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热读[超话]# 【#渤海证券被证监会立案#】据渤海证券披露,该公司于5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82024007号),内容为:“因公司涉嫌财务顾问业务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4月24日,我会决定对你单位立案”。
渤海证券影响分析认为,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该事件对公司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日经济新闻;阿法)
渤海证券影响分析认为,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该事件对公司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日经济新闻;阿法)
【#渤海证券被证监会立案#】据渤海证券披露,该公司于5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82024007号),内容为:“因公司涉嫌财务顾问业务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4月24日,我会决定对你单位立案”。
渤海证券影响分析认为,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该事件对公司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日经济新闻;阿法)
渤海证券影响分析认为,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该事件对公司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日经济新闻;阿法)
执行案件申诉书
申诉人;李树平,男,1960年12月11日生,汉族,兴县国营农作物原种场正式工人,现住山西兴县蔚汾镇福胜沟区,联系电话13349526946。
15235886624。
被申诉人;兴县农业农村局,王志辉现任该局局长,办公地址;兴县蔚汾镇水磨滩区东关中学东侧。申诉请求;恢复执行本案3115933.36元,从2022年7月至今执行之月迟延执行,月利息3分赔偿。
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主要事实理由如下
被执行人和申诉人的工作单位兴县农作物原种场,侵犯申诉人的劳动权20多年,经兴县劳动仲裁院审理查明裁决,被执行人履行裁决确定的义务。而被执行人不履行裁决,申诉人申请兴县法院强制执行,找理由违法不执行,申诉人举报,兴县法院2019年高调打击“老赖”执法不力,山西兴县生效仲裁法律文书变成一纸空文,引起多家媒体的监督曝光。同年引起山西兴县政府
五个单位联席语情会议,由兴县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计算出申诉人20年来应得工资医保职称取暖费全额表提供兴县法院执行,其找理由不执行。高秀忠院长任期间约申诉人坐谈启动执行程序
,执行局长吕应旺要求申诉人计算执行具体钱额,经计算145万多元,第二次要求申诉人计算为,250多万元。2022年6月,在吕梁市及兴县纪检、政法、机关,中央巡察组监督兴县法院积案,在兴县县委书记乔云和副书记秦亮三次督导下,2022年7月,吕应旺执行局长又要求申诉人计算具体执行金额,经计算为;3115933.36元,计算表递交吕应旺存入档案。在高秀忠院长的主导下,做出山西省兴县人民法院,(2022)晋1123执监1号执行裁定书;违反民事诉讼法执行的规定,裁定书中,查明申请执行人李树平于2022年7月8日提供了具体的计算依据,认为具备执行的条件。而把申请执行人李树平提供给执行局长的执行标得3115933.36元
,裁定书不显示,予以隐瞒。恢复执行(2019)晋1123执160号执行裁定书,不送达申请执行人,法院在未收到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协商一致执行和解申请书的情况下,执行庭长白贵平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帐户300多万元,带着书记员,去了被执行人兴县农业农村办公室,由书记员在法院的信纸上所写好执行39800元执行协议书,要求申诉人签字,申请执行人提出反对意见,被执行人和执行法官,不予理采,申请执行人无耐之下签了字,由被执行人转法院申请执行人收到上述执行款,开始去湖南,广东寻找人士帮助监督曝光。申诉人收到兴县法院结案通知书(2022)晋1123执恢190号
李树平、兴县农业农村局结案内容纯属法院法官捏造事实。
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案件的规定,法院在未收到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申请,必须强制执行结案。
本案执行从2018年,2019年两次违法裁定书驳回又被撤销,充分证实,申诉人举报宋利军执行局长,有理有据符合法律规定。再审庭长刘俊清、审判监督委会员白涛不审查申诉人第二次申诉不作为。兴县法院,执行裁定书,不写明执行标得额,任由被执行人和执行庭操控国家法律规定,在中国这个法制世界上还有第二个兴县人民法院恢复执行案件的违法执行?在申诉人向吕梁市兴县纪委监委及政法委的举报,在兴县两委会监督下,2023年10月10日兴县人民法院作出兴法[2023]57号高秀忠院长签发文件,写明本案应执行3115936.33元标得。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你的信访申诉没有法律依据,不能成立。如不服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请求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复查。
终上所述,兴县人民法院法官,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违背事实,滥用职权,关门制造冤假错案,已成学惯,使吕梁市兴县上诉信访老百姓成千万,逐年在增长,给社会造成不安定的负面影响,而兴县人民检察院不予立案,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中心2023年5月23日立案庭长派一法官接收申诉资料在7个工作日内转山西兴县法院,山西省高级法院接到申诉资料转兴县法院,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两位老法官,2023年11月10日登记立案一直在审查至今未作出答复意见。
请求审查监督维护,我国法律的正确实施良性发展,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执纪执法者的侵害。
此致
中央纪检监察委
最高人民人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申诉人:李树平
2024年5月12日
申诉人;李树平,男,1960年12月11日生,汉族,兴县国营农作物原种场正式工人,现住山西兴县蔚汾镇福胜沟区,联系电话13349526946。
15235886624。
被申诉人;兴县农业农村局,王志辉现任该局局长,办公地址;兴县蔚汾镇水磨滩区东关中学东侧。申诉请求;恢复执行本案3115933.36元,从2022年7月至今执行之月迟延执行,月利息3分赔偿。
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主要事实理由如下
被执行人和申诉人的工作单位兴县农作物原种场,侵犯申诉人的劳动权20多年,经兴县劳动仲裁院审理查明裁决,被执行人履行裁决确定的义务。而被执行人不履行裁决,申诉人申请兴县法院强制执行,找理由违法不执行,申诉人举报,兴县法院2019年高调打击“老赖”执法不力,山西兴县生效仲裁法律文书变成一纸空文,引起多家媒体的监督曝光。同年引起山西兴县政府
五个单位联席语情会议,由兴县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计算出申诉人20年来应得工资医保职称取暖费全额表提供兴县法院执行,其找理由不执行。高秀忠院长任期间约申诉人坐谈启动执行程序
,执行局长吕应旺要求申诉人计算执行具体钱额,经计算145万多元,第二次要求申诉人计算为,250多万元。2022年6月,在吕梁市及兴县纪检、政法、机关,中央巡察组监督兴县法院积案,在兴县县委书记乔云和副书记秦亮三次督导下,2022年7月,吕应旺执行局长又要求申诉人计算具体执行金额,经计算为;3115933.36元,计算表递交吕应旺存入档案。在高秀忠院长的主导下,做出山西省兴县人民法院,(2022)晋1123执监1号执行裁定书;违反民事诉讼法执行的规定,裁定书中,查明申请执行人李树平于2022年7月8日提供了具体的计算依据,认为具备执行的条件。而把申请执行人李树平提供给执行局长的执行标得3115933.36元
,裁定书不显示,予以隐瞒。恢复执行(2019)晋1123执160号执行裁定书,不送达申请执行人,法院在未收到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协商一致执行和解申请书的情况下,执行庭长白贵平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帐户300多万元,带着书记员,去了被执行人兴县农业农村办公室,由书记员在法院的信纸上所写好执行39800元执行协议书,要求申诉人签字,申请执行人提出反对意见,被执行人和执行法官,不予理采,申请执行人无耐之下签了字,由被执行人转法院申请执行人收到上述执行款,开始去湖南,广东寻找人士帮助监督曝光。申诉人收到兴县法院结案通知书(2022)晋1123执恢190号
李树平、兴县农业农村局结案内容纯属法院法官捏造事实。
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案件的规定,法院在未收到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申请,必须强制执行结案。
本案执行从2018年,2019年两次违法裁定书驳回又被撤销,充分证实,申诉人举报宋利军执行局长,有理有据符合法律规定。再审庭长刘俊清、审判监督委会员白涛不审查申诉人第二次申诉不作为。兴县法院,执行裁定书,不写明执行标得额,任由被执行人和执行庭操控国家法律规定,在中国这个法制世界上还有第二个兴县人民法院恢复执行案件的违法执行?在申诉人向吕梁市兴县纪委监委及政法委的举报,在兴县两委会监督下,2023年10月10日兴县人民法院作出兴法[2023]57号高秀忠院长签发文件,写明本案应执行3115936.33元标得。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你的信访申诉没有法律依据,不能成立。如不服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请求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复查。
终上所述,兴县人民法院法官,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违背事实,滥用职权,关门制造冤假错案,已成学惯,使吕梁市兴县上诉信访老百姓成千万,逐年在增长,给社会造成不安定的负面影响,而兴县人民检察院不予立案,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中心2023年5月23日立案庭长派一法官接收申诉资料在7个工作日内转山西兴县法院,山西省高级法院接到申诉资料转兴县法院,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两位老法官,2023年11月10日登记立案一直在审查至今未作出答复意见。
请求审查监督维护,我国法律的正确实施良性发展,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执纪执法者的侵害。
此致
中央纪检监察委
最高人民人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申诉人:李树平
202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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