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话中土法商合作!京师律师一行拜访土耳其驻华大使馆商务参赞处#
2024年5月14日下午,京师律所同土耳其合作伙伴SAYIN律所一行拜访土耳其驻华大使馆。土耳其驻华大使馆商务参赞Adnan Akgoz、Kerem Erol热情接待并开展座谈交流。
土耳其SAYIN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土耳其政府法律顾问Murat Sayin,土耳其SAYIN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Soner Nabil Kılıç,京师律所土耳其合作办公室筹建负责人孙晓东,京师律所国际合作委员会委员李品共同出席本次活动。
土耳其驻华大使馆商务参赞Adnan Akgoz、Kerem Erol对京师律所发展理念、专业化建设成果予以高度肯定,并围绕中国的营商环境、经济增长潜力和法律法规等对土耳其SAYIN律所律师进行详细介绍。他们提到,中土两国经济联系紧密,商贸往来日益频繁,民间法律纠纷也随之增多。希望以此次座谈为契机,同京师律所、土耳其SAYIN律所一道建立健全涉外纠纷前置化解决机制,帮助更多土耳其企业切实做好法律风险防控。
京师律所土耳其合作办公室筹建负责人孙晓东对京师律所涉外业务情况进行介绍。他表示,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以来,京师律所将国际化建设作为首要发展目标,持续深耕于专业化建设与平台建设。京师律所土耳其合作办公室(筹)肩负着推动两国友好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的使命,未来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土耳其企业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律支持。
近年来,中土政治互信日益加深,经济合作全面提速,经贸合作稳步发展。此次交流旨在进一步加强中土两国的务实合作关系,推动双边法律服务、贸易投资等取得更多成果。
未来,京师律所将继续以平台优势为依托、专业力量为支撑,在中土法律、经贸、文化往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推动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提升做出积极贡献。
2024年5月14日下午,京师律所同土耳其合作伙伴SAYIN律所一行拜访土耳其驻华大使馆。土耳其驻华大使馆商务参赞Adnan Akgoz、Kerem Erol热情接待并开展座谈交流。
土耳其SAYIN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土耳其政府法律顾问Murat Sayin,土耳其SAYIN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Soner Nabil Kılıç,京师律所土耳其合作办公室筹建负责人孙晓东,京师律所国际合作委员会委员李品共同出席本次活动。
土耳其驻华大使馆商务参赞Adnan Akgoz、Kerem Erol对京师律所发展理念、专业化建设成果予以高度肯定,并围绕中国的营商环境、经济增长潜力和法律法规等对土耳其SAYIN律所律师进行详细介绍。他们提到,中土两国经济联系紧密,商贸往来日益频繁,民间法律纠纷也随之增多。希望以此次座谈为契机,同京师律所、土耳其SAYIN律所一道建立健全涉外纠纷前置化解决机制,帮助更多土耳其企业切实做好法律风险防控。
京师律所土耳其合作办公室筹建负责人孙晓东对京师律所涉外业务情况进行介绍。他表示,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以来,京师律所将国际化建设作为首要发展目标,持续深耕于专业化建设与平台建设。京师律所土耳其合作办公室(筹)肩负着推动两国友好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的使命,未来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土耳其企业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律支持。
近年来,中土政治互信日益加深,经济合作全面提速,经贸合作稳步发展。此次交流旨在进一步加强中土两国的务实合作关系,推动双边法律服务、贸易投资等取得更多成果。
未来,京师律所将继续以平台优势为依托、专业力量为支撑,在中土法律、经贸、文化往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推动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提升做出积极贡献。
【专商所助企业赢得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以下简称“专商所”)代理日化企业赢得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和“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2023年)”。
该案件涉及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域名以及恶意注册商标等综合性侵权行为。在一审判决中,针对被告使用原告企业名称以及注册和使用域名的侵权行为,法院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尽管一审获得有利判决,办案团队基于对被告侵权行为性质的深入研究,以及对当前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案件审判动向的准确把握,坚持既定诉讼策略,乘胜追击,果断上诉。
在二审判决中,针对被告围绕原告商标在同类或其他类别长期大量提起商标注册申请的行为,二审法院认定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全额支持了专商所方赔偿请求。
二审判决指出:“虽然自行申请商标注册系商标法律制度赋予商业主体取得商标权益的程序安排,但商业主体必须依法正当行使其相关权利,不得以‘商标分类注册制’为名,行侵害他人权益、攫取不正当利益之实,对于该类扰乱商标注册秩序及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恶意注册并滥用商标异议程序的行为依法予以规制。”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出本案的典型意义为:“本案系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典型案件。生效判决对于侵权者恶意囤积商标、扰乱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导致权利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付出大量时间、人力、物力成本,甚至干扰权利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商标抢注行为,提供了有效的司法救济途径,同时全额支持了权利人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有力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平等保护了中外权利人合法权益,彰显了人民法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决心。”
专商所拥有丰富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经验,凭借专业与敬业,维护客户权益,赢得客户信任。专商所始终扎实践行“守护智慧、创造价值”的初心使命,不断精进,为国内外客户提供行业领先、可依赖且具有前瞻性的法律服务。
(来源: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该案件涉及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域名以及恶意注册商标等综合性侵权行为。在一审判决中,针对被告使用原告企业名称以及注册和使用域名的侵权行为,法院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尽管一审获得有利判决,办案团队基于对被告侵权行为性质的深入研究,以及对当前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案件审判动向的准确把握,坚持既定诉讼策略,乘胜追击,果断上诉。
在二审判决中,针对被告围绕原告商标在同类或其他类别长期大量提起商标注册申请的行为,二审法院认定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全额支持了专商所方赔偿请求。
二审判决指出:“虽然自行申请商标注册系商标法律制度赋予商业主体取得商标权益的程序安排,但商业主体必须依法正当行使其相关权利,不得以‘商标分类注册制’为名,行侵害他人权益、攫取不正当利益之实,对于该类扰乱商标注册秩序及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恶意注册并滥用商标异议程序的行为依法予以规制。”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出本案的典型意义为:“本案系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典型案件。生效判决对于侵权者恶意囤积商标、扰乱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导致权利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付出大量时间、人力、物力成本,甚至干扰权利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商标抢注行为,提供了有效的司法救济途径,同时全额支持了权利人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有力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平等保护了中外权利人合法权益,彰显了人民法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决心。”
专商所拥有丰富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经验,凭借专业与敬业,维护客户权益,赢得客户信任。专商所始终扎实践行“守护智慧、创造价值”的初心使命,不断精进,为国内外客户提供行业领先、可依赖且具有前瞻性的法律服务。
(来源: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有一种美好叫辽宁##新时代六地辽宁杠杠滴##辽宁好网民守法好公民# 优化营商环境 | 义县法院:走访企业“听心声” 司法护航促发展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服务职能,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助力破解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近日,义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法官进企业”专项活动,主动了解企业司法需求,着力搭建法院与企业沟通互动平台。
5月7日,城关人民法庭庭长王明玉一行前往辖区企业走访调研。走访过程中,通过座谈交流、深入企业生产车间等方式,详细了解了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等方面情况,为企业提供了法律咨询和风险提示,现场解答企业提出的涉法涉诉问题,并就法院如何优化司法服务、提供法治保障向企业征求了意见建议。
5月10日,七里河人民法庭庭长张晶晶一行走访辽宁锦兴电力金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企业发展、生产经营等方面情况,倾听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司法服务需求,就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交流,并针对企业用工、规范社会保险缴纳及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5月14日,稍户营子人民法庭庭长杨春丽一行前往稍户营子镇连心服装加工厂,仔细询问企业的生产经营、劳动用工等情况,耐心解答企业关于合同履行、劳务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同时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提醒企业负责人在企业经营中要树立法治意识,不断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企业负责人对法官主动上门走访、提供精准法律服务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通过走访企业,进一步畅通了法院与企业之间的沟通渠道,促进了法院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下一步,义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主动为辖区企业送服务、解难题,为营商环境优化持续贡献法治力量。
来源:义县人民法院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服务职能,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助力破解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近日,义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法官进企业”专项活动,主动了解企业司法需求,着力搭建法院与企业沟通互动平台。
5月7日,城关人民法庭庭长王明玉一行前往辖区企业走访调研。走访过程中,通过座谈交流、深入企业生产车间等方式,详细了解了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等方面情况,为企业提供了法律咨询和风险提示,现场解答企业提出的涉法涉诉问题,并就法院如何优化司法服务、提供法治保障向企业征求了意见建议。
5月10日,七里河人民法庭庭长张晶晶一行走访辽宁锦兴电力金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企业发展、生产经营等方面情况,倾听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司法服务需求,就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交流,并针对企业用工、规范社会保险缴纳及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5月14日,稍户营子人民法庭庭长杨春丽一行前往稍户营子镇连心服装加工厂,仔细询问企业的生产经营、劳动用工等情况,耐心解答企业关于合同履行、劳务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同时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提醒企业负责人在企业经营中要树立法治意识,不断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企业负责人对法官主动上门走访、提供精准法律服务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通过走访企业,进一步畅通了法院与企业之间的沟通渠道,促进了法院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下一步,义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主动为辖区企业送服务、解难题,为营商环境优化持续贡献法治力量。
来源: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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