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三闲读
消失的意义
有时候艺术作品和记忆一样,它们都可以使消失了的往事重新成为切实可信的存在。
我想,这也许就是人们为什么如此迷恋往事的原因,因为消失的一切都会获得归来的权利。在文学和音乐的叙述里,在绘画和摄影的镜框里,在生活的回忆和梦境的闪现里,它们随时都会突然回来。于是诗人们,尤其是诗人热衷于到消失的世界里去寻找题材,然后在吟唱中让它们归来。赫拉斯写道:
阿伽门农之前的英雄何止百千,谁曾得到你们一掬同情之泪,他们已深深埋进历史的长夜。
……
人们追逐失去的亲友,回想着他们的音容笑貌,或者回首自己的往事,寻找消失的过去;还有沉浸到历史和传说之中,去发现今天的存在和今天的意义。我感到不幸的理由总是多于欢乐的理由,就像眼泪比笑声更容易刻骨铭心,流血比流汗更令人难忘。于是,历史和人生我们总结出了两种态度,在如何对待消失的过去时,自古以来就是两种态度。一种是历史的态度,像荷马所说:神衹编织不幸,以便人类的后代歌唱。另一种是个人的人生态度,缘马提亚尔所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荷马的态度和马提亚尔的态度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人们之所以要找回消失的过去,并不是为了再一次去承受,而是为了品读。
——余华。
消失的意义
有时候艺术作品和记忆一样,它们都可以使消失了的往事重新成为切实可信的存在。
我想,这也许就是人们为什么如此迷恋往事的原因,因为消失的一切都会获得归来的权利。在文学和音乐的叙述里,在绘画和摄影的镜框里,在生活的回忆和梦境的闪现里,它们随时都会突然回来。于是诗人们,尤其是诗人热衷于到消失的世界里去寻找题材,然后在吟唱中让它们归来。赫拉斯写道:
阿伽门农之前的英雄何止百千,谁曾得到你们一掬同情之泪,他们已深深埋进历史的长夜。
……
人们追逐失去的亲友,回想着他们的音容笑貌,或者回首自己的往事,寻找消失的过去;还有沉浸到历史和传说之中,去发现今天的存在和今天的意义。我感到不幸的理由总是多于欢乐的理由,就像眼泪比笑声更容易刻骨铭心,流血比流汗更令人难忘。于是,历史和人生我们总结出了两种态度,在如何对待消失的过去时,自古以来就是两种态度。一种是历史的态度,像荷马所说:神衹编织不幸,以便人类的后代歌唱。另一种是个人的人生态度,缘马提亚尔所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荷马的态度和马提亚尔的态度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人们之所以要找回消失的过去,并不是为了再一次去承受,而是为了品读。
——余华。
[男神]北岛《重影》书摘:
1.说来我的文学创作和摄影是同步进行的——那年月写作受限制,幸好有了这么个暗室,让我保持地下状态。工地干部每次想进来,我就说正在冲胶片或洗照片,等我收拾停当,布置好工作现场,才把他们放进来。他们不懂“高科技”,就被唬住了。在准备摄影展览的同时,我完成了中篇小说的初稿,还写了一些诗。
2.在摄影中一定不要用闪光灯,它会把所有的空间都压缩成平面,使照片丧失真实的氛围。
3.胶片还要冲洗啊什么的,对一个国际流浪汉来说太麻烦。
4.不,我完全反对做后期处理。现在后期处理技术太强了,以假乱真,实在没什么意思。
5.作为一个业余的摄影家,发表摄影作品,可能比发表文字更让人兴奋吧。你会幻想自己在另外一个领域得到了承认。
6.我觉得像我们这些非专业的摄影人,一定要找到自己独特的摄影语言。我经常看到一些人用特别高级的照相机,去拍那些所谓标准化的风景照,这是最傻的事儿。因为你的照片永远不可能超过那些明信片,它们是在商业摄影运作中历经千锤百炼而来的——各种角度、各种光线全都试过了。我开始寻找自己的摄影语言,换一个角度去观看、去领悟世界。我经常拍的是一些比较抽象的东西。
7.我带照相机出门时,经常会突然间看到某个影像,感到某种刺激,但又往往抓不住,总是和自己的想象有距离,拍出来达不到理想的效果。有时候观看时觉得不怎么样,拍出来倒挺有意思。这其中有即兴与偶然的因素。
8.我相信一个好的摄影家,就像一个好的作家一样需要不断地探索,就像王寅他们这样,整天端着照相机到处去捕捉那些转瞬即逝的影像。
9.就是往往不能在自己所住的地方拍出好照片,而是要去一个陌生的地方。这和距离感有关,有距离感才会有新鲜感。
10.我拍的往往是一个城市中“幽灵”的部分。这“幽灵”的部分与城市的主体无关,而是别人不太在意的。比如一个柱头、一扇门,或者是光影等局部细节,往往又是带有某种普遍性的东西,很难看出来是在哪儿拍的,很难辨别地域性。
11.但数码相机很大的一个问题是它的感光度高,反而会让人失去对光线的敏感,因为一切都太容易了。以前用胶片的时候,常会碰到很多难以解决的困难,为了克服困难,自然就会对光线保持一种敏感。现在任何人都可以拿着相机东拍西拍,照片就像网络语言那样泛滥成灾了。人们不再珍惜拍摄每一张照片的感受。这是技术革命带来的问题,它在带来便利的同时把人带入新的困境。
12.相机放在书包里,但常常不愿意拿出来,不知道为什么,我对相机有一种抵触心理。拍摄冲动是突发的,有时候一下被什么影像触动了,但感觉往往也靠不住。就像刚才说的,是相互寻找的过程——你的情绪和拍摄对象有某种互动关系。
1.说来我的文学创作和摄影是同步进行的——那年月写作受限制,幸好有了这么个暗室,让我保持地下状态。工地干部每次想进来,我就说正在冲胶片或洗照片,等我收拾停当,布置好工作现场,才把他们放进来。他们不懂“高科技”,就被唬住了。在准备摄影展览的同时,我完成了中篇小说的初稿,还写了一些诗。
2.在摄影中一定不要用闪光灯,它会把所有的空间都压缩成平面,使照片丧失真实的氛围。
3.胶片还要冲洗啊什么的,对一个国际流浪汉来说太麻烦。
4.不,我完全反对做后期处理。现在后期处理技术太强了,以假乱真,实在没什么意思。
5.作为一个业余的摄影家,发表摄影作品,可能比发表文字更让人兴奋吧。你会幻想自己在另外一个领域得到了承认。
6.我觉得像我们这些非专业的摄影人,一定要找到自己独特的摄影语言。我经常看到一些人用特别高级的照相机,去拍那些所谓标准化的风景照,这是最傻的事儿。因为你的照片永远不可能超过那些明信片,它们是在商业摄影运作中历经千锤百炼而来的——各种角度、各种光线全都试过了。我开始寻找自己的摄影语言,换一个角度去观看、去领悟世界。我经常拍的是一些比较抽象的东西。
7.我带照相机出门时,经常会突然间看到某个影像,感到某种刺激,但又往往抓不住,总是和自己的想象有距离,拍出来达不到理想的效果。有时候观看时觉得不怎么样,拍出来倒挺有意思。这其中有即兴与偶然的因素。
8.我相信一个好的摄影家,就像一个好的作家一样需要不断地探索,就像王寅他们这样,整天端着照相机到处去捕捉那些转瞬即逝的影像。
9.就是往往不能在自己所住的地方拍出好照片,而是要去一个陌生的地方。这和距离感有关,有距离感才会有新鲜感。
10.我拍的往往是一个城市中“幽灵”的部分。这“幽灵”的部分与城市的主体无关,而是别人不太在意的。比如一个柱头、一扇门,或者是光影等局部细节,往往又是带有某种普遍性的东西,很难看出来是在哪儿拍的,很难辨别地域性。
11.但数码相机很大的一个问题是它的感光度高,反而会让人失去对光线的敏感,因为一切都太容易了。以前用胶片的时候,常会碰到很多难以解决的困难,为了克服困难,自然就会对光线保持一种敏感。现在任何人都可以拿着相机东拍西拍,照片就像网络语言那样泛滥成灾了。人们不再珍惜拍摄每一张照片的感受。这是技术革命带来的问题,它在带来便利的同时把人带入新的困境。
12.相机放在书包里,但常常不愿意拿出来,不知道为什么,我对相机有一种抵触心理。拍摄冲动是突发的,有时候一下被什么影像触动了,但感觉往往也靠不住。就像刚才说的,是相互寻找的过程——你的情绪和拍摄对象有某种互动关系。
【#“剑网2020”专项行动十大案件公布#】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15日公布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0”专项行动十大案件,涵盖图书、影视、音乐、游戏、软件、图片等作品类型。
据介绍,“剑网2020”专项行动于2020年6月启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网络侵权盗版问题和侵权盗版多发的重点领域,各级版权执法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重拳出击、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视听作品、电商平台、社交平台、在线教育等领域侵权盗版行为,着力规范网络文学、游戏、音乐、知识分享等平台版权传播秩序。行动期间,共删除侵权盗版链接323.94万条,关闭侵权盗版网站(App)2884个,查办网络侵权盗版案件724件,其中查办刑事案件177件、涉案金额3.01亿元,调解网络版权纠纷案件925件,网络版权秩序进一步规范,网络版权环境进一步净化。
——江苏淮安“2·22”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案
王某未经权利人许可,委托李某某印刷侵权盗版图书59种、共计929314册,运至其租赁的北京仓库和淮安仓库储存,后通过网络对外销售,涉案图书码洋9000余万元。2020年11月,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两被告单位罚金各50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60万元;判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
——上海“3·12”涉嫌制售侵权盗版图书案
牛某某等购买《四五快读》《DK博物大百科》等正版图书,委托他人翻印成盗版书后销售给陈某某等,陈某某等通过微信公众号销售牟利。专案组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捣毁制假窝点3处,查获侵权盗版图书20余万册,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河南开封谭某某等涉嫌销售侵权盗版教辅案
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公安局从一条微信网络购书线索入手,深挖出一个涉及多省市的印刷、销售盗版教辅图书犯罪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查扣印刷生产线6条、机器设备53台、印刷纸张176吨,缴获图书7万余册,涉案价值6000余万元。目前3名主犯已被批捕。
——广东江门杨某某等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
杨某某、王某未经权利人许可,将侵权影视播放链接放至网站供用户点播观看。此外,杨某某联系劳某某等到江门地区多间影院盗录最新上映的《攀登者》等院线电影,放至网站供用户点播观看。2020年9月,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13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16万元;追缴二人违法所得。
——辽宁丹东苏某等涉嫌销售侵权盗版教学课件案
2020年5月,根据报案线索,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从苏某处查获涉嫌侵权盗版教学课件1万余部。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浙江黄某通过互联网搜集、购买侵权盗版网课视频共计10万余部,通过其开设的微店将侵权盗版课件销往10多个地区,涉案价值500余万元。
——江西南昌“0791DJ音乐网”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案
龚某某未经权利人许可,在互联网上下载大量音乐作品,提供在线收听及下载服务,点击数1881余万次,注册会员人数640人,充值金额近3.37万元。2020年11月,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龚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
——安徽滁州程某某等涉嫌侵犯软件著作权案
程某某、王某为非法牟利,购买他人拥有著作权的数控系统后将芯片拆解,聘请陈某某破解芯片内部程序,将破解后的程序植入空白芯片内,并与其他零部件组装成数控系统、伺服驱动器后在淘宝、微信等网络平台销售。2019年1月至今,共销售侵权数控系统4000余台,销售金额1000余万元,非法获利100余万元。
——湖南岳阳“3·25”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
陈某、周某利用非法获取的软件源代码架设游戏私服牟利,后章某加入,3人非法运营“皇家天龙”“剑雨天龙”和“兽血天龙”3款私服游戏,非法获利超过1000万元。2020年10月,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合计954万元。
——北京优宇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2018年11月至2020年9月,该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通过其经营的App向公众传播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材,非法经营额5148.4元。2020年10月,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上海犀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摄影作品著作权案
该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通过其经营的网站向公众传播中超足球比赛摄影作品257张。2020年12月,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总队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新华社)
据介绍,“剑网2020”专项行动于2020年6月启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网络侵权盗版问题和侵权盗版多发的重点领域,各级版权执法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重拳出击、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视听作品、电商平台、社交平台、在线教育等领域侵权盗版行为,着力规范网络文学、游戏、音乐、知识分享等平台版权传播秩序。行动期间,共删除侵权盗版链接323.94万条,关闭侵权盗版网站(App)2884个,查办网络侵权盗版案件724件,其中查办刑事案件177件、涉案金额3.01亿元,调解网络版权纠纷案件925件,网络版权秩序进一步规范,网络版权环境进一步净化。
——江苏淮安“2·22”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案
王某未经权利人许可,委托李某某印刷侵权盗版图书59种、共计929314册,运至其租赁的北京仓库和淮安仓库储存,后通过网络对外销售,涉案图书码洋9000余万元。2020年11月,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两被告单位罚金各50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60万元;判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
——上海“3·12”涉嫌制售侵权盗版图书案
牛某某等购买《四五快读》《DK博物大百科》等正版图书,委托他人翻印成盗版书后销售给陈某某等,陈某某等通过微信公众号销售牟利。专案组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捣毁制假窝点3处,查获侵权盗版图书20余万册,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河南开封谭某某等涉嫌销售侵权盗版教辅案
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公安局从一条微信网络购书线索入手,深挖出一个涉及多省市的印刷、销售盗版教辅图书犯罪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查扣印刷生产线6条、机器设备53台、印刷纸张176吨,缴获图书7万余册,涉案价值6000余万元。目前3名主犯已被批捕。
——广东江门杨某某等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
杨某某、王某未经权利人许可,将侵权影视播放链接放至网站供用户点播观看。此外,杨某某联系劳某某等到江门地区多间影院盗录最新上映的《攀登者》等院线电影,放至网站供用户点播观看。2020年9月,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13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16万元;追缴二人违法所得。
——辽宁丹东苏某等涉嫌销售侵权盗版教学课件案
2020年5月,根据报案线索,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从苏某处查获涉嫌侵权盗版教学课件1万余部。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浙江黄某通过互联网搜集、购买侵权盗版网课视频共计10万余部,通过其开设的微店将侵权盗版课件销往10多个地区,涉案价值500余万元。
——江西南昌“0791DJ音乐网”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案
龚某某未经权利人许可,在互联网上下载大量音乐作品,提供在线收听及下载服务,点击数1881余万次,注册会员人数640人,充值金额近3.37万元。2020年11月,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龚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
——安徽滁州程某某等涉嫌侵犯软件著作权案
程某某、王某为非法牟利,购买他人拥有著作权的数控系统后将芯片拆解,聘请陈某某破解芯片内部程序,将破解后的程序植入空白芯片内,并与其他零部件组装成数控系统、伺服驱动器后在淘宝、微信等网络平台销售。2019年1月至今,共销售侵权数控系统4000余台,销售金额1000余万元,非法获利100余万元。
——湖南岳阳“3·25”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
陈某、周某利用非法获取的软件源代码架设游戏私服牟利,后章某加入,3人非法运营“皇家天龙”“剑雨天龙”和“兽血天龙”3款私服游戏,非法获利超过1000万元。2020年10月,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合计954万元。
——北京优宇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2018年11月至2020年9月,该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通过其经营的App向公众传播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材,非法经营额5148.4元。2020年10月,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上海犀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摄影作品著作权案
该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通过其经营的网站向公众传播中超足球比赛摄影作品257张。2020年12月,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总队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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