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爪验证发布求助信息#
日期:2022.11.18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动物情况:小鹿狗,非常怕人,跑的太快了,很难抓住,已经流浪好久了,很可怜。据邻居称他每天早上8点左右会去小区东门超市找另外一只狗玩,昨天在17号楼下见过,在垃圾桶翻垃圾吃
后续费用(是否负责):是,如果抓住我会收养它
求助人是否留在原地:否,如果抓住我会尽快赶来
联系方式: 15601017380
希望之爪发布信息由求助人提供,求助人承诺内容属实,如有不实内容,求助人承担全部责任。
温馨提示:如需对发布信息中流浪动物奉献爱心,请通过合法公募渠道进行募捐,不要对个人收款码付款,不要私发红包,我们不对非官方救助动物收取任何费用,也无法对非官方救助动物后续费用有跟进和负责,请认真甄别捐款渠道和对象。
日期:2022.11.18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动物情况:小鹿狗,非常怕人,跑的太快了,很难抓住,已经流浪好久了,很可怜。据邻居称他每天早上8点左右会去小区东门超市找另外一只狗玩,昨天在17号楼下见过,在垃圾桶翻垃圾吃
后续费用(是否负责):是,如果抓住我会收养它
求助人是否留在原地:否,如果抓住我会尽快赶来
联系方式: 15601017380
希望之爪发布信息由求助人提供,求助人承诺内容属实,如有不实内容,求助人承担全部责任。
温馨提示:如需对发布信息中流浪动物奉献爱心,请通过合法公募渠道进行募捐,不要对个人收款码付款,不要私发红包,我们不对非官方救助动物收取任何费用,也无法对非官方救助动物后续费用有跟进和负责,请认真甄别捐款渠道和对象。
我不想评论玄奘寺的事,因为我不是一个喜欢以点概面的人,什么团体中都有坏人,况且我本就信奉的是南传上座部佛教,而非大乘!
说起国内佛教,从唐宋开始,朝廷就扶植、利用,在原本的教义中掺杂了“安抚”的因素,从而形成了现如今的大乘佛教,把僧人这个本该修行之余,身兼“赤脚医生、民办教师、非官方外最权威的救助机构”等责任的重要社会角色,变成了每天照书读经、溜溜哒哒、吃吃闲饭、悠哉悠哉的无用之人,也不怪现在国人对寺庙有排斥情绪,我也看不上国内那些哈欠连天只知道要香火钱的“脱发患者”…但这绝不是谤佛的借口,在网上一提佛教就说:乱世道士下山,和尚紧闭山门的,你没文化的程度不亚于吴啊萍,自己去查查南京栖霞寺的寂然法师是怎么在日寇手里救下两万多民众的!
说起国内佛教,从唐宋开始,朝廷就扶植、利用,在原本的教义中掺杂了“安抚”的因素,从而形成了现如今的大乘佛教,把僧人这个本该修行之余,身兼“赤脚医生、民办教师、非官方外最权威的救助机构”等责任的重要社会角色,变成了每天照书读经、溜溜哒哒、吃吃闲饭、悠哉悠哉的无用之人,也不怪现在国人对寺庙有排斥情绪,我也看不上国内那些哈欠连天只知道要香火钱的“脱发患者”…但这绝不是谤佛的借口,在网上一提佛教就说:乱世道士下山,和尚紧闭山门的,你没文化的程度不亚于吴啊萍,自己去查查南京栖霞寺的寂然法师是怎么在日寇手里救下两万多民众的!
#征拆维权# 【信息不予公开,怎么办?】
征拆补偿,依法有据,应依法维权。
01
案件回放
沈某是辽宁省xx市xxx街道邴家村村民,自己承包的集体土地被征收,但并未签订补偿协议未获补偿。为核实征收行为合法性,2019年2月26日,沈某通过EMS向xx市自然资源局邮寄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书面公开沈某承包土地所在区域正在建设的Y服务有限公司。xx市自然资源局2月28日签收,3月25日作出公告《信息公开告知书》,告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沈某3月27日签收。沈某认为xx市自然资源局作出的《信息公开告知书》未按其申请的方式(纸质、邮寄、书面)公开申请文件,只是告知了一个非官方网址,让申请人自行查阅。但申请人登录该网站,根本无法查到相关申请信息。xx市自然资源局作为信息公开义务机关,未依法公开沈某申请的相关信息,显属违法。为维权,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xx市自然资源局对沈某要求信息公开请求不予答复违法;xx市自然资源局在法定期限内对沈某申请信息公开予以答复。
庭审中,xx市自然资源局辩称,其通过信息公开告知书告知申请人,符合法律规定。后经审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确认xx市自然资源局对沈某要求信息公开请求不予答复违法;责令xx市自然资源局在法定期限内对沈某申请信息公开予以答复。
02
京尹律师论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本案中,沈某作为被征地村村民,有资格申请信息公开,且要求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公开的情形。因沈某既不是权利人,也不是利害关系人,无法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相关信息。故xx市自然资源局作出的《信息公开告知书》,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该行政行为违法。
03
京尹律师提醒
申请人申请信息公开,行政机关应根据申请人要求的形式进行公开,如果没有按照申请人要求公开的,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京尹律师提醒:相关法规为被征收人提供了法律保障,如果身边有人在拆迁中权益受到损害时,拆迁户应第一时间寻求法律帮助,把握维权黄金时间,最大化维护自身利益!
征拆补偿,依法有据,应依法维权。
01
案件回放
沈某是辽宁省xx市xxx街道邴家村村民,自己承包的集体土地被征收,但并未签订补偿协议未获补偿。为核实征收行为合法性,2019年2月26日,沈某通过EMS向xx市自然资源局邮寄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书面公开沈某承包土地所在区域正在建设的Y服务有限公司。xx市自然资源局2月28日签收,3月25日作出公告《信息公开告知书》,告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沈某3月27日签收。沈某认为xx市自然资源局作出的《信息公开告知书》未按其申请的方式(纸质、邮寄、书面)公开申请文件,只是告知了一个非官方网址,让申请人自行查阅。但申请人登录该网站,根本无法查到相关申请信息。xx市自然资源局作为信息公开义务机关,未依法公开沈某申请的相关信息,显属违法。为维权,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xx市自然资源局对沈某要求信息公开请求不予答复违法;xx市自然资源局在法定期限内对沈某申请信息公开予以答复。
庭审中,xx市自然资源局辩称,其通过信息公开告知书告知申请人,符合法律规定。后经审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确认xx市自然资源局对沈某要求信息公开请求不予答复违法;责令xx市自然资源局在法定期限内对沈某申请信息公开予以答复。
02
京尹律师论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本案中,沈某作为被征地村村民,有资格申请信息公开,且要求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公开的情形。因沈某既不是权利人,也不是利害关系人,无法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相关信息。故xx市自然资源局作出的《信息公开告知书》,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该行政行为违法。
03
京尹律师提醒
申请人申请信息公开,行政机关应根据申请人要求的形式进行公开,如果没有按照申请人要求公开的,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京尹律师提醒:相关法规为被征收人提供了法律保障,如果身边有人在拆迁中权益受到损害时,拆迁户应第一时间寻求法律帮助,把握维权黄金时间,最大化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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