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假期,公安交警部门严查酒醉驾,劝你莫侥幸】酒驾害人害己,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公安交警部门,元旦不放假,集中开展夜查酒醉驾交通违法行动。#元旦我在岗##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
松原交警结合酒驾交通违法行为规律和特点,以商圈、娱乐场所及周边道路为重点,开展执法,并向过往群众和驾驶员宣传酒驾的危害性。
在查处酒醉驾的同时,对美团、饿了么,摩托车未粘贴扩大号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行动。
元旦小长假,交警蜀黍将一如既往,开展酒醉驾专项行动,请大家在欢聚的同时
牢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监督身边的亲朋好友
拒绝酒驾
欢度元旦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北方法制报
松原交警结合酒驾交通违法行为规律和特点,以商圈、娱乐场所及周边道路为重点,开展执法,并向过往群众和驾驶员宣传酒驾的危害性。
在查处酒醉驾的同时,对美团、饿了么,摩托车未粘贴扩大号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行动。
元旦小长假,交警蜀黍将一如既往,开展酒醉驾专项行动,请大家在欢聚的同时
牢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监督身边的亲朋好友
拒绝酒驾
欢度元旦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北方法制报
新闻发布会|传承红色基因,检护生态环境
2020年12月10日上午,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国吉林网、北方法制报、松林电视台等媒体到会采访,松江河林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源处、资源监督专员办、吉林省头道松花江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相关单位和部门领导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本次发布会由政治部副主任、党支部书记王国新主持。
副检察长谢昆就“行政监督三大专项、传播红色文化、保护头道松花江上游区域生态”作了发布。
媒体记者现场进行了提问,新闻发言人就记者提出的有关红色遗址、英烈名誉保护及松花江上游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问题作了回答,发布会后媒体记者进行了集体采访。
2020年,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紧跟上级工作部署,结合辖区面积和工作实际情况,开展行政监督三大专项传播,致力于红色文化,保护头道松花江上游区域生态和黑土地保护,以吉林头道松花江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项目为平台同时拓展到三个林业局辖区内的红色遗址和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我院检察官针对头道松花江上游中华秋沙鸭迁徙种群停歇地保护向自然保护区发出检察建议,提出摸清资源底数,建立完整的保护制度,实施科学保护措施,强化部门协作,联合志愿者队伍发挥群防群治作用等几点建议。
东北作为抗联斗争的重要根据地,记载着抗日联军艰苦卓绝斗争生活的真实写照,是抗联英雄们浴血奋战的历史铁证,此次专项行动,为我院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传承红色基因,担当时代使命,最大限度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与中华秋沙鸭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生物多样性,保护抗联斗争遗址,红色遗址,并建立完善的长效机制,确保行政监督三大专项全面落实,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对破坏红色遗迹、英雄烈士名誉的行为,检察机关有哪些保护措施?
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有上述行为的,需要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应当向检察机关报告。
检察机关在保护松花江上游区域生态环境方面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检察机关要结合本地生态资源环境的特点,一是大力宣传生态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二是加大对破坏生态资源案件的打击力度,严惩滥砍盗伐、非法占用林地、非法猎捕等违法犯罪活动,对破坏生态资源刑事案件,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促使法院在判处被告人刑罚的同时判决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三是结合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对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的不作为、乱作为、错作为行为发出检察建议或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保护青山、呵护绿水、守护蓝天。
(发布会结束后,李树庆检察长接受中国吉林网、北方法制报、松林电视台等媒体记者的采访) https://t.cn/RxRWdEi
2020年12月10日上午,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国吉林网、北方法制报、松林电视台等媒体到会采访,松江河林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源处、资源监督专员办、吉林省头道松花江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相关单位和部门领导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本次发布会由政治部副主任、党支部书记王国新主持。
副检察长谢昆就“行政监督三大专项、传播红色文化、保护头道松花江上游区域生态”作了发布。
媒体记者现场进行了提问,新闻发言人就记者提出的有关红色遗址、英烈名誉保护及松花江上游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问题作了回答,发布会后媒体记者进行了集体采访。
2020年,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紧跟上级工作部署,结合辖区面积和工作实际情况,开展行政监督三大专项传播,致力于红色文化,保护头道松花江上游区域生态和黑土地保护,以吉林头道松花江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项目为平台同时拓展到三个林业局辖区内的红色遗址和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我院检察官针对头道松花江上游中华秋沙鸭迁徙种群停歇地保护向自然保护区发出检察建议,提出摸清资源底数,建立完整的保护制度,实施科学保护措施,强化部门协作,联合志愿者队伍发挥群防群治作用等几点建议。
东北作为抗联斗争的重要根据地,记载着抗日联军艰苦卓绝斗争生活的真实写照,是抗联英雄们浴血奋战的历史铁证,此次专项行动,为我院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传承红色基因,担当时代使命,最大限度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与中华秋沙鸭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生物多样性,保护抗联斗争遗址,红色遗址,并建立完善的长效机制,确保行政监督三大专项全面落实,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对破坏红色遗迹、英雄烈士名誉的行为,检察机关有哪些保护措施?
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有上述行为的,需要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应当向检察机关报告。
检察机关在保护松花江上游区域生态环境方面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检察机关要结合本地生态资源环境的特点,一是大力宣传生态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二是加大对破坏生态资源案件的打击力度,严惩滥砍盗伐、非法占用林地、非法猎捕等违法犯罪活动,对破坏生态资源刑事案件,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促使法院在判处被告人刑罚的同时判决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三是结合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对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的不作为、乱作为、错作为行为发出检察建议或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保护青山、呵护绿水、守护蓝天。
(发布会结束后,李树庆检察长接受中国吉林网、北方法制报、松林电视台等媒体记者的采访) https://t.cn/RxRWdEi
【基层行 | “感知一线司法温度,讲好基层检察故事”巡回采访活动之松原篇】大雪后的松原,银装素裹,一片洁白,为贯彻落实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宣传吉林省基层检察院各项建设工作经验和成效,11月30日,在省检察院的带领下,由检察日报、法治日报、中国吉林网、腾讯吉林、新浪吉林、北方法制报等多家中央级、省级主流媒体联合组成的“感知一线司法温度,讲好基层检察故事巡回采访团”顶着凛冽寒风,踏着皑皑白雪,来到松原地区检察机关,开启了为期两天的巡回采访活动。https://t.cn/A6GFevX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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