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加强检律协作 推动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
最高检近日下发《关于加强检律协作推动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的提示》,要求地方各级检察院与司法厅(局)、律师协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合力促进新时代检律良性协作互动。
2020年12月25日,最高检与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召开座谈会并共同签发了会议纪要。此次会议决定做好6项重点工作,包括:常态化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监督工作,及时制发典型案例,切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最高检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定期联系会商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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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近日下发《关于加强检律协作推动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的提示》,要求地方各级检察院与司法厅(局)、律师协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合力促进新时代检律良性协作互动。
2020年12月25日,最高检与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召开座谈会并共同签发了会议纪要。此次会议决定做好6项重点工作,包括:常态化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监督工作,及时制发典型案例,切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最高检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定期联系会商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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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采访[超话]#【投诉陕西“律协”会长的材料竟转给“律协”?】近期,陕西有人向SF部、全国律协、陕西SF厅投诉举报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韩永安的事情。没想到,投诉举报人竟然接到陕西律协的电话,就投诉内容之事让举报人前往省律协。投诉举报人就感觉到奇怪了,《信*访条例》以及众多司法行政规定:举报材料不能转给被举报人或被举报人单位,不知道陕西省司*法厅和陕西省律协对此如何解释?
【投诉陕西“律协”会长的材料竟转给“律协”?】近期,陕西有人向SF部、全国律协、陕西SF厅投诉举报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韩永安的事情。没想到,投诉举报人竟然接到陕西律协的电话,就投诉内容之事让举报人前往省律协。投诉举报人就感觉到奇怪了,《信*访条例》以及众多司法行政规定:举报材料不能转给被举报人或被举报人单位,不知道陕西省司*法厅和陕西省律协对此如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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