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之前单从量刑角度分析赌博一事中大谷翔平让水原一平顶罪的可能性https://t.cn/A6T4EMX0 ,现在从刑辩策略的角度分析且解读几个疑点(1.大谷是不是在公关;2.大谷为什么不能解释一平如何转账的;3.为什么大谷方不说明加害者是谁和是哪个联邦部门在调查盗窃。很长,可以挑感兴趣的看)。
基础知识:美刑法系统的定罪标准
刑事案件中,美国定罪标准是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也就是说检方需要说服陪审团,陪审团再一致决定嫌疑人有罪,才可以定罪。怎么说服?用证据,且证据需要符合“超出合理怀疑(beyond reasonable doubt)”的说服力标准。意思是如果陪审团对于检方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所描绘的事实留有任何合理怀疑的余地,必须宣告被告无罪(在缺乏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宁可让疑犯逍遥法外,也不错判无辜者)。所以辩护律师的策略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能不能成功质疑和削弱检方的证据。通常的手法有:挑战证据来源、质疑证人可靠性、指出证据矛盾性等等。keep all of this in mind
1⃣️:大谷在新闻发布会里说的话是公关吧?有必要说真话吗?
大谷作为受害者和指控者,他的公开发言会是联邦检方的重要证据。
大谷作出了以下指控:“他偷了我的钱”“他对我和我周围的人撒了谎”,以及以下声明:“我从未赌博,也没有参加体育菠菜”“我从未让人代我赌博”“我从未让任何人向庄主转账”。这些强烈的措辞作为证据,很容易被水原方削弱:如果水原方能提供出大谷赌博或者大谷授权转钱的一点点蛛丝马迹,就可以成功攻击大谷作为证人的可靠性,以及大谷新闻发布会发言内容作为证据的本身的不可靠性(利用的是证据矛盾性,指出大谷出庭的证词或其他证据和他新闻发布会发言内容的冲突)。
大谷随后的事实陈述中增加了一些新的指控(指除了ESPN等已报道的内容):一平在第一次与大谷经纪人联络时说了第一个谎,声称大谷是在偿还另一个朋友的债务;一平在酒店向大谷坦白说他未经大谷允许用了他的账户,偿还自己的赌债;大谷在此之前完全不知情;大谷随后联系了道奇队和他的经纪人,那时他们才知道自己被骗了。这些都是很细节的陈述。正因为细节性,对辩护方来说,这些指控也很容易攻击:如果水原方能指出细节上的破绽(且不需要指出每个破绽!),就可以削弱大谷作为证人的可靠性,且制造出检方提供的证据中的冲突。
所以这些都意味什么?大谷方估计是自信他的指控和陈述是有事实依据的,因为如果对事实依据没自信,公开发表一段如此措辞强烈且提供相当一部分细节的指控只会给被告递刀子,那还不如什么都不说。法庭上检方会提供与这些事实依据有关的其他证据(第三方证人/目击证人/forensics/其他文件/录像录音等等)对大谷第一人称的证言进行补强,用于说服陪审团。(另外好些人抱着espn的文章好像以为抓住大谷什么大把柄一样,殊不知espn的文章也是辅助大谷证言定罪一平的绝好证据哈哈哈)
那大谷方会不会根本不在乎这个发言的后果,如果真打官司输了也无所谓,先公关再说?不行,首先,在联邦调查中,在知情(knowingly)的情况下发布虚假言论是犯罪,最高判五年。其次,以误导司法程序、或是阻碍调查的进行为目的传播虚假信息也是犯法,最高也是判五年。也就是说你知道事实是一,你这样公开说是二,你是会蹲监狱的。大谷的律师再蠢都不会让他公开发表虚假证词,要是心虚直接一句no comment就好了。
结论:不是公关,有必要说真话。大谷翔平在新闻发布会里说的大概率是真话。
2⃣️:那他能给出这么多细节,为什么不能解释一平是如何在不被他发现的情况下多次大额移动转账的呢?
简答,有钱人的世界你不懂(财务不是自己管,有很多个海内外账号,也不会每天查账)...法律角度严肃答,大谷就算有一个自己的模糊的概念也不能冒险公开陈述,因为如果猜错了,那就会给辩护方理由来质疑检方,见上一个回答。这些是他本人不清楚的事实情况,不同于他证词中自己的亲身经历或可以合理相信是真实的其他指控。简单说就是大谷翔平他也想知道一平是咋偷的啊,所以他才移交联邦调查啊……联邦会要求他的银行提供相关信息,会采访证人,搜集其他鉴识证据等。大谷要是真的清楚他就可以选择不让这件事发展成刑事案件,可以直接民事解决,何苦冒让一平蹲10年大狱的风险。。
3⃣️:大谷的律师最开始的声明,“翔平是大额盗窃的受害者,我们已经要求相关布门调查”,一为什么不说清楚大谷是被谁害了,二为什么不说清楚是什么部门?espn试图确认到底哪个部门收到了大谷方的狙报,大谷方拒绝透露,也没有收到联邦的肯定答复又是怎么回事?
不指明加害人是当时律师在不明情况但被espn催的情况下选择措辞小心的结果。其实在之后很多的发言中都很明显,大谷很直接地指控一平是加害人,但是调查和起诉时庄主也technically是加害人,包括大谷的银行/财务管理者都可以算作加害人,毕竟钱是到了庄主口袋里,钱是从银行里转出去的。这些责任方谁担什么责都要联邦调查后才能有更清晰的概念。而且这件事还很可能有一个辖区的问题,汇款的账号很有可能有在日本的账号,会增加复杂性。唯一确定的是只要大谷在不知情/未授权的状况下损失的钱财,那他就是盗窃的受害者。大谷本人如此确定一平有责任的原因是1.如他所说一平自己向他坦白了 2.大谷肯定给了一平一些替自己操作的权限。
至于联邦不向媒体确认调查一平是否和大谷的指控有关【dhs(国土安全局)和irs(国税)都明说了在查水原一平】,首先联邦现在估计是一句话都不想和媒体说了,毕竟这种对违法赌庄的调查应该最好是秘密进行的,和大谷翔平这样的公众人物扯上关系等于被媒体直接捅篓子报告了全世界。其次大谷方也没有任何像媒体说明的必要,见图三,加州律师职业资格标准:可以透露调查者身份,但最好不透露(shall not + may = best not to),尤其是在知道自己的案子被高度关注,有较大对公众影响的情况下。这个标准对检方和联邦机关都是适用的,出发点是不让公众对案件和被告产生偏见,不影响陪审团成员的选择。单纯从策略的角度看,非要和大谷扯上关系、增大对公众的影响,只会给被告更多理由削弱检方自己的论点(指出陪审团偏见也是攻击证据的一个方法)。最后用脑子想想,大谷方说自己找联邦了,结果联邦啥都没收到,那大谷这不是求着联邦怀疑自己吗?
再说不管怎么查一平都会查到大谷头上的,查一平就意味着要审讯可以作为重要证人的大谷,大谷肯定是会被联邦约谈的,现在说假话是没任何好处的。综上所述阴谋论的try again吧。
基础知识:美刑法系统的定罪标准
刑事案件中,美国定罪标准是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也就是说检方需要说服陪审团,陪审团再一致决定嫌疑人有罪,才可以定罪。怎么说服?用证据,且证据需要符合“超出合理怀疑(beyond reasonable doubt)”的说服力标准。意思是如果陪审团对于检方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所描绘的事实留有任何合理怀疑的余地,必须宣告被告无罪(在缺乏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宁可让疑犯逍遥法外,也不错判无辜者)。所以辩护律师的策略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能不能成功质疑和削弱检方的证据。通常的手法有:挑战证据来源、质疑证人可靠性、指出证据矛盾性等等。keep all of this in mind
1⃣️:大谷在新闻发布会里说的话是公关吧?有必要说真话吗?
大谷作为受害者和指控者,他的公开发言会是联邦检方的重要证据。
大谷作出了以下指控:“他偷了我的钱”“他对我和我周围的人撒了谎”,以及以下声明:“我从未赌博,也没有参加体育菠菜”“我从未让人代我赌博”“我从未让任何人向庄主转账”。这些强烈的措辞作为证据,很容易被水原方削弱:如果水原方能提供出大谷赌博或者大谷授权转钱的一点点蛛丝马迹,就可以成功攻击大谷作为证人的可靠性,以及大谷新闻发布会发言内容作为证据的本身的不可靠性(利用的是证据矛盾性,指出大谷出庭的证词或其他证据和他新闻发布会发言内容的冲突)。
大谷随后的事实陈述中增加了一些新的指控(指除了ESPN等已报道的内容):一平在第一次与大谷经纪人联络时说了第一个谎,声称大谷是在偿还另一个朋友的债务;一平在酒店向大谷坦白说他未经大谷允许用了他的账户,偿还自己的赌债;大谷在此之前完全不知情;大谷随后联系了道奇队和他的经纪人,那时他们才知道自己被骗了。这些都是很细节的陈述。正因为细节性,对辩护方来说,这些指控也很容易攻击:如果水原方能指出细节上的破绽(且不需要指出每个破绽!),就可以削弱大谷作为证人的可靠性,且制造出检方提供的证据中的冲突。
所以这些都意味什么?大谷方估计是自信他的指控和陈述是有事实依据的,因为如果对事实依据没自信,公开发表一段如此措辞强烈且提供相当一部分细节的指控只会给被告递刀子,那还不如什么都不说。法庭上检方会提供与这些事实依据有关的其他证据(第三方证人/目击证人/forensics/其他文件/录像录音等等)对大谷第一人称的证言进行补强,用于说服陪审团。(另外好些人抱着espn的文章好像以为抓住大谷什么大把柄一样,殊不知espn的文章也是辅助大谷证言定罪一平的绝好证据哈哈哈)
那大谷方会不会根本不在乎这个发言的后果,如果真打官司输了也无所谓,先公关再说?不行,首先,在联邦调查中,在知情(knowingly)的情况下发布虚假言论是犯罪,最高判五年。其次,以误导司法程序、或是阻碍调查的进行为目的传播虚假信息也是犯法,最高也是判五年。也就是说你知道事实是一,你这样公开说是二,你是会蹲监狱的。大谷的律师再蠢都不会让他公开发表虚假证词,要是心虚直接一句no comment就好了。
结论:不是公关,有必要说真话。大谷翔平在新闻发布会里说的大概率是真话。
2⃣️:那他能给出这么多细节,为什么不能解释一平是如何在不被他发现的情况下多次大额移动转账的呢?
简答,有钱人的世界你不懂(财务不是自己管,有很多个海内外账号,也不会每天查账)...法律角度严肃答,大谷就算有一个自己的模糊的概念也不能冒险公开陈述,因为如果猜错了,那就会给辩护方理由来质疑检方,见上一个回答。这些是他本人不清楚的事实情况,不同于他证词中自己的亲身经历或可以合理相信是真实的其他指控。简单说就是大谷翔平他也想知道一平是咋偷的啊,所以他才移交联邦调查啊……联邦会要求他的银行提供相关信息,会采访证人,搜集其他鉴识证据等。大谷要是真的清楚他就可以选择不让这件事发展成刑事案件,可以直接民事解决,何苦冒让一平蹲10年大狱的风险。。
3⃣️:大谷的律师最开始的声明,“翔平是大额盗窃的受害者,我们已经要求相关布门调查”,一为什么不说清楚大谷是被谁害了,二为什么不说清楚是什么部门?espn试图确认到底哪个部门收到了大谷方的狙报,大谷方拒绝透露,也没有收到联邦的肯定答复又是怎么回事?
不指明加害人是当时律师在不明情况但被espn催的情况下选择措辞小心的结果。其实在之后很多的发言中都很明显,大谷很直接地指控一平是加害人,但是调查和起诉时庄主也technically是加害人,包括大谷的银行/财务管理者都可以算作加害人,毕竟钱是到了庄主口袋里,钱是从银行里转出去的。这些责任方谁担什么责都要联邦调查后才能有更清晰的概念。而且这件事还很可能有一个辖区的问题,汇款的账号很有可能有在日本的账号,会增加复杂性。唯一确定的是只要大谷在不知情/未授权的状况下损失的钱财,那他就是盗窃的受害者。大谷本人如此确定一平有责任的原因是1.如他所说一平自己向他坦白了 2.大谷肯定给了一平一些替自己操作的权限。
至于联邦不向媒体确认调查一平是否和大谷的指控有关【dhs(国土安全局)和irs(国税)都明说了在查水原一平】,首先联邦现在估计是一句话都不想和媒体说了,毕竟这种对违法赌庄的调查应该最好是秘密进行的,和大谷翔平这样的公众人物扯上关系等于被媒体直接捅篓子报告了全世界。其次大谷方也没有任何像媒体说明的必要,见图三,加州律师职业资格标准:可以透露调查者身份,但最好不透露(shall not + may = best not to),尤其是在知道自己的案子被高度关注,有较大对公众影响的情况下。这个标准对检方和联邦机关都是适用的,出发点是不让公众对案件和被告产生偏见,不影响陪审团成员的选择。单纯从策略的角度看,非要和大谷扯上关系、增大对公众的影响,只会给被告更多理由削弱检方自己的论点(指出陪审团偏见也是攻击证据的一个方法)。最后用脑子想想,大谷方说自己找联邦了,结果联邦啥都没收到,那大谷这不是求着联邦怀疑自己吗?
再说不管怎么查一平都会查到大谷头上的,查一平就意味着要审讯可以作为重要证人的大谷,大谷肯定是会被联邦约谈的,现在说假话是没任何好处的。综上所述阴谋论的try again吧。
#别让校园欺凌成为童年的一道疤#
说再多没营养的片汤话,也不如从规章制度上入手。
彻底的改变优先保护加害者的现状。
现状不改变,说破天也只能如某教育专家所言:
“(身为欺凌者的家长),您要严肃、明确地告诉孩子:你的作法属于校园霸凌中的性欺凌,甚至是性强暴了。如果是成年人,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但你是小学生,国家规定甚至都不允许处分你。
这不是什么好事,做了坏事就应该受到惩罚,没有惩罚更容易做坏事。你的一生就可能被自己毁掉。希望可以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承担必要的责任,向当事的同学道歉,保证今后再也不这样做。” https://t.cn/A6T5hz7x
说再多没营养的片汤话,也不如从规章制度上入手。
彻底的改变优先保护加害者的现状。
现状不改变,说破天也只能如某教育专家所言:
“(身为欺凌者的家长),您要严肃、明确地告诉孩子:你的作法属于校园霸凌中的性欺凌,甚至是性强暴了。如果是成年人,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但你是小学生,国家规定甚至都不允许处分你。
这不是什么好事,做了坏事就应该受到惩罚,没有惩罚更容易做坏事。你的一生就可能被自己毁掉。希望可以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承担必要的责任,向当事的同学道歉,保证今后再也不这样做。” https://t.cn/A6T5hz7x
不知道为什么法律总是帮助加害者找借口找理由,然后保护他们。“家”保护了被家暴者;“未成年”保护了杀人者。
别人为什么只霸凌你,不霸凌别人
“孩子还小不懂事”
不想着怎么解决加害者,倒是先找好理由
家暴需要保护的人,被家暴的人求助法律,却说你们是一家人,是家庭纠纷;当家暴反杀,然后说你说故意杀人,你是蓄意谋杀。
未成年人被霸凌,却说别人怎么只欺负你一个人;未成年人杀人,却说孩子小不懂事
别人为什么只霸凌你,不霸凌别人
“孩子还小不懂事”
不想着怎么解决加害者,倒是先找好理由
家暴需要保护的人,被家暴的人求助法律,却说你们是一家人,是家庭纠纷;当家暴反杀,然后说你说故意杀人,你是蓄意谋杀。
未成年人被霸凌,却说别人怎么只欺负你一个人;未成年人杀人,却说孩子小不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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