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那人是婦孺、家庭主婦、單身弟兄或小獅子也好,
身處任何光景也好,
當你聽見錫安的教導,你選擇如何度過你的人生,
這才是最重要的。
因此,現在你便可知,
為何神要我們變得完全,正如神完全一樣,
何以神要用「完全」一詞?
切記,你永遠要為自己定位,
不能過於貪婪。
你不能有錯覺:「他做到,我也能做到」,
或認為:「他這麼威風,我也要這麼威風」。
不行!你絕不能過於貪婪。
若你知道,自己僅能達到或配得這個光景,
就要明白自己的身份、位份,
不看自己過於所當看,也是一種性格。
那麼,你就保持在那位份上做到最好,
以最高人性、神性的方式行全真理,持守這個位份。
在你的身份中,擁有屬於你自己的位份。
你要以一個怎樣的方式完成這件事?
在沒有人知道的情況下,
倘若你仍能處理(deal with)這種情況,
那麼你便展開了一種敏銳,普通人所沒有的機能 ——
改變和約束自己的性格;
並且將限制、修削、雕琢自己的性格,
視為如同雕刻一件藝術品。
對於那顆信心的種子,它應該具備甚麼性格?
應該保持全面的邏輯環。
如我所提及,當你僅將信心視為規章,
而不看為一種性格的話,你便不會考慮這些。
既然你擁有信心,理應明白該如何行事為人和說話。
如此,你是否擁有一個信實的信心?
何為信實的信心?
有些人的信心是虛假的,他們並非真心相信;
有些人要求你相信他們,卻連自己也不相信自己所說的話。
原因,他們沒有檢驗(check)過自己所相信的,
故沒有信實。
即使他們自稱擁有信心,
但他們的信心卻是虛假的,只因沒有經過檢驗。
因為信心必須建立在誠實(truth)之上,
這樣才會擁有信心。
可見,信心是否需要有信實?
而信實是否聖靈果子之一?
誠然,信心是一種性格,
各人必須為自己所信的負上責任。
故此,我們必須擁有信實,
並且要來自誠實,你才能建立信心。
身處任何光景也好,
當你聽見錫安的教導,你選擇如何度過你的人生,
這才是最重要的。
因此,現在你便可知,
為何神要我們變得完全,正如神完全一樣,
何以神要用「完全」一詞?
切記,你永遠要為自己定位,
不能過於貪婪。
你不能有錯覺:「他做到,我也能做到」,
或認為:「他這麼威風,我也要這麼威風」。
不行!你絕不能過於貪婪。
若你知道,自己僅能達到或配得這個光景,
就要明白自己的身份、位份,
不看自己過於所當看,也是一種性格。
那麼,你就保持在那位份上做到最好,
以最高人性、神性的方式行全真理,持守這個位份。
在你的身份中,擁有屬於你自己的位份。
你要以一個怎樣的方式完成這件事?
在沒有人知道的情況下,
倘若你仍能處理(deal with)這種情況,
那麼你便展開了一種敏銳,普通人所沒有的機能 ——
改變和約束自己的性格;
並且將限制、修削、雕琢自己的性格,
視為如同雕刻一件藝術品。
對於那顆信心的種子,它應該具備甚麼性格?
應該保持全面的邏輯環。
如我所提及,當你僅將信心視為規章,
而不看為一種性格的話,你便不會考慮這些。
既然你擁有信心,理應明白該如何行事為人和說話。
如此,你是否擁有一個信實的信心?
何為信實的信心?
有些人的信心是虛假的,他們並非真心相信;
有些人要求你相信他們,卻連自己也不相信自己所說的話。
原因,他們沒有檢驗(check)過自己所相信的,
故沒有信實。
即使他們自稱擁有信心,
但他們的信心卻是虛假的,只因沒有經過檢驗。
因為信心必須建立在誠實(truth)之上,
這樣才會擁有信心。
可見,信心是否需要有信實?
而信實是否聖靈果子之一?
誠然,信心是一種性格,
各人必須為自己所信的負上責任。
故此,我們必須擁有信實,
並且要來自誠實,你才能建立信心。
路人“摸”车被索赔1万元?当地警方再发通报,回应7大问题
5月12日,有网友称成都市成华区长融街一老太(罗某)开的吉普越野车被路人(张某某)摸了一下,老太让其赔偿1万元并打人,相关消息引发广泛关注。
5月13日,成都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就此事发布警情通报,称关于网传罗某“儿子是市长”“家属是当官的”“要求赔偿一万元”“被现场放走”等信息,经查均不属实。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造谣的张某(男,25岁)、饶某某(男,21岁)予以行政拘留。
5月15日晚,成都成华公安就此事发布警情续报,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回应。
通报全文如下:
2024年5月12日16时22分,成华区长融街与长融西三路路口发生一起纠纷警情。经我局依法调查处置,当事人罗某(女,65岁)、张某某(男,41岁)已达成谅解并签订《治安调解协议书》。现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通报。
一、关于网传罗某“儿子是市长”的调查情况
我局通过依法核查罗某相关信息,走访其亲属、同事和询问罗某本人,已查明:罗某为我市某社区医院退休医生,没有子女,本人及其亲属无政府相关部门任职或从业经历;经询问当事人张某某及现场证人,罗某未在现场说过“儿子是市长”“家里是当官的”等言语。
二、关于网传罗某“要求赔一万”“打对方耳光”的调查情况
经调取监控、询问当事人张某某及现场证人,已查明:事发时罗某系一人驾车,无他人同行。罗某在现场及后续处置中一直要求张某某赔礼道歉,未提出任何金额的赔偿要求,也无打耳光行为。
三、关于网传“张某某被警方铐走”“罗某被放跑”的说明
民警到达现场后,依法要求当事双方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因张某某处于酒后状态,拒不配合、多次推搡民警,先后4次执意离开现场。16时52分,经多次口头传唤无效后,民警依法对张某某强制传唤。随后,在民警依法将罗某带回派出所过程中,遭到部分现场群众阻挠,经民警反复劝说,并邀请2名群众一同前往派出所见证,17时35分,民警依法将罗某带回派出所。
四、关于网传“民警组成人墙保护车”的说明
罗某被带回派出所后,因部分群众阻拦,其车辆被滞留现场。民警在现场劝离围观群众时,有个别人员推摇涉事车辆。为防止事态升级,现场警力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隔离。
五、关于网传“罗某车辆涉嫌套牌”的说明
经交警部门核实:罗某车辆为2022年1月6日选号登记上牌,网传某商业平台上的信息为该牌照此前所属车型,平台数据未实时更新,“套牌”传言不属实。
六、关于网络质疑挡泥板划痕位置的说明
经调查,罗某车型为一越野车,罗某自称有划痕的地方实为右后方车轮轮眉(即车轮上方的弧形挡板,俗称挡泥板)上部。
七、关于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相关违法人员的通报
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男,25岁)于18时许到达现场,在未目睹经过、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老太太给了几巴掌”“司机是个老头”“让小伙子赔一万”“老头子老太太放走了”“老太说儿子是市长”等不实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违法行为人饶某某(男,20岁)在未目睹经过、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进行直播,散布不实言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另针对在处置现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人黄某(男,44岁)、唐某某(女,35岁)、柯某某(女,41岁)、马某某(男,23岁)、李某某(男,25岁),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上述五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示: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
此前,据成都成华公安5月13日发布的警情通报,该事件发生于5月12日16时16分。
当时,张某某酒后路过长融街时,触摸敲打停靠在路边的一辆黑色JEEP越野车,被车主罗某发现后口头制止,随后张某某继续往前行走。罗某检查车辆后发现车辆右后方挡泥板有划痕,便立即驾车至长融街与长融西三路路口追上张某某。
罗某质问张某某将其车辆划伤并要求其道歉,遭到张某某否认,两人随后发生口角、相互指责谩骂,进而发生抓扯。
民警到达现场后,准备将张某某、罗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时,张某某拒不配合、执意离开,民警依法进行口头传唤无效后,强制将其带离现场。民警准备将罗某及其车辆一并带回派出所时,因现场聚集大量围观群众无法顺利驾车离开,17时35分,民警驾驶警车将罗某带回派出所。
之后,张某某和罗某协商达成谅解并签订《治安调解协议书》。
5月12日,有网友称成都市成华区长融街一老太(罗某)开的吉普越野车被路人(张某某)摸了一下,老太让其赔偿1万元并打人,相关消息引发广泛关注。
5月13日,成都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就此事发布警情通报,称关于网传罗某“儿子是市长”“家属是当官的”“要求赔偿一万元”“被现场放走”等信息,经查均不属实。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造谣的张某(男,25岁)、饶某某(男,21岁)予以行政拘留。
5月15日晚,成都成华公安就此事发布警情续报,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回应。
通报全文如下:
2024年5月12日16时22分,成华区长融街与长融西三路路口发生一起纠纷警情。经我局依法调查处置,当事人罗某(女,65岁)、张某某(男,41岁)已达成谅解并签订《治安调解协议书》。现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通报。
一、关于网传罗某“儿子是市长”的调查情况
我局通过依法核查罗某相关信息,走访其亲属、同事和询问罗某本人,已查明:罗某为我市某社区医院退休医生,没有子女,本人及其亲属无政府相关部门任职或从业经历;经询问当事人张某某及现场证人,罗某未在现场说过“儿子是市长”“家里是当官的”等言语。
二、关于网传罗某“要求赔一万”“打对方耳光”的调查情况
经调取监控、询问当事人张某某及现场证人,已查明:事发时罗某系一人驾车,无他人同行。罗某在现场及后续处置中一直要求张某某赔礼道歉,未提出任何金额的赔偿要求,也无打耳光行为。
三、关于网传“张某某被警方铐走”“罗某被放跑”的说明
民警到达现场后,依法要求当事双方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因张某某处于酒后状态,拒不配合、多次推搡民警,先后4次执意离开现场。16时52分,经多次口头传唤无效后,民警依法对张某某强制传唤。随后,在民警依法将罗某带回派出所过程中,遭到部分现场群众阻挠,经民警反复劝说,并邀请2名群众一同前往派出所见证,17时35分,民警依法将罗某带回派出所。
四、关于网传“民警组成人墙保护车”的说明
罗某被带回派出所后,因部分群众阻拦,其车辆被滞留现场。民警在现场劝离围观群众时,有个别人员推摇涉事车辆。为防止事态升级,现场警力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隔离。
五、关于网传“罗某车辆涉嫌套牌”的说明
经交警部门核实:罗某车辆为2022年1月6日选号登记上牌,网传某商业平台上的信息为该牌照此前所属车型,平台数据未实时更新,“套牌”传言不属实。
六、关于网络质疑挡泥板划痕位置的说明
经调查,罗某车型为一越野车,罗某自称有划痕的地方实为右后方车轮轮眉(即车轮上方的弧形挡板,俗称挡泥板)上部。
七、关于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相关违法人员的通报
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男,25岁)于18时许到达现场,在未目睹经过、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老太太给了几巴掌”“司机是个老头”“让小伙子赔一万”“老头子老太太放走了”“老太说儿子是市长”等不实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违法行为人饶某某(男,20岁)在未目睹经过、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进行直播,散布不实言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另针对在处置现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人黄某(男,44岁)、唐某某(女,35岁)、柯某某(女,41岁)、马某某(男,23岁)、李某某(男,25岁),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上述五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示: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
此前,据成都成华公安5月13日发布的警情通报,该事件发生于5月12日16时16分。
当时,张某某酒后路过长融街时,触摸敲打停靠在路边的一辆黑色JEEP越野车,被车主罗某发现后口头制止,随后张某某继续往前行走。罗某检查车辆后发现车辆右后方挡泥板有划痕,便立即驾车至长融街与长融西三路路口追上张某某。
罗某质问张某某将其车辆划伤并要求其道歉,遭到张某某否认,两人随后发生口角、相互指责谩骂,进而发生抓扯。
民警到达现场后,准备将张某某、罗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时,张某某拒不配合、执意离开,民警依法进行口头传唤无效后,强制将其带离现场。民警准备将罗某及其车辆一并带回派出所时,因现场聚集大量围观群众无法顺利驾车离开,17时35分,民警驾驶警车将罗某带回派出所。
之后,张某某和罗某协商达成谅解并签订《治安调解协议书》。
【#成都警方再通报吉普车老太太事件#,列出七条回应热点】#警方回应吉普车老太太事件7条热点问题#据成都成华公安微信公众号,2024年5月12日16时22分,成华区长融街与长融西三路路口发生一起纠纷警情。经我局依法调查处置,当事人罗某(女,65岁)、张某某(男,41岁)已达成谅解并签订《治安调解协议书》。现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通报。
一、关于网传罗某“儿子是市长”的调查情况
我局通过依法核查罗某相关信息,走访其亲属、同事和询问罗某本人,已查明:罗某为我市某社区医院退休医生,没有子女,本人及其亲属无政府相关部门任职或从业经历;经询问当事人张某某及现场证人,罗某未在现场说过“儿子是市长”“家里是当官的”等言语。
二、关于网传罗某“要求赔一万”“打对方耳光”的调查情况
经调取监控、询问当事人张某某及现场证人,已查明:事发时罗某系一人驾车,无他人同行。罗某在现场及后续处置中一直要求张某某赔礼道歉,未提出任何金额的赔偿要求,也无打耳光行为。
三、关于网传“张某某被警方铐走”“罗某被放跑”的说明
民警到达现场后,依法要求当事双方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因张某某处于酒后状态,拒不配合、多次推搡民警,先后4次执意离开现场。16时52分,经多次口头传唤无效后,民警依法对张某某强制传唤。随后,在民警依法将罗某带回派出所过程中,遭到部分现场群众阻挠,经民警反复劝说,并邀请2名群众一同前往派出所见证,17时35分,民警依法将罗某带回派出所。
四、关于网传“民警组成人墙保护车”的说明
罗某被带回派出所后,因部分群众阻拦,其车辆被滞留现场。民警在现场劝离围观群众时,有个别人员推摇涉事车辆。为防止事态升级,现场警力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隔离。
五、关于网传“罗某车辆涉嫌套牌”的说明
经交警部门核实:罗某车辆为2022年1月6日选号登记上牌,网传某商业平台上的信息为该牌照此前所属车型,平台数据未实时更新,“套牌”传言不属实。
六、关于网络质疑挡泥板划痕位置的说明
经调查,罗某车型为一越野车,罗某自称有划痕的地方实为右后方车轮轮眉(即车轮上方的弧形挡板,俗称挡泥板)上部。
七、关于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相关违法人员的通报
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男,25岁)于18时许到达现场,在未目睹经过、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老太太给了几巴掌”“司机是个老头”“让小伙子赔一万”“老头子老太太放走了”“老太说儿子是市长”等不实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违法行为人饶某某(男,20岁)在未目睹经过、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进行直播,散布不实言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另针对在处置现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人黄某(男,44岁)、唐某某(女,35岁)、柯某某(女,41岁)、马某某(男,23岁)、李某某(男,25岁),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上述五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示: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
一、关于网传罗某“儿子是市长”的调查情况
我局通过依法核查罗某相关信息,走访其亲属、同事和询问罗某本人,已查明:罗某为我市某社区医院退休医生,没有子女,本人及其亲属无政府相关部门任职或从业经历;经询问当事人张某某及现场证人,罗某未在现场说过“儿子是市长”“家里是当官的”等言语。
二、关于网传罗某“要求赔一万”“打对方耳光”的调查情况
经调取监控、询问当事人张某某及现场证人,已查明:事发时罗某系一人驾车,无他人同行。罗某在现场及后续处置中一直要求张某某赔礼道歉,未提出任何金额的赔偿要求,也无打耳光行为。
三、关于网传“张某某被警方铐走”“罗某被放跑”的说明
民警到达现场后,依法要求当事双方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因张某某处于酒后状态,拒不配合、多次推搡民警,先后4次执意离开现场。16时52分,经多次口头传唤无效后,民警依法对张某某强制传唤。随后,在民警依法将罗某带回派出所过程中,遭到部分现场群众阻挠,经民警反复劝说,并邀请2名群众一同前往派出所见证,17时35分,民警依法将罗某带回派出所。
四、关于网传“民警组成人墙保护车”的说明
罗某被带回派出所后,因部分群众阻拦,其车辆被滞留现场。民警在现场劝离围观群众时,有个别人员推摇涉事车辆。为防止事态升级,现场警力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隔离。
五、关于网传“罗某车辆涉嫌套牌”的说明
经交警部门核实:罗某车辆为2022年1月6日选号登记上牌,网传某商业平台上的信息为该牌照此前所属车型,平台数据未实时更新,“套牌”传言不属实。
六、关于网络质疑挡泥板划痕位置的说明
经调查,罗某车型为一越野车,罗某自称有划痕的地方实为右后方车轮轮眉(即车轮上方的弧形挡板,俗称挡泥板)上部。
七、关于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相关违法人员的通报
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男,25岁)于18时许到达现场,在未目睹经过、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老太太给了几巴掌”“司机是个老头”“让小伙子赔一万”“老头子老太太放走了”“老太说儿子是市长”等不实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违法行为人饶某某(男,20岁)在未目睹经过、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进行直播,散布不实言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另针对在处置现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人黄某(男,44岁)、唐某某(女,35岁)、柯某某(女,41岁)、马某某(男,23岁)、李某某(男,25岁),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上述五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示: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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