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目标(全马330)训练计划铺排
-----阿拉丁956
6月中旬,持续3个月的“低心率追配速”训练课程结束。目前,虽然还有1.5个月时间,但从长计议,需要对本年度的全马330目标铺排训练计划了。
计划铺排原则还是确保心率的前提下实施各项训练活动,这是底线也是衔接延续前期的“低心率追配速”训练,更是对前期“低心率追配速”训练成果的检验,这是其一;
其二:每一天的训练,除了周末之外,工作日训练时长只有1小时左右,按照目前低心率134达到的配速是611,估算到6月中旬,配速能够提升到600左右,也就是大约10公里的距离跑量。为此,本次铺排的训练量基本围绕600配速进行铺排计划;
其三:有氧慢跑、恢复跑心率区间是储备心率的75%以下。依照最大心率168和储备心率(储备心率=最大心率-静息心率=168-50=118)进行计算,目标心率可以控制在139以内。结合笔者的身体状况,修正有氧训练目标心率的天花板为134。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其四:周末的中长距离训练铺排。马拉松目标配速训练按照458考虑,其它辅助的跑量按照心率考量,最理想的结果是训练结束之后,强度约为储备心率的65%-75%,即:目标平均心率在134以下。
诸如16公里马拉松配速+5公里有氧跑。具体训练时,热身之后,按照458配速跑16公里,尔后慢跑5公里将心率控制在134以下。这是首次开展的训练模式,也是借鉴他人的他山之石;不知道是不是属于所谓的混氧训练,但安全第一这条主线必须牢牢贯穿其中。
其五:乳酸门槛跑/节奏跑。原则上每周安排一次,不是周三便是周五。强度一般在储备心率的77-88%。即:目标心率为118*0.88+50=154。
其六:最大摄氧/间隙(VO2Max):强度一般在储备心率的92%。即:目标心率为118*0.92+50=159。
其七:有氧/恢复跑中的ST冲刺跑。一般在有氧或者恢复跑后进行,每组100米指前70米加速,后30米减速,不要求像百米冲刺那样尽力,加速跑时留意下跑姿,做针对性的纠正。
其八:目前的月跑量接近200公里,成就330计划的月跑量并不只是简简单单地再次增加跑量而已,而是要求在保证训练“量”的同时,“质”是更值得注意的一个点。即:只是单纯的堆跑量未必就能实现目标,过于超纲的训练强度亦不会是成功保障。
考虑到已经报名参加2024年6月16日贵阳马拉松赛事,上述计划的执行期从2024年6月24日开始计算,目标完成率设定为85%。
待整个计划执行完毕之后,再将执行反馈过程情况一并呈现各位,有劳各位监督执行,谢谢了。
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
日记本
-----阿拉丁956
6月中旬,持续3个月的“低心率追配速”训练课程结束。目前,虽然还有1.5个月时间,但从长计议,需要对本年度的全马330目标铺排训练计划了。
计划铺排原则还是确保心率的前提下实施各项训练活动,这是底线也是衔接延续前期的“低心率追配速”训练,更是对前期“低心率追配速”训练成果的检验,这是其一;
其二:每一天的训练,除了周末之外,工作日训练时长只有1小时左右,按照目前低心率134达到的配速是611,估算到6月中旬,配速能够提升到600左右,也就是大约10公里的距离跑量。为此,本次铺排的训练量基本围绕600配速进行铺排计划;
其三:有氧慢跑、恢复跑心率区间是储备心率的75%以下。依照最大心率168和储备心率(储备心率=最大心率-静息心率=168-50=118)进行计算,目标心率可以控制在139以内。结合笔者的身体状况,修正有氧训练目标心率的天花板为134。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其四:周末的中长距离训练铺排。马拉松目标配速训练按照458考虑,其它辅助的跑量按照心率考量,最理想的结果是训练结束之后,强度约为储备心率的65%-75%,即:目标平均心率在134以下。
诸如16公里马拉松配速+5公里有氧跑。具体训练时,热身之后,按照458配速跑16公里,尔后慢跑5公里将心率控制在134以下。这是首次开展的训练模式,也是借鉴他人的他山之石;不知道是不是属于所谓的混氧训练,但安全第一这条主线必须牢牢贯穿其中。
其五:乳酸门槛跑/节奏跑。原则上每周安排一次,不是周三便是周五。强度一般在储备心率的77-88%。即:目标心率为118*0.88+50=154。
其六:最大摄氧/间隙(VO2Max):强度一般在储备心率的92%。即:目标心率为118*0.92+50=159。
其七:有氧/恢复跑中的ST冲刺跑。一般在有氧或者恢复跑后进行,每组100米指前70米加速,后30米减速,不要求像百米冲刺那样尽力,加速跑时留意下跑姿,做针对性的纠正。
其八:目前的月跑量接近200公里,成就330计划的月跑量并不只是简简单单地再次增加跑量而已,而是要求在保证训练“量”的同时,“质”是更值得注意的一个点。即:只是单纯的堆跑量未必就能实现目标,过于超纲的训练强度亦不会是成功保障。
考虑到已经报名参加2024年6月16日贵阳马拉松赛事,上述计划的执行期从2024年6月24日开始计算,目标完成率设定为85%。
待整个计划执行完毕之后,再将执行反馈过程情况一并呈现各位,有劳各位监督执行,谢谢了。
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
日记本
医院未对患者出血及时进行处理导致患者死亡,医院担责80%
【案件事实】
原告王某1妻子尹某乙因分娩到被告隆德县某医院妇产科住院待产。当日检查后,初步诊断“孕2产1孕40+2周头位临产;脐带绕颈两周;潜伏期延长?高龄经产妇;听力减退”。当日12时送待产室观察,15时37分许,尹某乙顺产一体重3100克男婴。胎盘娩出后见阴道持续性出血,注射缩宫素并持续按压子宫,产时出血量约600ml。产时诊断“产后出血,宫缩乏力,孕2产2孕40+2周头位分娩,脐带绕颈两周,潜伏期延长,高龄经产妇,听力减退”。产后继续缩宫、补液对症治疗,查血常规。19时35分按压子宫见阴道出血较多,伴凝血块,量约400ml,宫底脐上两指,挤压宫腔积血约500ml。考虑子宫收缩乏力,给予持续心电监测,心率130次/分,血压80/50mmhg,氧饱和度85%。持续高流量面罩吸氧,复方氯化钠500ml+20U缩宫素静滴,氨甲环酸1g静滴,5%葡萄糖100ml+葡萄糖酸钙2g静滴,5%葡萄糖250ml+氢化可的松300mg静滴,急查血常规、交叉配型、凝血分析检查,启动多学科联合会诊抢救。21时许转入ICU继续抢救,并告知家属保守治疗出血得不到有效控制,需行子宫切除术。23时50分在全麻下行“子宫全切除术”,术中患者发生心脏骤停,行胸外按压后心跳恢复。术中出血约150ml,盆腹腔渗血约2000ml,血压不平稳,未见尿液。术后生命体征依然不平稳,返ICU继续抢救。术后诊断:失血性休克,凝血功能障碍,产后出血,羊水栓塞?子宫收缩乏力,失血性贫血,孕2产2孕40+2周头位已娩,单胎活产,子宫全切除术后。12月20日2时30分返回ICU继续抢救,查患者瞳孔直径约6mm,对光反应消失。3时20分血压监测不到,3时25分心率下降,行心肺复苏、电除颤等抢救。4时37分患者抢救无效死亡。
【鉴定意见】
隆德县某医院对被鉴定人尹某乙的诊疗中存在不符合诊疗常规、未尽到注意义务、病历书写不规范过错,上述过错与其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建议为同等至主要作用,建议参与度为45%-95%。
【法院认为】
患者尹某乙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因被告隆德县某医院未及时评估出患者出血量,未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理,在患者间断性出血达1700ml时仍单纯采取按摩子宫及注射缩宫素来治疗,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应对产后出血,未及时检测血常规、凝血项、生化等指标,未及时发现贫血、凝血功能异常,未及时输血,未采取有效止血方式,对患者病情重视度不够,延误抢救时机所致。患者自身多产史及未如实告知孕产史加大了产后出血的风险,但该风险在患者入院后至分娩前已经出现,被告隆德县某医院在诊疗中未足够重视。因此,被告隆德县某医院对原告的损失应承担主要责任,结合本案实际,参与度确定为80%为宜。
张文波、宋胜云医疗律师
专注中国医疗纠纷十六年
累积三万医疗纠纷咨询量
#法律咨询##法律##医疗纠纷##医疗法律#
【案件事实】
原告王某1妻子尹某乙因分娩到被告隆德县某医院妇产科住院待产。当日检查后,初步诊断“孕2产1孕40+2周头位临产;脐带绕颈两周;潜伏期延长?高龄经产妇;听力减退”。当日12时送待产室观察,15时37分许,尹某乙顺产一体重3100克男婴。胎盘娩出后见阴道持续性出血,注射缩宫素并持续按压子宫,产时出血量约600ml。产时诊断“产后出血,宫缩乏力,孕2产2孕40+2周头位分娩,脐带绕颈两周,潜伏期延长,高龄经产妇,听力减退”。产后继续缩宫、补液对症治疗,查血常规。19时35分按压子宫见阴道出血较多,伴凝血块,量约400ml,宫底脐上两指,挤压宫腔积血约500ml。考虑子宫收缩乏力,给予持续心电监测,心率130次/分,血压80/50mmhg,氧饱和度85%。持续高流量面罩吸氧,复方氯化钠500ml+20U缩宫素静滴,氨甲环酸1g静滴,5%葡萄糖100ml+葡萄糖酸钙2g静滴,5%葡萄糖250ml+氢化可的松300mg静滴,急查血常规、交叉配型、凝血分析检查,启动多学科联合会诊抢救。21时许转入ICU继续抢救,并告知家属保守治疗出血得不到有效控制,需行子宫切除术。23时50分在全麻下行“子宫全切除术”,术中患者发生心脏骤停,行胸外按压后心跳恢复。术中出血约150ml,盆腹腔渗血约2000ml,血压不平稳,未见尿液。术后生命体征依然不平稳,返ICU继续抢救。术后诊断:失血性休克,凝血功能障碍,产后出血,羊水栓塞?子宫收缩乏力,失血性贫血,孕2产2孕40+2周头位已娩,单胎活产,子宫全切除术后。12月20日2时30分返回ICU继续抢救,查患者瞳孔直径约6mm,对光反应消失。3时20分血压监测不到,3时25分心率下降,行心肺复苏、电除颤等抢救。4时37分患者抢救无效死亡。
【鉴定意见】
隆德县某医院对被鉴定人尹某乙的诊疗中存在不符合诊疗常规、未尽到注意义务、病历书写不规范过错,上述过错与其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建议为同等至主要作用,建议参与度为45%-95%。
【法院认为】
患者尹某乙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因被告隆德县某医院未及时评估出患者出血量,未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理,在患者间断性出血达1700ml时仍单纯采取按摩子宫及注射缩宫素来治疗,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应对产后出血,未及时检测血常规、凝血项、生化等指标,未及时发现贫血、凝血功能异常,未及时输血,未采取有效止血方式,对患者病情重视度不够,延误抢救时机所致。患者自身多产史及未如实告知孕产史加大了产后出血的风险,但该风险在患者入院后至分娩前已经出现,被告隆德县某医院在诊疗中未足够重视。因此,被告隆德县某医院对原告的损失应承担主要责任,结合本案实际,参与度确定为80%为宜。
张文波、宋胜云医疗律师
专注中国医疗纠纷十六年
累积三万医疗纠纷咨询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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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超话]# IEA报告:全球只有中国的风电制造产能持续增加
国际能源署发表报告,题目是:Advancing Clean Technology Manufacturing An Energy Technology Perspectives Special Report(推进清洁技术制造能源技术展望专题报告:推进清洁技术制造),今天分享关于风电制造的部分:全球只有中国的风电制造产能持续增加。
2022年到2023年,各国陆上和海上风力涡轮机的短舱、塔架和叶片的制造产能基本保持不变,只有中国的产能大幅增加。在所有零部件中,中国的平均同比增长超过30%,是短舱、叶片和塔架的最大生产国。2022年至2023年,世界第二大制造商欧盟的制造能力没有增加。
中国在宣布的至2030年新增产能中也占最大份额,短舱计划新增42吉瓦,叶片新增35吉瓦,塔架新增近20吉瓦。在所有部件中,中国几乎所有宣布的产能——超过90%的短舱产能、85%的叶片产能和100%的塔架产能都已落实开建。在中国以外,很少有关于叶片和机舱计划产能增加的公告。
欧盟和美国也发布了关于塔架制造的项目公告。塔架比其他部件更有可能在更靠近需求中心的地方制造,因为这种大型结构难以长途运输。在欧盟,海上塔架在制造业中所占份额最大,海上塔架的制造能力约为10吉瓦,而海上叶片和机舱的制造能力分别为6吉瓦和8吉瓦。相比之下,在中国,海上短舱和叶片的制造能力分别超过30吉瓦,而海上塔架的制造能力达到20吉瓦。
中国的风电制造能力已超过了本国2030年风电装机的目标所需,叶片产能多出50吉瓦,短舱产能多出65吉瓦。值得注意的是,中国2030年累计太阳能光伏和风能装机的目标在2024年第一季度已经实现,比计划提前了6年。这为向其他国家市场的出口打开了潜力,特别是考虑到很多国家和地区没有规模化的制造能力,无法实现到2030年的风电装机承诺。到2030年,中国将能够提供全球所需的50%的叶片和近60%的短舱。
风机产能与风电装机需求的差距在美国最为突出,美国叶片和短舱的产能与2030年宣布的装机目标需求之间的缺口超过30吉瓦(超过70%)。在欧盟,现有和已宣布的叶片和短舱容量比所需的2030年风电装机目标需求低近30%,导致短舱和叶片的缺口分别为12吉瓦和17吉瓦。
在欧洲,在经历了充满挑战的2022年之后,迄今为止发布的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的早期迹象表明,几家欧洲风电设备制造商可能已经转危为安,维斯塔斯和诺德公司确认恢复增长。2024年初,维斯塔斯在波兰破土动工,建造了一座用于制造海上短舱和轮毂组件的新工厂,预计将于2025年开始运营。维斯塔斯还宣布计划建立一个新的叶片工厂。此外,在英国,一项新的海上风电产业计划将目前的制造能力增至三倍。
虽然中国、欧盟和美国在2023年仍然是最大的风电制造商,但印度也增加产能,拥有满足2030年国内短舱和塔架所需产能的60%以上。印度也正在成为近期内叶片的替代出口中心,因为虽然目前供应过剩,但无法满足未来几年的部署需求,叶片制造能力将比2030年的国内目标少2吉瓦。
国际能源署发表报告,题目是:Advancing Clean Technology Manufacturing An Energy Technology Perspectives Special Report(推进清洁技术制造能源技术展望专题报告:推进清洁技术制造),今天分享关于风电制造的部分:全球只有中国的风电制造产能持续增加。
2022年到2023年,各国陆上和海上风力涡轮机的短舱、塔架和叶片的制造产能基本保持不变,只有中国的产能大幅增加。在所有零部件中,中国的平均同比增长超过30%,是短舱、叶片和塔架的最大生产国。2022年至2023年,世界第二大制造商欧盟的制造能力没有增加。
中国在宣布的至2030年新增产能中也占最大份额,短舱计划新增42吉瓦,叶片新增35吉瓦,塔架新增近20吉瓦。在所有部件中,中国几乎所有宣布的产能——超过90%的短舱产能、85%的叶片产能和100%的塔架产能都已落实开建。在中国以外,很少有关于叶片和机舱计划产能增加的公告。
欧盟和美国也发布了关于塔架制造的项目公告。塔架比其他部件更有可能在更靠近需求中心的地方制造,因为这种大型结构难以长途运输。在欧盟,海上塔架在制造业中所占份额最大,海上塔架的制造能力约为10吉瓦,而海上叶片和机舱的制造能力分别为6吉瓦和8吉瓦。相比之下,在中国,海上短舱和叶片的制造能力分别超过30吉瓦,而海上塔架的制造能力达到20吉瓦。
中国的风电制造能力已超过了本国2030年风电装机的目标所需,叶片产能多出50吉瓦,短舱产能多出65吉瓦。值得注意的是,中国2030年累计太阳能光伏和风能装机的目标在2024年第一季度已经实现,比计划提前了6年。这为向其他国家市场的出口打开了潜力,特别是考虑到很多国家和地区没有规模化的制造能力,无法实现到2030年的风电装机承诺。到2030年,中国将能够提供全球所需的50%的叶片和近60%的短舱。
风机产能与风电装机需求的差距在美国最为突出,美国叶片和短舱的产能与2030年宣布的装机目标需求之间的缺口超过30吉瓦(超过70%)。在欧盟,现有和已宣布的叶片和短舱容量比所需的2030年风电装机目标需求低近30%,导致短舱和叶片的缺口分别为12吉瓦和17吉瓦。
在欧洲,在经历了充满挑战的2022年之后,迄今为止发布的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的早期迹象表明,几家欧洲风电设备制造商可能已经转危为安,维斯塔斯和诺德公司确认恢复增长。2024年初,维斯塔斯在波兰破土动工,建造了一座用于制造海上短舱和轮毂组件的新工厂,预计将于2025年开始运营。维斯塔斯还宣布计划建立一个新的叶片工厂。此外,在英国,一项新的海上风电产业计划将目前的制造能力增至三倍。
虽然中国、欧盟和美国在2023年仍然是最大的风电制造商,但印度也增加产能,拥有满足2030年国内短舱和塔架所需产能的60%以上。印度也正在成为近期内叶片的替代出口中心,因为虽然目前供应过剩,但无法满足未来几年的部署需求,叶片制造能力将比2030年的国内目标少2吉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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