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看【广州法院庭审直播网】,分享给你,一起看吧! 广州法院庭审直播网 《此案是本庭审案之一》
在2018年7月4日警方立案?
8日违建人强行送钱给举报人、12日举报人被警方捉?
(由於举报人沒有举报此违建、加上村书记谦懂事长是违建人的亲嫂嫂、所以第二次强行要举报人收下诱贿钱)行贿是犯罪、《为什么诱贿可以逍遙法外?》
行贿、诱贿、勒索不能混为一谈:
行贿:贿上与贿选等、
诱贿:违法、违规人员所用的封口费、在农村多出在举报、
勒索出在黑恶势力、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为什么那么多、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违章建筑、
《一》庭审现场、
《二》1992年征地还是与村官共同煊地?25年后2017年非法填水库、毁农作物前原图、
《三》证据:举报材料转到街委、他们通知被举报违章建筑人的证据、
违章建筑人收到通知后、就以恐吓、诱贿等手段对付举报人、举报人不再举报、他们就算了事、再不管那违章建筑、任由他建、
如,有人就一直举报、违章建筑就要停下来、他们就想尽办法找人(诱贿=封口费+陷阱)举报人踩、由于都是官商勾结、举报人被(诱贿)后、变成踩到(陷阱)被举报人就报有人勒索他、由于官商勾结、捉了所为的勒索人、他们就事无忌但照样违建没人管、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德南路(广州市地铁21号站)旁在建的违章建筑、东南市场是简易棚一层、现在拆除后再建高层、泰安中心停车场是没有上盖的停车场、也是建高层合共:20000平方米(没有土地使用证)
由于他们被人举报多年停工、举报是保密、由于把举报材料不管送、投到那级、都是转到(街委)他们就通知被举报方自己搞掂、(如果他们没有受贿、他们会做保护伞吗?)如举报方不再举报、他们就不管、任由违章建筑继续建、
就这样出现了(诱贿=封口费+陷阱)有些违章建筑人付了封口费就继续建、街委不管任由建、
由于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德南路(广州地铁21号线)站旁、东南一层简易棚市场、泰安中心没有上盖的停车场、合共:20000平方米都是(没有土地使用证)被人举报停工、他们就以(诱贿=封口费+陷阱)报案说勒索、
由于官商勾结、捉了举报人后、违章建筑就动工、一直在建、没有部门管?
《四、五》由於举报人怕打击报复、冒用本人名字举报、但是这份举报所写的都是属实、本人沒有报案、希望上级真正到来调查处理!
《六》征用农田未使用、村官把500亩=330000多平方米、无偿转给私人出租、按月租每平方米再底价钱:10元计算每月租:3300000多元、进了私人口袋?
《七》广州市农村产权流转管理平台屏幕显示、到村委订记电话号码才能进入平台、村民到村委订记电话号码、不但不给订记电话号码、还受到全体村官(如狼似虎)对待、如果他们没有贪污腐败会这样做吗?
《八》村官不给订记电话号码、上平台显示、电话号码非法、电话号码是实名际、那有非法之理?既然是一个那么大的平台、电话进入就不能查到是那个村、那个社的电话吗?
《九》投诉到平台回复显示、得个回复有用吗?村官站在贪污腐败第一线、会把村民电话号码录入平台吗?村官已把一个公平、公正、公开平台当作是一个(陈列品)……
《看下边平民举报程序》
广州政务】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已收到(受理编号:2018122005001920),我们会尽快转相关部门处理。如需查询案件处理进度,您可点击(网页链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广州政务】您好!您致电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的编号2018122005001920反映违建问题事项已办理完毕,请您对本次办理情况进行评价:“满意请回复1”,“基本满意请回复2”,“对工作人员的态度和工作效率不满意请回复3”,“未收到案件处理回复不满意请回复4”,“问题仍然未解决不满意请回复5”(多选无效,有效期为3天)。关注“广州12345”微信公众号,您可随时查询事项办理的最新进度!
《转到下层 沒有部門管》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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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部門管》是否立案'两次就算完成一件案?
再举报就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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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立案两次就沒有回复?
今天再次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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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这样包庇了、上次到棠下街城管、城管拿着批文(拿來看也不绐)说:地都不是你們的、国土局已批出、
东南市场、泰安中心停车场投訴多次也沒有部門管?泰安中心停车场还建多了一行铺位?过去的违建完全无拆、还加建了一层楼房! https://t.cn/A6qMAvY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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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生态[超话]#
华为“障碍物避让方法及装置”专利
日前,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被授权专利“障碍物避让方法及装置”,申请日期2019年8月,公开号CN110550029B,该专利摘要显示,本发明涉及人工智能领域,公开了智能汽车领域的一种障碍物避让方法,采用本发明实施例实现了在前方有障碍物时,根据获取的目标轨迹进行车道内部避让,保证了车辆行驶的安全性和平顺性。 https://t.cn/EZuf0LW
华为“障碍物避让方法及装置”专利
日前,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被授权专利“障碍物避让方法及装置”,申请日期2019年8月,公开号CN110550029B,该专利摘要显示,本发明涉及人工智能领域,公开了智能汽车领域的一种障碍物避让方法,采用本发明实施例实现了在前方有障碍物时,根据获取的目标轨迹进行车道内部避让,保证了车辆行驶的安全性和平顺性。 https://t.cn/EZuf0LW
【#济宁# 济宁高新区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
济宁小编相关渠道注意到:根据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1年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一)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嘉达路以北,兴济路以东,雪花路以南,西浦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王因街道西娄村。
用途:工业用地。
(二)地块二位置范围:位于诗仙路以南,祥济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王因街道西仁美村、前仁美村。
用途:住宅用地。
(三)地块三位置范围:位于诗仙路以南,弘济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王因街道前仁美村、苗营村。
用途:住宅用地。
(四)地块四位置范围:广安路以南,西浦八路以北,梅里山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黄屯街道堌城村。
用途:工业用地。
(五)地块五位置范围:位于崇文大道以东,景云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王因街道西王因村。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六)地块六位置范围:位于思贤路以南,溪水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黄屯街道高刘屯村。
用途:住宅用地。
(七)地块七位置范围:位于诗仙路以南,祥济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接庄街道王回庄村。
用途:住宅用地。
(八)地块八位置范围:位于诗仙路以南,达济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接庄街道王回庄村。
用途:住宅用地。
(九)地块九位置范围:位于诗仙路以南,达济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接庄街道王回庄村。
用途:住宅用地。
(十)地块十位置范围:位于山博路以南,同济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接庄街道前栗村。
用途:住宅用地。
(十一)地块十一位置范围:位于山博路南边两侧,康泰路东西两侧,廖河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接庄街道前栗村、后栗村。
用途:住宅用地。
(十二)地块十二位置范围:位于鸿广路以南,同济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接庄街道前栗村、后栗村。
用途:住宅用地。
(十三)地块十三位置范围:位于山博路以南,同济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接庄街道前栗村。
用途:住宅用地。
(十四)地块十四位置范围:位于康泰路以东,鸿广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接庄街道后栗村。
用途:住宅用地。
(十五)地块十五位置范围:位于康泰路以东,山博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接庄街道后栗村。
用途:住宅用地。
(十六)地块十六位置范围:位于鸿广路以南,康泰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接庄街道后栗村。
用途:住宅用地。
(十七)地块十七位置范围:位于铂金大道以东,北二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黄屯街道办事处。
用途:工业用地。
(十八)地块十八位置范围:位于嘉达路以北,泰山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王因街道西娄村、中仁美村、后仁美村。
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涉及2个区片,其中,任城区Ⅱ级区片每亩补偿7.5万元,兖州区Ⅰ级区片每亩补偿7.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4号)的规定,结合济宁市市场动态价格与被征收土地权属单位协议执行。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会同济宁高新区财政分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公示中应当一并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相关权利人可以申请协调、裁决、听证和行政复议的权利及申请期限和受理机关。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5日由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济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川;联系电话:3255179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
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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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一)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嘉达路以北,兴济路以东,雪花路以南,西浦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王因街道西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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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块二位置范围:位于诗仙路以南,祥济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王因街道西仁美村、前仁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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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黄屯街道堌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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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地块五位置范围:位于崇文大道以东,景云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王因街道西王因村。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六)地块六位置范围:位于思贤路以南,溪水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黄屯街道高刘屯村。
用途:住宅用地。
(七)地块七位置范围:位于诗仙路以南,祥济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接庄街道王回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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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地块八位置范围:位于诗仙路以南,达济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接庄街道王回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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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地块九位置范围:位于诗仙路以南,达济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接庄街道王回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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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涉及2个区片,其中,任城区Ⅱ级区片每亩补偿7.5万元,兖州区Ⅰ级区片每亩补偿7.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4号)的规定,结合济宁市市场动态价格与被征收土地权属单位协议执行。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会同济宁高新区财政分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公示中应当一并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相关权利人可以申请协调、裁决、听证和行政复议的权利及申请期限和受理机关。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5日由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济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川;联系电话:3255179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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