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刍狗”,指的是祭祀时用草扎成的狗,刍狗在祭祀开始之前很受人们重视,小心翼翼,唯恐不敬,然祭祀结束即被弃之不顾,恰如现代丧礼上的花圈。
老子的这句话经常被人误解,将之理解为天地不爱万物,创造了万物却又任其自生自灭。
然而这种任万物“自生自灭”的态度正是天地大爱的表现,因为天地对万物都无所偏爱,万物在天地面前都是平等的。
《老子》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皆由道而生,当然就没有贵贱之分。
虽然道教有“万物之中,人为最灵”,万物人为贵”等说法,这只是指人在修道方面比其他生物有优势,因人具有灵性,可以自主修道,并非指人的地位高于万物。
在道教的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生命平等精神,这种平等不仅表现在人类个体之间,还包括了人类与一切有生命的个体。
一、善人恶人,于世皆有用
个体之间生命是平等的。在道家看来,外在之名利与生命相比,自然是生命为重,因此我们不应以财富、品德、立场等作为标准将生命区别对待。
《老子》言:“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
“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正是言圣人对世俗标准中的善人和坏人都能够一视同仁,因为“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
善人可以作为不善人的表率,不善之人却可以作为世人的借鉴,故“坏人”的生命可以随意对待的观点是错误的。
即使是双方立场不同,发生战争,胜利的一方也没什么值得高兴的,因为胜利都是以生命的消逝为代价的,故《老子》曰:“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老子认为战胜方也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要以丧礼来哀悼敌我双方阵亡的将士,这是对生命的尊重与怜悯,体现了一种最广泛的生命关怀与人文关怀。
《庄子》:“至礼有不人,至义不物,至知不谋,至仁无亲,至信辟金。”
至礼不因人而异,至义没有物我之分,至知不需要谋略,至仁是没有偏爱的,至信不需要贵重之物作为保障。
个体生命平等思想主要体现在道家认为所有人都有修道成仙的可能,这就是道家所说“一切众生道性,不一不二,究竟平等。”
在此层面上行,道家对平等非常看重,全真道创始人王重阳甚至认为“窃以平等者,道德之祖,清静之元。”故道家认为“心不平等是一病”。病者,道德有亏,违反大道也。
二、个体之间生命的平等
“尚阴”是《老子》思想的特色,陈鼓应先生曾指出:“值得留意的是《老子》中阴阳、牝牡、雌雄、静动的排列序次,如‘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牝牡之合而朘作’、‘知其雄守其雌’、‘……浊以静之……安以动之……’、‘静为躁君’、‘静胜躁’等等。这种崇阴尚静的阴性词在前、阳性词在后的排列序次于现存估计中独见于《老子》。”
这种“尚阴”思想直接影响了道教。
道教认为万物都是阴阳和谐互动产生,单有阴或者单有阳都不可能生养万物。
《太平经》中言:“天下凡事,皆一阴一阳,乃能相生,乃能相养。一阳不施生,一阴并虚空,无可养也;一阴不受化,一阳无可施生统也。”
阴阳和谐生万物的思想具体落实到人类身上,阴代表女子,阳代表男子,两者共同构成了人类整体,两者和谐相处,人类才能绵延不绝,故重男轻女的现象是有违天道的:“夫男者乃承天统,女者承地统;今乃断绝地统,令使不得复相传生,其后多出绝灭无后世,其罪何重也!”
在重男轻女的古代社会,道家的这种“尚阴”思想显得极为珍贵!道家的生命平等思想突破了人类的范畴,延及到一切有生命之物。
三、贵生戒杀,源于道家生命平等精神
《列子》言:“天地万物与我并生,类也。类无贵贱,徒以小大智力而相制,迭相食;非相为而生。”天地万物与人生而平等,并无贵贱之分,只是依据体型与智力的差别而生存,没有理由贵人贱物、厚此薄彼,认为一物因另一物而存在。
《太平经》曰:“夫天道恶杀而好生,蠕动之属皆有知,无轻杀伤用也。” 万物皆受命于天,都有灵智,不要轻伤性命。
《云笈七籖》云:“一切众生道性,不一不二,究竟平等。”
道教对万物平等看待,遵循天道好生恶杀之特性,故戒杀是道教的大戒之一,其止杀范围包括了一切有生命之物。
《洞真太上八素真经三五行化妙诀》教化众人曰:“慈爱一切,不异己身。身不损物,物不损生。一切含炁,木、草、壤、灰,皆如己身。念之如子,不生轻慢意,不起伤彼心。心恒念之,与己同存,有识愿其进道,无识愿其识生。”
《道典论》也告诫信众保护动物可积德享福报,残害动物则会受到恶报:“无极世界,男女之人,生世无道,不念善缘,三春游猎,走大放鹰,张罗布网,放火烧山,刺射野兽,杀害众生,其罪酷逆,死充重殃,身负铁杖,万痛交行,驱驰百极,食息无宁,死魂苦毒,非可堪当。”
道家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贵身重生思想,正因为生命具有至上的价值,所以道家提倡珍惜生命,敬畏生命。
老子将“慈”列为三宝之首,庄子言“至仁无亲”,道教之不杀生延及动植物,道教对所有生命之物都持有一颗仁爱之心。
阿尔贝特·施韦泽在《敬畏生命》中指出:“过去的伦理学则是不完整的,因为它认为伦理只涉及人对人的行为,实际上,伦理与人对所有存在于他的生命范围之内的行为有关,只有当人认为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都是神圣的时候,它才是伦理的。”
如果以施韦泽的伦理学观念为标准,道教思想中蕴含的生命平等思想无疑是合乎伦理的。
“刍狗”,指的是祭祀时用草扎成的狗,刍狗在祭祀开始之前很受人们重视,小心翼翼,唯恐不敬,然祭祀结束即被弃之不顾,恰如现代丧礼上的花圈。
老子的这句话经常被人误解,将之理解为天地不爱万物,创造了万物却又任其自生自灭。
然而这种任万物“自生自灭”的态度正是天地大爱的表现,因为天地对万物都无所偏爱,万物在天地面前都是平等的。
《老子》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皆由道而生,当然就没有贵贱之分。
虽然道教有“万物之中,人为最灵”,万物人为贵”等说法,这只是指人在修道方面比其他生物有优势,因人具有灵性,可以自主修道,并非指人的地位高于万物。
在道教的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生命平等精神,这种平等不仅表现在人类个体之间,还包括了人类与一切有生命的个体。
一、善人恶人,于世皆有用
个体之间生命是平等的。在道家看来,外在之名利与生命相比,自然是生命为重,因此我们不应以财富、品德、立场等作为标准将生命区别对待。
《老子》言:“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
“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正是言圣人对世俗标准中的善人和坏人都能够一视同仁,因为“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
善人可以作为不善人的表率,不善之人却可以作为世人的借鉴,故“坏人”的生命可以随意对待的观点是错误的。
即使是双方立场不同,发生战争,胜利的一方也没什么值得高兴的,因为胜利都是以生命的消逝为代价的,故《老子》曰:“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老子认为战胜方也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要以丧礼来哀悼敌我双方阵亡的将士,这是对生命的尊重与怜悯,体现了一种最广泛的生命关怀与人文关怀。
《庄子》:“至礼有不人,至义不物,至知不谋,至仁无亲,至信辟金。”
至礼不因人而异,至义没有物我之分,至知不需要谋略,至仁是没有偏爱的,至信不需要贵重之物作为保障。
个体生命平等思想主要体现在道家认为所有人都有修道成仙的可能,这就是道家所说“一切众生道性,不一不二,究竟平等。”
在此层面上行,道家对平等非常看重,全真道创始人王重阳甚至认为“窃以平等者,道德之祖,清静之元。”故道家认为“心不平等是一病”。病者,道德有亏,违反大道也。
二、个体之间生命的平等
“尚阴”是《老子》思想的特色,陈鼓应先生曾指出:“值得留意的是《老子》中阴阳、牝牡、雌雄、静动的排列序次,如‘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牝牡之合而朘作’、‘知其雄守其雌’、‘……浊以静之……安以动之……’、‘静为躁君’、‘静胜躁’等等。这种崇阴尚静的阴性词在前、阳性词在后的排列序次于现存估计中独见于《老子》。”
这种“尚阴”思想直接影响了道教。
道教认为万物都是阴阳和谐互动产生,单有阴或者单有阳都不可能生养万物。
《太平经》中言:“天下凡事,皆一阴一阳,乃能相生,乃能相养。一阳不施生,一阴并虚空,无可养也;一阴不受化,一阳无可施生统也。”
阴阳和谐生万物的思想具体落实到人类身上,阴代表女子,阳代表男子,两者共同构成了人类整体,两者和谐相处,人类才能绵延不绝,故重男轻女的现象是有违天道的:“夫男者乃承天统,女者承地统;今乃断绝地统,令使不得复相传生,其后多出绝灭无后世,其罪何重也!”
在重男轻女的古代社会,道家的这种“尚阴”思想显得极为珍贵!道家的生命平等思想突破了人类的范畴,延及到一切有生命之物。
三、贵生戒杀,源于道家生命平等精神
《列子》言:“天地万物与我并生,类也。类无贵贱,徒以小大智力而相制,迭相食;非相为而生。”天地万物与人生而平等,并无贵贱之分,只是依据体型与智力的差别而生存,没有理由贵人贱物、厚此薄彼,认为一物因另一物而存在。
《太平经》曰:“夫天道恶杀而好生,蠕动之属皆有知,无轻杀伤用也。” 万物皆受命于天,都有灵智,不要轻伤性命。
《云笈七籖》云:“一切众生道性,不一不二,究竟平等。”
道教对万物平等看待,遵循天道好生恶杀之特性,故戒杀是道教的大戒之一,其止杀范围包括了一切有生命之物。
《洞真太上八素真经三五行化妙诀》教化众人曰:“慈爱一切,不异己身。身不损物,物不损生。一切含炁,木、草、壤、灰,皆如己身。念之如子,不生轻慢意,不起伤彼心。心恒念之,与己同存,有识愿其进道,无识愿其识生。”
《道典论》也告诫信众保护动物可积德享福报,残害动物则会受到恶报:“无极世界,男女之人,生世无道,不念善缘,三春游猎,走大放鹰,张罗布网,放火烧山,刺射野兽,杀害众生,其罪酷逆,死充重殃,身负铁杖,万痛交行,驱驰百极,食息无宁,死魂苦毒,非可堪当。”
道家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贵身重生思想,正因为生命具有至上的价值,所以道家提倡珍惜生命,敬畏生命。
老子将“慈”列为三宝之首,庄子言“至仁无亲”,道教之不杀生延及动植物,道教对所有生命之物都持有一颗仁爱之心。
阿尔贝特·施韦泽在《敬畏生命》中指出:“过去的伦理学则是不完整的,因为它认为伦理只涉及人对人的行为,实际上,伦理与人对所有存在于他的生命范围之内的行为有关,只有当人认为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都是神圣的时候,它才是伦理的。”
如果以施韦泽的伦理学观念为标准,道教思想中蕴含的生命平等思想无疑是合乎伦理的。
老子:人和刍狗,到底有多大区别?
道家认为万物都是阴阳和谐互动产生,单有阴或者单有阳都不可能生养万物,道家的生命平等思想突破了人类的范畴,延及到一切有生命之物。
《老子》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刍狗”,指的是祭祀时用草扎成的狗,刍狗在祭祀开始之前很受人们重视,小心翼翼,唯恐不敬,然祭祀结束即被弃之不顾,恰如现代丧礼上的花圈。
老子的这句话经常被人误解,将之理解为天地不爱万物,创造了万物却又任其自生自灭。
然而这种任万物“自生自灭”的态度正是天地大爱的表现,因为天地对万物都无所偏爱,万物在天地面前都是平等的。
《老子》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皆由道而生,当然就没有贵贱之分。
虽然道教有“万物之中,人为最灵”,万物人为贵”等说法,这只是指人在修道方面比其他生物有优势,因人具有灵性,可以自主修道,并非指人的地位高于万物。
在道教的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生命平等精神,这种平等不仅表现在人类个体之间,还包括了人类与一切有生命的个体。
一、善人恶人,于世皆有用
个体之间生命是平等的。在道家看来,外在之名利与生命相比,自然是生命为重,因此我们不应以财富、品德、立场等作为标准将生命区别对待。
《老子》言:“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
“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正是言圣人对世俗标准中的善人和坏人都能够一视同仁,因为“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
善人可以作为不善人的表率,不善之人却可以作为世人的借鉴,故“坏人”的生命可以随意对待的观点是错误的。
即使是双方立场不同,发生战争,胜利的一方也没什么值得高兴的,因为胜利都是以生命的消逝为代价的,故《老子》曰:“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老子认为战胜方也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要以丧礼来哀悼敌我双方阵亡的将士,这是对生命的尊重与怜悯,体现了一种最广泛的生命关怀与人文关怀。
《庄子》:“至礼有不人,至义不物,至知不谋,至仁无亲,至信辟金。”
至礼不因人而异,至义没有物我之分,至知不需要谋略,至仁是没有偏爱的,至信不需要贵重之物作为保障。
个体生命平等思想主要体现在道家认为所有人都有修道成仙的可能,这就是道家所说“一切众生道性,不一不二,究竟平等。”
在此层面上行,道家对平等非常看重,全真道创始人王重阳甚至认为“窃以平等者,道德之祖,清静之元。”故道家认为“心不平等是一病”。病者,道德有亏,违反大道也。
二、个体之间生命的平等
“尚阴”是《老子》思想的特色,陈鼓应先生曾指出:“值得留意的是《老子》中阴阳、牝牡、雌雄、静动的排列序次,如‘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牝牡之合而朘作’、‘知其雄守其雌’、‘……浊以静之……安以动之……’、‘静为躁君’、‘静胜躁’等等。这种崇阴尚静的阴性词在前、阳性词在后的排列序次于现存估计中独见于《老子》。”
这种“尚阴”思想直接影响了道教。
道教认为万物都是阴阳和谐互动产生,单有阴或者单有阳都不可能生养万物。
《太平经》中言:“天下凡事,皆一阴一阳,乃能相生,乃能相养。一阳不施生,一阴并虚空,无可养也;一阴不受化,一阳无可施生统也。”
阴阳和谐生万物的思想具体落实到人类身上,阴代表女子,阳代表男子,两者共同构成了人类整体,两者和谐相处,人类才能绵延不绝,故重男轻女的现象是有违天道的:“夫男者乃承天统,女者承地统;今乃断绝地统,令使不得复相传生,其后多出绝灭无后世,其罪何重也!”
在重男轻女的古代社会,道家的这种“尚阴”思想显得极为珍贵!道家的生命平等思想突破了人类的范畴,延及到一切有生命之物。
三、贵生戒杀,源于道家生命平等精神
《列子》言:“天地万物与我并生,类也。类无贵贱,徒以小大智力而相制,迭相食;非相为而生。”天地万物与人生而平等,并无贵贱之分,只是依据体型与智力的差别而生存,没有理由贵人贱物、厚此薄彼,认为一物因另一物而存在。
《太平经》曰:“夫天道恶杀而好生,蠕动之属皆有知,无轻杀伤用也。” 万物皆受命于天,都有灵智,不要轻伤性命。
《云笈七籖》云:“一切众生道性,不一不二,究竟平等。”
道教对万物平等看待,遵循天道好生恶杀之特性,故戒杀是道教的大戒之一,其止杀范围包括了一切有生命之物。
《洞真太上八素真经三五行化妙诀》教化众人曰:“慈爱一切,不异己身。身不损物,物不损生。一切含炁,木、草、壤、灰,皆如己身。念之如子,不生轻慢意,不起伤彼心。心恒念之,与己同存,有识愿其进道,无识愿其识生。”
《道典论》也告诫信众保护动物可积德享福报,残害动物则会受到恶报:“无极世界,男女之人,生世无道,不念善缘,三春游猎,走大放鹰,张罗布网,放火烧山,刺射野兽,杀害众生,其罪酷逆,死充重殃,身负铁杖,万痛交行,驱驰百极,食息无宁,死魂苦毒,非可堪当。”
道家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贵身重生思想,正因为生命具有至上的价值,所以道家提倡珍惜生命,敬畏生命。
老子将“慈”列为三宝之首,庄子言“至仁无亲”,道教之不杀生延及动植物,道教对所有生命之物都持有一颗仁爱之心。
阿尔贝特·施韦泽在《敬畏生命》中指出:“过去的伦理学则是不完整的,因为它认为伦理只涉及人对人的行为,实际上,伦理与人对所有存在于他的生命范围之内的行为有关,只有当人认为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都是神圣的时候,它才是伦理的。”
如果以施韦泽的伦理学观念为标准,道教思想中蕴含的生命平等思想无疑是合乎伦理的。
道家认为万物都是阴阳和谐互动产生,单有阴或者单有阳都不可能生养万物,道家的生命平等思想突破了人类的范畴,延及到一切有生命之物。
《老子》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刍狗”,指的是祭祀时用草扎成的狗,刍狗在祭祀开始之前很受人们重视,小心翼翼,唯恐不敬,然祭祀结束即被弃之不顾,恰如现代丧礼上的花圈。
老子的这句话经常被人误解,将之理解为天地不爱万物,创造了万物却又任其自生自灭。
然而这种任万物“自生自灭”的态度正是天地大爱的表现,因为天地对万物都无所偏爱,万物在天地面前都是平等的。
《老子》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皆由道而生,当然就没有贵贱之分。
虽然道教有“万物之中,人为最灵”,万物人为贵”等说法,这只是指人在修道方面比其他生物有优势,因人具有灵性,可以自主修道,并非指人的地位高于万物。
在道教的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生命平等精神,这种平等不仅表现在人类个体之间,还包括了人类与一切有生命的个体。
一、善人恶人,于世皆有用
个体之间生命是平等的。在道家看来,外在之名利与生命相比,自然是生命为重,因此我们不应以财富、品德、立场等作为标准将生命区别对待。
《老子》言:“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
“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正是言圣人对世俗标准中的善人和坏人都能够一视同仁,因为“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
善人可以作为不善人的表率,不善之人却可以作为世人的借鉴,故“坏人”的生命可以随意对待的观点是错误的。
即使是双方立场不同,发生战争,胜利的一方也没什么值得高兴的,因为胜利都是以生命的消逝为代价的,故《老子》曰:“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老子认为战胜方也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要以丧礼来哀悼敌我双方阵亡的将士,这是对生命的尊重与怜悯,体现了一种最广泛的生命关怀与人文关怀。
《庄子》:“至礼有不人,至义不物,至知不谋,至仁无亲,至信辟金。”
至礼不因人而异,至义没有物我之分,至知不需要谋略,至仁是没有偏爱的,至信不需要贵重之物作为保障。
个体生命平等思想主要体现在道家认为所有人都有修道成仙的可能,这就是道家所说“一切众生道性,不一不二,究竟平等。”
在此层面上行,道家对平等非常看重,全真道创始人王重阳甚至认为“窃以平等者,道德之祖,清静之元。”故道家认为“心不平等是一病”。病者,道德有亏,违反大道也。
二、个体之间生命的平等
“尚阴”是《老子》思想的特色,陈鼓应先生曾指出:“值得留意的是《老子》中阴阳、牝牡、雌雄、静动的排列序次,如‘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牝牡之合而朘作’、‘知其雄守其雌’、‘……浊以静之……安以动之……’、‘静为躁君’、‘静胜躁’等等。这种崇阴尚静的阴性词在前、阳性词在后的排列序次于现存估计中独见于《老子》。”
这种“尚阴”思想直接影响了道教。
道教认为万物都是阴阳和谐互动产生,单有阴或者单有阳都不可能生养万物。
《太平经》中言:“天下凡事,皆一阴一阳,乃能相生,乃能相养。一阳不施生,一阴并虚空,无可养也;一阴不受化,一阳无可施生统也。”
阴阳和谐生万物的思想具体落实到人类身上,阴代表女子,阳代表男子,两者共同构成了人类整体,两者和谐相处,人类才能绵延不绝,故重男轻女的现象是有违天道的:“夫男者乃承天统,女者承地统;今乃断绝地统,令使不得复相传生,其后多出绝灭无后世,其罪何重也!”
在重男轻女的古代社会,道家的这种“尚阴”思想显得极为珍贵!道家的生命平等思想突破了人类的范畴,延及到一切有生命之物。
三、贵生戒杀,源于道家生命平等精神
《列子》言:“天地万物与我并生,类也。类无贵贱,徒以小大智力而相制,迭相食;非相为而生。”天地万物与人生而平等,并无贵贱之分,只是依据体型与智力的差别而生存,没有理由贵人贱物、厚此薄彼,认为一物因另一物而存在。
《太平经》曰:“夫天道恶杀而好生,蠕动之属皆有知,无轻杀伤用也。” 万物皆受命于天,都有灵智,不要轻伤性命。
《云笈七籖》云:“一切众生道性,不一不二,究竟平等。”
道教对万物平等看待,遵循天道好生恶杀之特性,故戒杀是道教的大戒之一,其止杀范围包括了一切有生命之物。
《洞真太上八素真经三五行化妙诀》教化众人曰:“慈爱一切,不异己身。身不损物,物不损生。一切含炁,木、草、壤、灰,皆如己身。念之如子,不生轻慢意,不起伤彼心。心恒念之,与己同存,有识愿其进道,无识愿其识生。”
《道典论》也告诫信众保护动物可积德享福报,残害动物则会受到恶报:“无极世界,男女之人,生世无道,不念善缘,三春游猎,走大放鹰,张罗布网,放火烧山,刺射野兽,杀害众生,其罪酷逆,死充重殃,身负铁杖,万痛交行,驱驰百极,食息无宁,死魂苦毒,非可堪当。”
道家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贵身重生思想,正因为生命具有至上的价值,所以道家提倡珍惜生命,敬畏生命。
老子将“慈”列为三宝之首,庄子言“至仁无亲”,道教之不杀生延及动植物,道教对所有生命之物都持有一颗仁爱之心。
阿尔贝特·施韦泽在《敬畏生命》中指出:“过去的伦理学则是不完整的,因为它认为伦理只涉及人对人的行为,实际上,伦理与人对所有存在于他的生命范围之内的行为有关,只有当人认为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都是神圣的时候,它才是伦理的。”
如果以施韦泽的伦理学观念为标准,道教思想中蕴含的生命平等思想无疑是合乎伦理的。
1583
【】矩阵这么多才多艺!??想不到你对风水还有所研究,怪不得矩阵墓里没什么陪葬品,原来你是赞成薄葬的
论作于万年六年,得请归葬时,其坚任已见。
如此世人谈其因果风水,致有僭占者,恐先父至愚不如,是也懋修言。
世言葬地能作人祸福,谓:葬得吉壤,家必兴隆,得恶地,家必衰替。若影响桴鼓之符应者,悉妄也。
夫人死则精神消散,魂气飞扬。其奄然僵卧者,体魄也。譬之人寐,则阳神出游,触感成梦,当其梦时,栩栩然不知身之在于床笫也。人死大梦也,不复觉者也。易称精气为物,游魂为变,精鬼气也。故能感而能适灵变,而化物。
是以人禀正气之厚,及强死,而气未敢散者。类能为鬼神,作祸福,若体魄块然无知,与止石等耳,虽得吉地,岂能使之通灵乎?
故古不墓祭,以为?考之神灵,不在于是也。诗言:文王在上,于昭于天,传言忠臣,义士圣贤之流。
死或为五星之佐,故傅说栖神于箕尾。
萧何降精于昴宿,记言骨肉,聚于下阴,为野土,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焄蒿凄怆,此百物之精也,神之着也。
夫以死者为有知,则其灵在鬼,而不在魄灵。既不在,是又安能司人之祸福?夫人之情,岂不皆欲子孙累世贵显富,厚不绝哉?方其生时,鬼强神王,智能思,力能行,然欲为子孙图虑长久,亦有不能画如其愿者。死后枯骸,乃能庇覆其后人乎?
若谓凭借地灵,乃能垂荫后世,凡欲为子孙计者,速死而巳。恶用生为乎?书言:作善降祥,作恶降殃。
易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斯天道也,然亦有不尽然者。
今曰:家之兴替,皆系于葬之吉凶,则人欲避殃而趋祥者,惟取必于地而巳,又恶用作善为哉。
且灾祥祸福之柄,既系于地,则彼苍苍者,又将安所司乎?天包乎地,地不能大于天,灾祥善戾之感,在天道犹不可必也,而况于地乎?
上古人死,则举而委之于壑,后乃归而掩之。当其委壑之代人,亦有贵有贱,有荣有枯,有贫有富,有寿有夭,彼无葬地也?
是又孰为之乎?施丧之国亲,死则弃之于野,经月不视,俟虎狼野兽食尽,以为送终。
西方之俗,盖从火化,彼诸国人,亦有贵有贱,有荣有枯,有生有死,有贫有富,又孰主之乎?
今吴越之间,有水葬者,鱼鳖之腹,人之邱陇也。彼其子孙,亦有通显贵盛,累世富厚者,是又孰为之乎?
黄帝葬于桥山,藏衣冠耳。尧葬济阴,坎而不墓。禹葬会稽,不改其列。殷汤无葬处,王季葬楚山之尾,栾水啮其墓,见棺之前和。而文王不以为戚,魏惠王将葬雪深,及牛目反棺,而旋改期而葬彼,皆身为帝王,而葬礼如此。
然其子孙为天子、诸侯,历世享国者,千有余年。此其尤大,彰明较著者也。
至若匹夫编户之民,贫寠( lóu)穷约,或掩骼荒邱,寄骸丛垒,而乎孙崛起,暴贵者,又不可胜数也。是遵何术哉?
上古死而不葬,中世葬而不墓,近古墓而不择地,不拘时日。今之言相地十兆者,皆叔季希觊之私,谬妄无稽之论也。
且青乌之书,始于郭璞,彼固精于其术者,葬其亲边,宜得吉壤善地,而身为王敦所杀,后裔无闻。
近世言堪舆者,皆宗江右曾、杨二姓。今江右之区,贵门世族,踵相接也。乃二姓之后,未闻有显者。彼其祖孙不求一善地以自庇其后人乎?又何工于为人谋,而拙于自谋乎?
若曰:地可遇而不可求,则人亦惟遇之而巳,何以求为?夫人固有未得吉地,而显贵巳,得吉地,而衰替者。祸福之应,然乎否耶?
至如江南巨室,停丧待地。有子不葬父,孙不葬祖者,累累浅土,或被盗发,或因山兴讼,竭赀求胜。至于灭门,逮死而后巳者,将来之福,尚属杳难见,前之祸輙巳蒙被。
吁嗟,愚哉,可悲也巳。
或曰膏沃之坏,华实必茂。刚卤之区,根荄靡托。物理如此,何得言无地脉乎?此殆不然也。
夫地之美者,以其能生物也。然使树枯木朽,株于其间,亦未有能生者矣,今言地之善者,能使枯骨复华,僵尸再起乎。若谓风藏气聚,则体魄安安妥,或阅千百年而不化,不则有风吹,倒转虫蚁囓食之变,使死者体魄不安,祸及子孙,此大惑也。
夫人死枯木朽株耳,虽不化,奚益战死之人脂膏。草野肉饱鸟鸢,而其乎孙亦有富贵显赫者,安在其能贻子逊之祸乎?且体魄无知,亦无安与不安也。
或谓古者建都立邑,皆必据形相水泉,故曰:我卜涧水东,瀍水西,惟洛食。今民间作一室,犹必求向背之利,纳阴阳之和,何独阴宅可无择乎?此又不然也。
夫建邑筑室,为生大计耳,故必据形势,相水泉,择向背,纳休和,而后生人蒙利,体魄无知,何所爱憎乎?又何关于生人之休戚乎?
或谓术家之说,往往多验。苟无其实,安能逆睹于将来乎?此又不然也。
夫相地之法,如射覆然未有的。然知其中之所存者也,有地于此,使三人视之。
一曰吉,一曰凶,一曰先凶而后吉,或先吉而后凶,而贵贱荣枯,贫富寿夭者,生人之所必有也。他日出于吉,则言吉者验。出于凶,则言凶者验矣。出于先凶而后吉,或先吉而后凶,则言先后者验矣。而世皆传其验者,不传其不验者。故谬悠荒唐之说,不闻于人。而臆度幸中之谈,独存于世。
况术家者流,每挟奇以诳俗,饰浅以惊愚。而流俗之见,未有不惑于祸福之说者。故其术难穷恶,在其为多验乎。
或曰:祸福之说,固不可以是拘拘为也。然以祖考之遗体,委而弃之,略不如意于心,宁能忍乎?
子之言葬也,如之何?曰葬者藏也,欲人弗见也。
人死则厝(cuò)之于草莽之中耳,平衍幻奥,兹焉允臧,毋居险地,恐其崩也。毋近水泽,恐其陷也。掘地为坎,衣周于棺,土周于椁,反壤树之一瞑,而万世不视矣。
其速化耶,吾乌乎知之其不化耶,吾乌乎知之其化与不化,又何足休戚反哭而虞设主于室,奉神灵而永孝思,焉而送终之事,毕矣。
若夫世之延促家之隆替,命也。吾何知焉?君子强为善而巳矣。
吴季子适齐,其子死,即葬于瀛博之间,深不及泉。其髙可隐也,掩而号之,曰骨肉归复于土,命也。
若灵气则无不之也。无不之也,而遂行。彼以为此天地之委蜕也,无之而不可藏也。奚以故国归,胜地之求乎。嗟乎!
若季子者,可谓明也巳矣,可谓远也巳矣。
【】矩阵这么多才多艺!??想不到你对风水还有所研究,怪不得矩阵墓里没什么陪葬品,原来你是赞成薄葬的
论作于万年六年,得请归葬时,其坚任已见。
如此世人谈其因果风水,致有僭占者,恐先父至愚不如,是也懋修言。
世言葬地能作人祸福,谓:葬得吉壤,家必兴隆,得恶地,家必衰替。若影响桴鼓之符应者,悉妄也。
夫人死则精神消散,魂气飞扬。其奄然僵卧者,体魄也。譬之人寐,则阳神出游,触感成梦,当其梦时,栩栩然不知身之在于床笫也。人死大梦也,不复觉者也。易称精气为物,游魂为变,精鬼气也。故能感而能适灵变,而化物。
是以人禀正气之厚,及强死,而气未敢散者。类能为鬼神,作祸福,若体魄块然无知,与止石等耳,虽得吉地,岂能使之通灵乎?
故古不墓祭,以为?考之神灵,不在于是也。诗言:文王在上,于昭于天,传言忠臣,义士圣贤之流。
死或为五星之佐,故傅说栖神于箕尾。
萧何降精于昴宿,记言骨肉,聚于下阴,为野土,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焄蒿凄怆,此百物之精也,神之着也。
夫以死者为有知,则其灵在鬼,而不在魄灵。既不在,是又安能司人之祸福?夫人之情,岂不皆欲子孙累世贵显富,厚不绝哉?方其生时,鬼强神王,智能思,力能行,然欲为子孙图虑长久,亦有不能画如其愿者。死后枯骸,乃能庇覆其后人乎?
若谓凭借地灵,乃能垂荫后世,凡欲为子孙计者,速死而巳。恶用生为乎?书言:作善降祥,作恶降殃。
易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斯天道也,然亦有不尽然者。
今曰:家之兴替,皆系于葬之吉凶,则人欲避殃而趋祥者,惟取必于地而巳,又恶用作善为哉。
且灾祥祸福之柄,既系于地,则彼苍苍者,又将安所司乎?天包乎地,地不能大于天,灾祥善戾之感,在天道犹不可必也,而况于地乎?
上古人死,则举而委之于壑,后乃归而掩之。当其委壑之代人,亦有贵有贱,有荣有枯,有贫有富,有寿有夭,彼无葬地也?
是又孰为之乎?施丧之国亲,死则弃之于野,经月不视,俟虎狼野兽食尽,以为送终。
西方之俗,盖从火化,彼诸国人,亦有贵有贱,有荣有枯,有生有死,有贫有富,又孰主之乎?
今吴越之间,有水葬者,鱼鳖之腹,人之邱陇也。彼其子孙,亦有通显贵盛,累世富厚者,是又孰为之乎?
黄帝葬于桥山,藏衣冠耳。尧葬济阴,坎而不墓。禹葬会稽,不改其列。殷汤无葬处,王季葬楚山之尾,栾水啮其墓,见棺之前和。而文王不以为戚,魏惠王将葬雪深,及牛目反棺,而旋改期而葬彼,皆身为帝王,而葬礼如此。
然其子孙为天子、诸侯,历世享国者,千有余年。此其尤大,彰明较著者也。
至若匹夫编户之民,贫寠( lóu)穷约,或掩骼荒邱,寄骸丛垒,而乎孙崛起,暴贵者,又不可胜数也。是遵何术哉?
上古死而不葬,中世葬而不墓,近古墓而不择地,不拘时日。今之言相地十兆者,皆叔季希觊之私,谬妄无稽之论也。
且青乌之书,始于郭璞,彼固精于其术者,葬其亲边,宜得吉壤善地,而身为王敦所杀,后裔无闻。
近世言堪舆者,皆宗江右曾、杨二姓。今江右之区,贵门世族,踵相接也。乃二姓之后,未闻有显者。彼其祖孙不求一善地以自庇其后人乎?又何工于为人谋,而拙于自谋乎?
若曰:地可遇而不可求,则人亦惟遇之而巳,何以求为?夫人固有未得吉地,而显贵巳,得吉地,而衰替者。祸福之应,然乎否耶?
至如江南巨室,停丧待地。有子不葬父,孙不葬祖者,累累浅土,或被盗发,或因山兴讼,竭赀求胜。至于灭门,逮死而后巳者,将来之福,尚属杳难见,前之祸輙巳蒙被。
吁嗟,愚哉,可悲也巳。
或曰膏沃之坏,华实必茂。刚卤之区,根荄靡托。物理如此,何得言无地脉乎?此殆不然也。
夫地之美者,以其能生物也。然使树枯木朽,株于其间,亦未有能生者矣,今言地之善者,能使枯骨复华,僵尸再起乎。若谓风藏气聚,则体魄安安妥,或阅千百年而不化,不则有风吹,倒转虫蚁囓食之变,使死者体魄不安,祸及子孙,此大惑也。
夫人死枯木朽株耳,虽不化,奚益战死之人脂膏。草野肉饱鸟鸢,而其乎孙亦有富贵显赫者,安在其能贻子逊之祸乎?且体魄无知,亦无安与不安也。
或谓古者建都立邑,皆必据形相水泉,故曰:我卜涧水东,瀍水西,惟洛食。今民间作一室,犹必求向背之利,纳阴阳之和,何独阴宅可无择乎?此又不然也。
夫建邑筑室,为生大计耳,故必据形势,相水泉,择向背,纳休和,而后生人蒙利,体魄无知,何所爱憎乎?又何关于生人之休戚乎?
或谓术家之说,往往多验。苟无其实,安能逆睹于将来乎?此又不然也。
夫相地之法,如射覆然未有的。然知其中之所存者也,有地于此,使三人视之。
一曰吉,一曰凶,一曰先凶而后吉,或先吉而后凶,而贵贱荣枯,贫富寿夭者,生人之所必有也。他日出于吉,则言吉者验。出于凶,则言凶者验矣。出于先凶而后吉,或先吉而后凶,则言先后者验矣。而世皆传其验者,不传其不验者。故谬悠荒唐之说,不闻于人。而臆度幸中之谈,独存于世。
况术家者流,每挟奇以诳俗,饰浅以惊愚。而流俗之见,未有不惑于祸福之说者。故其术难穷恶,在其为多验乎。
或曰:祸福之说,固不可以是拘拘为也。然以祖考之遗体,委而弃之,略不如意于心,宁能忍乎?
子之言葬也,如之何?曰葬者藏也,欲人弗见也。
人死则厝(cuò)之于草莽之中耳,平衍幻奥,兹焉允臧,毋居险地,恐其崩也。毋近水泽,恐其陷也。掘地为坎,衣周于棺,土周于椁,反壤树之一瞑,而万世不视矣。
其速化耶,吾乌乎知之其不化耶,吾乌乎知之其化与不化,又何足休戚反哭而虞设主于室,奉神灵而永孝思,焉而送终之事,毕矣。
若夫世之延促家之隆替,命也。吾何知焉?君子强为善而巳矣。
吴季子适齐,其子死,即葬于瀛博之间,深不及泉。其髙可隐也,掩而号之,曰骨肉归复于土,命也。
若灵气则无不之也。无不之也,而遂行。彼以为此天地之委蜕也,无之而不可藏也。奚以故国归,胜地之求乎。嗟乎!
若季子者,可谓明也巳矣,可谓远也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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