转账给陈瑶,侵犯了妻子李晓梅的财产权,李晓梅有权向陈瑶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
2、张强有家有室,却背着妻子和陈瑶同居,违背了夫妻之间彼此忠诚的义务。
《民法典》第1043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张强对婚姻不忠,在家庭以外,与陈瑶保持长期不正当男女关系。
张强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典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理应受到谴责。
陈瑶多次为张强怀孕打胎,纯属咎由自取,她明知道张强有家庭,还要和他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这种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当陈瑶决定分手后,俩人反目成仇,张强露出真面目,非要陈瑶返还交往期间给她的钱。
这个结果本可以预见,但是陈瑶非要一错再错,不撞南墙不回头,如今的结果也是必然。
3、法院经过调查取证,宣判:把陈瑶打胎的费用去除,再减去之前返还的3万元,剩下所有钱款,全部返还给李晓梅。
《民法典》第1062条第2款: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
所以说,不要和有家室的人纠缠,陈瑶年纪轻轻,大好的青春,完全可以有自己的生活和未来,却把握不好自己,和有家室的上司有染,最终毁了自己。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