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动态 | 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设立“红黑榜” 严管“超标”供暖企业】
近日,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召开2022年至2023年供暖季燃煤锅炉企业总结工作会议,通报全区供暖企业在线监控数据超标情况,并对本采暖季超标小时控制在10小时以内的11家供暖企业和6家在线监控设备三方运维公司进行通报表扬。
11家供暖企业和6家三方运维公司被通报表扬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于洪区供暖企业自动监控数据超标累计303小时,其中氮氧化物超标143小时、二氧化硫超标71小时、颗粒物超标89小时。除皇姑热电(八家子调峰热源厂)外,其他19个供暖企业均存在不同程度在线数据超标情况。沈阳市兴合热力供暖有限公司(郑家热源厂)及沈阳市赤道供暖有限公司自动监控数据超标情况较多,分别累计超标82小时、55小时,占比27. 0%和18. 2%,主要超标污染物均为氮氧化物。但兴合热力同比减少414小时,下降率为83.47%,为全区改善最大企业。
沈阳皇姑热电有限公司八家子调峰热源厂、沈阳众信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荷兰村热源厂、沈阳皇姑热电有限公司和平村热源厂、沈阳商园热力供暖有限公司、沈阳兴鼎热力供暖有限公司汪家热源厂、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凤凰热源厂、沈阳中天热力有限公司、沈阳众信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靓马热源厂、沈阳市环北供暖有限公司、沈阳皇姑热电有限公司、沈阳兴鼎热力供暖有限公司明昀港热源厂11家供暖锅炉企业超标小时数均低于10小时,紧盯重点,扭住关键,创新供暖企业管理机制,被通报表扬;这11家供暖企业的在线运维单位沈阳富力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国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尚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近宁北方环境保护有限公司、辽宇聚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沈阳绿环晟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也被通报表扬。
总结工作会议上,于洪生态环境分局指出,本采暖季虽然全区供暖企业在线数据时长同比下降59.4%,但总超标时长还是高居全市前三,反映出本区供暖企业管理水平和三方运维技术水平良莠不齐,需彻底整改。下个采暖季,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将紧盯进煤煤质、在线设备运维、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启停炉期间数据异常波动四个重点,确保锅炉企业的稳定达标排放。会议要求各供暖企业必须压实主体责任,继续优化管理和达标管控,力争2023—2024采暖季于洪区供暖企业在线监控超标小时数退出全市前三。
会上,于洪生态环境分局还就严厉打击在线数据造假、锅炉脱硫脱硝废水排放和超低排放改造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了部署。3家超标时长最少的供暖企业及1家超标时长下降率高的供暖企业进行经验介绍。
创新供暖企业“红黑榜” 鼓励先进 鞭策后进
据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加强于洪区采暖季供暖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创新了管理模式,建立供暖企业“红黑榜”分级管理机制。
每月月初,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对供暖企业上一月的超标数据及自供暖期起累计的超标数据进行整理,按照污染因子和累计超标小时数进行排名,超标小时数较少的企业纳入红榜,超标小时数较多企业纳入黑榜,以设立红榜鼓励先进,设立黑榜鞭策后进。纳入红榜名单供暖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纳入黑榜名单供暖企业加大抽测力度和检查频次。
在此“红黑榜”分级管理机制下,于洪区供暖企业超标情况明显降低,2022年至2023年度供暖季,于洪区供暖单位累计超标303小时,同比上个供暖季累计超标747小时下降59.4%,减少444小时,效果显著。
来源: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
近日,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召开2022年至2023年供暖季燃煤锅炉企业总结工作会议,通报全区供暖企业在线监控数据超标情况,并对本采暖季超标小时控制在10小时以内的11家供暖企业和6家在线监控设备三方运维公司进行通报表扬。
11家供暖企业和6家三方运维公司被通报表扬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于洪区供暖企业自动监控数据超标累计303小时,其中氮氧化物超标143小时、二氧化硫超标71小时、颗粒物超标89小时。除皇姑热电(八家子调峰热源厂)外,其他19个供暖企业均存在不同程度在线数据超标情况。沈阳市兴合热力供暖有限公司(郑家热源厂)及沈阳市赤道供暖有限公司自动监控数据超标情况较多,分别累计超标82小时、55小时,占比27. 0%和18. 2%,主要超标污染物均为氮氧化物。但兴合热力同比减少414小时,下降率为83.47%,为全区改善最大企业。
沈阳皇姑热电有限公司八家子调峰热源厂、沈阳众信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荷兰村热源厂、沈阳皇姑热电有限公司和平村热源厂、沈阳商园热力供暖有限公司、沈阳兴鼎热力供暖有限公司汪家热源厂、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凤凰热源厂、沈阳中天热力有限公司、沈阳众信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靓马热源厂、沈阳市环北供暖有限公司、沈阳皇姑热电有限公司、沈阳兴鼎热力供暖有限公司明昀港热源厂11家供暖锅炉企业超标小时数均低于10小时,紧盯重点,扭住关键,创新供暖企业管理机制,被通报表扬;这11家供暖企业的在线运维单位沈阳富力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国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尚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近宁北方环境保护有限公司、辽宇聚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沈阳绿环晟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也被通报表扬。
总结工作会议上,于洪生态环境分局指出,本采暖季虽然全区供暖企业在线数据时长同比下降59.4%,但总超标时长还是高居全市前三,反映出本区供暖企业管理水平和三方运维技术水平良莠不齐,需彻底整改。下个采暖季,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将紧盯进煤煤质、在线设备运维、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启停炉期间数据异常波动四个重点,确保锅炉企业的稳定达标排放。会议要求各供暖企业必须压实主体责任,继续优化管理和达标管控,力争2023—2024采暖季于洪区供暖企业在线监控超标小时数退出全市前三。
会上,于洪生态环境分局还就严厉打击在线数据造假、锅炉脱硫脱硝废水排放和超低排放改造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了部署。3家超标时长最少的供暖企业及1家超标时长下降率高的供暖企业进行经验介绍。
创新供暖企业“红黑榜” 鼓励先进 鞭策后进
据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加强于洪区采暖季供暖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创新了管理模式,建立供暖企业“红黑榜”分级管理机制。
每月月初,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对供暖企业上一月的超标数据及自供暖期起累计的超标数据进行整理,按照污染因子和累计超标小时数进行排名,超标小时数较少的企业纳入红榜,超标小时数较多企业纳入黑榜,以设立红榜鼓励先进,设立黑榜鞭策后进。纳入红榜名单供暖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纳入黑榜名单供暖企业加大抽测力度和检查频次。
在此“红黑榜”分级管理机制下,于洪区供暖企业超标情况明显降低,2022年至2023年度供暖季,于洪区供暖单位累计超标303小时,同比上个供暖季累计超标747小时下降59.4%,减少444小时,效果显著。
来源: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
#北青快评# 【锚定“双碳”目标,蓄能“绿色蝶变”】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近日,2023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发展论坛在北京举行,与会嘉宾围绕如何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碳达峰碳中和进行深入交流,共谋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我国向国际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双碳”目标提出以来,我国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以强有力举措推动降碳不断取得新成效。全国2022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2.6亿吨;新能源商用车2022年累计销售量同比增长78.9%;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连续保持“双增长”……一组组数据,生动展示出我国降碳成果,呈现出我国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实现“双碳”目标,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从过往经验来看,发达国家从碳达峰到碳中和,通常需要40年以上的时间,而我国只有30年左右的时间,这为我国“双碳”目标的达成提出了更高挑战。“双碳”目标所涉领域与层面繁多,是一个集诸多要素于一体的复杂系统工程。要在“双碳”路上走得更远,必须抓住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将各项举措落细落实,确保“双碳”取得积极成效。
碳排放与产业结构关系密切。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碳排放70%以上来自工业生产或生成性排放,工业、特别是其中的制造业,是我国降碳的主战场,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必须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支持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氢能产业等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鼓励企业进军低碳产业“新蓝海”,加快产业结构绿色转型进度。降碳不是降生产力,在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双碳”目标的过程中,还应处理好发展与降碳的关系,引导化工、有色、建材等碳排放重点行业进行节能降碳改造,实现行业轻型化、绿色化发展,推动制造业由高碳向低碳、由低端向高端转型升级。
优化能源结构,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一环。作为制造业大国,我国对能源的需求量很大,当前我国能源结构仍以化石能源为主,其中煤炭占主导地位。优化能源结构,须立足这一基本国情,避免为了降碳一刀切式地“去煤炭化”。必须加强科技攻关,通过技术改造和创新发展,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使污染物排放水平控制在合理区间,达到洁净用煤,让煤炭能源既能增产又能增绿。同时,加快构建多元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具有丰富资源、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非化石能源,积极有序开发核电,打造新能源产业链,激活新能源发展潜力。
优良的生态环境具有高质量的固碳能力,“扩绿”可以提高碳汇能力、扩大环境容量,打造最经济、最天然的“吸碳器”。近年来,我国生态系统稳定性不断提升,成为碳汇增长最快、最多的国家。要打赢“双碳”这场硬仗,必须在生态恢复和保护方面下更大功夫,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逐步拓展绿化空间,不断提升生态系统固碳能力。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森林的“碳库”作用,加强森林保护,稳定森林存量,提高森林质量,持续增加“碳库”储量。在“扩绿”的同时,还要兼顾好“减污”,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生态环境助力实现“双碳”目标,让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更加亮丽。(文/艾琳 图源/视觉中国)
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我国向国际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双碳”目标提出以来,我国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以强有力举措推动降碳不断取得新成效。全国2022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2.6亿吨;新能源商用车2022年累计销售量同比增长78.9%;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连续保持“双增长”……一组组数据,生动展示出我国降碳成果,呈现出我国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实现“双碳”目标,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从过往经验来看,发达国家从碳达峰到碳中和,通常需要40年以上的时间,而我国只有30年左右的时间,这为我国“双碳”目标的达成提出了更高挑战。“双碳”目标所涉领域与层面繁多,是一个集诸多要素于一体的复杂系统工程。要在“双碳”路上走得更远,必须抓住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将各项举措落细落实,确保“双碳”取得积极成效。
碳排放与产业结构关系密切。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碳排放70%以上来自工业生产或生成性排放,工业、特别是其中的制造业,是我国降碳的主战场,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必须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支持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氢能产业等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鼓励企业进军低碳产业“新蓝海”,加快产业结构绿色转型进度。降碳不是降生产力,在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双碳”目标的过程中,还应处理好发展与降碳的关系,引导化工、有色、建材等碳排放重点行业进行节能降碳改造,实现行业轻型化、绿色化发展,推动制造业由高碳向低碳、由低端向高端转型升级。
优化能源结构,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一环。作为制造业大国,我国对能源的需求量很大,当前我国能源结构仍以化石能源为主,其中煤炭占主导地位。优化能源结构,须立足这一基本国情,避免为了降碳一刀切式地“去煤炭化”。必须加强科技攻关,通过技术改造和创新发展,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使污染物排放水平控制在合理区间,达到洁净用煤,让煤炭能源既能增产又能增绿。同时,加快构建多元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具有丰富资源、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非化石能源,积极有序开发核电,打造新能源产业链,激活新能源发展潜力。
优良的生态环境具有高质量的固碳能力,“扩绿”可以提高碳汇能力、扩大环境容量,打造最经济、最天然的“吸碳器”。近年来,我国生态系统稳定性不断提升,成为碳汇增长最快、最多的国家。要打赢“双碳”这场硬仗,必须在生态恢复和保护方面下更大功夫,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逐步拓展绿化空间,不断提升生态系统固碳能力。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森林的“碳库”作用,加强森林保护,稳定森林存量,提高森林质量,持续增加“碳库”储量。在“扩绿”的同时,还要兼顾好“减污”,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生态环境助力实现“双碳”目标,让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更加亮丽。(文/艾琳 图源/视觉中国)
煤矸石去向不明、水污染超排 山西寿阳三家煤业公司被罚合计171万元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3月24日讯(记者 王嘉浩)日前,信用中国(山西)通报3家因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而被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处罚的煤矿企业。
据了解,此次受罚煤矿分别为山西寿阳潞阳长榆河煤业有限公司、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寿阳潞阳瑞龙煤业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被罚合计171万元。
经查,山西寿阳潞阳长榆河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去向不明,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结合《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G-8之规定,对其处罚款49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市环罚(2023)11007号。
经查,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1月12日入河排污口氨氮4.45mg/L(排放限值1mg/L),超标3.5倍,化学需氧量28mg/L(排放限20mg/L) ,超标0.4倍,总磷0.38mg/L,超标0.9倍;2022年12月22日排放氨氮8.5mg/L(排放限值1mg/L),超标7.5倍,化学需氧量7mg/L(排放限20mg/L),超标0.4倍,总磷0.46mg/L,超标1.3倍。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结合《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S-7之规定,对其处罚款73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市环罚(2023)11008号。
经查,山西寿阳潞阳瑞龙煤业有限公司2022年11月入河排污口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46mg/L(排放限20mg/L),超标1.3倍。氨氮排放浓度13.6mg/l(标准限值1mg/),超标12.6倍;总磷1.8mg/l(标准限值0.2mg/I),超标8倍。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结合《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S-7之规定,对其处罚款49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市环罚(2023)11009号。
资料显示,山西寿阳潞阳长榆河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寿阳潞阳瑞龙煤业有限公司同属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3月24日讯(记者 王嘉浩)日前,信用中国(山西)通报3家因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而被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处罚的煤矿企业。
据了解,此次受罚煤矿分别为山西寿阳潞阳长榆河煤业有限公司、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寿阳潞阳瑞龙煤业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被罚合计171万元。
经查,山西寿阳潞阳长榆河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去向不明,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结合《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G-8之规定,对其处罚款49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市环罚(2023)11007号。
经查,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1月12日入河排污口氨氮4.45mg/L(排放限值1mg/L),超标3.5倍,化学需氧量28mg/L(排放限20mg/L) ,超标0.4倍,总磷0.38mg/L,超标0.9倍;2022年12月22日排放氨氮8.5mg/L(排放限值1mg/L),超标7.5倍,化学需氧量7mg/L(排放限20mg/L),超标0.4倍,总磷0.46mg/L,超标1.3倍。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结合《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S-7之规定,对其处罚款73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市环罚(2023)11008号。
经查,山西寿阳潞阳瑞龙煤业有限公司2022年11月入河排污口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46mg/L(排放限20mg/L),超标1.3倍。氨氮排放浓度13.6mg/l(标准限值1mg/),超标12.6倍;总磷1.8mg/l(标准限值0.2mg/I),超标8倍。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结合《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S-7之规定,对其处罚款49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市环罚(2023)11009号。
资料显示,山西寿阳潞阳长榆河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寿阳潞阳瑞龙煤业有限公司同属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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